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黎明前最黑暗
“那段时间,我最怕的不是王国军队,而是来歌这个人类。”沃夫朗曾跟其他人这样说过。
“如果来歌是个魅魔,我一定会死在他手上,一定会的。”蕾雅说的很坚决。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给了他两把枪。”帕克谈起那段时间的我,总是带着六七层抬头纹。
“来歌他不适合做黑商,别问我为什么。”西蒙时常回避关于我癫狂时期的话题。
“我只庆幸我从来没得罪过他。”格瑞一般只说这一句。
“我想到过他的勇敢与智慧,却从没想过他的凶暴无情。”兽王对我这样评价过。
“如果以眼睛为代价就可以得到来歌这个人类,那我一定要得到他。”大姨姐说的很直白。
“来歌?他那会儿已经不是人类了。你见过人类虐杀人类的吗?”络新妇喜欢用反问句。
以上的评价都是大家背着我说的,他们还说过更深刻的话,我懒得一一打听。
我的改变是从歌果推开我的那一瞬间开始的,关于血戒的誓言,我可能早就记不太清了,但歌果肯定一直记在心里,不曾忘记过。
其中有句话好像是这么说的:“你是否愿意用自己的躯体保护你的丈夫?”
歌果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是的。”
从我们戴上戒指的那一天起,她一次又一次地用实际行动兑现了这个誓言,而我只有把眼睛分给她的时候兑现了一次。
今天是她最后一次用躯体保护我,我发誓。
歌果推开我的速度极快,锤子挥过来的速度也极快,左眼的盲区让我难以确认歌果当时的情况,总之我撞在了岩壁上,五脏六腑翻涌起来,几阵翻涌后我抹开脸上的鲜血扶住了右眼的单片眼镜。
我已经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但用力挥出战锤的战斗牧师却刚才的变故被惊到了。
歌果被击飞了,飞得不远,正好落在了我们的床上。就跟一条巨蟒被击飞的样子差不多,尾巴因为剧痛而卷曲起来。但自始至终她都没发出一声惨叫。
我的大脑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所有理性认知都搁浅在冲动的暗礁上。
当一个人第一次遭遇杀身之祸时,他应该去想办法避免下一次。
当一个人第二次遭遇杀身之祸时,他可能会想要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当一个人第三次遭遇杀身之祸时,他会面无表情,因为他已经麻木了。
我们已经是第三次了,第三次了!
我就非死不可吗?歌果就必须因为保护我而非死不可吗?凭什么?我们凭什么忍气吞声,我们凭什么一退再退,我们进一步多难啊!
光头牧师站在原地,蓝色的瞳仁中映着我从布包里取出第二支转轮手枪的身影。
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呼喊着“来歌快跑”、“歌果小心”了,我们受够了。
你们想看到鲜血,那我就让鲜血浸透脚下的土地。
你们想看到杀戮,那我就让尸体堆积成一座小山。
从今以后,我的枪永远都会上满子弹,再也没有打嘴炮的余地。
在异世界漂泊了三百九十八天,我第一次有了杀人嗜血的心。
光头牧师面色狰狞,再次举起手中的战锤,身上开始闪烁起淡蓝色的光芒,朝着我冲而来。
当时我不知道他的屏障是否可以再次抵挡住五发子弹,但我相信他一定会死在我的手里。
\"砰砰砰砰砰!\"第三枪穿透了战斗牧师引以为豪的全身屏障,淡蓝色的波纹化作一团雾气,子弹径直穿过光头牧师的身体,在其身上溅起朵朵血花。波拿芮奶奶教给我的魔力消耗定理很对。他自己的魔力已经不足以再抵御五发子弹了。
光头牧师连步急退,手中的战锤也掉落在一旁,他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胸前如泉涌的血洞,半跪在地:“不不不,区区这种小伤!我——”
“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啊。”将打空子弹的手枪随意丢在一旁,我捡起地上的战锤,一路拖着走到光头牧师的身前:“鸟儿在歌唱,花朵在绽放,在这样美丽的日子里——”
眼瞳收缩,犬牙差互,一种狂躁的气息和疯狂的勇气随之充盈着全身:“像你这般虔诚之人——就应当在狂妄的异端手里碎尸万段! ”
光头牧师倒在了血泊之中,蓝色的瞳仁中映着我挥舞而来的战锤。
最后将脑袋砸了个稀碎。把尸体拖给羽毛,让它开心地把新鲜的内脏掏空。
我回到歌果身边,二人沉默无言,她一动不动地趴在床上,跟尸体没有区别。
“我会去陪你的,等我几天,歌果。”
洞里静悄悄的,除了羽毛咀嚼肠子时偶尔发出的“咯嚓咯嚓”声。
我当时真的认为歌果已经死了,连同我们的女儿一起离开了我。直到她翻过身,闭着眼睛幽幽地对我说:“来歌,我累了,可以睡一会儿吗?”
