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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这剧情我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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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凡一上午都在摸鱼。

    拿着个小本子写写画画。

    画的是什么呢?

    芸芸历险记。

    想着不能让小丫头留下心理阴影,做父亲的亏欠良多。

    自己会的,无非是画画。

    干脆弄一组漫画形象,把自己闺女画成主角。

    至于里头的小怪物什么的,都是各种吃食。

    油条,包子,豆汁儿。

    嗯?好像混进来奇怪的东西,豆汁儿划掉。

    林凡没穿过来之前,就去伟大的首都旅游过,看过天安门升旗,感受了国家的繁荣昌盛。

    那满心怀,骄傲满满。

    来了首都,不吃点小吃怎么成?

    焦圈儿,炒肝儿,豆汁儿。

    要说四九城人多喜欢用儿话音,这个大家都深有体会。

    焦圈儿,炒肝儿,他倒是能接受。

    唯有这豆汁儿,呵,那味儿,喝一次一辈子忘不了,打那时候起,对这东西敬谢不敏。

    简直是烙印在灵魂里的味道。

    现在到了这老四九城,林凡身上,同样,豆浆可以,豆汁儿免谈。

    心里还想着,哪天早上弄点给闺女喝,让她感受一下人间险恶。

    末了自己都笑了。

    林凡啊林凡,你可做个人吧。

    牛奶它不香吗?

    果断把豆汁儿换成了牛奶,然后就是土豆萝卜大茄子之类的蔬菜,拟人化,有小胳膊小腿的。

    林芸作为主角,最大的天赋就是吃。

    张大了嘴巴,啊呜啊呜,把这些小怪物都给吃了。

    每一页页脚,画了简笔画的林芸,追着一只兔子。

    快速翻动,就见林芸一蹦一跳的追着兔子,时不时张开嘴巴要咬人家。

    “小林,你画什么呢?都忙活了一上午了,下班铃都打了,你不去食堂?”

    刘大姐有些好奇,想着这位今天跟以前不一样,好心提醒一句。

    林凡一愣,伸了个懒腰。

    “呦,都这个点儿了,是得去吃饭去。

    谢谢您,我去找孩儿妈,我先走一步。”

    说着把画本往兜里一装,撒腿就跑。

    “嘿,这小林今儿是不一样了哈。”刘大姐再次感慨了一句,笑着摇了摇头。

    年轻人,找媳妇儿,就很正经。

    出了办公楼,打眼一瞧,好家伙,乌央乌央一大片。

    轧钢厂可是个国营大厂,一两万的工人。

    当然,车间有分区,现在能看到的也就两三千人。

    食堂也不止一个,否则能把那些伙夫给累死。

    像何雨柱这边,总共八个班组,负责两千人左右。

    一个班组,准备不到三百人吃饭。

    要不然那得多大的锅,能炒上万人吃的菜?

    给再多钱也不能干呐。

    不得不吐槽这个时期的工服,蓝哇哇的,款式基本上在是在中山装的形式上做了改变。

    上下各两个口袋。

    清一色劳动布材质,就突出一个结实。

    家里有长辈经历过这个年代的,可以问问,家里的孩子,是不是都穿过这种工服。

    要么说以前国营厂待遇好呢,发的工服,改一改给孩子穿,那就省了买了。

    抗造,大孩子穿完二孩子穿,缝缝补补又三年,都这么过的。

    于晓丽他们的工服倒是好看一些,但也好看不到哪去。

    迎宾服。

    估计后世很多小伙伴都没怎么见过这个。

    号称迎接外宾专用,穿出去就突出一个体面。

    其实依旧是中山装魔改的款式,只不过用上了小西服的领子,上肩,五个扣,当时可是相当的洋气。

    后来一般常见于供销社柜台销售,以及体制内女同事的制服。

    一直到七十年代中期,依旧非常的时髦。

    当然,男性的也有,林凡身上穿的就是。

    不过用的是一字领,跟中山装差不离。

    这时候可不讲究修身,版型什么的。

    领工服都愿意领大一号,孩子能多穿两年。

    这大冬天的,里面穿着棉袄,外面套着工服,怎么看怎么臃肿,一个个跟不倒翁似的。

    不穿棉袄也行,那能让冻死。

    老四九城有专门的一个词,用来形容这种死要好看不要命的,叫“耍单儿”,您瞧瞧,这儿化音多带劲。

    所以啊,这不倒翁也比冻死强啊。

    颠颠的跑去广播处门口,看着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的走出来。

    就见于晓丽在一堆人中,相当的扎眼。

    不用看,丝巾定然是解开过的,压根不是他系的式样。

    “呦,晓丽,你男人在等你呢。”

    “各位姐姐好!”

    林凡嘴甜也分人,对媳妇的同事,那就得好脸色,巴结着。

    省得背后给他捅刀子,说他坏话。

    “小林还是嘴甜。以前的事情就算了,晓丽都原谅你了,再有下次,我们可不饶你!”

    有年纪大的,性格泼辣的,直接开怼。

    “是是是,您放心,我把她当祖宗供着!”

    “呸,你又说什么胡话呢?”于晓丽啐了一口,然后开始撵人。

    “好了好了,你们都看什么热闹呢?又不是没见过他。

    赶紧去打饭去吧!”

    “哈哈哈,晓丽恼了,走了走了,别耽误人家……吃草莓!”

    “对对对……”

    一群生熟不忌的傻大姐,开着玩笑,嘻嘻哈哈,推推搡搡的走了。

    于晓丽脸红的像柿子。

    走到林凡跟前,大着胆子挽住了他的胳膊。

    “今天怎么这么好,还来这儿等我?自从我嫁你之后,可就很久没有这待遇了。”

    “没有,我也就随便溜达溜达。

    谁成想,这不赶巧了吗?碰到了,你看,这可不就是上天安排的缘分吗?”

    “贫嘴!你饭盒呢?”

    “什么饭盒?”

    “吃饭的饭盒啊!”

    于晓丽一脸看傻子的表情,林凡一拍脑袋,看着于晓丽手中的铝制饭盒,自己好像是在抽屉里见到来着,倒是忘了。

    这东西可也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就算到了九十年代初期,依旧没退出舞台。

    后世餐厅食堂,都有餐盘,到那打饭自取,完了有回收点。

    第一次到这儿,倒是没想起这茬。

    “我这光想着赶紧下班好来见你,倒是忘了。”

    于晓丽心里很是受用,今天一上午,她可没少被调侃。

    但听得出来,他们都是羡慕自己。

    有结婚了几年的,男人就不愿意碰了,要么就是敷衍了事。

    哪像于晓丽这般热烈,脖子上一圈草莓。

    男人怕她出丑,还专门给她买了丝巾,还系上花样,那叫一个好看。

    “傻样吧,又不是没见过我。”

    “那怎么能一样。这丝巾是不是想还原,没系成我那样的?笨。”

    把丝巾重新取下来,三下五除二,重新系好,又换了一种花样,一样好看。

    “我媳妇就是人比花娇,好看。咋这么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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