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投名
荆棘丛外的姜怀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于他的高傲自负,耽误了回山中做准备的时间。当天夜里,由于主将久去未归,三十万北川军群龙无首,副将们互相推诿。导致被两万南平军偷袭,损兵折将。
南平两万人马偷袭后立即调转方向,退进了荆棘丛。而北川人不敢继续追击,只得吃了这个哑巴亏。
这一战南平几乎没有太多的损失,去时的两万人足足回来了一万五,已经实属难得了。
姜怀勋的怒火直到回到了山坳大营之中才算是稍稍平息,可当他看到一片狼藉的大营时,一口气没上来,直挺挺地撅了过去。
待到他再次醒来,才惊觉自己是中了计,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不过是单打独斗败了,怎么就会如此失去理智?还有,那些南平人是怎么穿过荆棘丛还能毫发无损的?
此时他惦记着的南平军队,已经与南平大军成功会合,魏一孑正在感谢阎王长。
原来,几年前魏一孑也曾随姜怀勋来到过此处,见到过这片荆棘丛。当时的他觉得此处颇多蹊跷,便多留了一个心眼,他将这里的荆棘小心翼翼的带走了一丛,果然派上了用场。
当他向阎王长形容了此处荆棘丛的怪异之处,又在随身携带的锦囊中拿出了那一小簇早已风干的荆棘交给阎王长时,阎王长眼睛都亮了——
这可是他寻找多年未果的绝佳麻药!
早年间,阎王长就想到过用开刀、缝合等方法救治伤病患,可是患者根本受不住刀削针刺之痛。他便研究了多种麻醉药剂,都不尽如人意。
他拿着那丛风干的荆棘,一头钻进了房间。一天一夜之后,阎王长便将荆棘的解药研制了出来。此种解药,需用到南平独有的一种药草,北川人可以说几乎从未见过,阎王长身上也只有一小棵。
就在众人研究怎样才能用最短的时间从南平运来此种草药之时,两名女子来到了南平大营求见魏一孑。魏一孑见到这两名女子之时,只觉得眼熟,直到女子自报了家门,正是辽阳城主府中救下来的华韵和雅歌。
魏一孑十分疑惑,华韵他记得,说是家中世代行医,他便让阎王长自行决定是否留用。而那个雅歌,当时他就怀疑此人有所不妥,还曾着人监视她的行踪。只是后来监视的人来报,皆是没有任何异常。
大部队离开辽阳之后,便没有人再去管雅歌的去向。毕竟行军打仗,哪有人有工夫去照顾一名女子?即使她将自己的身世讲的十分可怜,也不是同情心泛滥的时候。
华韵若是当初被阎王长留了下来,也是情有可原,可是为何雅歌也跟着一起来了?而且今日的穿着,一点也不像之前那般风尘女子的模样。
雅歌看出了魏一孑的疑惑,上前一步优雅的俯身行了一礼道:“忘机将军,小女子曾经对您说了谎,我并不是什么歌馆艺妓,而是隶属于……千丝阁。不知忘机将军……可有听说过?”
魏一孑心中一惊,千丝阁?!承海大陆上赫赫有名的情报组织。千丝阁中的每一位成员,其武功可能并非顶尖,但他们却有着两项令人惊叹的绝技:轻功与易容之术。这些技能使得他们成为了江湖中无人能及的存在。
江湖中的各路英雄豪杰都对千丝阁的人敬重有加,这不仅是因为他们那独特的技艺,更是因为大家深知,说不定哪天自己就会有求于他们。毕竟,在这个乱世,少一个敌人就少一分危险,更何况还是这样神秘而又强大的敌人。
然而,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数十年前,那个曾经威震天下、令无数人闻风丧胆的千丝阁,竟然毫无征兆地消失在了这个风起云涌的江湖之中,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无论是江湖中的各方势力,还是朝廷的眼线,都四处打听着关于千丝阁的消息,但始终没有得到一丝一毫的线索。而眼前这位女子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按理说应该对早已淡出江湖视线的千丝阁一无所知才对。可是,如果她真的就是千丝阁的人,那么她又怎么会身陷这辽阳城主府呢?
