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高欢的胸怀与丰乐不谄
斛律羡,字丰乐,敕勒族人。是东魏到北齐时期的有名大将。他的父亲是东魏名将斛律金,哥哥是北齐丞相斛律光。
斛律羡为人正直敢言,高欢在世时,他还很年轻,因父亲是当时有名的将领,他就跟随父亲进出军营,高欢赏识他为人勇猛,就让他来担当自己的武卫亲兵。
当时高欢在其后期治下的东魏政府吏治方面不太清明,与高欢一起打天下的功臣勋贵恃功横行,奢糜之风盛行,终日饮酒作乐。
有一次,高欢设宴款待群臣,歌姬舞乐娱乐助兴,席上山珍海味应有尽有,美酒更是任饮任喝,期间众人喝酒喝的正香的时候,高欢命令歌伎唱歌奏乐。
这时,斛律丰乐就趁着乐声响起,击节唱歌道:“朝亦饮酒醉,暮亦饮酒醉。日日饮酒醉,国计无取次。”
歌词的大意是嘲讽高欢当政的朝廷官员们,早上饮酒饮得醉醺醺,晚上也是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每天都是喝醉酒没人办事,国家经济民生政策随意草率了事啊。
众人一听都面色大变,看着高欢,担心他一怒之下杀了斛律羡。当中有些和斛律羡不和的人趁机向高欢进言说:“大王,这个斛律羡不敬君上,不尊大王,在这儿胡言乱语,诋毁大王的治国功绩,扇惑人心,其罪当诛。”
高欢当时虽然也喝了酒,但人还是清醒的,他听后对众人说道:“丰乐不是一个喜欢阿谀奉承、巧言谄媚的人,他敢于直言时弊,是个好人。”
众人见高欢不但没有降罪于斛律羡,反而称赞他的为人,都对高欢的识人而用感到佩服。后来高欢还对斛律丰乐加以进升,高欢、高澄和高洋三父子都对斛律金父子十分信任和重用,由此可见,高欢并没有因为丰乐在宴席上唱歌讽刺时弊而迁怒于他。
也从侧面反映出高欢为人包容力甚广,对正直的人还是宽容的,并且乐意重用他们的,高欢的胸怀在很多小事情上可以窥一豹见全貌的。
高欢在东魏当政期间,比较留意农桑,关心民间疾苦,先后沟通了卫水、漳水,开通了天平渠,用来灌溉良田,增加土地收入,改善了民生。
当时黄河每年都会发生水患,引致两岸百姓饱受水患之苦,为了了解黄河水患情况,他招揽各方治水人才,亲自前往黄河两岸实地视察,他还曾多次指挥治水专家治理黄河水患。
为了了解各地吏治民生,他亲自出巡四方。只是当朝吏治腐败,贪污受贿成风,导致国家税收锐减,为了扩大纳税对象,增加租税赋役收入,高欢想到了改革人口政策。
当时很多地方豪强私下买卖奴隶,甚至是强行抢走平民百姓没入自己的宅园当中,充当私兵或奴隶,瞒报朝廷,以致国家编户日益减少。
而这些豪强们有了自己的私兵后就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导致很多地方管治问题,为了打击这一漏习,高欢委派高澄管理此事,他对高澄说:“现在各个地方官员都在蓄养私兵,这样下去,朝廷将无兵可征,一旦有战事发生,国家就危险了。你可以派人支各地调查,了解情况再行上报。”
高澄领命后,让人在在统治区域内多次清查户籍,搜括人口。发现情况有异时马上汇报,并作好记录。
因为当时的北魏政府有规定,但凡寺庙庵堂的僧人尼姑均不用纳税,因此早在538年,高欢就曾下令禁止各地牧守令长擅自建立佛寺,以防止大量国家编户成为免除租税赋役的僧尼。
到了武定元年(543年),高欢亲自巡行冀、定二州,校对核实河北地区的户口。次年十月,他又派遣孙腾、高隆之为括户大使,分行诸州,前后共清查出无籍人口六十多万户,并将大量流离、侨寓人口返回本乡,成为国家编户,依法缴纳租税赋役。
高欢通过国家的人口政策,肃清了全国各地流民黑户,为国家增添税收和兵源;也拯救了无数个被强掳成为私兵和奴隶的老百姓。
高欢对解救出来的流民黑户重新编制为国家编户,让他们返还家乡重新开展生活,极大的打击和压制了地方将领的私欲,稳定了国家的治安局面。
只是,高欢在处理有关于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有偏见,高欢在这个重要议题上似乎不太重视。
高欢祖上是渤海的汉人,但由于世代居住在北边,生活在边镇,周围是大量的鲜卑军人,所以高欢的生活习惯已经完全鲜卑化,成为“鲜卑化的汉人”。
高欢属下的大将中大多都是鲜卑人,尤其是他统领的军队中,军兵大多都是六镇归降过来的葛荣部众,因此他的诸多政策中都会倾斜向鲜卑军人,但他忽略了汉族是最大的民族,是文化根底最深厚的民族,不但人文文化有底蕴,科技、农耕、织造等各种技术均领先鲜卑族人。
娄昭君本姓匹娄氏,是北魏时期的鲜卑贵族,她的家族也是鲜卑族人,这一点她与高欢的意见相同,这就出现了一个大的治理难题却无人规劝,甚至还在日后严重影响北齐的国运延绵。
从这一点可以看见,高欢夫妇对待民族矛盾起了怠慢的心思,与其相反的是西魏的宇文泰则比高欢夫妇有远见,宇文泰待汉族人民相对公平,懂得融合两个民族的优缺点,还能充分发挥汉族人的文化根基,为自己的政权管治找到了最大的保障。
历史表明,纵使是多么强悍的外族,一旦牵涉到国家管治问题,就非要汉族文化作先导不可,这一点是汉朝刘邦就意识到这一点,因而他大力倡导和推崇儒家文化,形成全社会的道德礼教对百姓进行老化,恐固自己的帝国统治。
东魏的高欢与西魏的宇文泰在民族政策取向上的差别,这从日后两国的国运趋势就看出了不同之处和由此所产生的不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