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白露教堂
当沈墨七和爱丽丝手拉着手出现在红砖巷尾的时候,没人知道他们是从何而来的。
沈墨七回头再看向巷中墙壁,那是一条死路,只有一副镜子挂在一座画架上,地上散落着画笔和颜料。
沈墨七和爱丽丝看向巷外的刺眼阳光,一个叼着烟斗穿着绅士服饰的大胡子先生,挽着一位小姐,从小巷前走过。
抬头看去,是高高的阁楼和画室,路边是一条马车和人群熙熙攘攘的绿荫小道,每个建筑前都有铁栅栏和花丛作为修饰,颇具玫英风格。
沈墨七凑近爱丽丝,小声说道:“我突然想到三个很严重的问题。”
爱丽丝对他眨了眨眼睛。
“第一,我没有钱。第二,我不会说玫英语。第三,我不认路。”沈墨七垂头丧气道,他竟然把这一茬忘了。
“交流的问题可以用魔法解决,白露大教堂是地标性建筑,应该很好找,至于玫郎”爱丽丝的橘眸突然愣住了,“我好像也忘了带。”
“没没事的,应该不用这么回去,我们先去投奔狄儿老师说的老爷爷吧,狄儿老师说他是个乐善好施的好人。”沈墨七没有底气地说道。
爱丽丝踮起脚尖,看着沈墨七的眼睛,把手放到沈墨七的唇和耳上,轻念咒语,优美的流光就带着魔法的奇迹从爱丽丝的指尖涌入沈墨七的身体中。
刹那间,沈墨七说出去的话就变成了最标准的玫英语言,当爱丽丝试探性的说了一句优雅的玫英语言时,沈墨七也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能够理解。
“玫英男孩子约女孩子出门都是绅士付费的哦。”爱丽丝微笑着开了一个玫英玩笑,她的睫毛下透露着只有面对沈墨七才会出现的狡黠的光。
“没办法,谁让我是个穷孩子呢,所以才被人看不起。”沈墨七摆了摆手,笑着打趣道。
他的睫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黑发衬着绿荫如此无暇。
“不是的你善良,勇敢,温柔细腻。我我曾经不小心吻了你,当时的我愿意把一切都给你,现在也一样。毕竟毕竟我们是好朋友嘛。”爱丽丝红着脸说道,似乎在玫英,她也因为对环境的熟悉,变得有些大胆起来。
“只有你在人海中发现了我,保护了我,拯救了我,所以我也会以最高的心意来回报。”她又把手叉与身前,埋着头,轻轻诉说,声若蝉蝶。
“我没做什么,都是稀里糊涂的命运。而我以前可从没想过,能有一位这么要好的玫英朋友。”沈墨七笑嘻嘻道。
他揉了揉爱丽丝的漂亮金发,他心里觉得,在这陌生的街道里,能和她一起旅行,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
“两位小妹妹,你们是哪个学校的?怎么还随身带着剑呢,不上课是来这里约会的?”一位大叔骑着马路过,他叼着烟,嘴角不自觉地抬起来。
“你才是小妹妹,不就是头发长了一点吗,我们玖华人传统就是长发,我还没到及冠之年呢,所以头发才看上去比较长。”沈墨七抬头看着他回怼道。
他可没有披头散发,只是在后面绑了个马尾,他还没到盘髻及冠的年纪,整个人看上去还颇有武侠风格,在这玫英地区倒显得新奇。
“哦真稀奇,玖华人吗,我还以为桑刹人呢。怎么,不远万里来骗我们玫英的小姑娘啦?”大叔把烟放在手里,胡子下张嘴吐了一口烟圈,哈哈大笑道。
沈墨七退后一步,皱着眉把手放在鼻子前散了散风,村口的老大爷叼着长烟斗的时候,小时候骗他抽过一口,那味道简直称得上痛苦。
