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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随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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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侯天河这么一说,盛书砚才想起来原主是有个孩子的。

    她坐在位置上,放在膝头的双手忍不住捏住了裙摆。

    侯天河一边在询问的,同时一边也在认真观察着盛书砚的态度。后者的任何小动作,都很难逃过他的视线。

    在看见盛书砚双手拽在一起时,侯天河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是紧张了。

    “不用担心,军区嫂子们都很好相处。如果你想要在军区找一份工作的话,也可以。”侯天河开口说。

    他哪里知道盛书砚压根就不是担心在部队的什么人际交往,盛书砚现在满脑子都是自己有了个小孩。

    上辈子盛书砚也就只活了二十四岁,根本就没有经历过婚姻,更别提什么孩子。

    她从前就不怎么喜欢小孩,在网上看多了吵闹得不停的熊孩子,还有毫不作为的熊家长,盛书砚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厌童。没有跟小孩相处的经验,所以她有点忐忑。

    至于耳边侯天河在说什么,盛书砚压根没怎么认真听。

    但对方提出来去军区方便孩子上学,这一点让盛书砚不得不认真考虑。

    即便是孩子不是她自己生出来的,可总归也是她的亲生孩子。哪怕她觉得自己可能不会太喜欢小孩,也不可能在明知道乡下的教学情况的前提下,还将人放在乡下耽误。

    75年的大学还没有恢复招生,甚至因为前面很长一段时间,遭受迫害的都是文化人,导致了很多人觉得读书无用,甚至读书是害人的。不然,为什么被下放到农场进行改造的都是读书人呢?

    在盛书砚所在的村子里,连一所小学都没有,最近的小学,也是在公社,每天走路过去都要两个多小时。

    公社的小学教学质量也很一般,盛书砚还知道每年公社老师都会来每个村子招生,不过效果都不太好。

    虽说一个人能不能成功,自己才是最关键的因素,但她觉得环境同样重要。不然,当年的孟母为什么要三迁?

    部队的学校氛围肯定会比村子里好很多,尤其是现在军队在大力扫盲。

    所以盛书砚不得不好好思考起随军这件事。

    她考虑的时间没有太长,孩子如今还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作为家长就是要将他朝着正确的道路上引导,帮其塑造三观。

    “好。”盛书砚点头答应下来,她还做不到那么自私,把孩子扔在乡下。教书育人这种专业的事,当然是交给专业的人,她的责任就是将孩子带去积极正面的环境中。

    侯天河大约没想到她能这么爽快答应,在听见盛书砚的回答时,豁然抬头看了她一眼,像是想要从她脸上确认她是不是真的自愿。

    在看见盛书砚脸上没有一丝不情愿后,侯天河心里松了一口气,眼里也忍不住露出了些许笑意。

    从南城回到村子里,差不多需要大半天的时间。

    等到盛书砚和侯天河到石屯村时,正好是下午。

    这个时间,村子里的人都还在田里,尤其现在是五月,正是农忙的时候。盛书砚和侯天河到家时,家中没有一个人。

    盛书砚看着眼前这青瓦房,对于她来说,整个石屯村和侯家老宅,都是很陌生的。虽说原主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时间,但她可是从来没有来过。

    按照记忆,盛书砚走到了最东边的那间房。

    还没有分家,这小小的院子里住了不少人。而最东边的房间,就是她和儿子侯确的卧室。

    推开门后,盛书砚就拿出一个棕色的皮箱,开始收拾衣服。

    侯天河跟盛书砚打了一声招呼后,就去了田里。

    侯天河到麦子地里的时候,侯家的人已经割了不少麦子。

    当侯天河出现时,最先发现他的人是侯家的大哥侯富贵。

    “天河!”侯富贵在看见自家三弟时,大喊出声,那张被太阳晒得通红的脸上,都掩饰不住他的喜悦。

    这一嗓门,几乎让现在在田地间劳作的村子里的人和知青们都纷纷抬头,朝着侯天河看来。

    侯天河就是石屯村里飞出去的金凤凰。

    这年头在部队里当干部,说出去放在哪儿都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

    放眼整个公社,也就只出了侯天河这么一号人物。

    他一回来,自然是香饽饽。

    侯天河也热情地回应了侯富贵,“大哥!”

    在说着这话时,侯天河就已经挽着袖子下了地里。

    他当然知道农忙的时候是有多辛苦,既然回来了,肯定是要帮着家里干活。

    麦穗有些刺人,但侯天河觉得还好。他皮糙肉厚,就算是被划拉一下,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虽然常年在部队里,但侯天河做起农活来,也毫不逊色,很快就收割了一大片麦子。

    侯家的人干活儿距离不远,侯富贵知道侯天河前两天的时候回来后,又出去了。现在看见人回来,免不了要多问两句。

    “弟妹找到了吗?”侯富贵低声问。

    当初盛书砚说要去镇子上赶集,他们也不好拒绝,只是没想到盛书砚一出去就走了这么多天。侯富贵其实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着那天侯天河从房间里怒气冲冲地出去的样子,总觉得是有什么事儿。

    再加上他媳妇儿一直在他耳边叨叨,说从城里来的大小姐肯定是过不惯乡下的苦日子的,说不定是要回城找从前的旧情人。

    拜陈嵩所赐,前几年盛书砚才嫁给侯天河时,他每周雷打不动地寄信,成功地让侯家人都知道了盛书砚有这么一个青梅竹马的前未婚夫。

    也是因为这样,盛书砚在侯家的日子更不怎么好过。

    侯富贵的老婆是个厉害的,尤其是在看见盛书砚来家里后,根本就不做任何家务活儿,也不种田赚工分。别的乡下的女人每天下地里干活弄得灰头土脸,但盛书砚整日里在家,浑身都是干干净净的。这一比较,怎么能让人咽下这口气?

    所以每天的冷嘲热讽是少不了的。

    偏偏原主不是个嘴巴厉害的,在对上这么泼辣弯酸的妯娌时,根本没有一战之力。

    侯富贵倒劝说过自家媳妇儿两句,但最后也没多大的作用。

    现在看见侯天河回来,侯富贵猜测是不是那边的事有了着落。

    侯天河点头,“嗯,回来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侯富贵问,“弟妹是真的只去了镇上?”

    倒不是侯富贵想八卦,但这毕竟是自家的事,何况前两天侯天河回来又离开后,他媳妇儿晚上就跟他说让他打听清楚。

    侯天河:“嗯。”

    “那怎么这么几天都没回来?孩子在家里都问了两回了。”侯富贵有些怀疑看着自家亲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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