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我在学校跳大神 > 第10章 图书馆

第10章 图书馆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似乎一旦下定决心之后,人就不应该为自己过往的选择所犹豫,只需要按着认定的方向,以满腔勇气继续走下去,哪怕像一只孤狼一样死在荒原上。

    这种认知与情感总是发生冲突,毕竟没有人是纯粹理性与逻辑的产物。

    就像诚实是美德,但人人都撒过谎。

    尼尔放下电话,拿起茶几上的名片,看了一眼,放进旁边的名片架里。

    前方的浓雾已经散去,道路清晰可见,他只能继续走下去,努力成为神话学会的正式成员,以获取足以保全自身的能力,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

    尼尔翻开了《纯白真理》。

    在蒙塔纳州,有一句著名的谚语,如果你是一匹狼,就绝不会想当一条狗。

    这似乎是基于达尔文学说,但事实正与此相反。通过古代犬类的化石在历史长河中不断进行回溯,早在两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狼便和人形成了掠食联盟。

    动物行为学家猜想,正是因为与狼结盟,智人才能够取代安德特人的地位。

    狼是主动选择成为狗的。

    在丛林中获得一块鲜红的肉,得以生命相搏,而跟随在人类身边,用视力和奔跑速度作为交换,就能享用人类猎物残炙。

    绝大多数人也会选择去做一条狗。

    愉悦他人,满足他人。

    正如神明的信徒。

    尼尔的目光扫过一行行字迹,如果《纯白圣经》上的循循善诱,是在教导你做一只好狗的话,那《纯白真理》则是□□裸的告诉你作为一只狗,该如何去狗仗人势。

    纯白之主是一切造物的主宰。

    祂用七日创造世界,那么每一日世界上的生灵可以借用的权柄都不同。

    这本书字字都在崇拜神明,字字也在亵渎神明,并且宣称这才是纯白的真理。

    “在真实造物的领域之外,由灵性汇成的河流涌动着,它向先知们揭示了永恒的圣洁乐土,纯白的伊迪丝迦。我们将追随它的光芒,至死方休。”

    尼尔翻动着书页,从这些语焉不详的文字片段里,可以看出当时约翰迪尔写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某种狂热和迷信。

    但这本书整体的阅读体验还是很糟。

    “无需恐惧命运诸神,任何一物都不足以惧怕,愚民或者智者的嘲笑,也无需害怕任何恩赐力量,他们总以这首歌再次送你,唯有伊迪丝迦的主宰。”

    书中前后语序的混乱和不通顺,不知道是约翰迪尔的精神问题,还是在后来被人故意拆解成这样。

    尼尔放下书。

    他读得太过吃力,又太过认真,头脑已经有些困倦,午后阳光在视野中慢慢暗淡了起来,眼睛虽然看着文字,它们也在脑中组成了诡异的话语,却无法理解。

    过于负荷的运转,让他的头脑不肯再接受任何外物入侵。

    尼尔起身,推开阳台窗户。

    微风吹散了颓靡。

    他转身去厨房里倒一杯咖啡,才回到客厅沙发,继续看后面的附录。

    虽然这本书有的部分颠倒而凌乱,但它该清楚的部分确实异常清楚而明白,没有比这简单的入门教材。

    “祭坛在屋子的中间,虔诚的向祂跪拜,准备好祭器和药,依照早已确定的位置行走,称颂伟大主宰的名号。”

    附录后面几页全是罗列整齐的术法,虽然数量少,但是每一个都很完整。

    尼尔快速浏览着。

    虽然每个术法的实行步骤看起来都繁琐复杂,但文字表述显示的完整,让它变得十分具有操作的可能性,格外引人尝试。

    他不知道该不该自己试一下。

    尼尔放下书,回忆着昨晚格丽克教授的举动,坐到了与她相同的位置。

    似乎她那些充满神秘的言行,都可以按照《纯白真理》所写的内容,简化成几个普通的步骤。

    “祭坛在屋子的中间。”

    他当时坐在格丽克教授的对面,那张椅子放置的地方,恰好在客厅靠中的位置。

    “准备好祭器和药,依照早已确定的位置行走,称颂伟大主宰的名号。”

    阿拉伯香是药,焚烧阿拉伯香是器皿就是祭器,她扇动香烟和走到他身边,是依照早已确定的位置行走,后面的朦胧呓语则是称颂主宰名号。

    虽然格丽克教授称颂的神明与纯白之主无关,使用的也基本不可能是《纯白真理》所上记录的术法,但基本要素都在,只是没有“虔诚的向祂跪拜”这步。

    尼尔笑了笑。

    只看格丽克教授的那件衣裳,她就不是会向神明虔诚跪拜的人。

    他又拿起茶几上的书,目光落在后面几页的附录上,虽然看起来很复杂,但好像并不难,尤其这一条……

    纯白之旅:

    放大自己的灵性,踏入灵性的河流。

    只需要笔,墨水和一面镜子。

    尼尔走到书桌边,从抽屉里拿出墨水和钢笔,依照《纯白真理》上的说明,在双手掌心画了一个象征着纯白之主的符号。

    幸好他算有绘画功底。

    说起来,要是不会画画的话,是不是就不能做神秘学信徒呢?

