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古代狗血文学开创者(上)
温霁去找了宋二嫂,定下了来家中做活的宋李氏。
“第一个月工钱是五百文,若是做得好涨工钱,每次涨五十文,八百文封顶,宋二嫂,您告诉李婶,若是满意,明日就可以来做活了。”温霁正要去学堂,看着宋家门前有人,便先来说了。
“满意满意。”宋二嫂是知道的,她男人农闲的时候去码头扛大包,一个月顶天了也就是个七八百文,更何况她兄嫂一家,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这工钱有什么不满意的?
“毕竟是李婶来做活,您先和李婶说清了吧。”温霁说完,对着宋家人打了招呼,便转身告辞了。
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带着她嫂子去温家找活的事,但这巷子里的街坊,不知介绍了多少人过去,温家姑娘可一个都没瞧上,没想到,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绍的。
“人家温小少爷说了,咱爹名声好,咱家人也都老实勤快,不似那些长舌妇一般多事。”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说了,其实宋二嫂也知道,他们家在这东二巷子里情况不算好,平日里没少被人背后说,其实真要说起来,温家的宅子可是他们这巷子里最好的宅子,可人家温家的姑娘和小少爷,不仅没瞧不起他们,言谈举止还很有礼貌。
“要不人家是个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就是中听。”宋老二是个粗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他就觉得温霁和他说话的时候,让人觉得心里舒坦。
“读书人,也不尽然是一样的,人家温家小少爷可是文曲星下凡啊。”
宋二嫂跨上篮子,看着自家男人“人家温家回了话,我得尽快告诉我嫂子去。”
宋二嫂原名宋巧,她本也是和夫家一个姓的,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一大家子人过得紧巴巴的,她虽然嫁到了县城里,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平日也接济不了娘家。
如今温家这活,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
“妹子,你咋来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宋巧摆摆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难得露出喜色来。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居然成了。
“一个月五百文,涨工钱的话,一次能涨五十文,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人家说了,如果满意这工钱,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满意满意,这还能不满意。”宋李氏连连点头,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
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
“地里的活有我们呢,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这活计轻松,不就是干些杂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地里的活,家里人都能干,可这几百文的银钱,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
“那,妹子,我现在就去吗?”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只听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个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你得早些去,好给做早食。”
宋巧只觉得这一次温家给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温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这活可轻松的很。”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温家姐弟,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
第二天早上,温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来的时候,温霁已经去学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
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就连他的卧室,也有人在里面清理。
“阿姐?”
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书,最好身边还有茶点,可今日,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么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