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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这里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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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头电子钟过了六点半,外面暮色四合。程立觉得有点烦躁,下床推开窗点了一根烟,抽得有点急了,被呛到,他咳嗽了几声,再抬眼却看见沈寻站在花园里。

    人面桃花相映红。蓝的是朦胧夜色,红的是一树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张娇颜,点亮了这原本寻常的夜晚。

    或许,她就是个迷了路的精灵,糊里糊涂,才走到了他这里。

    “这位老板,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吗?”她仰着头,声音清脆。

    他在烟雾里眯起眼,嘴角微弯。

    “可以。”他答。

    “那麻烦您下来开下门,我没带钥匙。”

    “笨蛋。”他低骂了一声。下楼梯的时候,嘴角的弧度更弯了。

    “我回局里拿了下电脑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帮国际组的人做个采访,还去超市买了些菜和水果。”

    她换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厨房跑,却被他拦住了:“我来吧。”

    塑料袋里的东西都收拾完,冰箱几乎都被塞满了。

    “我从来没买过这么多东西。”他有些无语。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厨房暖黄色的灯光下,她笑吟吟地看着他,“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里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丝。”

    “土豆丝可以,不过不能放辣,不利于伤口恢复。”她利落修正。

    他点点头,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请你到客厅看会儿动画片,别在这儿给姐姐添乱。”她把他推出厨房,拉上门。

    电视上正在演《猫和老鼠》,已经播了几十年的动画片。厨房亮堂堂的,渐渐传来食物的香气,纤细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准备着晚饭,他捧着一袋薯片,看着同样的动画片,笑成一个小傻子。那时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黑暗角落,有人会用生命维护现世安稳,而那样的人会与他有血脉联系。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

    他耳畔响起她的声音,娇娇柔柔的。

    人间烟火,现实温暖。这一刻,他也很想就这样沉溺。不去想从前未解的噩梦,不去想未来还要面对的血雨腥风,只是手臂上隐隐作痛的伤口会时刻提醒他肩上背负的重担。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寻问程立:“能不能借你的书房一用?我要干点活。”

    他点点头,带她上二楼的书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欧现代风,书房更是极简,除了一张书桌,就是一台cd机和音响,一排光碟架,以及墙上挂着的一幅画。

    沈寻走到那幅画前,静静打量。画的是一个小女孩站在街边看着天空,天上飞过一辆汽车,汽车上的男人低头看着她,色彩鲜艳梦幻。

    “感觉很像夏加尔,”她开口,看到画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动,“这是乔敏画的?”

    “嗯,她从小喜欢画画,去年我生日送了这幅给我。”程立答。

    “她有点天分,”沈寻由衷夸奖,视线落在光碟架上,“《美丽中国》《地球脉动》……你居然收藏了这么多纪录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吗?”程立答,“纪录片可以让心灵安静。”

    沈寻蓦然看向他,眼中情绪涌动:“我妈妈说过同样的话,她是纪录片导演。”

    “是她吗?”程立抬手,指向一张光碟。

    沈寻盯着那个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风格,我很喜欢。”程立轻轻答。

    “谢谢,”沈寻平复了情绪,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个采访电话。”

    程立点点头,替她带上房门。

    等沈寻采访完并整理好记录,已经晚上九点半。她开门去倒水喝,听到浴室里有哗哗的水声,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书房,在椅子上躺了会儿,瞅见一旁的cd机,起身按了播放键。

    熟悉又静谧的旋律缓缓回荡在房间里,清亮虔诚的咏唱,让她听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团libera的ivowtothee,my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国。我要奉献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爱。这爱毫无疑问,这爱经得起考验,这爱永不动摇,这爱不计代价,这爱永不屈服,直至最后的牺牲。

    一曲终了,旋律又重复响起。原来是被设置了循环播放。沈寻忍不住揣测,程立是怀着什么心情,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问他为什么做警察,他那句轻描淡写的“我愿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开玩笑时,他生气的样子。

    她想起今早他带着伤审讯,灯光下有些疲惫的神色。

    这个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现的那么淡漠,他的内心,比谁都要火热。

    心念一动,她起身开了房门,却看见程立靠在楼梯口的墙边,静静地抽烟,像是在门外已经站了一会儿。

    他侧首看向她:“上次听这首歌,还是三个月前。”

