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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突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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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德言。

    死了!

    在他的脖颈上面,留下了一道刀痕,深可入骨,一击毙命。

    在他死之后,脸上却依然挂着一抹笑,一抹好似成竹在胸,智珠在握的微笑。

    但却没想到,自己所观,所想,仅仅是一种“幻觉”而已。

    “七刀·般若”。

    这一刀法,算是楚天秀目前最得意的一招刀法,乃是他压箱底的最强刀法。

    般若,乃是佛门之中的用语,有着“智慧”的意思,而这一刀的妙处,也正在楚天秀于精神一道上面的造诣。

    这一刀出刀之时,既会造成一种精神上的影响,让敌人生出一种智珠在握,一切尽在掌控之中,挥手即可破敌的假象。

    若是揭不开这一层魔障,那么在这一记魔刀挥出之后,都会束手待毙,引颈受戮。

    楚天秀以这一式刀法,斩杀“武尊”毕玄的时候,尚且还看不出这一刀的厉害,乃是因为“武尊”毕玄乃是经过无数次生死搏杀的大宗师境界的强者,他已经将自己的精神,磨砺的好似被精心打磨过的钻石一般,再加上那时的毕玄已经有必死之心,将自家的精神完全燃烧,以此发出舍命的一击,所以他并没有受到这一刀的精神影响。

    毕玄能够做到的事情,却不代表赵德言能够做得到。

    所以,他死了。

    他甚至没有看到“七刀·般若”的完整变化,便死在了这一刀的起手式之下。

    楚天秀杀了赵德言之后,并不以为意。

    哪怕赵德言是成名数十年的魔门宗师,在魔门之中的地位,仅在“邪王”石之轩和“阴后”祝玉妍之下,他也毫不在意。

    他在意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一个非常重要,使得他暂时打消了从突厥人的军阵中冲杀出去,去目标地点跟“魔僧”伏难陀会和的想法。

    “赵德言,他是突厥国师,也是突厥王庭之中,最强的一个高手!他既然在这,那么突厥大汗始毕可汗,是不是也在这!”

    在最初的时候,楚天秀并没有猜到这个可能。

    在他想来,“武尊”毕玄的头悬挂在山海关外,好似一道“究极嘲讽”一样,吸引着突厥人的注意和仇恨,那么甚为突厥大汗的始毕可汗,应当也在山海关外,率军跟守卫山海关的李靖作战。

    这,应当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

    现在看来,恐怕事实并非如此。

    “难不成,那个始毕可汗是一个胆小鬼,在他晓得毕玄被我所杀之后,直接被我吓破了胆子。不敢亲自前往山海关,去为毕玄报仇?”

    这,的确是有可能得事情。

    “武尊”毕玄,乃是突厥人的武胆,突厥人的武运的化身。

    毕玄死,突厥人自然胆寒。

    尤其是最明白毕玄恐怖的突厥大汗,他自然是对楚天秀最为恐惧的那个人。

    楚天秀立即想到了这点之后,立即来了精神,双眼微闭,将自家的心神释放于外,以自家的精神异力,搜索整个战场,查询目标。

    虽然就算他杀死了始毕可汗,也未必能有什么大效果。

    如同突厥一般的草原国家,从其成立的那一天开始,其内部便是混乱无比。

    哪怕是甚为突厥人首领的“可汗”,也是如同走马灯一般的更换。

    所以楚天秀来到草原之后,他的第一目标,乃是草原的精神领袖“武尊”毕玄,而非身为突厥人首领的始毕可汗。

    但是始毕可汗的性命,也是又极大价值的,更不要说在毕玄已死,他赫然成为突厥人之中,独一无二的首领之后,他的性命的价值,也就越发珍贵,甚至于楚天秀可以判定。

    如果自己能够在这里杀掉始毕可汗,那么在短时间内,突厥人绝对没办法找推举出一个合格的领袖,使其发生内乱。

    若是如此,虽然无法改变草原上的大势,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扭转草原的政治格局。

    “大汗!”

