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见面
吃完了早餐,兄妹两个出了国营饭店,按照街道和居委会的地址找了过去。
城市大地方远,兄妹两个也是费了一番周折。
一边跟人打听,一边乘着公交车,还坐错了两站公交车才找到的那个居委会。
到了居委会,找到了相关的人,又打听到了李娟家的住址。
李娟回来以后,父母给她找的对象立刻就上了门。
户口就是人家给调回来的,工作也是人家给安排好的,她没有理由不嫁,也不敢不嫁,哪怕看不上这个男人。
男人长得太普通了,个子不高,戴个眼镜。那张脸放在人堆里立刻就找不着的那种,跟韩立秋的年轻英俊没法比。
而且这男人还是离婚的,有两个孩子,还比自己大了十岁。
给李娟安排的工作是药厂,这个男人是药厂的中层干部,李娟就是想耍赖都不行。
失去这个工作不过就是人家一句话的事儿。
那个男人见过李娟的照片当时就非常满意,见到真人之后,虽然有点失望,但家里两个孩子需要人照顾,他也就勉强同意了。
李娟的照片是十七八岁的时候拍的,当然漂亮。
在农村呆了十年,风吹雨打的并且还二十六了,一路风尘仆仆的回来一脸的憔悴,看起来就像三十多岁。也不比大她十岁的男人年轻了。
虽然平时有韩立秋帮着她干活,但是她自己也不是不干,这样天长地久的一双手不但粗糙关节也大。
讲真,男人要不是有两个孩子见到这样的李娟,他都不一定能同意。
回来的第三天两个人就领证了,也没办什么喜酒,那男人说大操大办的影响不好,其实就是舍不得花钱。
唯一让他满意的就是洞房花烛夜的时候见红了。
说明在乡下这女人洁身自好还算老实,不像有的女知青回城都是破了身子的。
李娟梦想成真的回了城也有了工作,哪怕是一线工人刷药瓶子的她也甘之如饴。
男人的家庭条件还可以,有独立的房子住,也不跟老人在一起。就是两个孩子挺讨厌的,她嫁过去这阵子,两个孩子没少给她苦头吃。
她也不知道这小小年纪的怎么那么坏。经常在男人面前告状,那男人就给她脸色看,还说她当后妈的心眼子不好。
可以说李娟婚后一点儿都不幸福,为了笼络住两个孩子,她经常给两个孩子买新衣服穿买零食吃,从韩家偷回来的一千块钱已经被她花的七七八八了。
这样才好不容易哄好了两个小祖宗,不再给她使绊子,也不在他们爸面前告状了。李娟这才过上两天舒心的日子。
“李娟,二车间的李娟,门卫那边有人找你。”车间门口有人喊她,李娟正在水池子里卖力的刷着药瓶子。
这活看似简单,其实一点儿都不轻松,手脚得快,不然完不成任务要扣工资。
所以她这双手一天到晚要泡在水里,泡在水里也就罢了,可这水是冷水。
如果是夏天还好一些,冬天这样泡在冷水里身体受寒以后,生孩子都会有影响。
她想着,既然自己男人是中层干部,等自己干一段时间让她再给自己调一个岗位。
好歹自己是高中生,总不能像那些没文化的人一样,一直在一线刷瓶子吧!?
“哎!马上来。”李娟答应一声就出去了。她以为是自己娘家来人了。
到了门卫,“谁找我?”
门卫上的大爷指了指大门口的人。
李娟乍一看上去没认出来韩可和韩立秋,因为这两个人打扮的太突出了,而且俊男美女的简直要闪瞎人的眼。
兄妹两个虽然找到了居委会,也知道了李娟家的地址,但没想到她结婚了,已经不再娘家住了。
韩立秋当时就像被雷劈了一样,李娟前前后后离开杨树沟还不到一个月,竟然就结婚了?
据李娟娘家旁边的邻居说,回来第三天就结婚了,工作是那个男人给找的。
这邻居知道的还挺详细,而且貌似跟李娟娘家的关系不太好,所以说的就比较详细。
就连李家想把闺女儿子都从乡下捞回来,才把闺女嫁给一个二婚男人的事儿都跟他们详细的说了。
这让韩立秋又深层次的认识了一回李娟。
现在他意识到李娟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他看到的那个样子,那只是表象,等把表皮扒开之后里面都是毒。
李家干的事儿实在太缺德了。
韩可谢谢那个邻居拉着魂不守舍的韩立秋上了公交车,根据那个邻居给的地址找到了药厂。
李娟也终于认出了韩立秋,此时韩立秋看她的眼神是那么复杂,就像看陌生人一样。
李娟突然想躲,但大门口赤裸裸的就站着他们三个人,她不知道在兄妹两个赤裸的目光下往哪儿躲,她脚下像生了根一样挪不动步。
被韩立秋那么看着,她遍体生寒,毕竟她心里有愧。而且她偷了韩家一千块钱。
虽然她给自己不断洗脑,给自己的行为美化,但偷窃是不争的事实。
难道韩立秋是来追那笔钱的?可是那笔钱她都快花的差不多了。
结婚要买喜服,又买了化妆品和生活用品就花了几百。
结婚是人一辈子的大事,上次结婚她什么都没有,这次结婚一定要像样一点儿。
哪怕男方没有在她身上花一分钱,但毕竟是自己的终身大事,她要对得起自己。
后来嫁过去之后,在那两个孩子身上又花了不少。如果他们要钱,自己用什么还?
韩可打量李娟。
还以为她回来能过什么风光无限的日子呢。
看看这一身打扮,头上戴着白帽子,身上套着大围裙,胳膊上两只套袖。这就是她想要的日子?这就是她追求的生活?
在韩可看来,还不如在他们韩家过的好呢。
至少在他们韩家的时候没有这么憔悴,模样还能看。
这个特别能装又目下无尘的女人,现在跟他们兄妹俩站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尤其是韩立秋,跟他对比起来就像李娟比他大了十来岁,这让李娟无法接受。
为什么自己离开了他,他竟然还能过得这么好?
说什么喜欢她看来全是假的,不然韩立秋为什么穿的这么好,而且似乎比以前更俊了?他应该落魄才对。
李娟的拳头捏紧,韩立秋的出色刺激了她,这让她忘了自己的那点心虚,眼里都是仇恨。
她恨,恨韩立秋欺骗她的感情,恨他来找自己还在自己眼前炫耀。更恨他可能是来跟自己讨回那笔钱的。
凭什么?她陪了他三年,难道就不值那一千块钱?
说句下作的话,就算是卖身三年也不止一千吧?果然是上不了台面小气的乡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