    “发生了什么事?”沈寻问。

    “队里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辈子就扑在缉毒这件事情上。我刚到这里时,是他带的我,就像我师傅一样。”他抽了口烟,眸色深沉,“他40岁的时候,被毒贩报复,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崩溃,但是他又兢兢业业地干了十几年。他跟我说,从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觉得自己也发生了某种变化,变成一个更好的警察。因为没有了牵挂,所以少了犹豫,少了顾忌,永远都冲在最前面。面对那些锁着的、背后不知是什么危险的门,面对举起的刀枪,他不再有丝毫退缩的念头。”

    “所以,你现在也是这样吗?总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冲?”沈寻走到他面前,抬头看向他,“但是,活着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点可能。每个人都是肉身,会病、会死、会遭遇横祸,会一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在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有没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欢做的事情时,有没有全身心投入过,即使会失败。”

    那一瞬间,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他黑色的眼眸里起了波澜。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双臂,毫不费力地抱住他。

    “程队,辛苦了,”她的声音在他的胸口震动,“即使你等的人不会再回来,你也要努力好好活着。”

    这世上男男女女那么多,拥抱和亲吻都太轻易。可能够让我们拿出一生去等待与守护的,少之又少。

    这个夜晚,她很想沉溺在这个宽阔温暖的怀抱里,永不分离。但是,她还是松开了手,道了声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离开的身影,久久未动。

    第二天中午吃过饭,程立就打算回局里。王小美看到他们同时到办公室,恨不得冲上来问个究竟,但看到程立面无表情的脸,又把满肚子的疑问都吞了下去。

    沈寻看着她和张子宁坐立难安的样子,给她发了条微信:一、程队伤口感染发烧,我照顾了下;二、什么都没有发生。

    王小美把手机拿给张子宁看,二人都是一脸失望。

    沈寻去完洗手间回来,才发现护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着回去拿太麻烦,决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货商场有一些年头了,好在东西还算全,她买到习惯用的牌子。出门的时候天色已晚,商场前面在修地铁,安插了一排蓝色的围栏,要打车得穿过小巷去马路对面。

    地面坑坑洼洼,因为下过一阵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泞。沈寻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走,听到包里手机振动,拿起来看,是程立打过来的。

    她正要接起来,一旁突然蹿出一个人,一把夺过她的手机就跑。

    “站住!还我手机!”她怔了一秒后,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时也保持运动,那人个子矮腿短,一时也没能甩开她。

    就这样追进另一条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向她。沈寻愣住——是个女孩子,正凶巴巴地瞪着她。

    女孩子后面还站着两个高个子的女生,染着浅色头发,涂着很深的眼影。

    “把手机还给我。”沈寻冷冷开口。

    其中一个高个子女生看着她:“就不给,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拿来,”沈寻伸出手,“你们要钱,我就给钱,但把手机给我留下。”

    “程队的女人挺厉害啊,”矮个子女生睨着她,举起手机,“你这里面是有裸照还是什么啊,这么紧张。”

    “我不是心疼手机,我里面有工作时拍的照片和记录的东西,你们让我上传到云端就可以,手机拿去好了。”沈寻答。

    “你有病吧,还上传到云,”那女孩大笑,“我们就是来教训你的,贱女人,抢别人的男人!”

    眼见她拿起手机要往地上砸,沈寻扑了过去,死死抓住手机,但旁边两个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个拉她的衣服,一个抓她的头发。她拼命挣扎,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手机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个女生似乎还不解气,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几脚。

    沈寻见状,眼睛都红了,不管不顾地冲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机抢到手里。

    “神经病!”那女孩摔了个四脚朝天,爬起来就给了沈寻一个耳光,却看见她蓦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杀人一样。

    “你让乔敏给我滚出来。”沈寻吐出几个字,几乎咬牙切齿。

    “你抢她男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啊!”一个高个子女生骂,“她犯不着出来见你,有我们给她出气就够了。”