雅歌继续缓缓地道:“我外婆才入千丝阁不足一载,金乌国灭。北川皇室看中千丝阁实力非凡,前来招安。阁主不愿效命于亡我金乌的贼人,便打算解散千丝阁。看我外婆年幼,便将她带在了身边,把一身的本事悉数的传授于她。还把她嫁给了当时的副阁主花影月,并生下了我的母亲。”
花影月!
魏一孑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一道身影,便是他少年时期曾经做工的那家的老爷爷,他无意间听过那家的奶奶喊过他影月!当时的他来到这片大陆,温饱不济,根本不知晓江湖之事。后来虽然对曾经辉煌的千丝阁有所耳闻,但是也从未将他们联系起来过。
他再次看向眼前这个女子,她的样貌渐渐的和那位奶奶重合,原来,她就是当年那东家家中的小女孩儿。
令魏一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曾经在江湖上响当当的、让各国朝廷都极力想要招揽的情报组织,竟然是那么不起眼的小小金乌国的!
魏一孑想了这么多,面上却毫无变化,雅歌也并未察觉出他的情绪变化,继续说道:“我千丝阁虽说做的是上不了台面的买卖,但是我们不愿自己的国家和人民沦落为别人的奴隶。”
说到这里,雅歌的情绪有了一丝波澜。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几十年前,由于金乌刚刚灭国,北川对我们穷追不舍,我们只好隐姓埋名深居简出。直到近几年,他们才放弃对我们的追查。原本我是想将我们金乌五城每一个城主府都探查详细,再寻办法对付。没想到才进辽阳城主府不久,您便率大军到来了。”
她看了一眼魏一孑,见对方依旧面无表情,继续道:“以前我之所以没有表明身份,一来是我身份特殊,不敢轻易透露;二来我对您也心存怀疑。在我眼中,带兵的将领多是冷血无情的。我不知道。您究竟是为了你们南平还是为了别的。若南平与北川一样,那我金乌岂不是才出虎口又进狼窝?!”
说到这里,她又抬起头小心翼翼看了一眼魏一孑,见他并未有何不满,便继续说道:“而这些日子以来,无论是您所带领的南平军,还是阜阳城欧阳城主的部下们,对我们辽阳、阜阳两城的百姓都极其友善。他们帮助我们许多,我才下定决心想要来寻您。不说助您一臂之力,但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希望您不弃,留下我。”
魏一孑内心虽十分震撼,但是一向冷静的他,只是淡淡地说:“你……可有投名状?”
雅歌一愣,随即跪地,道:“投名状自然是有的,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魏一孑暗暗赞叹道:此女子果然不凡,初来乍到竟看得出他们一行人中有鬼。
于是他也再没有多问,只是让雅歌赶快起身。
魏一孑盯着雅歌许久,见雅歌也直视他的眼睛,毫无躲闪,心下有了决定。此刻帐中只有他们四人,魏一孑开口道:“但讲无妨。”
雅歌听魏一孑如此说,便开口轻声道:“千丝阁现在的阁主是我母亲,但她老人家已经不问阁内事物许久了,千丝阁基本上全都由我做主。千丝阁这几十年来退隐江湖,养精蓄锐,为的就是这一天。将军您恐怕有所不知,千丝阁有一种秘传制银手法,佩戴该法制得的银饰,可提神醒脑,用的就是南平独有的梦灵草淬炼而成。”
“梦灵草?!”阎王长听见这个名字,眼睛都亮了,这正是那荆棘的解药啊!
