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玫瑰往事
“我和露比认识是在十九年前。”俾蓝思在雨中缓缓开口,他眯起眼睛,思绪穿梭时空。
“当时是在玫瑰国大公的庆功宴上,那可真是个狠辣的南方太阳天,只需要五分钟就能要了我的命。”
“当时机缘巧合之下,我杀了一个了普通的贵族男孩,伪装成他,混在他的家庭之中。之前我刚从吸血鬼之城的权力中心被赶出来,失去了享用家畜的资格,只能去从事危险的捕猎。一个人畜无害的贵族小少爷身份显然更利于我的行动。”
“我本来不想去赴宴的,谁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我谎称自己得了皮肤病,不能直视太阳。可「父母」却不得不将我带去,因为我们是罪臣的亲属。玫瑰国萝丝的老皇帝被自己的亲哥哥背叛了,他的哥哥在自己广袤的封地里起兵反抗皇帝的统治,我藏匿的贵族家族当时是属于反叛者的封臣。尽管我在尽量避免卷入人类之间的政治冲突,但有些事情由不得我。”
“听说当时是打了四五年的仗,皇帝的哥哥才战败了。他的头颅被装进盒子里献给皇帝。而战胜他的,不是肥胖的老皇帝,而是玫瑰国的大公,军事首相,也是露比·萝丝的亲爷爷,查尔斯·萝丝。”
“那可真是个白头发的老狮子,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凡人的威严,甚至他们的皇帝都要为他敬酒,庆祝他的凯旋。”
“就算我这种精通术式的吸血鬼也不会想去招惹他。他可以把散落的术者集结成军队,对我们进行追猎。金钱,权力,威严,智慧,武力,他有太多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也许邀请败者来参加他的庆功宴,也是对他敌人的羞辱吧。”
“而露比·萝丝,是查尔斯大公的亲孙女,她当时年纪小,长得十分丑陋,满脸雀斑,还总是噘着嘴,生气时满脸褶皱。她被她爷爷抱起来让宫廷画家为他们画画时,就连公主都只能站在一旁,不能抢走了她的风头,真是喜欢奢靡的人类啊。而她受到爷爷喜爱的原因,听说多半也是和她与众不同的怪脾气有关。”
“这种脾气很快我就在宴会的遮阳伞下见识到了。背叛者,皇帝的亲哥哥,他两个十几岁的女儿被绑到了宴会中央,而她们却拒绝屈服。她们竟当场对查尔斯大公怒目而视,这很不明智,也会要了她们的命。在她们被处死之前,也许士兵们会在前夜轮番对她们进行羞辱,残酷的世界会给无知的少女最痛苦的代价。而她们可笑的尊严只会随着贞操和生命一同逝去。”
“可露比却当场摔了酒杯,明明只有六七岁,却大喊着要砍了她们的腿,把她们吓得趴在地上哭泣。”
“当时我就注意到了这个丑陋的金发小姑娘。哦,对了,当时她还是金发,和你一样。”俾蓝思说这话的时候看着爱丽丝,若有所思,“除了一双漂亮如金玫瑰花一般的眼睛,她毫无亮点。”
“我本以为我们不过一面之缘,可命运就是如此巧合。”
“宴会结束之时,天上下起了大雨,电闪雷鸣,比今天这场小雨大的多。很多贵族都急匆匆地选择告辞离去,毕竟宴会的地点是在山上的葡萄庄园中,这里是大公的私人财产,没人会主动留下过夜。”
“我们离开的较晚,是在得到大公点头之后,我那可怜胆小的「父母」才敢驾着马车离开。「父亲」把马车开的很快,像是在躲避梦魇一样逃跑,他拼命地甩着鞭子,眼里竟是恐惧,但他终究没能逃掉。在山间某个斜坡的转角处,两辆马车狠狠地撞到了一起。马儿们嘶叫着跌下了悬崖,车身也撞得粉碎。”
“我从废墟中爬起来的时候,发现父母已经当场殒命了。我叹了口气,新身份也就此失去了价值的土壤。可就在这时,我听到对方被撞的马车中传来微弱的求救声,一个贵族男人似乎还活着,而他女儿的小脖子被木头刺穿,血流不止,没法儿活了。”
“我认出那小女孩儿竟然是刚才宴席上的露比·萝丝,查尔斯·萝丝的亲孙女。哼,也不知当时我是怎么想的,或许是天意,或许是命运,我神差鬼使地割开手腕,把血喂给了她。”
“按理来说,她应该会成为一个吸血鬼,获得自愈能力。可她的年纪还太小,不一定能及时转化。于是我把她脖子上的木头拔出来,扔到一旁,把她放在地上,这件事情就和我没关了。如果她能活下来,说不定会成为我的一个小奴役,等我什么时候再遇见她就能用用,或者她自己会在觅食的过程中被猎人杀死。”