    “你告诉她,她这种垃圾行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寻冷冷出声。

    “你说谁垃圾?”拐弯处走出一个人,正是乔敏。

    “说的就是你,垃圾。”沈寻冷笑。

    “你……”乔敏刚扬起手,就看到沈寻身后的人,顿时僵在那里,悻悻地放下手。

    “你们在干什么?”程立走过来,看到沈寻脸上的红印和凌乱的头发,黑眸顿时一沉。

    “我们就是教训教训她,仗着自己有点姿色、会写点东西就跑到这儿来发浪,”矮个子女生瞅着沈寻,愤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没想到你这么嫉妒我啊,”沈寻看着乔敏,目光如刀,“你就只会怪自己命不好?你以为我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什么苦都没吃过?我告诉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纪时,被变态绑架,关在地下室里,不听话就拿鞭子抽我,我妈为了找我出车祸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医生,同时也发现我爸不是我以为的那个好丈夫、好男人。我会拼命抢我的手机,是因为那里面有我的工作成果。会写点字?你以为当记者很轻松吗?你们在酒吧鬼混的时候,我在熬夜写稿;为了在群访的时候抢到一个提问的机会,耳环都被扯掉;人们以为的光鲜人物,私下却会对我动手动脚、张着臭嘴要上来搂搂抱抱;出差做调查,怕被人发现要翻围墙,差点摔骨折;住三十块钱一晚的旅馆,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国外遇到动乱,差点就没命。”

    “这世上每个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关注自己的伤口,”她看着愣住的乔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我有能力去喜欢他,我有能力去照顾他,替他分担,是因为在欣赏他的同时,我也会因为这一份欣赏而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乔敏也变得强大,欢迎你来和我竞争,而不是用这种幼稚的、不上台面的做法。”

    她说完转身就走,夜色里的背影单薄却倔强。

    乔敏瞅了一眼沉着脸的男人,上前嗫嚅着开口:“程……”

    “乔敏,我耐心有限,你适可而止。”程立的声音里透着寒意,森冷的目光让人心生惧意。乔敏从没见过他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怒气,被惊得浑身一颤。

    沈寻走到路口,听到背后略带低哑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声拒绝,甚至没有回头看他。

    “你这样,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灯下,她一身狼狈。衣服上都是泥污,脸上的印痕更深了,长发也凌乱得不像话,连肩膀上都掉着几根发丝,大概是刚才拉扯掉的。

    “我这样是拜您所赐,”她低头看着碎裂的手机,“我的手机壁纸是我妈妈的照片,被她们踩了好几脚。”

    她语气里的委屈,让程立的胸口一颤。

    “我刚才讲了那么多,说得那么好听,”她自嘲一笑,“其实对你而言,我又比乔敏好得了多少。”

    “许泽宁走的时候对我说,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也许他是对的,”她的声音里透着疲惫,“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也许我根本没有能力喜欢你。”

    眼前纤细的肩膀,在夜风中微微颤抖,像枝头被雨打风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撑不住。程立从未见过她这样一蹶不振的模样,仿佛被抽掉了生气,脆弱、退缩。

    他正要上前一步,却见她扬起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径自离开。

    夜还未深,这座边城的街头已经寥落。不远处只有一摊流动大排档,丈夫在卖力炒菜,妻子一声接一声地吆喝,希望在收摊前多单生意,又不忘拿起并不干净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红。

    站在街头,他抽完一支烟,迷雾升腾里藏着一双苦涩黑眸。

    他想起她抱着他,语气温柔地说,程队,辛苦了。

    还有她说,程立,我喜欢你。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

    他不想承认,她离开时放弃的表情,像一把钝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机振动,他接起来,那头是刘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厅开会。”

    他应了一声,挂掉电话,戴上头盔。摩托车低沉的轰鸣划过夜色,渐行渐远。

    景清的春天,仍带着清冽的凉意。走出航站楼,迎面而来的风吹乱了头发,沈寻停下来扎了个马尾,就看到李萌的车滑到眼前。车窗下沉,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红唇黑发,惹得一旁等车的人也纷纷注目。

    “北京欢迎您。”李萌冲着她一笑,千娇百媚。

    沈寻拉上车门,把背包往后座一扔,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靠在前座上。

    “什么情况啊,灰头土脸的,”李萌边踩油门边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沦落红尘历尽沧桑呢。”

    “你说你一卖广告的什么时候学会咬文嚼字了?”沈寻轻嗤。

    “卖广告的怎么了?”李萌被气着了,“要没我们努力工作,你工资谁发啊?哎,我说你这人犯什么病啊,一回来就呛我。哦,难不成是没能拿下程队,欲求不满了?”

