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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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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时某一次闲聊。

    “我记忆最深刻的童年经历,大概就是小时候在国外一次参加当地集会的经历吧。”少年对她挑挑眉,“那你呢?你印象最深的童年经历,是什么?”

    “小时候啊?”她垂下睫毛。

    回想起来,那会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可真好啊。

    ……

    当小孩的时候,其实是一个人一生里最具有特权的时候。

    可以跑,疯狂地跑,肆意奔跑在青色的草地上,就算跌倒了,也毫不在意,拍拍裤子,站起来,就能笑嘻嘻的;

    可以跳,随意地跳,像马里奥叔叔要顶出宝藏一样用力地跳,上面一片空气,一头扎进去却好像扎进了棉花糖的云朵。

    那个年龄的何雨来,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姑娘,活泼爱笑、阳光灿烂……又疯又野。有时候会和小伙伴玩到深夜十二点,惨兮兮地被妈妈罚站墙角面壁,她甚至可能比其他小姑娘还要再“疯”一点、再“野”一点。

    那个时候,何雨来还会趁着父母出门,偷偷去他们的房间,拉开衣柜门,套上宽宽大大的蓝紫色的裙子和黑色的西服外套,幻想大人的生活。

    那个年龄仍留存着的回忆,对何雨来来说,最甜蜜又最宝贵的,大概就是“无所顾忌”这几个字。

    可惜后来,她长大了。

    科学地追究过去,大概在她还没上小学、还是个软软乖乖的小孩的时候,就注定了她的早熟以及长大以后的性格。

    何雨来六岁的时候,经常和小区院里四五个小姑娘在一起玩。还没上小学的何雨来是里面最小的那个萝卜头,长得漂亮,脾气也软,说话奶声奶气,还凑巧和一堆小姑娘里面年龄最大、领头的“大姐头”住一栋楼。

    时间久了,“大姐头”对她青眼有加,多有照顾。

    他们小区里有的人家有用来存放杂物的地下室,空间不大,却足够成为小孩子玩耍的绝妙“私人基地”。一众小姑娘就商量着,谁家有地下室,就贡献出来、轮流当基地。

    有一天晚上,就轮到何雨来带着几个小玩伴到自己家地下室玩“餐厅”游戏。

    一个小名叫“妙妙”的漂亮女孩子还专门带了大大一盒色彩丰富的蜡笔,用来画她们的菜谱。

    当晚小孩子们玩的很开心。

    但是当何雨来第二天醒过来,迈着小短腿哼哧哼哧扛着巨大的扫帚去自力更生打扫战场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家地下室米白色的木门上,几道鲜红的蜡笔扒拉在上面。

    内容大概是“猪头”、“丑八怪”之类的、比较低级的骂人的话,还有几幅画着猪鼻子、线条嚣张的简笔画。

    字迹歪歪扭扭,字体却足够的大,朱红色的蜡笔划痕,硬生生布满了整扇门。

    事实证明,小孩子也是有天真的嫉妒心的。

    当时小小的何雨来看着门上的红笔道,懵懂之中,突然就好像明白了什么。

    这事委实不算大。

    擦干净门,大人们一笑而过,不以为意。

    何雨来乖乖的,也没再开口说话。

    但其实,再小的小姑娘,也是很敏感的。

    门上的辱骂那样明显,大人们却那样风轻云淡:

    “小孩子嘛。”

    连带着满腹的委屈和伤心,突然间就轻飘飘地落了空。

    连带着那一个瞬间,她好像,突然就对印象里无所不能的父母,有一点点失望。

    小姑娘隐隐约约间觉得,做小孩,好像也并不是那么美好了。

    后来何雨来如愿长大,童年的事情有很多其实都已经记不清了。

    而且她其实也没有特别地记住哪个曾经欺负了自己的小孩子。

    毕竟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

    但唯独,米白色的木门上、填满了的那几道张扬的红色笔迹,却带着童真和残忍,就这么永远留在了她心底。

    ……

    何雨来抬起头笑起来,“啊,大概是小时候第一次去开放式野生动物园吧,记忆真的很深刻啊。”

    撒谎。

    那时候,对面的少年却看着她的神色皱皱眉,张口想要说什么,却最后也没开口。

    “所以那一次,其实也还挺伤心的。”

    站在雪地里的姑娘回想过去,无奈地点点头。

    “嗯,不过早就已经没事啦,要不是你当时问了,我还真的快要想不起来了。”

    不远处,冬日的紫禁城被一片薄薄的纯白所覆盖,显得清冷又孤高。

    身边披着羊毛大衣的男朋友就温柔地伸手摸摸她的发顶,手指修长又骨节分明,温度直直暖到人心里去。

    何雨来抬起头,对着他笑了笑。

    “嗯。何小来,你眼影是不是有点花?”

    顾执弋,钢铁直男。定案了!

