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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红尘客栈,白衣杀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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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分两头,时间还得往前倒一点,大概荆无命众人住到城主府,和陆璃一起准备拍卖会的那段时间。

    登州城以东五百里,有一个镇子,名曰黄沙镇。

    有传闻说,万年前,这里是一片不毛之地,没有任何活物,只有漫的黄沙。

    忽有一日,这片不毛之地上,出现了一群人。没人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人们只知道,他们在这里种树种草,养殖动物,设立村子,开启生活。

    没有人知道,这群勤劳的人为什么要来这片不毛之地讨生活,毕竟连饮水都要用水车去数十里之外的水源运过来,而那片水源附近,还有无数猛兽环伺,甚至偶尔还有那传说中的妖兽出没。

    可事实就是这样,那些人在这片不毛之地活了下来,这片沙漠也逐渐丧失了本来的模样,变得愈发适合人类生存。

    再后来,村子越来越多,他们最开始定居的那个村子,成了一个镇子,为了纪念先辈们在黄沙中的奋斗,此镇被命名为“黄沙镇”。

    第一任镇长在镇子门口立起了一座石碑,上写四个大字:

    人定胜天!

    万年过去了,这个镇子不知道换了多少任镇长,而那块石碑经过岁月的腐蚀,也已然不知碎裂了几块。但每一块石碑倒下后,总会有一块新的石碑立起来,依旧是那四个字:

    人定胜天。

    至于这传闻是真是假,早已无从考证。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的故事和这个传闻没什么太大关系……

    起码现在没有太大关系。

    这一日,有两个人来到了黄沙镇。

    其中一人,须发皆白,但精神矍铄,即便年事已高,但面容依旧显露着英气,一身锦袍下透露着散发自骨子里的贵气,腰中三尺青锋又散发着侠气。

    座下一头青牛,雄壮和儒雅两种气息夹杂在一起,但却没有丝毫的矛盾……

    倘若说哪里有缺陷,唯有他一笑之时,口中少了门牙二齿。

    另一人,貌若中年,一身素雅的白袍,但白袍之下隐约透露着无尽的力量感。背后一把长刀,紫微微、蓝洼洼,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座下马浑身雪白,但四蹄子的毛色却是乌黑,额头处还有银色的月牙形状,此种毛色可称“赶月追风”。

    二人提牛策马,就这么进了黄沙镇。

    黄沙镇不算大,也不算小。就在镇子最中央的主干道上,有一家客栈,名曰红尘客栈。

    红尘客栈的店主东,据说年轻时也曾游历江湖,快意恩仇,直到他厌倦了江湖上的蝇营狗苟,终于还是归隐故乡,开了这么一家客栈。

    所谓“红尘”,便是代表着世间的万丈红尘。

    没有人能够逃避红尘俗世,但这红尘客栈的店主东却希望,在他的客栈里,能够让所有人远离尘世的喧嚣。

    红尘客栈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所有进入红尘客栈之人,不得动武。动武者,在偌大的江湖中,人尽可杀。

    有诗云:

    黄沙千里泯仇恩,浮生过客莫沾身。

    一纸蒙心四海客,片叶遮目八方人。

    山河渺渺风飘散,天涯遥遥雨浮沉。

    红尘客栈绝刀剑,莫若清酒共举樽。

    这家红尘客栈,或许是这螣江沿岸,最后一片净土。

    不是没有人在这里动过武,但所有敢在这里动武的人,没有任何一个能活着走出去。

    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这红尘客栈的老板,不过是区区金丹期,或许,再过上三十年,有望突破元婴。

    曾经,在修真者们看来,这老板可以压制凡间的江湖人,但对修真者来说,区区金丹,算得上什么人物呢?

