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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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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太太颇为认同,“这事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我听了奶娘的回话也很害怕,还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呢?是五小姐下药来硬的,还是……”

    凤轻轻觉得,凤五不像来硬的,否则永安伯府找到中招的南宫衍,立刻就该嚷嚷起来了。

    她不言语,三太太也觉得自己不该对一个小姑娘说这些污秽话题。

    可整个侯府,老夫人是个糊涂的,侯夫人和卢姨娘正斗得凶,二嫂看笑话不嫌事大,男人们都为了官途奔波,竟是一个商量的人也没有。

    而这些事,也不好对外人言说。

    凤轻轻看出了她的为难。她原本冷情,并不打算与侯府任何一个人扯上情分,可一个人战斗太难了,她需要帮手。

    “三伯母,今早上卢姨娘说得话就很可疑,她怎么知道皇后娘娘要回永安伯府?又怎么知道皇后娘娘定然出不了宫,会由太子殿下送小皇子小公主?五姐姐又是怎么确定太子殿下不会马上走,而是会留在伯府呢?这是一个局,可不是一方能设下来的。”

    卢姨娘要有这能力,侯夫人合该她来做 。

    三太太越想越恐慌,“这,怎么我感觉事情不对了呢?太子先前表现的确是喜欢大小姐,忽然就不喜欢了,忽然又与五小姐……”

    “这就要问自己的心。三伯母,你觉得府里有女儿嫁到东宫是好事,你就不会害怕。若觉得害怕,那……”

    三太太心里打鼓,她以前是不怕的,可现在慌得很。

    “好事坏事,我是没想过让娉娉高嫁。她只喜欢绣花,也没那争斗的心眼子。哎呀算了,我同你说这些做什么,你也还小。”

    更没个人给她筹谋,还被老夫人厌弃,大房算计,真是太惨了。

    和她一比,自己女儿还是很幸福的。

    三太太走后,凤轻轻就沉浸在书里。

    她先看了大越史,分析这个朝代的前尘往事,对二十年前的两皇分治,有了大致了解。

    不外乎治国理念不同,两兄弟起了纷争。先皇摇摆不定,没有立定太子,以致崩后打了起来。

    再翻看民事诉讼三十例,都是些看似不大,案情明了,但判出来的结果就很让人无法理解。

    其中就有郑九给她讲过的那个案件,关于孝的。

    婆婆把控儿媳嫁妆,儿媳稍有不满,被杖打休弃。

    又看到一个,就更气人了,看得她直捶桌子。

    春草端了茶来道:“怎么了小姐?这桌子得罪您了?”

    “春草你看这个案子。气死我了。”

    春草咂舌,磕磕巴巴的念起来。

    “泰州朝阳县槐树沟村,有田姓一家,老汉田某,五子二女……”

    田老汉家贫志大,立志供个读书人出来光耀门楣。其第五子幼年显现读书天赋,令其余四子全力供养。

    四个儿子连同妻儿俱是衣不蔽体,食难果腹,却要将全部所得交由乃父。年复一年,心生不满,终于一日要求分家。

    田老汉宁死不依,反告其子不孝,县令驳回分家诉求,将长子重打一百杖,当场气绝。

    其余三子骇极,再不提分家。

    两女于十五岁,十四岁时,卖与乡绅为妾。

    长子死后,其妻女都被卖掉,止留一长孙延续香火。

    长孙三年前被田举人意外打杀,田老汉不予追究,此案不了了之。

    春草一连串惊呼:“太狠了,这是什么爹娘,完全不把别的儿女当人看。而且,而且他还打死了亲侄子,竟然也不追究。”

    凤轻轻叹气,“这个田姓读书人,大抵就是田举人田怀玉了。这是三年前的案子,那时候他就已经是举人了,好像还参加过春闱大考。拒传他上次春闱还作弊了,却不知为何,竟然没被取消资格,今年又来了。”

    “啊!他难道很有背景?”

    凤轻轻摇头:“普通农户子。”

    她心里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想法,春闱做弊传的如此厉害,就连太子也是不敢赦免的,除非陛下!

    春草仍是难以置信,“不应该呀!都是儿子,难道前面四个不是亲生的?”

    “你别乱猜了,就是亲生的。”

    凤轻轻喝了一口茶,试着给她分析,她前世专业研究人心人性,倒是能够画出田老汉的逻辑,“正常人虽有偏心,但对其他孩子也有基本的怜悯关爱。田老汉这种,属于精神病状态。”

    “啊!精神病是个什么病?”

    “就是疯子。他是想让家族改变门楣想的入魔了。但家里穷,供养读书人又太费钱,只能压榨别的儿子,举全家之力供养这一个。”

    “人家举全族,全村之力供养一个的,奴婢也听说过,就没这么凶狠的。人家至少先保证自家活着,才把多出来的凑出来呀!”

    春草唏嘘不已。

    凤轻轻又道:“就好像一个人赶车,让五个儿子拉车。其中一个特别得他喜欢,就让这个儿子坐在车上陪着他。久而久之,就只有这一个儿子是儿子了,别的都是拉车的畜牲。畜牲不听话了,不愿意拉车了,可不就打杀吗?”

    春草打了一个哆嗦。

    凤轻轻的气并不来源于田老汉,在她看来就是一个入了魔障的人罢了。

    她不解的是县令判决。哪怕是把人活活打死,也不许分家。

    虽说时下有父母在不分家一说,可如此极端的处置也是世间罕有。

    拿过书来又看了下一个,直接摔了。

    “这什么破县令。”

    这什么破世道,都死了吧,毁灭吧!

    春草捡起来看,案子发生在一年前,接着上一案。

    概要下来是这样的。

    周家女嫁田家大儿,生女田小花。田家大儿死后,田老汉夫妇将大儿媳以三两聘银嫁与王家老光棍。

    生育一子后,王家将周氏,田小花母女卖掉,得银五两,给二儿子娶妻。

    周家,田家俱不忿,将其告到县衙。

    注意,这三家对簿公堂不是为了母女二人去向如何,而是争执卖的钱如何分。

    最后判决如下:周家嫁女如泼水,没有资格分银子。

    周氏已嫁王家,卖她的银子属于王家。

    然田小花是田家血脉,王家无权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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