“睡吧,记得起床就行。”
“嗯。”
尾巴上隆起的位置上是一个黑色粗糙的方形印记,散发出蛋白质烧焦的难闻气味。那一锤夺走了我们的女儿。
我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波动,只是轻轻在她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吻,然后仔仔细细地把两支枪全都上满子弹,离开了我们的家。
歌果是否会死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们都发誓过不论生死,彼此永远相爱。我活这么大了,头一次被纯粹的仇恨控制了思维。光头牧师的尸体被羽毛吃出了一个大窟窿,将战锤和尸体绑在一起,再拴在羽毛身上,我当天就把战斗牧师的尸体拖到了距离王国领土最近的地方,不出三天就会有人发现。
晚上我去了美杜莎的领地,以非常强硬的态度把小姨子领走了。
小姨子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反正肯定不是想把她纳为小妾。就悄悄地跟在我身后几步远的位置,二人一路无言。小姨子肯定在想,为什么这个平时温和礼貌的男人,今天只跟大姨姐说了一句:“我需要她。”就牵起她的手离开呢?
等到半夜一点多,我们才走到了家门口。小姨子见我停住脚步,怯生生地走到我的身边开口说话了。
“来歌怎么了吗?”
“去看看你姐姐。”
“我知道了”
小姨子不敢直视我的眼睛,进了家门,随后我就听见了她的惊叫。我只能站在家门口,揉着眼睛吸烟,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姨子。
“为什么会这样!发生了什么!”
“”
“你说句话啊!你说话啊!”
“”
小姨子没动手打我,只是不停地责怪我的无能,责怪我没能保护好她的姐姐。
等她发泄完,我抱住了她,那是个非常无助的拥抱。
“歌果没死吧?”
“没。”
“帮我照顾好她。”
“嗯。”
查看了一下歌果的情况,还好,呼吸平稳,又是恢复重伤时的那种沉睡。
小姨子跟我简单说了歌果的伤势,怀孕中的美杜莎虽然行动不便,但食物摄入量大,体质要比正常情况下强壮很多。那一锤打在了尾巴上,体内的蛋被击碎了。虽然锤击对身体组织的杀伤力很大,但是蛋里的营养却能提供恢复所需的能量。
简单来说就是用我女儿的命换了歌果的命。
像歌果这种情况,没法用治疗魔法。小姨子能做的只有看护,保暖,等待歌果醒过来,顺便做点家务活。
“我还有事要做,先走了。”
“你要做什么?”
“照顾好她。”
这一切并没有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歌果永远都不知道在她沉睡的那一个礼拜中,她的丈夫究竟做了什么。可以说除了我自己,没人知道。
我到夜幕镇拿走了帕克制造的最准的一支步枪。帕克头一次用热脸贴上了我的冷屁股,对于所有人友善的问候,我的回答不是点点头就是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嗯”。
西蒙看得出我的异样,坚决没给我提供任何一块炸药。但他也没拦着我,送给我一大包弹药,并再三告诫我让我时刻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我在做什么?呵呵。
我要用沾满鲜血的双手履行着自以为是的正义。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去找谁战斗,只是不杀掉几个王国的人就无法让心情平复下来。破了洞的衬衫依然合身,沾了尘土的运动跑鞋也同样舒适。我变回了第一天的穿着打扮,我要让所有人都记住我——杀你的不是魔物,是对于你们来说,同样来自异世界的人类来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