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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轻风之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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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斯莱拿着格里芬画的部分魔法阵图纸,静静看了一会儿,才说:“这是随机召唤法阵。”

    随机召唤法阵?

    格里芬一听,眉头微蹙:出现在我脚下,莫非是召唤我的?那我为什么期待?

    随机召唤法阵是召唤系经常使用的一种魔法阵,目的是召唤一些随机的魔兽。这种法阵是可以加限定条件的,但这样的话,对于绘下魔法阵之人的功底会有很大考验。而且就算加了限定条件,它的随机性还是很大,极有可能,召唤者想要一只老虎,它给了一只软绵绵的幼猫。

    但不少人还是趋之若鹜。要问为什么,那就是赌博心理了。搏一搏,小猫变老虎,再搏一搏,低级魔兽变高级魔兽。

    听说,有不少低级的召唤法师就靠这个“搏一搏”想要撞大运,然后就破产到哭也哭不出来。毕竟,像这种召唤法阵,只有氪金才能增加概率——除非是完全随机,不然都是需要媒介的,越珍贵的媒介越有效。

    格里芬倒是不知道有没有加限定条件,视角有限看的不全,况且,他也不咋认识这类魔纹。

    “这个魔纹”穆斯莱指了指其中一个似裂纹的魔纹,“这是‘破空’,突破空间限制,从这个魔纹的绘制弧度来看,破空效果的强度很大。”

    但由于不知道绘制魔纹的是什么材料,穆斯莱也没法做出更一步的判断。

    “还有‘吸引’你的绘图并不完整,它应该还有一个明确的‘召唤’,很显然,不在这一部分。不过,这也足够认出这个法阵的作用了。”

    穆斯莱点了点几个魔纹,看向了格里芬,眼神中有着不易察觉的探究。

    格里芬突然拿了半张召唤法阵来问他,其后肯定是有原因的。像这种信息不全又有点神秘的作风,穆斯莱倒是想到了年轻法师间最热衷的解密冒险,但这要是在中心大陆很常见,在东大陆就有点少见了。

    但是,别忘了格里芬还有一重身份,预言法师。这会是格里芬预言到什么吗?

    穆斯莱有点探究,但不多,属于是那种能得到答案不错,得不到也无所谓的心态。毕竟,一个一级法师能涉及什么大事?他很不以为意。

    格里芬压下心中疑惑,恭敬道谢:“非常感谢!”

    他又沉默了几秒。

    询问法阵算是结束了,有不解,但剩下的就是他自己思索的事儿了。那么,他要不要趁机说一下暂离的事?

    想了又想,格里芬想着时机正好,道:“教授,那个、过几天我可能要离开一两个月。”

    “知道了。”本以为会被询问缘由,没想到穆斯莱大人只是点了点头,简单应了一声,就没了下文,不,也不是没下文,只是和格里芬暂离的缘由无关:“年轻人出去走走也不是坏事。”

    他顿了一下,“我答应了蒙特斯阁下,暂时照拂你。”他不在意的点明了蒙特斯与他的交代。

    格里芬自然不意外。在一位高级法师的住宅里同住,这是一种庇护的姿态,格里芬与穆斯莱无亲无故,肯定与格里芬的导师有关。

    “这样我给你一个轻风之种,危机之时,就用它联络我。”

    说罢,一缕微风吹过。

    一股磅礴的魔力放出,却没有惊动室内的一丝一毫,随后那鼓舞的风化作湍急的气流,螺旋般旋转团成一个球,敛聚的风则是鸟儿拖着的长长羽翼或轻柔的丝绸飘带。最终,这些风汇聚而成的球开始收缩又膨胀,膨胀又收缩,显然,收缩的力量更强,于是,那浅青色的风球凝聚为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种子。

    格里芬把被风吹的乱糟糟的头发从眼前拂开,惊叹的看着轻描淡写就将放出魔力、转化风之魔力、控制、凝聚的过程一气呵成,持续时间还不到一秒的穆斯莱大人与他手上那个其貌不扬的风之种子。

    轻风之种是中级风系法术,常常被风系法师用来传讯,但它其实不止传讯作用,它是轻风的种子,而在大自然中,种子的未来向来是不固定的,它可以成为自然的捕猎者,也可以成长为饱经风雨的大树。风的种子也如此,在种子形态,它可以自由融入每一缕风,但种子发芽之后,它可以变成狂风、迅风、霜风只是,发芽孕育需要时间,而平替相似的法术很多,所以这个法术也不常用后面的效果。