“后来的事情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她的父亲从昏迷中醒来了,他看到马车碎片中我被木头刺穿腹部从而惨死的父母后,哭着向我道歉,竟然说想要赎罪。于是他带着我和他的女儿一起回了家里。这个男人就是查尔斯·萝丝大公的亲儿子,一个着名的银行家,金融家。在人类社会中被评价为十分聪慧,年少有为,也负责了他父亲战时的筹款和资金运转。”
“奇怪的是,露比·萝丝,这个受神灵眷顾的家伙,和我之间血脉的联系竟出乎意料的薄弱。她不但没死,还拥有了我梦寐以求的能力,那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直面太阳,拥抱太阳,赞美太阳。我多么想弄懂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就连一百年前就跟着我的一位下属,人类中最优秀的医生和科学家,都没能搞明白她的秘密,于是只能归类为体质上的特殊。”
“她依旧茁壮的成长,对我这个中途加入家庭的人冷漠,敌视。甚至在某日,我跟她讲述当天的真相之后,她的态度也没有丝毫改变。她从没有把我当成她的「哥哥」或者恩人,甚至十分厌恶我的存在。”
“我承诺,不会向萝丝家出手,呵,我也不会自找麻烦。但露比也不能干扰我的个人狩猎,如果选择揭发我,她自己的小命也会随着契约的消除而随之消散。很少有人类有为了他人的生命放弃自己生命的勇气,似乎她也不例外。”
“她的母亲是个严格且单纯的音乐家,她觉得能把爱好当成工作,并且得到欣赏和报酬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她经常问我和露比,我们的爱好是什么,我们的梦想是什么。而露比的爷爷来看她的时候也总说,她要嫁给最有权势的人,要有自己的人生和选择,要得到千千万人的拥护和爱戴,在鲜花和掌声中结束一生。”
“呵,多么华丽的家庭,多么天真的人类,我就不一样了,我只为了满足饥饿感而来到世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再没有余力去思考其他问题。或许现在的我可以吧,我似乎已经不知不觉站到了这个世界的顶点。”
“但对你们人类来说,幸运的是,我是个没有野心的吸血鬼,从不会去强迫一件事情的轨迹因我的干涉而改变。甚至在今天之前,我也没有强迫露比去吸一口血,也没有强迫她做我的奴仆,没有强迫她做一个真正的吸血鬼。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我甚至算个「好人」。什么?你说我滥杀无辜,草菅人命?拜托,我是个吸血鬼,我总不能不吃饭吧,而你在吃肉的时候,会在意动物们的想法吗?不会吧。”
“时间对我等长寿物种来说,往往只是无意义的弹指一瞬间。于是眨眼的功夫,露比就到了十四五岁的年纪,长得也越来越漂亮。曾经讨厌她,向她丢石头的那些小男孩儿,现在全都红着脸,跟在她的身后,很难把她和小时候联系到一起了。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头发开始褪色,从金色变成白色,这种突变就连我也搞不清楚原因,也就随她去了。”
“在其位,谋其职。身为萝丝家的养子,就算我心里再不愿意,也必须拿出假笑,体贴地去处理她们的家事,去会见客人,转述请求。这个国家没有规定女人不能从政,所以露比不愿意干的事情,我自然要承担起来帮她做。她的父母很喜欢我,让露比向我学习为人处世的方法,而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能更会好的隐藏在人类社会中而已,令人厌恶。”
“露比本应在十四五岁的年纪嫁人,可她却谁也不愿意嫁。她不同意家族联姻,向往自由恋爱,甚至通过自学,拿到了涅德大学的录取书。也许我该称赞称赞这个聪明的妹妹,可她的家业将由谁来承担。”