    沈寻瞅了她一眼,没说话。

    “我跟你说,不要着急,来日方长,”李萌把饮料架上的奶茶递给她,“你不是还要回去嘛,你先帮我把沃森ceo的专访做了,我一路护送你回云南都行。”

    “专访时间定了吗?”沈寻问。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上午,具体时间他们今天会确认。人家ceo去年达沃斯论坛的时候对你印象非常好,点名要你采访他。沃森去年给我们投两百万,今年有意向签一个翻倍的框架,接下来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强就是财大气粗。”

    “也不见得是靠我,他们今年的战略重点定在中国,本来就有宣传推广的需求。”沈寻吸了口奶茶,慢条斯理地嚼珍珠,“你怎么会想起来买奶茶?”

    “关键我们也未必是唯一的选择啊,所以周总一听对方提你的名字,立马让我跟郑老师提让你回来援助。至于奶茶,”李萌扬起嘴角,“我估计你在追爱的过程中心里苦,给你加点甜。”

    “我谢谢你。”沈寻低头,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从省厅开完会回到景清,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他先回了趟办公室,看到沈寻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电脑,也没有她喝水的保温杯。

    “小美,她人呢?”他问。

    “寻姐吗?”王小美惊讶地看着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随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办公桌前坐下,摊开笔记本,开始梳理今天的会议内容。

    二十分钟过去,握着的笔还是停留在刚开始写下的那行字。手边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惯喝的金骏眉,却不知怎么变得格外苦涩。

    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外面那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着的椅子。

    窗外,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从天亮下到天黑,从大雨如注到润物无声。

    一盏台灯照亮小小角落,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敛住心神,专心对待手里的档案。

    手机屏幕亮起,他心里一动。拿起来看,是新闻app的整点推送。

    门口传来两下敲击声,是刘征明。

    “对了,今天一直开会忘记跟你说了,沈寻单位领导说有要紧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确定还回不回来,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吧,”他在门边打招呼,“还没吃晚饭?”

    “嗯,没觉得饿,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语气淡淡的。

    刘征明点头,临走前嘱咐了下:“当心身体,伤还没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笔,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到唇边,低头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

    脑海中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烟雾升腾,他眯起眼,瞅着手里的卷宗,自嘲一笑。

    这些嫌犯的名字里应该再添一个——沈寻。

    案情复杂,情节严重。也许,最终会成一桩悬案。

    沈寻再回景清,已经是三天后。沃森那边急着要把专访发出来,她就干脆留在北京,把这件事处理完才离开。

    从机场到景清,需要将近一个半小时。不过几天,高原炽烈的阳光,竟让她有种久违的感觉。

    车开到一半路程时,速度慢了下来,停停走走。

    “堵车吗?”她问司机。

    “前面收费站临检,估计是禁毒大队收到什么线报吧,”司机很有经验地回答,瞅了下后视镜,“排了这么长的队,真有运毒的,估计插翅难飞了。”

    “哦,”沈寻轻应了一声,转而心念一动,从背包里拿出相机,“师傅,我下来走一段,你到收费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机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同意了,还不忘叮嘱,“姑娘,你不要乱拍啊,禁毒大队那帮人规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点头一笑。

    收费站已经不远,沈寻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费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着黑色夹克,戴着墨镜,英气逼人。午后的阳光为他的侧脸镶上淡淡金边。沈寻想起来,这令人眼熟的画面,大概出自年纪比她还要大的《壮志凌云》,二十多岁出头的阿汤哥从战机上下来,蛤蟆镜下一张豪情万丈倾国倾城的容颜。

    她望着望着,嘴角忍不住绽放笑容,怎么也收不住,像个傻子一样,忘记矜持,忘记负气。

    他没有看到她,转头和同事说话。

    她举起相机。

    突然间,一记炸响绽开,像是哪个调皮孩子点了鞭炮。沈寻跟着手一抖,就听见有人在喊:“是枪!”