    楚天秀的耳朵微动,聆听者战场上的所有声音,并且以一个极快的速度,过滤到无用的杂质信息,从中汲取有效的情报,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醒目的称呼,引起了他的注意。

    “军阵中央,离我约有八百米的地方。哈哈,那里竟然还有一杆突厥王旗在!没错,始毕可汗,就在那里。”

    楚天秀在心里断定了此事之后,当即调转了身姿,朝着那杆突厥王旗的方向冲了过去。

    “呜呜呜!”

    在楚天秀朝着那杆旗帜的方向充的时候,那杆王旗所在之处,也忽然传来一阵响亮的号角声。

    一时间,蹄声轰天而起,原本在王旗边上作为突厥守卫的三百多骑,一发朝着这边奔袭而来,以环形的阵势潮水般推进迫近。

    似乎这些突厥骑兵收到了什么死命令一般,使得他们虽然只有楚天秀一个对手,但却人人弯弓搭箭,蓄势以待。

    显然,他们将楚天秀当成了绝世大敌。

    “看样子,突厥人已经猜出我的身份了,否则不会有这么大的阵势!”

    楚天秀眼见于此,却也并不吃惊,只是在心里暗自想道。

    “也好!正好让我试一试,当世无敌的突厥骑兵,究竟有怎样的本事!”

    莫看楚天秀来到这大草原之上以后,纵然一路的随心所欲,杀人放火,甚至都可以强闯突厥人的军阵,视突厥人的百万兵马于无物。

    楚天秀能够做到这一点,那是因为武功太高,轻功太快,可以从容的寻找,撕裂突厥人军队的薄弱处,然后再利用自己超绝的轻功速度,游而击之,以这种类似于“单人兵法”的手段去谋取胜利。

    在外人的眼里,这样的壮举,已经近乎于神技。

    但是楚天秀也为自己的武力,深感自傲的同时,他其实也有点遗憾。

    那就是自己虽然跟突厥人打过不少交道,但是他却从未在自家单枪匹马的情况下,真正的见识过突厥人的兵锋的厉害。

    这个想法,很嚣张,很狂傲。

    但是楚天秀,真的想要试一试。

    突厥,其实是一个很可怕的国家。

    在茫茫大草原上,一个民族的衰落。代表另一个民族的崛兴。

    突厥大汗室点密兴起,统领十大族酋,率兵十万。击败柔然,建立一个比古代匈奴领域更辽阔、声威更强大游牧汗国,设牙帐于都斤山,草原诸族无不慑服,后虽分裂为东西两个汗国,可是在大草原上仍是从无敌手。

    甚至不客气的说,在大隋已经灭亡,中原地区四分五裂的状态下。

    眼前的这一支突厥骑兵,已经可以算是当世的最强武力。

    在以前的时候,楚天秀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也没有这么做的必要。

    以一人之力去进攻一支军队,除非听上去很壮观,很豪迈,但实质上却没有什么价值。

    普通的士兵,杀得再多,再狠,也不可能让杀人者的武功提高一星半点,反而可能会其心境蒙尘,为心魔所侵,乃是有百害而无利的事情。

    更不要说,若是真的以一人之力去进攻军队,那么这个人所面对的情况,也必然会无比的复杂,遭到一支军队的整体的力量的碾压,而在这个过程中,恐怕没有人能够预料到,那个被军队围攻的狂徒,会遇到怎样的困境,危险,以及杀机。

    蚁多,也能咬死象。

    但是即便楚天秀心知于此,但他依旧想要试试。

    试一试,自家的武力,究竟能做到什么地步。

    楚天秀甚至清楚,自家想要在万军之中,刺杀始毕可汗的行为,其实只是一个借口——

    始毕可汗的性命的确很贵,但是他的性命再贵,也没有自家性命的十分之一贵。

    若是论道理,他不该做这种傻事。

    但是即便如此,楚天秀依然想要试试。

    原因?

    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他想!

    那就是,他想要这么做。

    现在的他,已经是天下无敌,已经是武人的顶点,哪怕是如同“武尊”毕玄的强者,也完全不是对手。

    换而言之,现在的他,已经没有敌人了。

    如果换成别人,晓得自己成为天下第一的话,那么他可能会感到高兴,感到喜悦,感到孤独,感到傲慢。

    但是楚天秀自个,却只感受到了无趣。

    无趣,十分无趣!