“那时我也准备离开这个国家了,她的母亲竟然还私下问我愿不愿意娶了露比·萝丝。可笑,她可是恨不得杀了我,就算我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她也憎恶我等的存在。我不杀她,已是我的仁慈。”
“所以在她十八岁背井离乡,前往涅德留学那年,我也离开了玫瑰国。从此以后,我就是另一个人,萝丝家的养子,露比的「哥哥」,就逝去了。”
“对不起。”俾蓝思看着如木偶一般枯萎的露比·萝丝,说道。
“你只是我漫长生命的过客,我甚至没想过要怎么看待你这个特殊的存在。我也并非有意给予你痛苦,但你的痛苦是我作为交易的筹码之一,我需要预言魔女的力量。”他的眼睛看向奈德诗。
修尔点点头,笑道:“真是有意思的故事,我最喜欢听这些时间沉淀起来的故事。再次感谢你,俾蓝思伯爵,我会给你想要的答案。”
“卑鄙,无耻!”沈墨七大骂,“你们都没问过露比的感受,你们!你们!”。
“为什么我要在意他人的感受,你有资格和我言语吗。”修尔摇摇头,“我懒得俯身听虫鸣”。
“你是你是烟塔卡娅的暗月主教和一方领主对吧。”爱丽丝紧张地看着修尔,心中最不安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烟塔卡娅在玫英的风评很差,根据北方学者的学术记载,那是一块充满沼泽和湖泊的烂地方,人口迁徙流动性极差,进出都需要暗月教的许可。
人们都说外面能见到的烟塔卡娅人不是宗教呆子就是极端者,内部约有两千万的人民生活更是一潭静止的死水。
书上也说,烟塔卡娅是一个政治极度分封化,专制化的宗教国家。世俗的权力和宗教的权利得到形式上的统一,教典就是他们的法律,教皇就是他们的国王。而他们的神藏在传说中的暗月神殿中,不知真假,不谙世事。
东方的圣阳国圣尤桑刹的风评显然更好一点,那里蛮荒,热情,有广袤的黄色沙漠,红土荒原以及绿色平原。但那里同样贫穷,充满各种各样分散的民族,不被北方,南方,中部的人所重视。
但如果有修尔这样残忍的领主,那么关于烟塔卡娅的可怕记载似乎也有可以相信的成分。
“是又如何,我是暗月女神的信徒,这已经没必要隐藏了而且我也知道你们是谁,龙语的小孩儿们,我们之前打过招呼,不是么。”修尔走到俾蓝思的身边,指了指他腰带旁挂着的两枚吊坠,那是沈墨七和爱丽丝回学宫的钥匙。
“你们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伤害露比?为什么会知道我们的事情?”沈墨七恐惧地发问。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三个式王级的术者,这已经是一股可以颠覆世俗政权的力量。而沈墨七也感受到生命受到了威胁,随时将会流逝。
“只是遵循命运的方向罢了。我们有预言的力量,自然可以知晓未来,而为什么要伤害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儿,只是我的私人兴趣罢了,人类在品尝痛苦的时候,才会体会出生命的美。”修尔的眼睛越来越黯淡,似乎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杀了他们。”修尔下达命令。
于是奈德诗举起双手,一张巨大的暗月魔弓在蓝色的点点光芒中浮现出来。她修道服下乳白色的手臂十分惨白,纤细,却又十分强韧。
她的头轻轻低下,眼睛瞄准在手上,对准沈墨七他们。而那大弓,正是沈墨七许久之前,在蒂娜蒂娅编织的噩梦中见过的那张大弓。
这是式王的术式,一旦发出,恐怕半个城市都会灰飞烟灭。
“我不想死。”沈墨七已经近乎绝望,他拿出剑,但自己也知道,在对方庞大的魔力流前,不过是螳臂当车。
“你快走,我来阻挡她我求您。”爱丽丝突然狠命地拉着沈墨七的胳膊,把他往后扯,她的眼眸里是慌乱,恐惧,乞求,而她也拿出了名叫爱丽丝的剑,试图将自己寥寥十二年的生命草草献出。
“我来。”
谁也没想到,一直沉默不语,如同尸体般的亚瑟会再次站起来。他拖着受伤的腿,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开始蹒跚地向敌人走去。修尔露出了玩味的笑,他示意奈德诗先放下弓箭。
