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她是被兰玲公主和阮卿仙姬欺负久了,所以压抑不住情绪,才会想着用今日这种法子一石二鸟。
可她万不该和我的计划相冲突!
有计谋,敢反抗,为自己做些事是好的,可惜浮夏不走运,出手就冲了我的计划,而我也是个只为自己做事的,她无意间拉了我下水,我要自保,自然会弃了她。
即使我当即斥了浮夏,但阮卿仙姬一族仍旧不肯罢休,对我是步步紧逼,咄咄逼人。
而天帝是最乐意见这般场面的,所以也只是口头上敷衍地说了几句,就放任不管了。隐林想保浮夏,自然也愿意站在我这边,可天帝却是话里话外将浮夏推了出去,话说得那叫一个漂亮,既不得罪阮卿仙姬一族,也不让我太难办,摆明了是把浮夏推出来做个替死鬼。
渐渐地,浮夏满脸灰败,不再反抗,似乎是打算就此认命,隐林心急如焚,据理力争,似乎是想告诉浮夏不要放弃。
我也有些力不从心,回头看一眼浮夏,突然心头一颤。
她很难过吧?全心全意喜欢的人,却无法做到全心全意只为她一人……祈夏族只剩她和小玲了,她身后谁都没有。
我对浮夏,虽然从一开始就是算计来的感情,但毕竟也没想让她以这种方式落幕她的一生……
罢了,就当日行一善了!
“放肆!”我厉声呵斥了一句,阮卿她爹被我吼得一怔,我冷冷地盯着这位将军,继续开口道:“本宫乃神界唯一一位嫡出的摄政长公主!依规矩惩戒一个分支的女子,还需要给你们什么交代吗?!且不说前朝政务牵扯,就此事而言,不过后宫之务,哪里轮得到你们来讨伐本宫!”
面前这位将军噎了一下,随即就开始搬靠山了,“既是后宫之事,当由后宫之主处理!殿下又何必与我等争论至此!还不请天后娘娘过来!”
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天后?”我嗤笑一声,瞪着对方,“天后当年媚主上位,手段令人不齿,前些日子父君已经下旨废后!如今哪来的天后?!难道将军一族不是为神界,为天帝而征战守卫,却是效忠于废后那般人物的吗?!”
“你!”对方慌了,看了一眼脸色铁青的天帝,又看着我,怒道:“娘娘好歹是你生母,你竟说出这种话!此为……”
“不孝?”我笑着打断对方,然后放声大笑,“哈哈哈……不孝?对!本宫就是不孝怎么了!忠孝难两全,若我选择了孝,那这神界早就让你们这些人玩没了!”
“将军不要忘了,祖父当年身陨之时,多族叛乱不止,你们,就是其中之一!”我提高了声调,突然转身指着天帝,“还有你!废物一个!当年是将本宫推出去,拿着祖父遗诏,去给你议和征战平乱的!”
“韶仪!”隐林高声制止我再说下去。
这些事情,是现任天帝永远的禁忌和污点,也是因为这些事情,当年我以公主之身名声大噪,天帝怕我功高盖主,怕他这帝位坐不稳,所以之后美其名曰“公主身子弱”,将我困于天宫,慢慢将这段往事尘封。
而知道这些,且对天帝存愤懑之心的那些人,大多数已经远离朝政,成为了天帝可望不可即的人。
这么多年,由于我毫无求生欲望,任由他们编排,可如今,他们泼在我身上的脏水,我不想再接了,这神界,也该清洗一番了!女娲曾期望的,灵界曾期望的,众生平等,因果轮回的世界,该慢慢回归正轨了!
“啊——”一声尖叫打破了僵局。
兰玲公主被阮卿仙姬的弟弟剜了心!
鲜血淋漓。兰玲当场倒在血泊中……
“女儿!我的女儿啊!”兰玲的母亲哭着跪倒在地。
场面瞬间混乱……
“你们弯弯绕绕一大堆,不就是要袒护这个害了我姐姐的人吗?我可管不了那么多!有一个算一个,都该为我姐姐赔罪!”
阮卿仙姬的弟弟,阮霁,那个少年正转头阴狠狠地看向我身后的浮夏。
我和隐林同时,一并挡在了浮夏身前。
“放肆!”隐林怒斥道:“大殿之上,谁允你动手伤人的!”
而我,看着那一地鲜红。身子开始发颤。该死!老毛病又犯了!
“来,来来来人!把,把他拿下!”我的声音抖得厉害,却依旧强撑着气势,“阮氏一族,意图谋反,其心可诛!拿下!都给我拿下!”