    尼尔的神思放飞。

    他回到卧室,从衣柜里拖出行李箱。

    行李箱是罗力威牌,价值一百索尔,在科罗蒂商店选购,当时售货员更推荐的是双拉链的那款,可是他们最终还是没选。

    尼尔打开行李箱,里面整整齐齐摆着许多零碎小物件,他拉开最上夹层,摸出一面小镜子,下面叠放着一个相片。

    相片是一个女人牵着十岁的男孩。

    尼尔拿起镜片回到客厅,在阳台边上将窗帘全部都拉上,室内陷入完全黑暗。

    没有一丝阳光可以进来。

    他挪开茶几和椅子,躺在客厅中间,镜子放在额头,双手掌心向上,缓缓举到眼前,指尖两两相对,移动视线焦点。

    “要适应在黑暗中爬行的感觉,呼唤主宰的恩赐。”

    “卑微的凡人只有此时才能窥见白色,肉眼不可见的白色,引出神魂震荡,将头脑深深引入难以言喻的曼妙之中。”

    尼尔适应着黑暗,可盯着向上的双手,根本不见白色,只有一种眩晕感。

    让人恶心又不至于呕吐,只从后脑隐隐散发出一种疲惫的感觉,从锥体束开始,蔓延至全身,引导着□□的排斥。

    似乎这种术法看起来简单,但极其需要天赋,而他并没有天赋。

    尼尔叹了口气,眼睛酸涩难耐,依旧看不到黑暗中的那一点白色,就连双手也举得发麻。他放下手臂,垫在脑后,就这么躺着闭上了眼睛,是真的困了。

    日光摇晃得昏昏沉沉,好像是有人在划动着船桨。

    尼尔睁开眼睛,脚底是楼宇小巷,他站在阳台边上,脚也不太对劲。

    这不是人类的脚,而是毛茸茸的山竹。

    尼尔的头转动,看向旁边的窗户,隐约从玻璃上映出一只猫,乌黑发亮的毛发,胡须稍长,四个爪子都是雪白色的。

    ……

    这个景象不是他自己看到的。

    头也不是他自己转动的。

    他只是通过眼睛看到玻璃倒影,好像被装在黑猫的身体里,而脖子的铃铛随之叮叮当当的响。

    “呼啦!”

    一只海鸥扑腾着翅膀飞过,黑猫跳到房檐上去追逐,穿越了一个又一个房檐,爬过了一个又一个管道,身姿轻巧的走在阳台和楼梯的边缘上。

    尼尔越发的头晕目眩,但不是精神上的晕眩和疲惫,只是接受不了如此高强度的视线转换,忽上忽下,天旋地转的。

    “喵!”

    敏捷而灵巧的猫咪,俯身一下子扑住了海鸥,爪子直接亮出锋利的指甲,瞬间划开了海鸥的身体,温暖的血液迸射出来。猫咪舔了舔,腥甜感在口腔流淌。

    美好得让人浑身战栗。

    猫咪撕咬起来,羽毛和血遮蔽住视线。

    尼尔突然就发现自己会飞了。

    他盘旋在空中,风能刮过耳边翎羽,眼底的景物渺小,身体左弯右斜,视野也不断翻转颠倒,是一种更加难受的视线转换。

    尽管如此,他的目光却异常锋利,能看清密斯托克河水和泊停的老旧渔船。

    船上坐着一个的老渔夫。

    他的脸沟壑纵横,布满了皱纹,两只眼睛小而浑浊,手掌却很大。

    “咻——”哨音破空而来。

    风迅速从耳边刮过,似乎周围的景物迅速变得模糊,白色的水花扑面而至,一条黑鳞大鱼在爪中挣扎。原来他是一只鱼鹰。

    “咻!”又一声哨音。

    鱼鹰应声回到船上,将爪子里的大鱼丢到船上,鱼在船上反复跳动挣扎。

    老渔夫从鱼篓中扔出一条鱼,半空抛出一个弧度,鱼鹰张开嘴接住,整条鱼从喉咙划过,直接到了腹中。

    那种粘腻和活物挣扎的感觉,是鱼鹰咽下了自己的犒赏。

    密斯托克河的水是深暗的,光线是穿不过河水和水草,只有淡淡的白色波光。

    水草又高又深,几乎能藏着一切。

    尼尔感觉到自己在摆动尾鳍。

    他是饥饿的。

    庞大的身体在水里游动,视线转换带来的眩晕感少了很多,不过因为水草遮挡,视线遮蔽却比在空中更严重。

    尼尔觉得自己现在是一只鱼。

    微光穿梭是浮动的透明虾,只有内脏的那一点淡蓝,显然虾是不够填饱肚子的。

    他又往下游了。

    从水面映入河底里的阳光已经微不可见,周围形成了一种朦胧的混沌感。

    似乎有什么东西闪过。

    水也飞快的流逝,嘴里好像咬住了什么东西,微微发脆的硬壳碎裂之后,爆出一口浓稠鲜美的浓浆,舒缓了胃部的饥饿,肉质软烂柔嫩在口腔里一触即发。

    是什么呢?

    尼尔来不及思考这个问题,一个眨眼过后他就在一个管道里,正顺着金属管壁向上攀爬,不知道的是要去往哪里。

    终于,管道要到尽头了。

    黑色粘稠的液体变换了一个形状,像是章鱼触手,透过水面的微光缓缓爬了出去。

    连眼睛都没有,是怎么看见的呢?

    疑问随着水面破开而消失,他视线清楚跟在触须之后,这里是一个卫生间,而他刚刚钻出来的地方是……

    坐便马桶。

    尼尔感到些许不适,可触须却没有任何感觉,继续向前在瓷砖上爬行着。

    他也听见了轻柔的歌声。

    “他在他的27岁时重生,回到了他从未去过的家乡,将他的昨日抛诸脑后,你可以说他脱胎换骨,你也可以说他找到了世上一切的答案,他的生活正离他远去。”

    歌声从收音机里传来,灯光渐渐昏黄,墙纸的绿色深浅不一,年代久远的地板上还放着几个啤酒瓶。

    这是某个单身汉的公寓。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