“大叔,白露大教堂怎么走?”沈墨七尝试性地问道。
“算了,不管你哪来的,看你这衣服应该算个正经人。白露大教堂从骑士大道一直往西走,就是了,前方那条大路就是骑士大道,只不过这里是白露城东,你们不会要走去白露城西吧,可不近啊。”马哼叫了几声,大叔提起缰绳扯了一下。
“那大叔可以带我们一程嘛。”沈墨七期待地看着他。
大叔把烟塞进嘴里,瞄了一眼躲在沈墨七身后的爱丽丝,不爽地摆摆手道:“滚蛋滚蛋,小崽子年轻着呢,自己跑去,老爷我忙得很呢。”
于是看着他骑着马慢慢离去,沈墨七气得跺了跺脚,“自己走就自己走,怎么还骂人呢。”
旁边二楼阳台上浇花的老妇人也笑了笑他,精致的街道上一辆辆马车载着老爷小姐们赴往宴会,只有这片短暂的树荫能成为他们二人的遮阳伞。
而这些城市花园街道和穿着蓬蓬裙举着伞的小姐,不管看几次都觉得周围环境惬意美丽,带着异国他乡的独特魅力。
如果可以,沈墨七也想去玖华的东京,南京,北京,轩辕等城看看,听说那里百里人家,多朝古都,自古繁华。
他和爱丽丝一直沿着大叔给的方向走到了上午。沈墨七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向四周。
斗大的太阳和干燥的风带来南方的葡萄香气。在慵懒的午后,街道上的路人也变少了,只有路边的咖啡厅和沈墨七的肚子还在喧嚣。
沈墨七犹豫着,带着爱丽丝进了一家酒馆。
以他浅短的人生经验来看,如果运气足够好到能在地上捡起一颗红宝石,那么酒馆老板可能会赏赐他一碗清水润润喉,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在被赶出来前至少也可以问一下路。
沈墨七突然想起那艾诺尔王储盖乌斯的一句话。一个冠冕堂皇站在你面前谈笑风生的人,必然是能在心硬如铁的社会中,油滑如蛇的人。他和爱丽丝都没有这样的社交能力,只能去乞求命运的宽恕。
“老板,请问白露大教堂离这里还算远吗。”沈墨七找准时机,趁着老板闲下来,回在椅子上闭目养息的时候,在吧台前踮起脚尖问道。
老板勉为其难地睁开了经过岁月磨洗的眼皮,他先是用鹰一般的眼神审视了一遍沈墨七和爱丽丝,把目光放在了他们的学院制服上,动了动嘴皮,“不远,向西也就两小时的脚程,要点什么吗,孩子们。”
他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身体却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但凡有点眼力的人都不会继续打扰这位疲倦的老狮子。
“玖华人!哥,快看,有一个黑发的玖华人!”旁边一个年轻的少年大喊道,在繁杂声做伴眠的午后酒馆中也显得吵闹。
“还拐着一位可爱玫英小姑娘。”旁边另一位少年打趣道,他举起酒杯喝了一口,吹出带着醉意的啤酒气味,趴在桌子上。
沈墨七看着这群穿着黑风衣,带着黑色贝雷帽的醉酒少年,眼里充满戒备。
要说害怕,他确实比没出村之前成长了一些,所以他更多的是对陌生环境的惶恐,而不是这群少年。
为首的少年拉开了椅子,在地上摩擦出很大的声响,他倒了一杯啤酒,啪的一声盖在桌子上,“年轻的小姐,口渴了么,过来喝一杯吧。”
沈墨七知道他们只拉开了一个座位,也知道爱丽丝根本不会去。于是他拉着爱丽丝就要离开,可是他牵起爱丽丝小手的举动显然更惹恼了他们。
