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潜入
当间谍…
何闻笛能说会道,外表柔柔弱弱,技能又全是阴招,看上去很适合这种战术的样子。
然而,却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她讨厌说谎。
讨厌的只是“说谎”,“骗人”倒没问题啦!在何闻笛的心里,这两者区别可大了。
简而言之,就是“阴谋”和“阳谋”。
正面对战时各种坑蒙拐骗,虚张声势乃至下三滥手段,起效的话,是被骗的人活该!对于势不两立的敌人,那是什么伎俩都可以用的。
然而,间谍、卧底、阴谋…这些行动,却是主动去欺骗把自己当“朋友”的对象,表面称兄道弟、一团和气的同时,心里却要想着怎么给对方一刀。这就让人很难受了,长期当卧底的人,心智多少都会产生分裂。
何闻笛深知,自己绝非那种“完美的潜伏者”。哪怕心知对方是敌人,不坑死他们,他们就会来追杀叶明珠和队伍,自己八成也下不了决心,彻底地潜伏下去。
但是,利益却要求她不得不为…
这事儿如果下不了狠心,不能坚决地跟队员站在一起的话,那“黎明之花”的队长,她也就别当了。
思考着这些,何闻笛咬了咬牙,决定利用自己“能做到的那部分”,尽可能地给红莲公会下绊子。
她的脚步停了一下,雀斑青年回过头来,关切地看了她一眼。
“别担心,”他说,“老大虽然长得凶,但人不坏。”
他大概以为何闻笛害怕了。毕竟,这是个时不时就会爆发血案的残酷世界,“独行轮回者”遇到“大队”,多少都会有些心虚。
“你叫他老大,你们是一支轮回小队吗?”
何闻笛试探问道,心中期待着对方不是自己要找的人。这样的话,就可以不用坑他们了。
但青年的回答,却让何闻笛失望了。
“我们不是队伍,是几支小队的联盟!”他走进四下无人的巷子,放松了些警惕,说道,“老大和他的队员,是‘红莲公会’的人,我们这次剧本结束后也会加入公会。你听说过红莲公会吧?很有名的战士公会!”
“…哦。”何闻笛小心地答应着。心想,从邹哥的描述来看,他们与其说战士,倒不如说是强盗公会。
——是那个“老大”隐瞒事实?还是说,双方都有各自的片面之处呢?
还没等何闻笛想完,巷子的尽头已经到了。
拐过一个弯,眼前是黑黝黝的小巷子,一堵黑黝黝的土墙拦在前方,别无去路。
何闻笛顿时心生疑虑——该不会,自己的身份已经被看穿了吧?青年是个诱饵,意在把自己引过来抓住,威胁“同伙”的叶明珠跳出来…
她表面不动声色,抓住兜里的闪光弹,打算有个三长两短就立刻逃跑。
“不用那么害怕啦!公会欢迎所有轮回者加入,特别是你这样可爱的女孩。”青年还是一副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温和地对何闻笛说道。
“…为什么要女孩?”何闻笛警惕道。
“不是什么奇怪的理由啦!”青年慌忙道,“只是我们公会的臭男人太多了,好不容易来了位帅气小姐姐,昨天又退队了。老大说,特别羡慕其他公会的男女比例,让我们碰到就尽量招揽…”
这理由倒还真是无懈可击。至于退队的小姐姐,大概就是队员被叶明珠砍翻,又被克莱姆悄悄补刀的那位倒霉狙击手吧。
何闻笛叹息一声,只问他公会在哪儿?
“已经到啦。”
青年在土墙上轻敲了两下,墙立刻分开了,展示出一条通道——不不,并没有。这又不是哈利波特的对角巷。
事实上,不过是头顶垂下来一条绳子。何闻笛抬头看去,沿着绳子往上爬,就能进到大旅馆的高层,看来是给自己人专用的通道。
“我们公会暂时住在旅店里,爬上去就到了。”青年介绍道,“你没问题吧?用不用我背着你?”
“我看上去很像后勤人员吗?”何闻笛白了这青年一眼,对方脸红了。——嘛,这货人虽不赖,却有点花花公子的意思,何闻笛表示无感。
两人一先一后,顺绳子爬了上去。何闻笛考虑到自己穿的是舞女小裙子,特意跟在后面,不让这货占到便宜…虽然,更主要的是防止对方突然翻脸,留出逃走的空间啦。
爬进旅馆,里面的景象让何闻笛囧了一下。
这,直接把贵宾区的墙能砸的砸、能拆的拆,华贵的家具床铺统统推到一角,大厅中间摆上了会议桌和健身器材,墙角排开两行简单的双层床铺,硬是搞成了军事基地的样子…
中间还挂着一条大红标语“艰苦朴素,奋战轮回!享受要在通关后!”