    格里芬不知道具体情况,他对于风系的中高级法术了解不多,只限于知道名字与一般效用,轻风之种他看过,只知道这个传讯很方便,便高高兴兴的接下了。

    格里芬很感谢,但他也明白,要不是导师做了什么,穆斯莱大人也不会是这么照拂的态度。所以,格里芬在心里又感谢了一番不见人影的导师。

    与穆斯莱告别,格里芬径直去买了一张地图。

    “嗨?小先生有什么不了解的吗?作为额外服务,我可以帮忙解读一下哦~”

    望着格里芬沉思的表情,图尔斯城最大最全的杂货铺中,给格里芬介绍的热情老板放下手中打结的绳索,搓搓手,问道。

    格里芬沉默了又沉默,问道:“从图尔斯到拂晓,要花多少时间?”

    格里芬看着放在纸上就是两根手指之间的距离,放到现实就看不到尽头的路程,默默的想着,还好他没盲目出发。

    “这要看是怎么过去了。”老板摸着下巴说:“要是光走,一个月不止。骑骆驼或沙漠马的话,两个星期就差不多了,拂晓离我们这儿还是很近的。”

    格里芬:“”这算近吗?

    没独自出过远门的乡下男孩没吭声。

    “要是小先生和家人想去拂晓的话,我建议是跟着商队走,只要交上几个银币,一路上的安全就有商队的护卫负责,他们也会提供坐骑。再交上几个银币,他们可以让同行者坐在马车里,安安稳稳的过去。”

    杂货铺老板挤了挤眼睛:“听上去不错吧?”

    格里芬怀疑杂货铺老板和那些商队有拉人协议,好吧,这无关紧要。

    格里芬承认,他是有点心动。

    本来,他想自己去拂晓的,一个人——很显然,格里芬的第一目的地就在拂晓之城。一个人是为了用法术方便,但仔细想想,他学的法术更多的是灵魂法术,在他长途跋涉的时候,能帮上的忙不多,其它法术有帮助,可和一个只要给钱就舒舒服服的商队比起来

    格里芬心中天平微妙的倾斜了一下。

    格里芬心说,只要用钱能解决的事,那就不算事。

    至于,他一个人和商队走,会不会被视作小肥羊,被坑或是抢劫什么的对一个法师这样,只能说,活着不好吗?

    但是,能少点麻烦就更好了。

    格里芬看向挤眉弄眼的老板:“老板知道有哪些商队可以接受同行者吗?”

    如果老板是中间人的话,作为在城里有着一份稳定基业的老板,所介绍的商队绝对比外人随便找的来的靠谱。因为,老板有着固定的基业,也就不可能赚快钱,去找那些破坏他诚信的商队,不然,找不到那些跑南跑北的商队,还找不到老板算账?

    老板满脸笑容:“知道!知道!”

    老板吩咐侍者看店,亲自带着格里芬去了一个商队的驻地——老板又不眼瞎,他能看出格里芬的衣着都是上乘的衣料,这是非富即贵的人才能买得到的,还必须是层次很高的。

    看看那个低调奢华的花纹,那流光溢彩、看似是白色、在阳光下却反射着虹彩的布料老板眼馋了一会儿,还有格里芬独特的气质,他怀疑格里芬是前段时间来参加联姻婚礼的贵族家少爷,心中想着:不行,这种层次的小少爷,我得亲自带他去,被怠慢了可不好。

    至于,一个贵族小少爷为什么要亲自出来买地图,找路径嗨呀,话本里不是常常说那种少爷小姐体验生活嘛,老板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一点都不好奇,真的。

    格里芬完全不知道老板的脑补已经突出天际了,把他编排成年少不知苦,偏要体验平民生活的贵族少爷

    这是在彩旗街区的一个商会驻地,格里芬带着一些好奇打量着这家据说是“莫里斯商会”的地盘:地面上摆放着一些堆叠的货物,几个妇人拿着单子在点着数量,十来个身强体壮的壮年人或是搬运东西或是交谈着,还有几个小孩子在跑跑跳跳。屋子的层高很高,约有六七米,也有通往二楼的楼梯与镂空的二楼栏杆,或许还有地下室。

    耳边传来杂货铺老板的介绍:“莫里斯商会在咱们这边还是很有名的,他们做的生意比较杂,一般都是日常用品。他们这次去拂晓,是去买酒的,拂晓的酒很有名。”

    “他们不少人在图尔斯有家庭,名声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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