    又是一声响,沈寻几乎条件反射地同时按下快门,定格的图像里,年轻警察被子弹贯穿的肩头绽放出血雾,融在阳光里,洒出残酷的艳色。

    尖叫哭喊声此起彼伏,长长的车队,一时间退无可退,一辆辆车里的人们乱作一团,生怕自己成为枪下无辜亡魂。

    “退后,找掩护!”程立暴喝,抬手射击压住对方,一手迅速将伤员拉到警车后方。

    江北靠在他旁边,额头上冒出一层汗:“特警没说有枪。”

    “你按住他的伤口,等救护车来。”程立把伤员交给他,起身绕到警车一侧。

    “老大,那儿有个孩子。”张子宁指了指一个方向。

    离他们二十米远的路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那里,像是吓傻了,拼命地哭,他裤子还没穿好,大概是刚才下车来撒尿。

    “在对方射击区,太危险了,”张子宁抹了把脸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声。

    他正要起身,对面突然闪出一道白色的身影,冲向了那个孩子。那一瞬间,他的眸色骤然一沉,随即低喝:“子宁,掩护!”

    又是一阵绵密的枪声。张子宁余光瞥见那个抱孩子的人,也是脸色一变:“寻姐?”

    只见一发子弹就在她脚边炸开,扬起尘土,张子宁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侧颜紧绷,神色也是异常难看。

    眼看沈寻带着孩子连滚带爬地躲到一辆车后面,张子宁才呼出一口气,但转眼又差点被吓得心跳停止。

    只见她向前探身,似乎想要往前够刚才掉落的相机。

    程立内心暗骂了一声,黑眸紧紧盯着不远处的女人,胸口急速起伏。

    但她似乎不管不顾,一心要拿到那个该死的相机。

    他咬牙,心里测算了下距离,低声吩咐:“子宁,掩护我。”

    下一秒,他冲出掩护区域,飞奔向沈寻的方向,几乎同时,子弹从他身侧掠过,他拎起相机,就地打个滚,躲进车侧面,动作一气呵成。

    张子宁看得心惊肉跳,握枪的手心满是汗。

    狙击手这时已经到位,在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利落扣动扳机。一记枪响,毒贩车里传来一声惨叫。半分钟后,有两个人举着手下了车。张子宁和几名警察迅速冲了上去,把他们压在地上拷住。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沈寻看着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说不出话来。男孩的妈妈来带走孩子,连声道谢,沈寻摆摆手,只觉浑身发软。危险解除,她才有些后怕,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

    程立咬紧牙关,狠狠地盯着她,一双黑眸里起了红雾,他脸上满是汗和灰尘,让他整个人更显得野蛮和危险。

    “沈寻,你真行,”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字句,“你以为你是谁?英雄吗?你是不想活了吗?为了一个破相机,连命都不要了?”

    “我离那孩子近……没想太多。”她被他的怒气吓到,忐忑地开口。

    “你脑子进水了吗?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给你收尸了?”程立胸口的火越烧越旺,“你不是滚回去了吗?为什么又回来?”

    沈寻看着他,却看到那双黑眸里,清清楚楚的惊慌和恐惧。

    原来,他也会害怕吗?他是在为她担忧吗?

    这一霎,她满心酸楚。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她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有什么哽在喉中,堵在心口。

    见她不说话,他怒意更甚:“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别让我再看到你!”

    她却笑了,水亮的眼眸里映着他的身影。

    沈寻身后,是蓝天白云,是远处连绵的田野。人声嘈杂,车队又开始挪动,一旁的汽车也驶开。只剩他们留在原地没有动,仿佛电影画面里乱世的一场久别重逢。

    他不知道,原来她一个轻轻浅浅的笑,也可以令他惊心动魄。仿佛沉沉乌云,被撕了一道口子,阳光一点点渗入,最后明媚得一塌糊涂。

    “沈寻,”他唤她,声音低哑,“你回来干什么呢?”

    回到她的世界不好吗?他已经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

    “因为这里有你。”她轻轻答。

    我之所以寻觅远方,是因为远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什么让我们徘徊、困惑、疼痛、不知所措,原来,是遇到了爱。原来,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着她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她低下头,望着他手里的相机解释:“这个相机是我爸送给我的,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她都不敢再看他,像只犯了错的小宠物,温顺可怜。

    程立无声地叹了口气:“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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