    没有旗鼓相当的敌人的游戏,就好像是自己建设的私服一样,纵然又在多钱,再多装备,又有啥意思。

    所以,楚天秀想给自己找点乐子。

    哪怕他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自己把自己做成了乐子,哪也毫无关系。

    在这一刻,楚天秀甚至有种感觉,感觉自己可能是真的已经疯了,完全的被自家心中的魔念给支配了,否则哪怕他只要稍有点理智,便不会这么做。

    “射!”

    这支三百多人组成的突厥骑兵,并没有在意楚天秀此时想的是什么,他们只是依照上级的命令,展开了第一波的攻势。

    三百个士兵,便有三百支箭,登时好似落雨一般向他射了过去。

    这些箭,射的很稳,也很准,不愧是突厥骑士的拿手好戏。

    这些箭,几乎全都落在了楚天秀身边五米以内的位置,完全没有一根射偏的。

    “杀!”

    这一波箭雨,看上去的确很危险,很可怕,但是楚天秀却没有专门为这些利箭做出专门的反应。

    他只是走的更快乐一些。

    以自家的护体罡气的防御力,这些箭纵然射的再有力道,也破不了自家的防,那么有躲避箭雨的功夫,还不如快走进步,迅速杀入敌阵之中,跟那些敌军混在一块,自然也就不用担心那些突厥弓箭手的箭法了。

    在最初往前冲的时候,楚天秀的心里的念头很杂,但是在他不断地往前冲刺,冲杀到距离前面的敌人不过一百步的时候,他心里面的杂念便一点点崩溃,褪去,仅留下一点最为纯粹,疯狂的杀意。

    霸刀,斩!

    在这种情况下,楚天秀不需要使用任何厉害的刀法,刀招,只需要往高处一抬,然后再轻轻的一划,便能够切下一个突厥骑兵的脑袋,所以在这一刻,他从一个刀法凛冽,变化万千的刀道强者,变成了一个刀法机械,出手简单的刀法初学者。

    横斩,侧砍,冲杀。

    “嘶嘶……”

    伴随着阵阵刀刃切入人体的声音,楚天秀将手中的刀,耍弄的好似一朵花蝴蝶一般,朝着四面八方,左右冲杀,收割着身边的人的生命。

    每一次挥剑、每一次转身,都会带来一阵腥风血雨。

    一个,两个,十个,二十个,一百个,二百个。

    他的身边,堆满了尸骸,有的相对完整,有的令人惨不忍睹,无尽的鲜血渗透了大地,将他脚下的地面染红。

    若是换成平日,楚天秀可能会花些心思,好好计算一下,自己击杀了多少突厥骑兵,但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根本无暇顾及于此,因为他杀的人太多了,以至于脑袋运转的速度,都已经比不上他出手杀人的速度。

    但是他杀得很多人,杀了很多的突厥士兵,可是他身边的突厥士兵,没有变少,反而变得更多了。

    突厥,也是大国。

    一个大国,自然会有很多士兵,很多勇士。

    在楚天秀的手下,的确已经宰掉了数以百计的突厥士兵。

    这个数目,其实并不算少。

    在前一阵,隋炀帝杨广还活着,大隋朝虽然风雨飘零,但是还有没有倒的时候,任何人的手里,若是有几百个精兵在手,那么只要他稍稍聪明一点,机灵一点,就能用这几百百个精兵的武力,打下一两个郡的地盘。

    可换成现在,莫说几百个突厥士兵,就算是几千个突厥士兵,乃至是几万个突厥士兵,都只能算是一堆数字,一推可以被损耗掉的数字而已。

    现在的楚天秀,已经看不了太远,在他的眼里,只能看到在自己的四面八方,围了一团又一团的士兵,将自己团团困住。

    但他若是有能力,朝着天空的方向飞上去,飞到几百米的高空之上,俯视大敌的话,他就能清晰的看到,突厥人已经收拢了兵力,不再出兵攻打渤海国王城,而是疯狂的调兵遣将,让战场上的所有士兵朝着这边杀来,如同叠千层饼一般,将这里一层一层的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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