“小丫头,那你可知道离此处最近的梦灵草生长之处吗?”阎王长激动得就差扑过去了。这梦灵草本就罕见,况且是一种喜阴喜水的药草,所以现在所在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找得到。
雅歌掩嘴一笑,开口道:“明月神医,您以为我为何这时候来到此处?我千丝阁隐藏这些年,也并非真的退隐江湖。荆棘之事我们早有探查,也知道梦灵草是唯一的解药。十几年前,我母亲便在阁中秘境造了一个适合它们生长的小院,现如今可以说要多少有多少。”
阎王长乐得嘴都合不拢了,拉起雅歌的手腕就往外跑:“走走走!带老夫去!”
就这样,阎王长顺利的拿到了梦灵草,制出了解药,南平军才在魏一孑的带领下,毫发无伤的进了荆棘丛。而这一切,都是瞒着萧锦帛进行的。因为就在萧锦帛折返回来的第二天,沐雨、听雷和逐电也回来了。
魏一孑原本并不想与萧锦帛之间有秘密,可沐雨回来后借口怕萧锦帛再度偷跑,几乎是日夜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若是强行刻意支走他单独与萧锦帛相处,怕引他怀疑。
所以,当魏一孑带着队伍回来的时候,萧锦帛激动得像个孩子一样。
回到大营,魏一孑马不停蹄地召集伍长以上的人开会,他们要趁着姜怀勋大军士气低迷,未休整好之时,攻他个措手不及。
魏一孑带领众人连夜制定了详细的攻城计划:由他和杨之夏各带五万人马分别从东、西两个城门进攻,分散北川军兵力;萧锦帛带领其余二十多万人从南门正面攻击。
他初步推测,姜怀勋大约还有二十五万北川军,此次吃了这么大个亏,定然会将全部人马调至连阳城。而之所以他攻侧门,是因为怕正面遇上姜怀勋,姜怀勋仇视他,会无形中增强他的战斗力。
并且如若到时姜怀勋发现他在侧门,以姜怀勋的个性,必然会从南门转道去寻他报仇。这样一来,必然会打乱北川的战斗计划,北川军一乱,那么南平的胜率便更高了。
魏一孑偷袭得手,使得他在众人心中地位得以提升,之前对他破多怀疑或是不屑的将领们,对他这一次的攻城部署十分信服,再没有人提出任何疑议。大家只觉得,有了这位忘机将军,南平得胜,指日可待!
就在大家制定好计划都各自回去休息后,雅歌来到了主帐,找到了魏一孑。
她对着魏一孑行了个礼道:“忘机将军,雅歌有事禀报。”
“何事?”
“千丝阁在连阳城内有暗桩,可趁乱想办法从城内鼓动百姓引起城内暴乱,若是顺利,还能助南平打开东西两侧城门。”
魏一孑听后,略有犹豫,没有说话。
雅歌见魏一孑如此反应,又道:“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百姓暴乱,恐被误伤性命。但您可能有所不知,这些年来,金乌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一次恐怕是唯一一次得救的机会。战争,有所牺牲在所难免,但百姓们心之所向,便是自由。”
“雅歌说的没错!”萧锦帛大踏步走了进来。魏一孑第一时间看了过去,见只有他一人,疑惑地看着他。
萧锦帛走过来坐下,笑着说:“他被我派去点兵了,理由正当合理。”
魏一孑颔首。
萧锦帛看着雅歌,开口问道:“你可认得聂芝眉?”
雅歌一愣,羡王此人竟能将势力渗透到千丝阁,还从未被发现!若是他有什么对千丝阁不利之心……
太可怕了!
萧锦帛露出了略显得意的笑,说:“雅歌姑娘大可放心,她入千丝阁并非有所图,不过是有备无患罢了。不知她如今过得如何?”
雅歌微微一笑,道:“想不到羡王如此深藏不露,眉儿竟然是您的人!实不相瞒,连阳城中暗桩便是眉儿做主的。”
魏一孑看着萧锦帛,萧锦帛看着他嘿嘿一笑,摸了摸鼻子,转过头对着雅歌拱手说道:“那就有劳雅歌姑娘和千丝阁了。此战过后,定当设宴款待诸位。”
雅歌俯身,道:“那我就先去传讯了。”
说罢,转身便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