一瞬间,他们全部站了起来,把椅子暴力地推开,用警告的眼神看着沈墨七。他们像一群小豹子,藏在黑色的衣服下,虽然不够成熟,但依旧显得凶狠,做事不留余地,没有情面。
沈墨七也停下来,用无畏的眼神回击过去,双方就这样陷入了僵持,他们用眼神打量着沈墨七和爱丽丝背后的剑,酒馆其他酒客也开始议论纷纷。
“随身带剑吗,也许这东方人和金发小姑娘的父母是哪个地方的爵士。可这些南方佬一点面子都不给,真是一群游手好闲的狠小子。”
“南方佬是这样的,一定是在南方混不下去了,不然来我们黛都的白露干什么。”旁边的客人们切切私语着,仗着酒精在开些地区玩笑。
“刚才是谁说的,站起来。派恩家族会切断他的全部手指。”为首的少年双手拍在桌面上,对周围的人大声地说道。酒馆瞬间鸦雀无声,被他看到的人都不自觉地把头埋低。
“让我走。”沈墨七也不想再看这场滑稽的闹剧,他对为首的少年说道。
“如果我不呢?”少年抬眉道。
沈墨七的剑下一秒就抽了出来,有时候剑真的比人更会说话。
“哼,在哪学的剑?舞蹈老师?杂技演员?什么年代了,还在玩贵族骑士的表演游戏吗?”少年嘴角露出嘲弄的牙齿,周围的人也会心一笑,这个笑话确实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但谁也不知道,沈墨七的剑怎么就忽然放到他脖子上了,阴森森的剑把阳光折射进男孩的眼睛中,周围的空气并没有变得燥热,反而为酒馆添来了几分寒意。
少年的同伴们皱了皱眉头,他们从腰间和衣服里拔出了黑黝黝的手枪,把沈墨七围成一团。手枪直勾勾地举起来,顺着他们手臂瞄准在沈墨七的头上。
沈墨七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的枪瞄准,而且他也没见过这些枪,他上次摸得枪还是几百年前玫英战场上的火枪。
他提了提龙泣剑,也许只有冰冷的剑身贴在对方柔软温暖的脖子上,才能让对方冷静下来,“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侮辱派恩家族的人难逃一死。”少年抬起头,就算脖子被剑贴住,他的嗓音依旧狠毒。
“如果你的神侮辱了你呢?你能把手里的小玩具也带上天堂吗?”沈墨七也跟对方开了个玩笑。
跟玫英人说话说多了,其实也能理解这种带着阴阳怪气的恶毒玩笑,在恶心敌人这方面确实值得学习。
“你今天不可能活着走出这个酒馆。”被俘虏的少年仍然笑了笑,他的眼睛向下死盯着沈墨七,鼻息变得急促,释放着少年濒临爆发的怒气。
“算了吧孩子。”在鸦雀无声的酒馆中,一道男声响了起来。
“还没看出来他身后那个金发小姑娘是个术士吗,你猜子弹是先射穿他的脑袋,还是在你们的枪里面炸膛。”男人的声音厚重且戏谑,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饱经沧桑的男人。
他约莫三四十岁,脸上有一道小小的疤痕,皮肤黑红黑红的,一看就是经常在风雨阳光下来去行走。他留着一头有些稀疏的棕色短发,带着玫英东方荒原风格的帽子,左手抽着烟,右手举着酒,躺在木椅上,右边的椅子上放着一把长长的霰弹枪和几盒子弹。如果有什么词能精准概括他,那就是拓荒者故事中的牛仔罢。
“你是?”
“亚瑟·沃森,来自东边。”男人简洁回答。
他从容地笑着,弹了弹烟灰,“我和你们派恩家的大哥应该是老相识了。也许你们小时候听过他吹的牛皮,说是和一位朋友一起杀了两个食尸鬼。”
“您是?!”
