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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一抢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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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行洲眯了眯眸子,沉声道:“你们想多了。我只是觉得这女人有些古怪而已。行了,干活吧。”说完扔了烟头,向着厂房走去。

    在沈向晴身上栽了那么大的跟头,他不可能再上当了。

    只是觉得有些不正常罢了。

    陆行洲一走,陈建军和兔子也去搬砖了。

    走进厂房时,陆行洲看到沈向晴已经把油印机重新打开后平铺在了桌面上。

    她先是把已经刻好字的蜡纸固定在细细密密的罗网下面,把裁得整整齐齐的白纸铺垫在印板上,然后从软塑料管子里挤出少许的油墨在调色板上,再滴入两三滴煤油稀释,然后用橡胶滚动器来回滚几下,搅拌均匀后正式开始印试卷!

    油印试卷是一个重复而且手疾眼快的工作,一个人操作起来有些费劲。

    沈向晴眼睛的余光看到陆行洲进了门,但她并没有开口,而是自己摇动转轮印了一张。

    结果上面的字直接重影了!

    沈向晴准备摇印第二张的时候,陆行洲走到了她身边,把转轮接了过去,自己摇起来。

    陆行洲有的是力气,摇动转轮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不得不说,有了这个男人的帮忙,瞬间就快了起来。

    沈向晴出的这份试卷是五张,她数了数剩下的纸,每一张印了64份,全都加起来就是320张。

    陆行洲速度快,但是印完的时候也差不多快五点钟了。

    沈向晴顾不上吃饭,把试卷放到了自己提前拿过来的书包里,背着去了前面的一中。

    之前赚的那664块钱,到现在为止花的只剩下了146元!

    她必须得立刻!马上!赚钱!

    因为在工厂开学习班,她现在在一中已经算是个名人了!

    去教室的路上,很多人都主动跟她打招呼。

    仅仅几天的时间,学校里的同学看她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

    正是吃饭的时候,沈向晴背着书包进教室的时候,很多同学都在拿着饭盒搪瓷缸子吃饭。

    看到沈向晴背着书包进来,后面还跟了好多班的高三学生。

    沈向晴进教室后直接上了讲台,从里面拿出了五摞试卷,全都整齐地摆到了讲桌上。

    这一操作,让班里的学生立即围了上来。

    门口围观的学生也不例外,一窝蜂地挤进了教室里。

    沈向晴看着众人道:“这些是我印出来的英语试卷,是按照大家的英语水平,稍显简单一些的试题。绝对对大家的英语水平有所帮助。一份试卷五张,一份五毛钱!一共64份,先到先得。”

    “我要!我要!”

    “我也要!”

    “还有我!”

    台下的同学们哪里见过这样的试卷,再加上去沈向晴那里上课的同学回来说,她教的比老师教的不知好了多少。

    五毛钱五张试卷,对很多人来说都在接受的范围内。

    有钱的立即举着钱给沈向晴递过去,生怕自己晚了就买不到试卷了。

    在门口的同学听完沈向晴的话,也拿着钱往前挤。

    连沈向晴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印出来的试卷会被大家直接抢光了!

    64份试卷,也就是八分钟的时间,竟然就卖了个一干二净!

    总共收入:32元!

    可这点试卷对学生来说太少了,外面班的同学也就只有几个抢到了,其他人想挤都挤不进来。

    “沈向晴,你什么时候再印试卷?”

    “我们都没有买到,你快点再印一些吧。”

    “就是,我们也要买!”

    买不到又想上进的同学急的团团转,这种年代的辅导资料是个空缺,这种东西谁都想抢到一份。

    看着大家着急的样子,沈向晴抬起手往下压了压手腕:“大家静一静!除了这份简单的试卷,明天我还会出一份有难度的试卷,一份试卷也是五张。不过价格是一块钱!

    大家有想要的,不管是简单的还是难的,明天中午可以直接去工厂里买。”

    听她这么说,同学们瞬间都沸腾了。

    “那你快点回去印试卷吧!”

    “就是!我们现在能不能去买?”

    沈向晴道:“现在不行,大家还是明天中午去吧。”

    试卷全都卖完,沈向晴赶紧背上书包离开了学校。

    现在白纸基本用完了,她得赶紧去百货大楼买白纸去。

    一路小跑回家,赵冬雁已经把晚饭做好了。

    不过沈向晴顾不上吃,让父亲盛上炖好的猪蹄,再带上馒头先去给大哥送饭,她正好坐着去百货大楼买纸。

    自行车到了百货大楼她便下了车,跟父亲约好一会儿还在百货大楼门口见。

    沈向晴一进去就直奔卖白纸的柜台,这次直接买了200张纸。

    一百张是一捆,她买了两捆。

    等她从百货大楼抱着纸出来,父亲也已经从医院赶了过来。

    父女俩先去馒头铺买了30个馒头,沈向晴这才坐上父亲的自行车回了工厂。

    下午搬砖的时候,陈建军就知道后院里炖了猪蹄,那香味在院子里飘了一下午。

    沈向晴和父亲回来的时候,先把那两百张纸放到了前面的厂房里,这才和父亲一起回了后院。

    就看到陈建军和兔子两个人都坐在后院的小凳子上等着晚饭。

    沈晓宁也饿坏了,一直眼巴巴看着锅盖。

    她还从来没有吃过猪蹄呢。

    沈向晴让赵冬雁盛饭,陆行洲他们三个人每人都是三块猪蹄一碗肉汤,一碗白菜炒肉,外加九个馒头。

    两个人很快高兴地端着面盆去了前院。

    沈向晴一家也进了屋里的八仙桌前吃饭,跟之前一样,怕大家舍不得吃,所以每人盛上一碗,自己吃自己的。

    坐在餐桌前,先低头喝一小口,一股香喷喷的味道立即在口腔里四散开来。

    “我的天,这也太好喝了。”

    赵冬雁只是烧了火,这香味闻了一下午,但是真正喝到嘴里,那又是另一种感觉。

    猪蹄炖的很烂,吃到嘴又香又嫩,让人舍不得咽下去。

    太好吃了!

    太香了!

    沈永年和叶美兰的眼睛也都跟着亮了亮,脸上的表情不可思议。

    “晴晴,你咋这么会做饭呢?这猪蹄咱村的人都没有做好的。”

    “谁说不是呢,别人做的都有一股味道,可是晴晴做的不仅肉嫩还香。”沈永年笑着道:“刚才我给景林送饭的时候,大家一闻味就知道我又送好吃的了。”

    沈向晴听父母的话笑笑:“爸,妈,这猪蹄常吃不仅增加营养,而且还对皮肤好。冬雁姐,下次你跟我好好学,后面咱们经常做。”

    赵冬雁看一眼沈永年和叶美兰,笑着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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