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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I got a 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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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当我失去你那一秒,心突然就变老,the  day  you  went  away……”

    拿到了心心念念的歌,庄达妃便告辞离开了,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的,她怎么好意思再一旁当电灯泡。

    而且……

    谁也没有吃狗粮的瘾。

    “李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从录音棚出来,庄达妃便迫不及待的询问制作人李恒彬。

    这位李老师还是杨蜜介绍的,看上去非常清瘦的一个年轻人。

    名气不大,但是在圈子里倍受推崇,很多歌手都愿意与其合作。

    就是……

    “歌曲本身非常优秀。”

    还真的是像杨蜜说的那样,性格过分耿直。

    歌曲很优秀,潜台词也就是在说……

    本姑娘的唱功配不上这首歌呗!

    “这首歌是谁写的?”

    李恒彬非常好奇,优秀的作品很多,但是质量这么高的,却并不多见。

    只可惜,这首歌本身以庄达妃的能力很难驾驭。

    “六哥!”

    李恒彬闻言,试探着问道:“是张恒?”

    见庄达妃点头,李恒彬沉默片刻,道:“这就难怪了。”

    张恒出现的时间很短,但作为音乐人的产量非常高。

    每一首作品,李恒彬都听过,最近那首《执子之手》,他就特别喜欢,还特意发微博向所有人推荐。

    “休息一下,等会儿我们再继续。”

    李恒彬说完,便起身离开了。

    他和杨蜜是朋友,这次庄达妃也是杨蜜介绍过来的。

    可是拿到曲谱之后却发现,他并不需要做什么。

    张恒给的曲谱已经连编曲都完成了。

    他要做的就是将伴奏合成。

    等李恒彬离开,庄达妃第一时间打给了杨蜜。

    “喂,蜜蜜姐!”

    “怎么样?怎么样?”

    杨蜜一直在等庄达妃的消息。

    “李老师说……这首歌的质量非常高。”

    能得到李恒彬那种死脑筋的夸奖,就可以证明张恒没有糊弄事。

    “他说没说,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我也不知道,蜜蜜姐,听李老师的意思,我感觉,这首歌让我开唱……有些浪费了。”

    “别听他瞎说,你不唱谁唱?要是不顺利,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录,这个我有经验。”

    你当然有经验。

    那首《爱的供养》当初可不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录下来的。

    “听你这么说,我都好奇了,那狗老六给你写的歌到底什么样,要不……你唱一遍。”

    啥?

    让我在电话里给你唱一遍!

    这首《第一次爱的人》要表达的是对爱人离别的伤感之情。

    以第一人称视角,对自己曾经的恋情展开回忆,从头到尾都是对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的复杂心境。

    你确定要我在电话里唱给你听?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那……好吧!”

    这可是你要求的,等会儿别说我往你的伤口上撒盐。

    庄达妃酝酿了一下感情,她可没有张恒那本事,一开口就自带精神打击的属性。

    “灰色的天,你的脸,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我的眼泪,湿了脸,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

    咦?

    突然就有感觉了。

    刚刚连着唱了好几遍,李恒彬都说感觉不对。

    现在只唱给杨蜜一个人听,感觉……

    我该不会是个拉拉吧?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

    就是这个味儿。

    不单单是失去爱的人之后的心痛,更多的应该是怀念。

    有了,有了!

    庄达妃越唱越兴奋。

    杨蜜呢?

    这会儿整个人都麻了。

    狗老六,你写这首歌是来剜老娘的心啊!

    “我看着你,走过街,还穿着去年夏天我送你的那双球鞋,银色手链,还耀眼,你的世界似乎一点也没有因此改变……”

    尽管那段感情脏了,但毕竟是第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恋,哪怕是被杨蜜当做平生之耻,可每次只要想起来,心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有一天也许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来,应该要怎么笑,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觉的部分,电话突然被挂断了。

    啥情况?

    老板,就剩下最后几句了,能不能听我唱完啊?

    等庄达妃再打过去,却发现杨蜜已经关机了。

    呵呵!

    该!

    杨蜜此刻正在极力控制着情绪,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给我等着。

    好半晌,终于平复了情绪。

    深吸了口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田主任,我是杨蜜,上次咱们说的那个事,您现在有时间吗?咱们聊聊!”

