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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大商武神的诞生 姜子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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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东西,都是好东西。”

    赵公明来者不拒,乐呵呵收下。

    系统奖励的这些,算是把闻仲日后的装备给配齐了。

    当然,最让赵公明惊喜的是第一个奖励。

    天眼威力增幅十倍,本来,闻仲天眼,威力只能说平平,中规中矩,可一下增幅十倍,闻仲,便有了和诸天顶尖仙圣争锋的资本,堪称顶级bug。

    “今天,为师给你上第一课,同样传授你,我上清一脉无上仙法。”

    赵公明想了想,还是打算传授闻仲上清仙法。

    上清仙法,包罗万象,博大精深,修行到巅峰,同样可问鼎洪荒。

    人族朝歌不计年,眨眼间,又是十年过去。

    天机阁发展,愈发不可收拾,大有席卷朝歌之势。

    赵公明担心天机阁发展,影响到大商国运,便果断立下规矩,天机阁一日,仅招待十个客人,削弱天机阁的热度。

    这一年,闻仲也十八岁了,长相英武,性格豪爽,同时修行上清仙法,一身修为,来到炼虚合道圆满,距离成仙,仅一步之遥。

    神通天眼,也初步觉醒,威力十足,突然使出,就是地仙一不留神,也要着了道。

    这一日,赵公明屈指一算,觉得时机到了,便把闻仲叫来。

    封神大劫,不说仙人之战,仅说凡间,实际上,就是大商和大周的战争。

    所以谋划第一步,就是要增强大商的实力!

    “闻仲见过老师。”

    闻仲很快来到房间,冲着赵公明行礼。

    赵公明打量了眼闻仲,眉宇间露出笑意,“你可想参军,战场杀敌,报效大商?”

    闻仲顿时傻眼了,“弟子只想在老师身边,侍奉老师。”

    赵公明脸上充满深意,“不,你想参军。”

    闻仲无奈道,“好吧,弟子的确想参军。”

    赵公明脸上这才露出笑容,想要打造一支无敌的军队,就得先有一名厉害的将军,闻仲,有镇国武神之资!

    翌日一早,闻仲辞别了赵公明,闻老爷,闻夫人,去参军,历练。

    大商军制,划分简单,从高到低,分别是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万夫长之上,便是大将军,再往上,便是军人的最高荣誉,元帅。

    闻仲参军,被分配到了朝歌以西之地,从阵卒开始。

    时间如流水逝去,眨眼间,五年过去。

    闻仲,从阵卒,做到了千夫长,麾下统领一千人马。

    又是数年过去,闻仲,做到了万夫长。

    岁月匆匆流逝,数十年弹指间过去了,文丁百岁驾崩,嫡子帝乙继位。

    天机阁,依旧屹立朝歌不倒,闻仲从军数十年,做到了将军的职位。

    帝乙继位后,大赦天下,同时封官升爵,把闻仲,封为了大商上将军。

    上将军,乃是除了元帅之外,乃是大商顶尖的军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节制大商近乎一半的兵马。

    天机阁,赵公明嘴角微微勾起,“闻仲,干的不错,大商有闻仲,商军队这方面,便不用太担心了,接下来,应该把重心,放到寻找飞熊之人上面了。”

    飞熊之人,共两位,也就是姜子牙,申公豹。

    这时,帝乙刚继位,还是个年轻小伙,按照时间线来算,姜子牙,申公豹这时应该也出世了。

    赵公明叮嘱玄山看守天机阁,自己一个人则是离开了朝歌。

    东方,某一小城,九天,昆仑众金仙气喘吁吁,脸上带着愤懑,“玛德,天机被遮掩,无法推算,洪荒又这么大,想找个人,哪有这么容易?”

    “就是,完全是大海捞针,照这样找下去,再找百年,也是浪费时间。”

    “玛德,飞熊之人,到底死哪去了!”

    燃灯面无表情,心中已经破口大骂起来。

    他甚至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大耳巴子。

    自己为什么非要犯贱,加入阐教。

    当阐教副教主,非但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丝半点的好处,反而带来了无数麻烦。

    如今更是身染杀劫,面临入劫的危险,一旦入劫,更为九死一生。

    现在,还要跟着众金仙,大海捞针,去寻什么天命飞熊之人。

    另一边,西方众弟子,也没比阐教门人好到哪里去。

    洪荒,实在太大了,仅凭西方这点人手,完全找不过来,找了百年,依旧没有线索,如无头苍蝇般乱撞。

    当然,截教门人,也好不到哪去,虽然万仙来朝,人多,但洪荒太大了,同样没有什么线索。

    昆仑山,万山之祖,赵公明化作一道流光,落在大商,前去昆仑的必经之路上。

    姜子牙,素来有一颗向道之心,曾不远万里,去昆仑山拜师学艺。

    按照时间线来算,帝乙刚刚继位,姜子牙,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正是寻仙访道的大好年华,反正一句话,守株待兔,绝对没错。

    赵公明寻了一处山头,变了一座道宫,静等姜子牙。

    时间一晃,数年过去了,这一日,一白衣年轻人,背着行囊,从山下路过。

    道宫中,赵公明猛的睁开双眸,看着白衣年轻人背后隐隐流转的飞熊之相,眼中闪过惊喜,“功夫不负有心人,飞熊之人,终于找到了。”

    道宫中,赵公明猛的敲响了金钟,金钟之声清脆空灵,传递出老远,落入姜子牙耳中。

    姜子牙背着行囊,一连走了十几里路,饿的前胸贴后背,渴的不行,此时眺望一看,见山上有座道宫,嘴角勾起,“好一座道宫,去讨碗水喝喝,不过分吧?”

    姜子牙挣扎起身,来到了道宫中。

    道宫中,赵公明摇身一变,变成一道人,须发皆白。

    “咚咚咚。”

    道宫外,响起了姜子牙的敲门声。

    赵公明打开大门,姜子牙走了进去,见到赵公明,连忙倒头一拜,“子牙赶路去东方,恰好路过此地,还请老神仙赏碗水喝。”

    赵公明微微一笑,反问道,“汝去东方干什么?”

    姜子牙脸上露出了自豪,“凡人一生,碌碌无为,何其无趣,我要寻仙访道,方不辜负一世年华。”

    “寻仙访道?真仙在你面前却不认得,还寻什么仙,求什么道?”

    赵公明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笑容,随手变出一空碗,水流从虚空出现,没入碗中,然后递给姜子牙,“喝了这碗水,便下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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