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故事(下)
“来歌,有时候我觉得你比魔物更可怕、更疯狂。”——格瑞很认真地对我说
这场戏只差收尾工作了,军官和老大爷平复了心情,一边查看金币,一边问话。
只不过这回他们的语气好多了。
“真是令人感同身受的故事,你们兄弟俩,现在住哪里啊?”
“离王国最近的森林里。”
“唉真是苦了你们。”
昨晚之所以要收集一些血液,就是为了涂抹在金币上,然后风干。此外还用了一点炉灰做旧,又挑了一部分金币刻意砸歪、砸扁。夜幕镇的那些光洁如新的金币,明显不符合我们难兄难弟用命攒钱的说辞。
而且所有的金币都装进一个破布包袱里,更符合我们的形象。在野外求生的人,哪有用五个袋子,每袋一百个这么有条有理地装金币。
我的形象是一个坚强奋斗的猎人,寡言少语,为了生活磨烂了自己的手和心。
格瑞的形象是一个贫苦的采药人,胆小斯文,但为了哥哥会不顾一切。
我们获得了换四万九千块钱。完美,真是太完美了。
交易所兑换给我们的有纸币,也有硬币。我们在众人的祝福声中离开了交易所,士兵长官和魔法议会的大爷还表示欢迎我们住进王国。
其实王国比谁都需要黄金,这种贵金属对于他们来说明显有别的用途。因为我总是觉得一百个硬币兑换一枚金币,这已经超过金币本身的价值了。
但不管怎么说,钱已经到手了,只剩最后的清扫工作了。
关卡的士兵不会记住我们,杂货店的人会掩护我们,只有那个流氓头子会成为隐患。
如果我的推测没错,那么多小流氓不可能全知道金币的来源,应该只有那个胖子和两个保镖知道。格瑞表示认同,因为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是那三个人负责交易。
于是乎,钱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只花了三千块,就确定了情报,扫清了最后的威胁。
当我看到那三个人曝尸街头,心里的负担也放下了。别怪我心狠,要怪只能怪你们三个油水捞的太多。
在王国,可真没有钱办不到的事儿。
四万九千块钱还剩四万六,我分出一万三给格瑞,让他去买夜幕镇需要的物资,另外三万三就交给我处置。拿着这么多的钱,我也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只能先按原计划从基层开始了解整个王国。
从三级领地开始吧,我的估算能力可是很强的。
骑着马在王国外围转了一下午,途中向农户买马粮就买了三次,犬齿马作为肉食动物,固然比草食动物强悍,但剧烈运动后就要大量补充能量。
回去之后跟格瑞换了一家旅店,开了一间最好的房,一天五十块钱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小数字了。屋子里有浴缸,有人给烧水,还管饭,真好。我一边洗澡,一边跟格瑞聊天。
“怎么样,看今天那魔法议会的老头和军官,是不是被我骗到了?”
“你可别说了,都快给我吓死了。”
格瑞躺在床上,好像比我都累。
“你怎么想得出魔物猎人这职业呢?”
“我不跟你说过吗,以前我和歌果遇到过五个魔物猎人。”
“那不叫魔物猎人,那些人是寻找魔法材料的。”
“管他呢,反正他们要杀我妻子,那不是魔物猎人是什么?”
“你怎么又开始说妻子这两个词了?你们那神奇的爱情不是结束了么?”
“呵呵,我说我想她了,你信不信?”
“唉随便你。但是来歌啊,这次的事结束了,下次怎么办呢?”
“你是说,换钱的事?”
格瑞所说的问题,确实是需要我们考虑的。这次我们打破了平衡,下一次呢?下一次再需要兑换金币,我们该找谁呢?总不能把西蒙和帕克找来再演一场苦情戏吧?
其实我是打算让王国接纳夜幕镇,进而恢复和魔物的接触。这对于人类和魔物来说是双赢的局面。但做起来不是那么简单的,至少要先从了解王国目前的态度开始。
“来歌,我想知道为什么你会认定王国的附近没有别的国家。”
“很简单啊,你们的商品里有‘类型缺失’。”
“什么叫类型缺失?”
“当然这也是我的推测啦。比如你们有蜜糖却没有砂糖;有蒸汽机却没有蒸馏酒;有麦子却没有水稻。”
“砂糖?正流救?来歌,我怎么听不懂你说什么啊?”
“嗯简单来说,就是王国所有的商品都是王国本身能生产的,王国生产不了的东西,一样都没有。”
想想看,明明有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科技,却连包子都不会蒸。肥沃的土地明明可以种植除了麦子以外的其他作物,但偏偏只有燕麦和小麦两种。归根结底就是没有任何外来文明的交流。当然这些也可能要归咎于王国自身的畸形发展。
我一边把身子擦干,一边坐到床上。这间房虽然很豪华,但偏偏就给了一张双人床。
“呼呼,还是有点冷啊。行了,格瑞,睡觉吧~”
“来歌,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说吧说吧”
“那三个人,一定要杀掉吗?”
“当然,必须杀掉。斩草要除根,人死了就不会说话了。”
“来歌,有时候我觉得你比魔物更可怕、更疯狂。”
“差不多吧。”
这都是受了歌果以前的影响。
铲除掉一切障碍,抹杀掉一切威胁,死也要死在战斗中。
“呦,这不是来歌先生吗?”
“你是之前的军官!”
“哈哈,我是王国xxxxxx”
军官报了一长串的军衔,我啥也没听出来,反正就是什么皇家某某亲卫队某某队长之类的。今早军官的打扮很精神,镏金握把的军刀,双排扣的红色制服,三股纹线带流苏的肩章,啧啧,真够气派。
军官表示自己还要巡逻,答应明天带我去一级领地好好见识一下。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正愁该怎么打入王国内部呢。
下午回到旅店,和格瑞说了要去一级领地的事。格瑞的采购也完成了,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两个人一起去。唯一的注意事项就是我的枪,这把左轮手枪是绝对不能交给王国的,我就把它藏了起来,压根不带在身上。
和格瑞又做了些串词,我们就起个早,去了和那位军官约好的一级领地关卡。
那场戏之后,我已然成为了英斯雷王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外宾,王国的高层中一传十,十传百,一切的变化都是如此之快。
“给各位介绍一下,这是来自东方华夏的来歌先生。”
“来歌先生,华夏离我们有多远啊?”
“来歌先生真是好厉害呀!”
连着一周,我们连旅店都不住了,直接住在了王国给我们安排的宫殿里。
各种达官显贵,社交名媛,我们见了不下几百人。
每天的早餐都是白面包,蜂蜜奶油这种奢侈品。
最好的烟草,最好的果酒,最好的佣人。
所谓一夜登上人生巅峰,也不过如此吧?
虽然我多次强调了六七年的时间,我早已记不清我的“祖国”在王国的什么方向,更别提距离了。但每天还是有不同的人带着我和格瑞在王国最繁华的地区四处游玩,享受着贵族般的生活。因为只凭我的高档眼镜和写满中文的日记本就足以表明我是个“外国人”了。
如此纸醉金迷的生活,我并没有沉浸其中,因为我对于王国来说明显有可利用的价值。
只要记得这一点,就什么都是浮云了。
想探探王国的底,我也要给一些甜头才行,是时候检视一下手上的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