“事实上他吓得都快尿了,那两只都是我杀的,哈哈哈哈。”男人笑起来,脸上的肌肉有些沧桑黝黑,不算英俊,但显得成熟,大方,迷人。
少年们立马放下一切恩怨,冲过去把名叫亚瑟的男人围了起来,沈墨七也迟疑着放下了手中的剑。
“你们俩,过来。”亚瑟对沈墨七二人招了招手。
“渴了么,喝酒吧。”亚瑟从后面桌子掂了两个木杯过来,“喝。”
沈墨七虽然渴,但还是对周围的环境不放心,他不想被酒精麻痹了头脑。
“派恩家总是念叨着狗屁尊严,让他们放弃刚刚起的誓唯一办法就是,和他们喝一杯。”亚瑟拍了拍身旁少年的后背,那少年崇拜地看着亚瑟,简直如一位发情的少女看着她的丈夫。
于是沈墨七贴在爱丽丝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没事。”然后把酒杯举起来一饮而尽。
怎么说呢,这些用麦子酿成的啤酒味道称不上好喝,但也不难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食物来酿这些酒,为什么不直接喝水呢。
“怎么说个悄悄话离这么近,你们是在接吻吗?”亚瑟露出牙齿笑道。
爱丽丝的脸随即变得红润,而沈墨七也陷入尴尬的羞赧。
“怎么勾搭上的我们玫英小姑娘?她皮肤这么白,长得又精致,还穿着大学院的衣服,你是被这里的贵族收养的?”亚瑟咧了咧嘴,又喝了一大口酒,爽快道。
沈墨七脸颊一红,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原因,呼吸和心跳变得有些急促。
“不是,我们只是来找个亲戚,她是我妹妹。”于是他说了个一眼就能识破令人忍俊不禁的粗劣谎言。难道有玖华人和玫英人是天生兄妹的吗?还是他的母亲生孩子的时候能决定孩子的发色和面部特征。
眼见沈墨七明显跟不上亚瑟的节奏,黑帮小子们赶紧开口了:“亚瑟叔叔,想不想和贵族小姐们喝酒?”
亚瑟没有回应,于是男孩儿们继续你一句我一句的谈论起来。
“我们最近认识了一家小姐,她们父亲有事请求我们大哥的帮助。今早刚跪在大哥身前亲吻他的手。”
“而她们正值十七八岁的年纪,也被我们的衣服和枪迷的神魂颠倒,恨不得喝完酒后立马就把丝绸从洁白的肌肤上扯掉,然后坐在我们的大腿上唱歌。”少年笑嘻嘻地拿酒杯开始对撞起来,玩一种南方的喝酒小游戏,酒馆又恢复了惬意和热闹。
亚瑟没有在意沈墨七的谎言,也没有接这群黑帮小子的话,“你们去白露大教堂是吧,等会我骑马送你们一程,我最近正好闲得慌,这几年可没有下水道劣魔出没在城市里了。”
他的嗓音还是低沉,摇了摇粗壮的脖子和肩膀,骨头摩擦出可怖的噪音。
“小子,走之前把这个胸针拿去吧,也许有机会我们可以帮个忙,要记得尊敬和感谢派恩家族。”刚刚还被沈墨七的剑夹着脖子的少年甩过来一个刻着狼群的胸针,他脖子上都是酒红,笑着又举了一杯酒。
沈墨七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人和人之间喝完酒后,前后态度可以差距这么大,但是他还是在迟疑后,顺水人情地拿起胸针,道了声谢谢。
终于,场上的气氛算是放松了,派恩家族的男孩们开始东扯西扯地聊天。
一群未成年的青少年坐在一起喝酒还能谈些什么事情呢?无非就是政治,战争和姑娘。南方的哪个国王去哪里游行了呀,西方的哪个教国又打起来了呀,谁家小姐又在楼上给他们展示胸部摇扇子抛媚眼了呀。
当对方递烟过来的时候沈墨七还是摇了摇头。最后派恩家的少年请他们吃了牛排,沈墨七对他们表示了感谢。
原先在沈墨七的概念里,这些黑帮小子和玖华的市井混混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农民行商们口中的恶。似乎他们的做事风格和在乎的只有义气,或者说暴力,以及它带来的利益。
