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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沈家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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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栋马上附和:“没错!就是这个道理,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只要大家过得好就行。”

    干部们认为这话没问题,但却和过去不太一样。

    以前村长当村长时,他总是想着如何完成任务,为自己谋利,讨好上级。

    而王国栋则是真心实意地为村民着想,愿意投入资源,不考虑其他。

    从村民的角度来看,显然王国栋这样的领导更好。

    即便是站在大队干部的立场上,王国栋的做法也是受欢迎的,因为干部们同样是大队的一部分,新房建设也会惠及他们自身。

    大家都很高兴,满怀期待地迎接未来的建设工作。

    隔天沈从钧二叔家也举家入住大河村,成为了大河村的一份子,村民都非常的欢迎沈家的到来,纷纷的过来帮忙修缮房屋,整理房子,当天沈家一家子就住下来了。

    休息日沈从钧看着天气不错,和叶珍珍说了一声,然后去后山打猎。

    走到半山腰,很幸运的看见了一头掉进陷阱的大野猪,转头回去叫上沈家人还有村民一起上山抗野猪。

    下午,直接在沈家杀起猪来。

    叶珍珍一听杀猪,觉得肯定是个热闹的场景。

    既然在这里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去凑个热闹也不错。

    “那我们走吧。”沈从钧说着,便轻轻握住了叶珍珍的手。

    在无人注意的时候,他的手始终紧紧握住她的手;遇到人时,才会松开。

    每次牵着叶珍珍的手,沈从钧的心里都充满了幸福的感觉。

    两人一路来到沈家。

    在村里谁家杀猪都会相互帮助。按照惯例,帮忙的人会被请吃一顿丰盛的杀猪宴。

    屠夫除了享受美食外,还能额外得到两斤肉作为感谢。

    叶珍珍一到沈家,看到大家已经忙碌开了。

    这里的猪与她记忆中的不同,长得没有那么肥硕。

    因为粮食稀缺,人们只能用稀粥拌米糠或是采集野菜来喂猪。

    在这个年代,像红薯这样的食物都是留给家人吃的,所以即使养了一整年的猪,也只有一百三十斤左右。

    更何况山里的野猪。

    几个强壮的男人用粗绳将猪牢牢绑住,屠夫则手持锋利的刀准备宰杀。

    随着第一刀落下,猪发出痛苦的叫声并拼命挣扎。

    幸好有多个壮汉合力控制,才没有让它逃脱。

    猪血被收集起来,可以用来做美味的菜肴,比如炖粉丝或是麻辣血豆腐。

    等猪彻底放完血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拔毛和清洗内脏。

    齐大花烧了一锅开水用于烫猪毛。

    前来帮忙的人们井然有序地工作着,而生产队的其他成员也纷纷前来围观。

    冬季农闲,大家都想找点事情做来消遣。

    对于初次见到这种场景的叶珍珍来说,感觉有些难以接受。

    沈从钧注意到了她的不安,温柔地说:“如果你感到不舒服,就别看了。”

    叶珍珍摇了摇头:“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

    “那好,你先坐这儿休息一下,我过去搭把手。”沈从钧说完便加入了忙碌的人群中。

    处理完血和内脏后,剩下的猪肉大约有八十斤。

    以前,这些肉大部分需要上交给集体换取工分,沈家决定留下更多肉。

    毕竟,叶珍珍和沈从钧现在是夫妻了,她经常来家里吃饭,自然要准备些好吃的招待她。

    要是不留点好东西,去哪儿找这么好的食材呢?

    这些肉看着不少,其实分到每个人头上就没多少了。

    交了一部分上去,家里剩下的就更少了。

    猪骨这些东西,也能用来抵扣工分。

    处理一头猪,要忙活一整个上午。

    沈从钧进了厨房准备,一会儿要用杀猪饭招待大家。

    沈家大方得很,直接拿出了两斤肉来款待客人。

    换成别人,可能舍不得这么做。

    沈从钧厨艺精湛,很快就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宴席。

    有肉饼汤、粉蒸肉、爆炒猪肝、香辣猪肺、麻辣血旺,还有几样素菜。

    这样的餐桌,比一般的酒席还要丰盛美味。

    最重要的是,沈从钧的手艺一流,不仅菜品丰富,味道也是一绝。

    来帮忙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纷纷夸赞沈从钧的好手艺。

    叶珍珍特别喜欢沈从钧做的饭菜,有个会做饭的老公真是太幸福了。

    吃完杀猪饭后,帮忙的人陆续离开了沈家。

    收拾两桌的碗筷是个不小的活儿。

    齐大花和沈清凝开始忙碌起来。

    叶珍珍见状,也想加入帮忙。

    齐大花连忙阻止:“珍珍,你休息就好,这里不用你动手,我们两个人能搞定。”

    叶珍珍和沈从钧结婚了,大家觉得叫她“叶知青”太疏远了,于是改口叫“珍珍”。

    叶珍珍说:“婶子,我没啥事做,闲着也是闲着,想帮帮忙。”

    齐大花推辞了几下,见叶珍珍坚持,也就同意了。

    齐大花心想,叶珍珍真是个勤快懂事的孩子,城里来的姑婶像她这样的可不多。

    知青点的其他知青,大多娇气得多。

    冬天气温低,洗碗刷锅最麻烦的就是手冷。

    冰冷的水让人一碰就感到刺骨。

    幸好有热水,否则手泡在冷水里肯定受不了。

    几个人一起干活,效率果然高,没多久就把碗筷收拾得干干净净。

    等齐大花忙完了,沈从钧对她说:“婶,咱们留三十斤猪肉,剩下的我送去公社抵工分。”

    沈家杀完猪后,这次,他们决定留下三十斤。

    加上猪血和其他内脏,最近家里吃饭就不愁了。

    齐大花点头同意:“好,你去吧。”

    沈从钧收拾好,留下最好的肉,其余的都打包送去公社。

    天气冷得刺骨,而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棉袄。

    不仅是他,生产队里的大多数人也没有厚实的冬衣。

    沈从钧开着拖拉机前往公社,冷风吹透了他的衣服。

    叶珍珍担心他会冻着,但她也帮不上忙。

    她有厚棉袄,但那是女装,沈从钧穿不了。

    叶珍珍心想,下次去县城黑市交易时,一定要去供销社看看有没有适合沈从钧的军大衣。

    这样,他冬天出门就不会那么冷了。

    “路上小心点。”叶珍珍在沈从钧准备出发时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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