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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她怎么敢招惹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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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过来帮忙的有十五个人,肯定得分两桌吃饭。

    家里的碗筷和桌子都不够用,吴大娘到隔壁家去借桌子跟碗筷。

    菜种类有点少,一个豆腐炖鱼,一个韭菜炒鸡蛋,一大盆白菜,还有一大盆炒土豆丝。

    因为人多,而且都是壮劳力,饭量实在太大,吴大娘没有煮白米饭,煮的糙米饭。

    过来帮忙的乡亲看到这些菜,一个个喜上眉梢。

    大伙儿过来帮忙有工钱,还能吃上肉,哪有不高兴的。

    张青苗招呼大家坐下吃饭,“今天去买菜太晚了,时间有点来不及,就炖了鱼,炒了个鸡蛋。

    午饭大伙儿先凑合着吃,晚上再杀鸡炖鸡肉,再做个红烧肉炖土豆,给大伙儿补补油水。”

    大家馋得都直流口水。

    在他们这样的乡下地方,村里有啥事儿都会找乡亲帮忙,请大伙儿吃顿饭就够了。

    鸡肉和红烧肉都算得上大肉,他们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

    以前去别人家帮忙,可不会吃得那么好,最多就是几片腊肉,或是肉末炒青菜,哪有这样的大肉吃。

    更何况这次他们还有钱可以拿。

    “伙食可真好,青苗,我们可就等着晚上那一餐了。”

    张建功招呼大家坐下,“大伙儿快坐下来,我四妹做饭的手艺可好了,不比国营饭店大厨的手艺差。”

    跟他关系好的小伙子打趣道:“咋的,你还去国营饭店吃过饭?”

    “你瞧不起谁呀,我当然去国营饭店吃过饭……”

    慷慨激昂的张建功突然就哑了,不为别的,只因宋书宁走出来了。

    他的脸颊一下红了起来,表情变得羞涩起来。

    旁边那人见到他神情转变,余光看到宋书宁走过来,立刻起哄道:“宋知青过来吃饭,快来这边坐。”

    宋知青长得好,村里不知道多少小伙对她有意思。

    别说张建功了,就是他遇上宋知青,也乐意多看两眼。

    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

    宋书宁看了一眼,那一桌坐着的都是大男人,她要是真跟他们坐一桌,不知道会多尴尬。

    “不了,我还是坐这一桌吧。”

    宋书宁坐在吴大娘的身边,给自己打了半碗饭。

    桌上的人吃了饭菜,纷纷夸起张青苗的手艺。

    “青苗,真行呀,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这菜也太好吃了。”

    “你咋做的,这鱼一点鱼腥味儿都没有,又嫩又滑,比豆腐还要嫩。”

    “我刚刚还以为建功这小子说大话呢,没想到你手艺真有这么好,下午还是你做饭吧?”

    张青苗腼腆地笑着点了点头,“是,我这几天都过来帮厨。”

    “哟,那我们真是有口福了。”

    耳边全都是大家对张青苗的夸赞,宋书宁不以为然地撇了下嘴,能有多好吃,他们都快把人夸上天了。

    她夹了一块豆腐,浅尝一口。

    豆腐嫩滑,豆香味很足,而且还很入味,真的好好吃

    宋大小姐绝不承认别人比她强,嗯,最多承认张青苗的厨艺跟自己旗鼓相当。

    不愧是女主,各项技能点都是满分呀。

    宋书宁心里的小人哗啦啦在流泪。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张青苗是锦鲤体质,出门摘野菜都能随手捡到野鸡野兔的那种好运气。

    她的厨艺这么好,在这个年代是最吃香的。

    自己根本比不上她呀。

    呸呸呸,她为什么要跟张青苗比。

    她肯定也有张青苗比不上的地方。

    宋书宁在自己身上找了一圈,很快找出一个点,自己比张青苗长得好看。

    不过张青苗是温婉型的长相,是家长们最喜欢的类型。

    而她长得太过艳丽,在这年代容易被人骂是狐狸精。

    自己跟张青苗一对上,在长辈圈还是她比较吃香。

    自己没完全没有优势嘛。

    郁闷的宋大小姐把悲愤化成了食欲。

    别的方面没法胜出,但是在吃饭这一方面,她绝对不会认输。

    她吃饭的时候很秀气,小口小口地吃,细嚼慢咽,动作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

    同桌的人看见她吃得这样斯文,都不好意思狼吞虎咽,动作都放慢了很多,还时不时偷偷瞄在座的两位女同志。

    两个女同志长得都很好看呀,光是看着都能让人多吃几碗饭。

    吃过午饭,大伙儿都在休息,扎堆坐一块儿聊天。

    宋书宁主动收拾桌子,收拾碗筷,准备去洗碗。

    饭菜是张青苗做的,她收拾碗筷,绝不吃白食。

    吴大娘用淘米水来洗碗,宋书宁见了,说道:“大娘,我来洗碗吧。”

    “我来洗就成了,你在旁边歇着吧。”

    “不用,我可以洗的。”

    这年头饭菜不像后世那样油水充足,碗筷还是很容易洗干净的。

    宋书宁和吴大娘洗好碗,她成就感满满。

    她真是太能吃苦耐劳了。

    热泪盈眶。

    要是让宋先生和覃女士看见了,不知道会夸她成什么样呢。

    “宋知青,灶台里还有红薯,你吃吗?”

    宋书宁已经吃得有点饱了,但是听到有红薯,她又有点馋。

    “我吃一点点。”

    吴大娘从灶台里的灰烬扒拉出几个红薯,还热乎乎的,用手一掰,就能看到里边黄色的红薯。

    宋书宁轻轻咬上一口,又香又甜,比后世的烤红薯好吃多了。

    “真好吃。”

    “你喜欢就多吃点。”

    “我现在吃饱了,吃这一个就够了,剩下的等晚点再吃。”

    “那也成,我就放在灶台里,里头还有火子,下午吃也还是暖的。”

    宋书宁吃了饭,又吃了一个红薯,觉得自己真的太撑了,想要出去散步消食。

    今天有太阳,照在人身上暖乎乎的,宋书宁神清气爽。

    没有被工业污染过的环境就是好呀,空气清新,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可漂亮了。

    她正心情美好地散步,谁知道一个披头散发的妇女朝这边跑来,在她身后还跟着一个满脸涨红,骂骂咧咧的男人。

    旁边有认识他们的人,纷纷劝那个男人,让他别打了。

    宋书宁才听一耳朵,就感觉自己的耳朵脏了。

    什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居然敢打自己的老婆。

    宋书宁见那男人扑过来,走上前伸出脚。

    那男人跑得又急又快,即便发现有人伸脚想要绊倒自己,惯性也让他根本停不下来。

    “扑通”一声,那人被摔了个狗吃屎。

    大伙儿都惊呆了,诧异地看向宋书宁。

    这娇娇弱弱的女知青怎么敢打人。

    这人叫做张铁牛,长得高壮,脾气暴躁,最是惹不得。

    村里人平时都不敢惹他,他要是真火起来,那可真是不管不顾,谁都敢打的。

    看来宋知青要倒霉了。

    她没有家人在村里,这回看谁能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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