最后亚瑟背起枪,和他们告别后带着沈墨七二人走了。
亚瑟在马厩把马拉过来,让沈墨七坐在马儿中间,爱丽丝坐在前方,自己则坐在后面。他抱住他们两个,开始慢悠悠地骑行在白露城的大道上。
马背上有些局促,沈墨七从后面抱着爱丽丝,他们贴的如此之近,爱丽丝红着脸,使劲儿地闭着眼睛。
沈墨七也有些羞赧,但是没有办法,他只能尽力不去在意怀中那一团少女的金色香气,还有那软乎乎的触感。
“一群小屁孩。”亚瑟轻哼笑了一声,他粗壮的手握紧了缰绳,抱着他们向白露大教堂的方向走去。路边的人看到他们三人一马的奇异队伍,也纷纷侧目一笑。
但当他们到达白露大教堂时,才发现黑色的哀布刚刚撤下,沈墨七和爱丽丝震惊地被路人告知:塞巴斯蒂安·温德米尔大主教已经逝世一周了。
沈墨七坐在马上惴惴不安,这并不是个好兆头,他不知为何,心跳的极快,就像能预知到下雨的蚂蚁一样,嗅到了一丝诡异的暴风雨气息。
教堂前没有人来人往,只有一个年轻修女在和孩子们说笑,看到亚瑟骑着马来了,孩子们纷纷跑开了。
那是一个成熟貌美的年轻女性,亚白色头发,穿着修女长袍,但裹的并不严实。她端着书籍,眨着金玫瑰色的眼睛,没有寻常修女端庄严肃的样子。
“跑什么,我有那么可怕吗?”亚瑟不满道。
“对不起,最近来的客人都很怪,孩子们很怕。”修女真挚道歉道。
“塞巴斯蒂安呢?我也好久没见他了,他真的”亚瑟话说一半就停了下来,其实他本就知道答案。
“他老人家已经逝世一周了,守灵仪式和葬礼也已经结束了。”修女遗憾地说。
“那你是谁。”亚瑟打量着这位修女修道袍下凹凸有致的身材,笑了笑。
“哦对了,还没自我介绍呢,我是他的侄孙女,这里的见习修女,露比·萝丝。”年轻修女站起来说道。
她声音十分优美,就算在玫英人中这种声音也算特别,有一种独特的南方腔调加上甜甜的尾音,仿佛是给小孩子讲睡前故事的母亲,温柔甜蜜。
她笑着看着亚瑟,仿佛在友善地嘲笑他的胡子拉碴,亚瑟则不在意任何目光,只是在沈墨七和爱丽丝不知所措的目光下把他们轻轻举起来,抱下马儿。
“我猜您一定四十岁了。”露比主动搭话道。
“很遗憾,小姐,你猜不透猎魔人的年龄的,老实说我虽然经验老道,但还是挺年轻的。”亚瑟随即笑了笑,他露出那经典的迷人微笑,带着一种幽默从容的特殊男性魅力。
“那你一定是东方来的咯。”露比继续猜道。
“人靠衣装马靠鞍,只要瞧一眼就知道我是从圣尤桑刹来的,我也一眼就知道你是来自南方的玫瑰国的大小姐,和萝丝家有关吧。而且我虽然来自东方,但却不是来传播太阳王的福音的。”亚瑟提了提缰绳,想转头离去。
“玫瑰国姓萝丝的人可多了,您绝对猜错了,哪有贵族大小姐来当修女的说法。”露比用手捂住笑,她的女性色彩让沈墨七和爱丽丝都看呆了。
“是么?那你为何身为主教的侄孙女,却是个见习修女。”亚瑟从兜里拿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然后再笑着看了一眼露比,骑马转身离去。
“因为因为”露比一时说不出话来,她看着亚瑟远去的背影,连续哼了好几声。
她温柔地蹲下,看着沈墨七和爱丽丝的眼睛,“我送你们回家吧,塞巴斯蒂安爷爷已经逝去了,很遗憾。可以问一下你们的妈妈或者父亲是谁吗?”
“没见过。”沈墨七把头转向左边。
“不知道。”爱丽丝把头转向右边。
“嗯?”露比茫然地眨了眨眼睛,看了看眼前两个小孩儿。
不过接着她笑了笑,抚着有些无措的沈墨七和爱丽丝走进了教堂,声音满是温柔,像一只清香高洁的木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