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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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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只跟他们说这个吗?”

    管家听了说道,“他们说,觉得这事情会不小啊,比如早点下手。所以,吵闹着一定要见您呢!”

    “嗯?”

    冯去疾听了,看了眼管家,对他说道,“那你就多告诉他们一句话,叫做,事不寻常必有妖!这剩下的,就让他们好好想想去吧。”

    “诺!”

    管家听了,这才领命而去。

    而那些权贵们,并没有见到冯去疾,反而被他推辞劝退,一个个的,心情复杂且诡异。

    事不寻常必有妖?

    难道,我们没看出来吗?

    这些商人突然出现,他们这一下子,得攥取多少钱粮?

    可不能这么让他们跑了啊!

    原本,暴富的富商出现的事情,那也是有的。

    只不过,很少有人会到这样的程度,第一天的火爆,令人惊诧。

    而且,他们这些权贵之家们,也没少消耗钱粮。

    所以,才想着让朝廷想办法,让这些商贾,断然不能过得这么滋润。

    至少,不能让他们这么钻了赋税的空子才是。

    不过,既然冯去疾不着急出头,那其他人,暂时也只好作罢。

    第二日,伴随着美食出现的,是大大小小的酒水。

    没错,酒水。

    其实严格来讲,秦朝是有禁酒律法的。

    秦律田律明令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

    意思是,居住在乡村的百姓,不准买卖酒水,乡下的小吏们,要明令禁止,严格执法。

    朝廷如此做,目的有二。

    第一,不让买卖酒水,因为古代酒水大多出自于粮食酿造,粮食用来酿酒,那就会被占用一部分,对于大秦这样的军事性国家,就造成了浪费。

    第二,喝酒误事,乡村百姓如果喝酒,那绝对会相互闹事起冲突。

    冲突冲突,小冲突,容易造成大的冲突,非常不利于管理。

    更何况,不少的六国余孽,都藏身在乡间,找也是不好找。

    而且,秦朝在乡村,只有一些乡里三老理正啬夫,人数有限,治理相对薄弱,管不过来。

    所以!

    要禁酒!

    不过,是在乡村禁酒,而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不准喝酒。

    在城邑之内,有驻军,不怕你闹事!

    而且,买酒是商业行为,官府眼皮子底下,好管,利于税收。

    故而,能喝!

    所以,大秦的城邑城池里面的人,是可以喝酒的。

    比如萧何,原本是主吏掾,身为公职人员,当然可以饮酒,刘邦是乡下的亭长,地位有限,大多数的时候,只能每次喝萧何的酒。

    到了汉朝之后,禁酒令变了样子,规定,三人以上无故饮酒者,罚金四两。

    三个人以上不可以喝,也不能在非节非历的时候,白白的喝。

    但两个人可以!

    可两个人虽然可以喝,但却能最大限度的阻止了豪族和诸侯们大臣们一次次的相互聚会,至少是正大光明的聚会。

    你想,那就得在朝廷允许的时候,允许的场合才可以。

    否者,就不能喝酒。

    如果不能喝酒,那聚会的目的和乐趣就会大大减少,所以,这也是通过政策,避免有诸侯和大臣威胁到朝廷。

    大秦的咸阳城,不但贵族们可以喝酒,在咸阳城的居民,也都可以喝酒。

    毕竟,不要忘了大秦是战国七雄里面最为尚武的国家,一个尚武的战胜国,一统天下的朝廷都城,怎么可能不让饮酒呢?

    不但可以喝酒,而且,还可以大喝特喝。

    不过……

    喝酒没问题,你敢闹事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大秦的律法,虽说对于贵族们还是手下留情了,但仍然让贵族们不敢恣意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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