不少轮回者正在健身器材旁挥汗如雨,要不就是在粉笔画出的擂台中央交战,“呼哈”的声音不绝于耳。
酸不溜的味儿透过空气,飘到何闻笛的鼻孔里。何闻笛不由得皱眉。
——我去!
本以为“红莲公会”应该是那种霸气侧漏,山贼气息满满的享受派,结果一看,分明是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啊!难怪女轮回者都不愿意来!
确实吧,何闻笛的“黎明之花”队,在进入轮回世界后也挺苦的。整天组织各种任务、修行,睡的床铺也只是海绵垫子、睡袋之类。但这“红莲公会”,分明是一派要长期艰苦,回到主神空间都不给人休息的劲头…如果要何闻笛放弃她空间里那软乎乎的双层床,胖嘟嘟的玩具狗,那还不如杀了她呢…
负责放绳子的,是个一脸苦恼的干瘦眼镜男。他跟带何闻笛过来的雀斑青年打了个招呼,俩人好像是同队的。
“新人。我带她去见老大。”雀斑青年指着何闻笛,道。
“确认可靠吗?”眼镜男愁苦道,“咱们可是被‘另一个小女孩’折腾惨了,这次这个,可千万别有毛病…”
“桥到船头自然直。”雀斑青年倒是很乐观,“你看她都不是红名!要是同队的,看颜色就认出来了,不用怕。”
“…我只相信老大的判断力,不相信你。”眼镜男皱着眉头,收起绳子,跑到跑步机上训练去了。
“没事,”雀斑青年安慰何闻笛,“浩轩这人就这样。习惯性疑心病罢了,性格是不坏的。走,我领你见老大去。”
何闻笛表情如常,心里却大叫卧槽。
——不不,好心的小哥,那个“疑心病”说的对啊!我就是敌人,没错!你别这么大大咧咧的!
——当然,这话她真没法说…
“他浩轩?”她故作平静地问道,“那你叫啥?你们老大又叫啥?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呢,不好吧。”
“老大不告诉我们名字,只说他的代号是‘山猫’。”青年摊手道,“至于我的名字,还是别问了吧?”
“我又不会诅咒你什么的。算了,不说就不说!”何闻笛佯装发脾气,径直走向青年指的“老大办公室”方向。
“嘿,等等,也不是不能告诉你啦!”青年破罐子破摔,“布鲁斯·李!”
“啥噗——”何闻笛僵住了。
“我是混血儿!我那傻瓜老妈超级崇拜李小龙,非要给我起这么个破名字,我有什么办法!”青年哭笑不得地说道,“反正我也习惯了,从小被人笑到大…”
“…行了行了。快带我去见你们老大。”
出了练功房兼寝室,就进入了装饰华丽的,“雨地大酒店”的走廊。何闻笛刚才所在的,似乎是被整个包下来的仓库之类。
雀斑青年布鲁斯领着何闻笛拐了个弯儿,到了一间客房门口。
“山猫老大,刚才说的新人到了!”
“好!你回去站岗吧,让其他人加紧训练!这儿交给我,不会亏待她的!”
青年爽快地答应着,转身回去。
并告诉何闻笛,老大不拘礼节,但也别太随便了。
何闻笛推门进去。
眼前出现的,是身材高大,圆圆脸庞,红光满面,但发际线有点高,发色也有些灰白的壮年男子。他坐在旋转的老板椅上。
何闻笛看到装潢精致的房间,以及床上的“席梦思”垫子,微微皱了皱眉。
“来来来,大侄女儿!”这汉子没注意到何闻笛的视线,拍打着他对面的椅子,让何闻笛坐过去,“我们公会可是要做大事的,面试很严哦。不过你放心,就算最后没通过,也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哈哈哈!”
何闻笛略微拘谨地坐过去。
“好嘞。咱们有文试,有武试,两样过一样就能加入。你要考哪项?”
中年汉子自来熟地拍拍何闻笛的肩膀,何闻笛尴尬地笑。
“…那,就都试试呗?”
思考片刻,她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