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眯起眼睛,举起手机对着前面“咔嚓”拍了一张照片,路森接着找出宋湛南建立的微信群,发了照片和文字过去。
忍不住扬起嘴角,炫耀地打字发群里。
“兄弟们,你们说巧不巧?弟弟我陪同学泡个吧,都能遇上我们家貌美如花的四嫂。”
宋湛野第一个冒泡,在群里打字怼路森。
“你这是年纪小,运气好,踩了狗屎运!”对于抢走他限量版布加迪威航的路森,宋湛野恨不得一脚踹死他。
路森嘴角挂着邪气的笑,继续打字,很是嘚瑟。
“狗屎运么?我觉得是冥冥中四嫂疼我,总能让我碰上她,给了我赚限量版布加迪威航的机会呢!”
结尾那个骚里骚气的“呢”字,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得宋湛野直接气死了,反正没再回消息了。
路森放下手机,眼睛帮自家四哥盯紧了那边的宁暖。
“嗡嗡——”
路森放桌上的手机很快就又响了。
是宋湛南回过来的一条消息。
“还真是四嫂,她去酒吧干什么?不过不管四嫂去干什么的,都给四哥看住了,有情况及时汇报。”
“ok。”
路森嘴上叼着烟,随手打字回了一条过去。
以往周乐乐带性格比较乖的宁暖来酒吧,都会选择角落一点的位子。
因为宁暖看上去温和善良,很好欺负,白白净净的惹人爱,是学校里坏男生最爱逗的那种类型。
周乐乐就怕会有喝醉的傻逼男人没个轻重,来找宁暖麻烦。
宁暖其实看着是个小白兔,但那是外貌给人的错觉,实际上这是一只逼急了也会咬人的兔子。
可兔子到底是兔子,遇到豺狼虎豹,再怎么咬人也咬不过呀。
这次不一样,周乐乐选了紧挨吧台前面的最中间的一个卡座,拉着宁暖坐下。
这家酒吧的内里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听说”两个字,一看就很平和。
“听说”在京海市爱泡吧的年轻人中很有名气,都知道,这里单纯是心情不好的人来坐坐的。
所以大家都忙着失恋,忙着思念心尖上的人,哪还有心思去调戏别的女生。
个别有心思的,也会惹得其他客人反感,会被歧视,会被拳头对待,最后会被失恋的人们当成沙包,用来泄愤。
久而久之,这成了氛围最和平的一家酒吧。
周乐乐跟酒吧老板认识两年多,很谈得来,所以进门就选择了吧台前最显眼的位子。
酒吧老板是个年轻人,看上去二十八、九岁的模样,剃的寸头,阳刚帅气,长得像某个男明星。
“都说寸头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挺帅的吧?”周乐乐悄悄对宁暖说。
宁暖诧异的看向周乐乐。
周乐乐被看得挑眉:“嗯?”
宁暖想什么就问什么:“你喜欢他?”她以为周乐乐是为了这个酒吧老板来的,周乐乐单身,按她性格,倒追也是干得出来的。
周乐乐听完就笑了,展开手挡着嘴,对宁暖说:“这种类型不是我的菜,当哥们还差不多,我这么夸他就是想让你多看看帅哥,转换一下心情。”
宁暖:“……”
原来是这样啊。
周乐乐又说:“作为闺蜜不知道该怎么劝你,那就只能帮你转移注意力啦,你私生活太无趣了,以后要尽力丰富起来,多看美好的事物,少想消极负面的东西。”
宁暖点了点头。
说的有道理。
“乐乐,这次带朋友来的,喝点什么?”酒吧老板叫沈越,说话声是典型的中低音,磁性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