    张恒还不知道,他又要被杨蜜给卖了。

    此时他正和赵金麦从一家纹身店出来。

    上辈子,身边一起玩音乐的朋友,每个人身上都是描龙画凤的,只有张恒从来没在身上扎过一个花。

    今天,却做了一个出格的举动。

    “喜欢吗?”

    张恒摊开手,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刺青。

    zjm!

    三个英文字母围着手指环成一圈,正是赵金麦名字的缩写。

    赵金麦同样伸出手,在她右手无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两个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样。

    “要是让我妈看见,不会打死我吧?”

    嘴上这么说,可赵金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担心害怕的模样,反而显得格外兴奋,恨不能拍张照片给王榕发过去。

    张恒牵起赵金麦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拦着。”

    赵金麦也笑了,心情说不出的满足。

    i  got  a  ring!

    她又想起了这句歌词。

    现在,她真的得到了。

    刚刚在纹身店的时候,技师还曾反复向他们确认,像这种微型纹身,一旦纹上,以后就算是想要去掉。

    俩都是娱乐圈的红人,今天爱的死去活来,恨不能把对方的照片纹在身上,可明天呢?

    赵金麦在明白了张恒的想法之后,态度非常坚决。

    她不会后悔,同样的,她也相信张恒一定不会让她输。

    而这一切的起因,不过是小女生一时的醋意萌生。

    尽管和庄达妃是朋友,可早上看到张恒给庄达妃准备的那首歌,赵金麦还是忍不住泛酸。

    她知道,之所以这么爱吃醋,根本原因还是源于不自信。

    越是如此,她就越是想要证明自己在张恒心里的份量。

    然后……

    她就被张恒带到了这家纹身店。

    戴上了专属戒指。

    白白嫩嫩的小手,现在多了一个纹身,看上去却并不显得突兀。

    “走吧!再不走就该赶不上航班了。”

    今天就是国庆节了,之前就说好了的,要回京城。

    张恒紧紧的攥着赵金麦的手,两人这亲密举动,自然躲不开吃瓜群众的眼睛。

    别的明星谈恋爱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发现了。

    这两人倒好,怕的是别人不知道。

    这么高调的在人前晃荡,放眼整个娱乐圈也仅此一对。

    吃瓜群众纷纷举起手机,对着两个人一通能拍。

    张恒也不在意,和赵金麦上了车扬长而去。

    紧接着就有人进了纹身店,刚刚看到恋人从这里出来,肯定有大新闻。

    这其中就有娱记,纹身店老板的职业操守,最终在娱记加价到2000的时候,就被成功瓦解了。

    居然将名字的缩写纹在了手指上。

    这是要锁死的节奏吗?

    两人现在才多大年纪,一辈子那么长,谁也说不准未来会发生什么变故。

    万一将来两个人……

    到时候,那个纹身岂不是要成为洗不掉的黑历史。

    像这样通过纹身高调示爱的明星情侣不是没有,但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见光死。

    张恒和赵金麦难道真的这么有信心?

    很快关于两人纹身的消息便出现在了网上,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冲上了热搜。

    “哇!好浪漫啊!”

    排练室内,张韶晗看着网上新闻,心里说不出的羡慕。

    她们已经得到了张恒的授权,三公舞台将会表演那首《执子之手》。

    “我看看,我看看!”

    张涵韵挤到了跟前。

    “把对方的名字缩写纹在了手指上,好羡慕麦麦。”

    其他人也叽叽喳喳的说着,只有冯缇莫显得异常安静。

    不知道为啥,看到网上的新闻,小嘎嘣豆儿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泛酸。

    狗老六,当初还撩拨我,现在又和别人这么高调的示爱,把老娘当成啥了?

    尽管知道张恒对她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可是看着另一个女人享受到张恒的爱,心里还是空落落的。

    有些同样心情的还有邓子琪。

    此刻正在长沙的一间录音棚,为新专辑做准备,在看到那条新闻之后,情绪明显变得不一样了。

    她明白自己对张恒的感情,只不过还没开始,就已经被张恒画下一道线。

    两个人的关系也只能止步于朋友。

    虽然早就明白了张恒的态度,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不甘心。

    “gem!保持专注!”

    制作人提醒道。

    “ok!”

    邓子琪回过神来,将手机放在一边,迅速调整好情绪,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了。

    姐没有爱情,还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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