    可就这样一个老板,在这红尘客栈中,亲手斩杀过不下十位在客栈中动武的元婴期。每一位,都是一刀毙命。

    或许,化神期修士在这里,都要死。

    没人知道为什么一个金丹期修士是如何杀掉的那些元婴大能,但即便人们心中觉得这事儿再邪门,可那就是真实发生的事儿,无数双眼睛都看着这里。

    这红尘客栈,是绝对安全的地方,无数江湖人和修士,再谈一些容易谈崩的事情之时,总是会来到红尘客栈,要上一壶好酒,两盘小菜。

    不管事情谈得如何,起码不会有人暴起发难,不会因为谈崩了而大打出手。

    同样的,这里也居住着很多逃难的修士,有正道,有魔道。因受到店主东的庇护,即便是如青云派此等大宗门,也无法在这里把人带走或者杀掉。

    但在红尘客栈之外,永远游走着属于各大势力的人,只要有那些逃难的人从这里出来,往往免不了一死。

    因此上,这红尘客栈是净土,也是囚笼。

    而这一切,在那白发人和白袍人进来之后,将会被彻底地改变。

    “小二,上酒!”

    白发人,白袍人,已然对坐在红尘客栈之中。

    “来了!”

    店小二一路小跑,手里还拿着一个托盘,盘中一壶酒,两个酒杯,一碟茴香豆。

    红尘客栈向来是没有菜单的,尤其对于这种行路歇脚的人来说,菜单其实并不重要。他们所需要的,无非就是清酒一壶,酒菜一碟。

    这里的酒只有一种,度数不高,名为“笑红尘”。而这茴香豆,只要有人点酒,那便赠送一碟。

    二人各自倒了一杯酒,那白发人问道:“伍云,你确定是这里?”

    那被称作伍云的白袍人轻轻抿了一口酒:“蒯王叔,我何时诓过人?”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意思。我的意思是,这消息来源可靠吗?”那被称作蒯王叔的人讪讪一笑,紧接着补充道,“此时此刻,还是不要叫我王叔了,这已然不在我们的领土之中,还是叫我本名蒯彻吧!”

    “好,那就叫你蒯彻。”伍云说道,“消息来源,必然可靠。不可靠的消息,我不会说出来。”

    蒯彻微微一笑:“好!那我就放心了。那么我们现在是该怎么办?”

    伍云再次喝了一口酒:“不急,等。”

    伍云与蒯彻二人,就这么喝着酒,吃着茴香豆,谁也没有说话。

    在二人酒快喝完的时候,红尘客栈的门再次被打开。

    但则见,从门外走进了一位壮汉,身高九尺,前胸宽臂膀阔,满脸的虬髯,环角眉毛,叠暴双睛,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狠角色。

    但这位“狠角色”,进门却如同被驯服的小猫一般,快步走到了伍云桌前,低眉顺眼地打着招呼:

    “伍先生,您来这么早?”

    伍云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人:“于生,我来的可不算早,有人更早就来了。”

    那被唤做于生的大汉一听,显然楞了一下:“噢?这次还有别人来吗?”

    蒯彻一边嚼着茴香豆,一边笑呵呵地对于生说道:“不是‘这次’,应该说是‘上次’。毕竟,那位已经来了三年了。”

    “啊?”于生显然是没听明白。

    “今天,我是来杀人的。”伍云依旧面无表情,说完,还喝了一口酒。

    就在这话说出来之后,本来满是谈笑声的红尘客栈中,瞬间没有了声息,寂静一片。

    杀人!

    这两个字,无疑是红尘客栈中的禁忌,没有人敢触这个霉头。

    上一次有人提这两个字,是在三年前。但很可惜,那个说出“杀人”二字的那一位,在剑还没完全拔出剑鞘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即便那位是元婴后期的大能,但就这样波澜不惊的死了,连一句遗言都没机会留下。

    于生听此话也是一惊,如同听到了什么大忌讳一般,连忙紧张地说到:

    “伍先生,您不知道!这红尘客栈不比他处,这里有……”

    “不用说了,我全知道。”伍云打断了于生的话,“对于那位店主东,我比你更了解。”

    说着,伍云端起手中的酒杯,朝着后堂的方向一举:

    “你说,对不对?”

    在令人窒息的寂静中,后堂传来了一声叹息:

    “唉!伍云,何必呢?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就当给我点面子。”

    “面子,是自己挣的,不是别人给的。”伍云微微一笑,自顾自地干了手中那杯酒。

    然后拿起酒壶一倒,伍云发现酒壶已经空了。

    “没酒了,是不是给我再来一壶,笑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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