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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度己便是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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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沈知诚继续承担起接送小孩的任务。

    出门前,文青在单车后尾座上绑了一个砂锅,让人觉得好奇怪。

    他们从江家门口经过时,正巧遇上肖淑芳送江炳权去医院复诊,看着他们一家五口人整整齐齐地走过,妒忌的眼神几乎要喷出火来。

    文青眉目温柔,如同贤妻良母一般,与沈知诚并肩而走,男才女貌,看起来像是新婚小两口。

    她没病,还生龙活虎!

    江炳权的脸扭曲成一团,显得更面目可憎。

    偏偏大牛为了气他,特地去拉沈知诚的手,还亲热地喊了一句,“沈叔叔,你真好。”

    这句话令肖淑芳母子吃了苍蝇一般难受。

    大牛在文青的潜移默化下,开始疏远江家了。

    “大牛……”肖淑芳朝大牛喊了一句,满脸慈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鸡蛋,小声问道,“吃早饭没有?”

    大牛瞥一眼那鸡蛋,满眼不在乎道,“哼,有个叔叔送了我妈一罐奶粉,我们早餐就是吃鸡蛋跟牛奶。”

    这么奢侈的早餐,比江家强上不是一星半点。

    这回,肖淑芳母子连身心都遭到压制了。

    听大牛跟可可的早餐这么丰盛,大壮从大门后面探出头来,瞧了瞧手里的窝窝头,气得扔在地上,骂道:“奶奶,我也要喝牛奶!”

    “谁叫你没有一个会照顾人的妈妈啊……”

    龙桂芳走出来,一巴掌扣在他后脑勺上,皮笑肉不笑道。

    肖淑芳给亲孙吃鸡蛋,给大壮吃窝窝头,一百个心眼,真是当她龙桂芳是摆设不成?

    “造孽啊,我、我不管了!”肖淑芳没想到无意间的一个举动,又招来龙桂芳的记恨,气得拉着江炳权快步离开。

    龙桂芳在家坐小月子,起初还客客气气的,相处的时间久了,她的脾气就原形毕露了。

    每顿都有大鱼大肉不说,还隔三岔五约那些猪朋狗友在家里吃吃喝喝,江炳权任由她胡闹不说,还把肖淑芳当成了使唤婆子,呼呼喝喝的。

    肖淑芳心里苦啊。

    一个好媳妇富三代,摊上龙桂芳这种又懒又败家的婆娘,她真是有苦无处诉去。

    早上的小插曲很快过去了。

    文青先去市场买了菜,再骑着自行车来到宝苑小区时,那些保安很有眼力地放行了。

    文青给路家人做了一顿快手早餐,牛餐肉三明治加牛奶,还额外配上溏心蛋。

    路小冬意外地喜欢,竟然是第一个吃完的。

    吃过早餐后,小家伙还主动帮路前进拎公文包出门。

    儿子的改变,路前进都看在眼里,打定主意要好好犒劳文青。

    “听说你昨晚跟张明月起冲突了?”文青在打扫卫生时,姜老太戴着老花镜看报纸,笑着问道。

    文青如实相告,倒没觉得什么。

    姜老太拿下老花镜,一脸神秘道,“张明月昨夜从商场出来,摔断腿了。陆小玲到处造谣说是你跟她不相克,害她的。”

    文青没想到张明月竟然摔断腿了,冷笑,“这是封建迷信,如果所有的不幸都能归结于某人的八字身上,这世界上还要什么法律?”

    这时,她望向姜老太,生怕她受到张明月影响,对她有什么想法。

    姜老太也是个人精,眼神一冷,“你放心,张明月就是个破落户,仗着有几分姿色勾引男人,见不着光的二奶罢了。咱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她要是敢搞你,你不必忍着,横竖你路大哥会给你做主。”

    这就是底气。

    文青心里泛起一股暖流,点点头。

    接着,姜老太又说罗家那边派人来催了,想让文青今天再去给安珍按摩。

    文青端来昨天熬煮了六个小时的猪脚姜,足足一大砂锅,加热后她装了一碗给老太太尝尝看。

    “这是某南省的特色名菜,尤其对生育后的女人有滋补功效。”文青解释道,也是前世安珍喜欢的一道美食。

    老太太尝了一口,竟然用了陈醋,老姜,鸡蛋,还有猪脚、糖熬煮的。

    想必煮了很久,猪脚软烂,入口即化,一点也不腻。

    老太太很喜欢这道菜,不过,她患有糖尿病,不能多吃,笑道,“你好像特别关心安珍,你认识她?”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文青对安珍格外的照顾。

    文青自然不能说安珍是她前世的恩人。

    “我觉得安小姐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挺不容易的。感同身世,自然惺惺相惜了。”她委婉道。

    十点多钟,文青捧了一锅猪脚姜来到罗家。

    按摩之前,她先给安珍盛了一碗猪脚汤喝。

    安珍浅尝了一口,立即爱上了这种微辣带甜,还掺着酸涩味道的汤,一口气喝完了汤,还连着吃了两个鸡蛋。

    “我们按照你说的,用金银花煮了水给孩子冲凉,感觉她睡觉没有那么闹腾了,阿珍也喂了两次母乳……”姚春芳将外孙女的情况说给文青听。

    文青又检查了一下安珍的胸部情况,已经没有肿胀得那么厉害了,今天再按摩一次,奶水就正常了。

    她继续给安珍热敷,又按摩了一番。

    见她神色专注,仿佛在从事一件神圣的事业。

    安珍凤眸微微颤抖,沉声道,“你怎么会想要做保姆呢?”年轻又有耐心,做什么都能成功的。

    前世,她也曾问过文青这个问题。

    那个时候,文青的回答是:为了活命。

    “因为喜欢,也能帮到人。”文青的手指在她光洁的皮肤上用力摩挲着,眉眼之间微微一扬,带着前所未有的热爱,笑道,“我也说不准。”

    这一世,保姆的职业转变成她的热爱,也来源于前世她认识的一些雇主,他们在她高低起伏的人生中,给予了她一份尊重,那是她阴暗的世界里唯一的光墙。

    “以前要是有人这么说,我肯定觉得她蓄谋已久,不过,现在嘛……”安珍嗤笑一声,猛然看到文青手腕上坑坑洼洼的香烟烫痕,如梅花白点似的。

    她的目光一凛。

    安珍找人打听过文青的身世。

    十八岁花一般的年纪,文青嫁给江炳权这个混蛋,在婆家的身份卑微如狗,一次次遭受家暴,求助无门,心灰意冷之下,终于拿起菜刀反抗,引得全街道的人震惊,换来母子净身出户……

    这个世界破破烂烂,总有人负重前行,一念之差,很可能会造就两种不同的人生。

    文青哪怕做着低微的保姆工作,依然对世界充满了爱。

    安珍总觉得自己很惨,抱怨上天的不公。

    罗怀南虽走了,却给予了她足够的庇护,还有活下去的新生命,她还有什么资格自暴自弃呢?

    只要还有人记得他,他就不会真正死去。

    是的,安珍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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