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第94章
“你好,我叫丁亚川。”舞台上,姜律伸出手,徐美夕饰演的素素,被男生的热情吓了一跳,然后也伸出了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得让作家增加点长度,最好,先投资一部大电影,找编剧改改,再投放一部电视剧。”冯总的声音,清晰的穿到陆绪的耳朵里。
陆绪身体微微向外转了转,目光落到台上,转而又落到了董羽苏的身上。“我相信,总有一天你的作品,会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舞台上,素素展开双臂,说着对丁亚川的欣赏与肯定。
陆绪飞快的看了董羽苏一眼,黑暗中,他总觉得她是在笑的。就像当初,她说出那些话的时候,笑的那样好看,像他从未见过的天使模样。
陆绪把胳膊住在扶手椅上,手放在嘴上,挡住了那显而易见的欣喜和失落。
“苏苏。”陆绪快步走上来。
演出结束,董羽苏在徐美夕说的门口等她。
陆绪借口上厕所,甩掉了吴雅,他有些急切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意:“其实写这本书之前,我一直想象着,你看到时候的样子。你喜欢话剧,所以我先上了话剧,我没想到你和徐美夕是朋友,我也不敢奢望你能来……你能来,真是太好了。”
董羽苏笑容淡淡,“恭喜你,现在成了畅销书作家。”
“畅销……”陆绪欲言又止,“素素,如果我早知道,成为畅销书作家的代价是失去你,我宁愿它们不畅销。”这些是书,至少还有你这个最真心的读者。陆绪脸上的笑容中,带着历经沧桑的苦楚。
“我已经结婚了。”董羽苏语气疏远,“我现在过得很好,我很幸运能遇到现在的老公,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
陆绪缓缓地点了点头,他伸出手,想要放到董羽苏的头上,但他看到董羽苏躲了,他寂寥的把手放了下来。
是啊,他多了解她,看似柔弱,却无比坚定,坚定的陪着落魄的自己,也坚定的说走就走……
“羽苏姐,”幸好徐美夕及时出现,打破了这场尴尬的见面,董羽苏挽着徐美夕的胳膊,向陆绪微微点头,离开了。
陆绪的目光跟在她身后,直到董羽苏和徐美夕消失在他的视野里,他才颓然的靠在身后的白墙上。
身后,那个演出了他写的故事的大厅,给了他满世的赞誉。而眼中消失的,才是他期盼的,灵魂的慰籍和栖息之地。
只是他不能向她奔去,过去不能,现在也没了资格。
到了餐厅,董羽苏才发现手机还处在静音状态,上面有十几个视频电话。
她拨打了老公的视频,一个帅气的金发蓝色眼睛的男人,出现在屏幕里,“哈尼,是缇娜和亚姆,一定要给你唱在幼儿园学会的歌。”
“我刚刚去看了朋友演的话剧,”董羽苏示意徐美夕要不要介绍她认识,徐美夕点点头,出现在镜头里。
“好漂亮的姐姐!”董羽苏的老公还没说话,就被两个可爱的龙凤胎挤出了镜头,只听到他在镜头外,和徐美夕打招呼。
龙凤胎都是金发蓝眼睛,但是容貌却更像董羽苏,格外的柔和,并不凛冽。
“叫美夕阿姨。”董羽苏笑着纠正道。
“美夕阿姨!”两个小宝宝异口同声,然后就对着镜头展开了笑脸。
兴高采烈地表演了唱歌之后,董羽苏要挂电话了。“……好啦,妈妈很快就回去了,你们要乖哦。要听爸爸的话,帮助爸爸照顾one哦……”
挂了电话,董羽苏满眼都是温柔,她对徐美夕解释道:“one,是我们家养的萨摩耶。”
这段饭吃得很愉快,她们聊刚才的话剧、徐美夕的表演,董羽苏以前看过的剧,董羽苏的孩子,和在英国家和爱人。
两个人都很有默契的避而不谈,那个故事的作者——陆绪。
其实徐美夕从陆绪一开始看董羽苏的眼神,就意识到不同了。
素素,苏苏,这个故事,原来是她和他的故事。
难怪于珊说羽苏姐喜欢话剧,却一直都没有来看。
“我和陆绪,确实相爱过。”吃过晚餐,走在路上,董羽苏开了口,“这么多年,我好像都把这件事忘了。”
在故事里,素素为了自己的医学梦想离开了丁亚川,选择了出国留学。“但好像,”董羽苏上了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我们经历的,是两个不一样的故事。”
“陆绪。”昏暗的房间里,吴雅疯狂的想要亲吻陆绪的嘴,“你忘记她了,你说过,你不会和她联系的,但是为什么你要看她?为什么你要一直看她?你忘了,你忘了和我的约定。”
“约定?”陆绪笑着,但笑声中只有冰冷。“我怎么会忘记呢?我答应过你,和苏苏分手,所以我才没有留下她。”
“别把自己搞得和大情圣一样,你忘了吗?”这次是吴雅的冷笑,笑声中夹杂着恨意。“不是我,是你为了出书,才和董羽苏分手的。”
陆绪的脸色一下变得苍白。
“别说了!”他强硬的阻止她。这么多年他一直想让自己遗忘掉真相。他甚至不惜用最华丽的语言,编织了一个让世人落泪的,他和董羽苏的故事……
可是,他的视线落到吴雅的脸上,昏黄的路灯照了进来,依稀能看出她曾经的美丽,和未曾改变过的骄傲,骄傲的吴雅。
吴雅狠狠的咬住了陆绪的胳膊,是的,她爱他,爱的疯狂。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爱上他了,只是他身边有了董羽苏。所以,她只能装作:只爱他的才华,
“吴雅。”陆绪推开她,“我们只是朋友。”
他从始至终都这样定义着他们的关系,吴雅冷笑。“朋友?你……和朋友上·床吗?”