    结果她还没开口,已经成长得高大英俊的男人就紧接着啧了一声,

    “何雨来小同学,其实当年,我在一中看见你的时候,只觉得这姑娘美是美,怎么就蔫了吧唧的、一副被社会毒打了的样子呢?精神上一点也不符合小爷的审美。”

    何雨来瞪他一眼,狠狠拧了一下他手臂上的肉。

    “唔!所以我那时就想,有一天,我一定要让你像个500w的大灯泡子一样容光焕发。”

    “那我可谢谢你了。”

    热恋爱人的手,刚刚才带上钻戒,现在狠得有气无力。

    顾执弋不为所动,摸摸下巴,懒洋洋地,“不过吧,当时在游乐园,小爷还是多看了你两眼。那会我瞧着瞧着,突然就认出你来了。”

    男人笑一笑,春风得意,狡黠地像位狐狸先生,“……说到底,还是多谢了我惊为天人的破案能力、以及咱俩高到无人能比的匹配度。”

    男人说起这些倒是分外兴奋,眼睛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唇角高高扬起,很得意的样子。凉丝丝的晚风吹过,他的鬓发便不羁地扬起,恍若当年的少年、从不曾远去那段青春年少。

    何雨来翻给他一个幅度轻微的白眼,又悄悄把冰凉的小手往他温暖的掌心里挤了挤。

    小姑娘轻轻叹息一声,语气很是恨铁不成钢:“当年怎么就喜欢上了你这种人呀?”

    顾执弋挑挑眉,用力地揉揉她发顶,露出一个分外灿烂的笑容来。

    “哦对了,现在天气凉,就给你买了条围巾。”

    何雨来想起什么,踮起脚,把手里那条绯红的围巾挂在他脖子上。

    顾执弋轻轻俯身,乖乖地由她动作。

    何雨来又看看他。

    漫天白色的飞雪里,唯有眼前的少年带着一抹热烈的红色。

    映红了她的脸颊。

    看了一会雪景,两个人于是并肩往住所的方向走。

    “话说回来,你不是想当老师吗?怎么这次拒绝了你导师的留校邀请?”

    “那是原来啦~我现在觉得,自己创创业好像也不错。”

    原来想当老师,大概是因为觉得老师能够永远处在充满年少与青春的地方。

    但现在嘛,我已经不这么想了。老师的确是个很好的职业,但并不是身处校园就可以永远年轻。

    “年轻”虽然是个名词,可它并不在表面,而在于心。

    通过环境来保持轻松什么的,现在的我已不再需要这样的慰藉。

    因为,

    我已经找到我那一份,永远的年少啦!

    你最喜欢哪个诗人?

    李清照。

    为什么?

    因为她写了一句诗,甚合小爷的心。

    哪一句?

    枕上诗书闲正好,门前风景雨来佳。

    如果你这么去问顾弋弋,他肯定会这么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知道,人间酷热,而世事无常。

    每一种美都终究会凋残零落,

    难免见弃于机缘与天道无常。

    像烟雨落下溶在水里,而烈焰终究涅灭于太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小王子永远困在某一页纸里、那个小小的星球。

    可是,埃克苏佩里还讲过:“世界上的玫瑰还有千千万万朵”,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小王子那一朵才是特殊的。

    同样地,他也没说过“只有小王子才可以这样呵护他的玫瑰。”这样的话呀。

    对的。

    虽然我并不是什么童话故事里、天真纯洁的小王子,也绝对没有驯养过什么国家级保护动物——

    但我见过玫瑰的光芒,深红与浅白。

    却没有任何一朵玫瑰,像是她的面庞。

    欢喜在一片芳香,

    不存在于她呼吸中的每一片雾气。

    何小来。

    我承认,现实不是童话。

    而你是。

    童话里,公主与骑士的故事最终迎来圆满。

    至于崔梣呢,

    教育局整改,她叔叔崔岳峰被查出受贿等多项罪名,被停了职。高二读完后,她就忍不住转了学,然后高考、报志愿,上了个还不错的三本。

    由于毕业以后竞争太过激烈,她没能成功得到自己理想中的工作,后来在c城里临时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也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虽然薪资一般,但也勉强能够渡日。

    不过就是很累。老板娘总是给她吩咐一些比较苦和累的工作,常常干得她腰酸背痛。

    白日一到,闹钟响起,她就很不想面对生活。

    老板娘又在叫:“崔梣!这桌的菜怎么还没上啊?”

    忙碌中她抽空应了:“就来!”

    苦涩间,崔梣突然就想起当年青青涩涩,高二数学课,教室过道里那个擦肩而过的少女。

    这么多年过去了,再美好的青春也只能用来悼念,再清晰的画面也已经模糊成一片朦胧。

    当年青春年少,她最喜欢的少年的脸如今也早已经记不住大概。

    可这些年,最最苦涩难熬的时候,少女的背影,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烙在她心里。

    时间早已将伤痛洗去,余下的只有一片多言的无言。

    “崔梣?!愣着干什么?这边这么忙,我是白雇你了?!”

    女人匆匆嗯了一声,跑去后厨帮忙。

    ……

    夜晚里,大概是狭小租屋里的夏天太过苦闷,孩子又蹬了被子,哇哇大哭起来。

    疲惫的神经又紧绷起来,她伸手去拍孩子的背。

    隔壁传来中年宿醉的男人被吵醒的烦躁骂声,她只默不作声。

    青春也曾漫过她的海岸,但它又褪得那样急,把年少的轻狂、连同热血,都一卷而去。

    现在想来,大抵是那个时候,人生就与那个清晨的微风一起,和自己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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