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要跟我走,随军吗?”
盛书砚想,就凭着侯天河那身板,那身手,想要拿捏陈嵩应该是轻而易举吧?
她也不是故意要仗势欺人,但是她实在是不想跟身后的男人再有什么牵扯。
迟来深情比草贱,这些狗男人怎么就这么自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全世界的女人都应该一辈子把一颗心挂在他们身上?
简直就是太普信。
但盛书砚唇角的浅笑,在她转过身,看见站在楼梯口的那个穿着军装的高大的男人时,顿时僵硬在了脸上。
要说前一秒她在陈嵩跟前有多耀武扬威,那么这一秒,她在侯天河跟前就有多像是一只埋着头不愿意说话的小鹌鹑。
狐假虎威不可怕,可怕的是被人当场抓包。
盛书砚还没想好要怎么糊弄侯天河,脸上正堆着一个干巴巴的笑,什么话都还没有想好出口,她就先听见了侯天河的声音。
“做得挺好。”侯天河说。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人也从楼梯里的阴影处走了出来,那张棱角分明的优越的脸也渐渐暴露在了光线之中,看起来除了丰神俊朗之外,还戴着一股子普通人没有的冷厉的铁血,威严得叫人不敢侵犯。
盛书砚呆住。
她以为被当场抓包这种事,她跟侯天河两人默契地都不提,然后假装无事发生就好,谁知道侯天河根本不按照常理出牌。
这个死直男!
盛书砚心里骂了一句。
侯天河是真没有想到自己小妻子脸皮这么薄,在他看来,盛书砚刚才说的就很对。他虽然喜欢和平,不喜欢动手解决问题,但是对于纠缠自己妻子的人,侯天河觉得用拳头说话也挺好的。
尤其是对着陈嵩这种小白脸。
“下次他还敢再纠缠你,你告诉我,我来解决。”侯天河走在盛书砚身边,开口说。
盛书砚知道陈嵩在院子里还没有离开,她其实这时候很想给侯天河翻个白眼,但是碍于还有观众,盛书砚很配合地伸手挽住了侯天河的胳膊,那样子看起来乖巧听话,“哦,我知道了。”
两人站在一起,盛书砚被侯天河衬托得娇小可人。
陈嵩在院子里看见这一幕,只觉得满嘴苦涩,又很不甘心。
但是再不甘心,他也不敢上前一步。因为刚才侯天河回头看了他一眼,就那一眼,让陈嵩深刻地感受到了被猛兽盯上了感觉,几乎是在那瞬间,他后背就已经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水。
在侯天河转头,终于将目光从他身上挪开后,陈嵩喘了一口大气,心却还是因为紧张和恐惧跳得很快。
盛书砚跟侯天河上楼时,大约盛书砚觉得两人之间这样的安静有些尴尬,她主动开口,随口问:“你怎么下来了?是有什么事吗?”
侯天河面上的表情忽然一顿,只不过因为他常年在外带兵,风吹日晒的,肤色呈相小麦色,即便脸上有些发烫,但一般人也看不出来。
“没什么事,就随便走走。”
侯天河才不会说是因为自己在家里听见盛书砚答应陈嵩去单独谈谈后,心里就有些不得劲。下楼这个举动,就像是身体自发的一样,等到他反应过来后,他人就已经在了楼梯口。
好在盛书砚没有多问,两人上楼收拾一番后,便离开了化肥厂职工大院。
等坐在吉普车上,盛书砚很快意识到了另一件事,她这是要一直待在乡下吗?
她在乡下不用怎么干活,因为侯天河每个月都会寄五十块钱回家,目的就是为了让原主不用去挣工分。原主那身体的确也不是能下地干活儿的样,但也是因为这样,原主家乡下老家的处境并不太好。
并不是所有人拿了钱就觉得应该办事,在老家,侯天河的父母都还健在,所以也没有分家。现在家中住着的人除了侯天河的父母,还有侯天河的大哥和四弟。侯天河排行老三,上头还有一个姐姐,不过已经嫁人,没有住在家中。
他的大哥大嫂已经结婚,但是四弟算是父母的老来子,现在才十八九岁,比盛书砚还小,虽然开始说对象,但还没有看对眼的。
盛书砚在乡下几乎算个透明人,她从前在城里就没有怎么做过家务活,到了乡下,绣花喂猪养鸡这种事,更不会做。所以每次只有到了饭点的时候才出现在饭桌上,久而久之,家里也有不少人看她不怎么顺眼。
哪怕侯天河每个月寄回家的五十块钱,里面已经包含了给自己媳妇儿的花销,但是盛书砚还是遭受了不少白眼,还有冷嘲热讽。
盛书砚可不是为了受气去乡下给老公的“孝顺外包”做好儿媳的,她从来没想过要从别人的夸赞中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与其让别人来定义自己,不如自己走出被定义的圈子。
所以想到这里,盛书砚抿唇,考虑着怎么跟侯天河开口,她想去县城。
“这次回去,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部队?”
盛书砚没想到自己还没开口,坐在她旁边的侯天河倒是先开口了。
侯天河认真看着盛书砚,随军这件事,早在他刚结婚的时候他就已经提过,但那时候盛书砚排斥得厉害,他也只好作罢。但现在,侯天河看见这两天盛书砚对自己的态度,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再试一试。
毕竟,在侯天河看来,夫妻分居两地,本来就不利于感情。
何况,他跟盛书砚之间,或者说盛书砚对自己本来就没什么感情,再分居的话,他怕自己下次回家,盛书砚根本就不认识自己了。
怕盛书砚不同意,侯天河又接着开口:“你来部队,不需要做饭打扫卫生,家里的事都有我。你不是喜欢看电影吗?每两个星期,大院里都会组织一次放电影。还有,侯确今年年纪也不小了,部队上也有幼儿园和小学,上学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