陆绪看着胳膊上被咬的牙印,走向卫生间,“也可以不·上。”
吴雅摔门离开,他就是她的毒药。她不停的接近他,靠近他,却总是不能得到他的心。但是至少他的人是她的。
如果不是她第一次告诉陆绪,自己父亲是编辑部的主编,他就不会把那些,任何编辑都会急着签约出版的稿子,交给自己。自己也没有机会换了稿子,让陆绪以为自己是个,没有才华的作者。
那她,就不能留在他身边。
吴雅握紧了手提包的手柄,就像握紧屋里的那个人。她要和他永远在一起。任何关系都可以,他的朋友、合伙人、制作人……床伴。
这是陆绪自己做的决定,当他请她把书稿交给父亲的时候。吴雅就知道,他渴望成功,渴望他的才华被世人赏识。
吴雅在陆绪身边生活了十年,她冷静地看他讨厌资·本,讨厌虚名浮利,却又本能的靠近,用力抓住,然后根本离不开。
陆绪知道,是自己先放开的那双,拉住爱的人的手。
他哀伤的望着窗外,可看到董羽苏的时候,他究竟在期待什么?
期待她祝贺自己的事业?还是期待她会依然在爱着自己。
怎么会呢,当吴雅频繁出现在他们两个人的生活里时,董羽苏对他的爱,就一点点消磨掉了。
那时候,董羽苏是医科大学的学生,来陆绪学校找同学的时候,他们相遇了。
相遇的那一刻,陆绪就知道,她就是他最想要的人。
那时候陆绪很穷,但董羽苏不在乎,她总是没事一样陪在自己身边,不在乎情人节没有收到大捧的鲜花,生日没有精美的项链。
“有你就够了。”她常常这样说。
所以在陆绪告诉董羽苏,吴雅能帮他出版小说的时候,她呼吸似乎都停滞了,她变得非常安静。
“吴雅要的是你人,”董羽苏说,“……我和她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她那一次没有说,陆绪的作品又多优秀,她相信会有很多人欣赏他的作品的,他们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她曾经总是说:她还年轻,等得起。
陆绪从酒柜上拿出一瓶酒,等不起的人,从来都是他自己。
是他背叛了董羽苏,是他为了小说能被出版,和吴雅一起去见编辑部的人,然后在那个喝多,被扶出去的夜晚,他们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
从他被吴雅扶着,进入那个宾馆的房间开始,他就背叛了他信誓旦旦的爱情,背叛了董羽苏。所以,这一切都是假的,《素素》是假的,书里的故事也是假的。
把董羽苏送回家,回来的路上,徐美夕一直想着董羽苏的话:“三个人的爱情,能有多美好呢?那段感情对我来说很痛苦,但让陆绪以这样美好的方式记得,也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尾吧。”她说这段话的时候,已经释然了。
虽然,董羽苏决定离开的时候,还是期待着,陆绪能做出坚定的选择。她以为,他能相信自己的才华,相信他们的爱,他能和吴雅断了关系……只是她没有等到想要的结果。
绿灯亮起,徐美夕转弯,她看向前路,没有注意到后车镜里的,那个跌跌撞撞的男人。
喝醉的陆绪,跌跌撞撞的往董羽苏家走,他错了,他要告诉她,他全都做错了。
一次偶然,他和吴雅父亲的同事聊天的时候,才发现他们之前看到的,根本就不是他的作品。“要是你开始就能写出《星河》这样的作品,那可是一下子就爆红了。”
《星河》那就是他拿给吴雅,让她送到编辑部并被退回的第一部作品。
他真的错了,他没有相信自己的才华,也玷污了他和董羽苏之间的爱情。
吴雅追了上来,她拉着陆绪,往回走。
她用尽所有的人脉,为陆绪经营作品,可却注定只能彼此折磨。
有的时候,吴雅会羡慕那个陆绪深爱的女人,她不过出现了那么一段时光,就点亮了他的心。听说董羽苏结婚了,还生了龙凤胎。就这样过上了平淡的,让人羡慕的生活。
吴雅也曾经可以,找到一个人,过那样生活的。
只是,从她把喝醉的陆绪,扶进自己的房间那一刻起,她就选择了用一生的时间,和陆绪纠缠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