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小九,我信你
“我不要。”
“你不要?”
“我堂堂大男人,怎可学女人种花种草?这话若是传出去,像什么样子?”楚狸好脸面。
“若侍弄花草是女人所为,那自古为何以‘梅兰竹菊’命为四大君子?”
白锦衣把锦囊放在她的枕头旁。
“我把方子开给了苟八,他会按照我的方子,给你抓药敷脚。”
“我不要……”
楚狸刚把锦囊拿起来,就见白锦衣已经走出去了。
谁要南疆的花了?
哼!
手一扬,锦囊划了一个抛物线,被扔到窗户下头。
她就算是看书写字,也不娘们唧唧的种什么花!
躺了半日后……
“主儿,姜太傅来考究您的学问了。”苟八汇报。
楚狸躺在床上,腿脚不便,那裹着厚厚纱布的脚没有知觉,她只有上半身可以移动,哪都去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姜太傅抹着几根白须,笑眯眯的走进来。
“老臣给九皇子请安了。”
“老师,您今日看起来心情很好?”
姜太傅把几本书放在矮桌上,“是呀,九皇子摔断了腿,这下就跑不了了。”
只能看书了。
楚狸张嘴,求助的目光看向苟八:快去找母妃来救我!
接下来两个时辰,楚狸硬着头皮看书,好不容易把姜太傅熬走了,临走前,还说了一句:
“老臣每日都会过来,给您开小课。”
“九皇子天性聪颖,是可塑之才,老臣一定会竭尽所能、倾囊相授。”
“……”
每日都来?
有一种想跑,但是腿断了的无力感。
把人送走。
“苟八!”
“主儿,您别生气,温妃娘娘正在皇上跟前呢,暂时抽不开身。”
“那八皇兄呢?”
“八皇子出宫玩了。”
楚狸一口银牙差点咬碎。
以前,楚傲天日日找她玩,恨不得扛着她出宫,现在她摔断了腿,他只过来象征性的看一下,就自顾自的玩去了。
果然。
无情!
“那五皇兄呢?”
“五皇子一直在御书房,与皇上议事,操忙公务,方才过来了一趟,但是姜太傅在,便没有进来,说是晚点再来。”
楚狸屁股疼。
大家都忙着,就她一个人半身不遂的闲着,突然就体会到了五皇子这些年来的痛苦煎熬。
他在轮椅上,一坐就是十多年,该是怎样的孤寂无助?
要不,她去把五皇兄的轮椅借来?
若是借了,那他就没办法出行了。
好气。
她抓耳挠腮的,突然看见窗户下扔的那只锦囊,挠了挠秃秃的脑门,“帮我把它捡过来。”
算了。
还是种花吧。
苟八喊人备了五只花盆,每一只里面都盛着肥沃的泥土,一小把种子撒了下去,盖了一点薄土,浇上水。
两只摆在床头,两只摆在门口晒太阳,还有一只摆在窗户上。
翌日。
睁眼一看,那嫩嫩的小尖芽穿破薄土,冒出头来。
发芽了!
这种一手经营、收获结果的过程令她感到无法言说的喜悦,当即把五只花盆全部搬到床前的矮桌上,决定日日盯着瞧,要仔细呵护。
下午,白锦衣来了。
他看似一身轻盈,可在袖子里摸了摸,却掏出几个话本子来。
只见那封面上写着《霸道王爷爱上我》、《暴君非我不娶》、《我给暴君生三胎,暴君嘴笑歪》等字样,叫楚狸看得喜不自胜。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看这个?”
这可真是雪中送炭。
相对于姜太傅日日叫她看的书籍与正史,这些话本子可好看多了。
白锦衣脸色臊红,说不出话来。
还不是受人所托。
该死!
他去市井淘这些话本子时,可没忘记那群莺莺燕燕的妇女姑娘看他的眼神,一个个眼冒金光,恨不得扑上来扒了他。
一世英名,尽毁。
“我不知道,但某人知道。”
他长嘴了。
他道:“听某人说,昭兰殿有一次漏雨,你的寝殿被打湿,所有东西拿到院子里晒,某人便看见了一大箱话本子。”
楚狸抿嘴。
某人……
他不该在南疆吗?
她心思微乱,很快又扶正,只当是白锦衣所赠,“多谢。”
“我会为你把谢意带到的。”
有了这些话本子,楚狸的残疾生涯丰富了许多,虽然姜太傅每日还在‘磋磨’她,但也算是苦中作乐。
养了七八日,她种的花也长成了七八公分的小苗儿,还长出了两个小绿叶瓣子,绿色是生机,她每日瞧着它们一点点长大,很是欢喜。
第九日,白锦衣来时,拎着一个笼子。
“这是什么?”
“兔子。”
只是,那兔子放出来时,却是浑身通红的皮毛,跟火狐狸一般红艳艳的,眼珠子却是蓝的,与她以往见过的兔子截然不同。
“它怎么是这样的?”
白锦衣笑道:
“这是南疆特有的品种。”
楚狸微怔。
南疆……
她自幼生在帝都,长在帝都,鲜少离开帝都城,更别说去那么遥远的地方。
她第一次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诩帝都繁荣昌盛,可外面的世界那么陌生辽阔,充满了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她抬头,往外看的只有四四方方的天。
她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绚烂。
南疆的兔子竟然都是红色的。
“这兔子温顺,活泼,不会咬人,非常好养,你将它养在身边,也好打发光景。”白锦衣抱起兔子,放在她的腿上。
那兔子抬起脑袋,一双湛蓝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
楚狸去捏它的耳朵时,它痒痒的躲起来,长长的耳朵一竖一扬、一竖一扬的,煞是可爱。
于是,她养起了兔子,看起了话本子,倒是惬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
才刚两个时辰,那兔子竟蹲在花盆旁,吧唧吧唧的啃食着刚长出来的娇嫩芽儿。
“我的花!”
楚狸大惊失色,“住嘴,住嘴!我的花!”
晚上,桌上多了两道菜。
一个麻辣兔头,一个红烧兔丁。
她养病的这段时间,五皇子似乎很忙,鲜少来探望她,除了温妃和楚傲天之外,来的最多的便是白锦衣。
这日,他竟带了一只威风凛凛的黑鹰来。
那鹰生得极其威武,毛发乌黑噌亮,一双眼珠似黑曜石般尖锐逼仄,尖尖的喙子似乎能啄穿最坚硬的石块,昂首的模样,竟生出几分俯视领地的高傲之感。
白锦衣道:“这是从南疆送来的鹰,擅长盘旋于山野之间,任何细微的猎物都逃不过它的眼睛,若是驯服来,更是日飞数千里的信使。”
比鸽子好用。
还比鸽子威武。
带它去打猎,不知要比猎狗强多少倍。
楚狸喜欢这种威武霸气的动物,高兴的收下,立马下了命令,任何人不得来搅扰,她要驯服这只鹰。
驯服只有一个法子:熬。
自古便有熬鹰一说,熬过了它,才能驯服它。
于是,两双黑溜溜的眼珠子对视着。
她靠坐在床上,它站在细长的杆子上,双方一言不发的对视,盯紧对方,连饭都不吃,就这么死死的盯着。
苟八守在外头,很是担心,又不敢贸然搅扰。
一天。
两天。
三天……
他实在是担心的不行,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也强行推门进屋,结果就看见那黑鹰扑棱着翅膀,歪着脖子掉在地上,九皇子也翻着白眼、吐着舌头,睡得天昏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