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向晚隐隐有种膝盖中箭的感觉。
这人也太记仇了吧?
向晚跟陆司谌在博物馆逛到快闭馆才离去。冬季的天黑的早,五点左右,已是日落西沉。向晚把花放到车上,跟陆司谌到附近找地方吃晚饭。
走到博物馆大门外,拐个弯就是一条美食街。街边的小商贩们推着车子在做生意,有各种好吃的,也有小饰品和纪念品,卖青蛙玩偶的人形大青蛙大摇大摆的走在路边。随着路灯渐次亮起,人流熙熙攘攘,吆喝声此起彼伏,一派热闹景象。
向晚被一阵香气吸引,转头看去,是一位大伯在卖烤红薯。
中午在博物馆里的清吧餐厅吃的简餐,这会儿向晚肚子饿了,馋的不行,香味也格外诱人。
她对陆司谌道:“我想吃烤红薯,你吃不吃?”
“可以试试。”陆司谌回道。
两人来到红薯摊前,向晚对大伯道:“两个烤红薯,谢谢。”
陆司谌道:“吃不了那么多,等会儿还要吃饭,一个就行了。”
“那就一个吧。”向晚又道。
大伯拿起一个烤好的红薯,称重后,包裹在油纸里,又贴心的递上一个勺子。
向晚由兜里拿出手机扫付款码时,陆司谌接过红薯。
两人继续前行,陆司谌不紧不慢的用勺子在烤焦的外壳上戳破一个洞,然后从洞里挖出一勺红薯,送到自己口中。
向晚看那红彤彤的颜色,就能想象出有多软糯好吃,她忍住口水,眼巴巴的看着陆司谌,等他掰一半分给自己。
可陆司谌一口接一口,似乎忘了身边还有一个等着吃的人。
向晚忍不住提醒:“给我分一些啊。”
陆司谌脚步一顿,看向她:“想吃啊?”
“……”废话!不想吃买它干嘛?这可是我花了20大洋买的!向晚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微笑点头。对金主爸爸,还是要给面子。
陆司谌挖出一勺红薯,递到向晚唇边,用那种看我对你好吧的表情看着她。
向晚:“?”
“不是想吃吗?”
“……”可是你用你吃过的勺子喂我,我又觉得不那么想吃了。
向晚微微一笑,体面道:“算了,马上就要吃晚饭了,你自己吃吧。”
陆司谌微微挑眉,直白的问:“嫌弃我啊?”
“当然不是。”向晚立马摇头,她怎么敢明目张胆的嫌弃行走的五亿钱袋子,“我胃小,怕吃了等会儿吃不下饭。”
“那就尝一口,不影响你等会儿吃饭。”陆司谌把勺子凑的更近了,几乎碰上她的嘴唇。
都到这份上了,向晚只能硬着头皮,把那口红薯吃下。
间接接吻这种事,只要她不去想,就不存在。
陆司谌漫不经心道:“已经接过吻了,还怕间接接吻吗?”
“!”向晚就像是被戳破心事,闹了个大红脸,口是心非的嘟囔道:“我没想那么多……再说了,我们什么时候接过吻……”
“前天。”陆司谌平静补充,“初雪的夜晚。”
“……”向晚轻咬下唇,讷讷无言。
她现在更加搞不清,他到底是在忽悠她,还是那晚真的亲了。
“还吃吗?”陆司谌若无其事的问。
“吃。”向晚道,“我自己来。”
她从陆司谌手里接过还剩下的半个红薯,破罐子破摔的吃了起来。横竖这勺子她已经用过了,接着用也无所谓。再说,她跟陆司谌都结婚了,以后相处的时间还多,与其扭扭捏捏的矫情,不如趁早习惯。
陆司谌偏过头看她,前一刻还苦大仇深,仿佛他吃过的东西是毒药,现在已经接受良好,吃的也尚好。他发现向晚这人,就像是弹簧,弹性空间极大,适应能力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