“不要!”沈墨七惊悚地说道,他知道亚瑟这是打算就此赴死。而他不想见到有人因自己,因他人而死,这样的死太过沉重,太过悲壮,沉甸甸的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他下意识的选择拒绝。
修尔就此看了沈墨七和爱丽丝一眼,这一眼,蕴藏寒意。
沈墨七和爱丽丝的身体下浮出法阵,被暗月的魔法束缚,动弹不得,甚至思维也开始变得缓慢,仿佛正在经历死亡。
亚瑟走着走着,他的身躯突然开始燃烧,皮肤表面燃起红色的符文,而他也越走越快,越走越快,直到他猛然抬头,双眼中已经燃起火焰。
他如影子一般弹射出去,挥出右拳。而修尔露出了厌恶的神色,显然他明白对方莫名其妙的力量来自于太阳王的赐福,那是暗月女神的哥哥,也是她教义上的仇敌。
是俾蓝思无可奈何地接下了这一拳,他的胳膊上的衣服也瞬间化为了碎片和灰烬。
“我不是很想亲自打架,要不你等等,我唤几名侍从过来。”俾蓝思摇摇头。
他好歹也是五阶的术者,吸血鬼中最强的一方领主,是能轻易颠覆一个小国家,杀掉几十万人类的存在。而寻常人类就算正常修行,就算穷尽一生百年寿命,也达不到他的层次。
俾蓝思曾经在两百多年前见过类似的太阳王信徒,他当时用匕首和火铳,以及刻骨铭心,必须时时刻刻大吼出来的仇恨,将他险些逼上绝路。那人的实力显然不如他,却能靠极端的情绪调动细胞中的全部力量,这让俾蓝思十分吃惊,因为这是人类能做到,而吸血鬼做不到的地方。
俾蓝思明明穿着绅士服装,体态却像一位优美的运动员。他握住亚瑟的头,像投掷铁球一样,在自己的手燃烧起来之前,向后抬起脚尖,将其狠狠砸向地面。
漂亮坚硬的石板路响起轰隆的声音,石板也向下碎了很深,醒目的血迹任由雨水冲刷下去。以俾蓝思的力量,就算马车般大的巨石,也能就此碾为粉末,别说区区人类脆弱的头颅了。
可没想到亚瑟竟然缓缓起身,像一位不愿沉眠的僵尸,眼里全是怒火。
他靠近俾蓝思,左手从腰间抬起燃烧金色火焰的霰弹枪,堵住俾蓝思的腹部,在他的错愕中,扣动扳机。随着一声爆响,俾蓝思被冲击力砸向一座石棺上,石棺也碎了一半之多。
雨稍微小了一点,但更为湿冷了,这声枪响在这片寒雨中极为突兀,让所有人的心一颤。
那吸血鬼在雨中缓缓站起,他扶着腰,喘息着,手里还拿着刚刚硬生生扯下的一条手臂。
俾蓝思用那魔鬼般冰冷的眼神看着亚瑟,“好久没和人战斗过了,真的是,我都快忘了这种深入骨髓的杀戮欲望了。既然你想死,我就如你愿。”
亚瑟嘴角露出僵硬和强忍疼痛的笑,他回头看向沈墨七和爱丽丝,在修尔的皱眉中,把两枚项链扔给他们,“回家吧,孩子们,你们还有未来。”
就在此刻,谁也没想到露比站了起来,“退下。”俾蓝思命令道,可露比却无视他的控制,跑到前去从身后抱住残躯的,燃烧着的亚瑟。
“你走,我身上的火会伤了你。”亚瑟仿佛已经很累了,他的声音变得十分低落,眼睛也不断的试图搭下来,“抱歉啊,不能和你去南方了,明明说好要一起开家葡萄酒庄的。”
“我不走我不走上帝不愿帮你,如果连我也要抛弃你,那你该多么可怜啊。”露比低着头,流着泪,她的手轻轻抚摸在亚瑟满是旧伤的背上,“小时候这么多年,我都眼睁睁看着吸血鬼在我身边作恶却没敢行动,这就是诸神对我的惩罚吗,可你却不该受此灾厄,亚瑟。”
“说什么傻话我是猎魔人。”亚瑟·沃森,这个男人几乎说不出来话了,他跪倒在地上,身上余留的火焰和天空的残雨不断交融,蒸发。他的生命在这个寂寞的墓园中,不断逝去。
就在这时,墓园外突然响起来成群的马蹄声。
沈墨七绝望地从草丛的缝隙中看去,那是一群背着枪械,带着长剑的猎人,他们在雨中骑马奔向墓园,眼里带着冷静,仇恨,坚毅。
“啧,几百人的大猎人团。也许是时候走了,俾蓝思。”修尔看了一眼外面,他似乎在斟酌继续留下来的代价,他不能忘记自己还有世俗的政治身份,他没有接着战斗的理由了。
“至于你们么”修尔看了看沈墨七,“下次见面的时候,再把你们无能的仇恨宣泄过来吧。”他笑了笑,在蒙蒙细雨伸了个懒腰。
沈墨七的生命似乎都快被冻成碎冰了,在他绝望和无力的眸子中,只见奈德诗轻轻地走了过来,俯身蹲下。她眸子里仿佛要告诉他什么,先是轻轻一笑,刮了刮沈墨七的鼻子,然后伸手捏碎了他们的吊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