大殿两侧立着的天兵随着我的号令齐动,拿着长枪长矛将阮家众人围了起来。
“隐晓青!你不能动我族!”阮将军还在争辩,“我们一族也是一路跟随每一任天帝守江山的!”
我无意识地摇头。我不管,我不管!每个机会我都不要放过!
就在场面混乱不堪,两方僵持不下时,有一个人从大殿外大步走了进来。
“还愣着干什么?!公主殿下的命令你们没听到吗?!等着我替你们拿人不成!”
是百花!他今日去花界处理一些事情,竟是从花界赶回来了!
百花走过来,自然地将我往他身后一拉,站在了我身前,握紧了我的手,轻声对我道:“闭眼。”
即使疑心他会有什么行动,怕他因身份牵扯被卷进神界内斗,但是他一来,我莫名心安,也就听了话,闭上了眼睛。
百花看向天帝,“怎么?神界没能耐清理门户?那好办啊!本殿乐意代劳!”说着,抬手一掌击飞了阮将军!
“放肆!”天帝吓坏了!阮家可是他手里最后的底牌了!
一看自家父亲都被击飞了,阮家姐弟也吓得不轻!若说刚刚韶仪公主只是在耍嘴皮子避重就轻,那如今这位小花神,就是干脆利落取人性命来了!
“神族阮氏一脉,于我花界储妃不敬,本殿出手处理,也是可以的吧?”百花回头,贴近我耳边问了一句。
话虽是问我的,可声音没有刻意压低,毫不避讳地让在场所有人都听得见。
傻子!你没看到吗?!插进这件事情里来,我是不会顾及分毫的!我是会弃了任何可能威胁到我自己的人的!
“可以吗?”这句他压低了声音,只问我一人,像是在征求我的意见,仿佛只要我说一个不字,他就能听话一样。
可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若是不继续下去,便是给我自己留了后患,现在无论是谁,用什么方法,只要能就此扳倒阮家,我就得用!
“嗯。”我点了头,刚想睁眼,却又被百花伸手捂住。
“不要看,交给我。”他柔声道,然后拍拍我的手,抽走了他自己的手,吩咐我身后的浮夏道:“劳烦,捂住她的耳朵。”
捂耳朵?!为什么?!
“啊——”
“霁儿!”
“噗呲——”
浮夏伸手捂住了我的耳朵,但是那些声音我还是隐约听见了,而且,我能感觉到,浮夏的手也有些抖。
我闭着眼,突然转过身去,摸索着伸手,捂住了浮夏的耳朵。
浮夏一顿,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声音突然有些哽咽:“卓玛?你……”
“闭眼,不要看!”我凶巴巴地道。
“百花!住手!”是隐林的声音,他应该是冲上去拦百花了。
我施法封住了浮夏的听觉,依旧闭着眼转过身去,想去拉住隐林,结果抓了个空!
突然,有什么东西泼到了我的裙摆上,有些湿热,然后是腥甜的气味……血!是血!
我猛然睁开了眼,眼前的景象让我瞬间脊背发凉!
百花身上染了不少血,正站在天帝面前,抬起离照剑指着天帝,隐林正按着百花的手臂阻止。
而在百花身后,阮卿仙姬被染了一身血,已经吓得疯癫痴傻,阮霁被挖了双目,一剑割喉,倒在一边,就连那位阮将军,也已经被一杆长枪钉死在地上!
“呵,别慌呀!”百花笑了笑,收起了剑,“跟天帝开个玩笑而已!”
浮夏拉着我的手,身子直抖,听觉被封住的她,如今异常慌乱,“卓玛?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了?卓玛?!”
我回过神,收了施在浮夏身上的法术,“可以睁眼了。”
百花回头,视线落在我身上,然后……落在我裙摆上的血渍上。
他甩开隐林,闪身到了我身前,伸手想拍拍我的肩,一抬手,发现自己满手是血,又收了回去。
“啧,抱歉啊,动作太大,将你的裙子弄脏了。”他依旧笑的温柔,却也与我保持着一定距离,确保他身上的血不会沾染到我分毫。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百花,确认他身上的血都是别人的,也松了口气。
他看我不说话,皱了皱眉,道:“吓到了?都让你不要睁眼了!”
“这才哪到哪啊,吓不到我!你还没见我动手的时候呢!”我笑了,“不过,小花神殿下,你在我神界天宫,大殿之上,造下这般杀孽,该如何交代呢?”
“哦?”他挑眉,“那公主殿下,是要逮捕我吗?”
“那当然……”我正要打趣他几句,突然看到阮卿提了一把长剑,疯癫地冲着百花身后刺了过来!
我伸手拉开了百花,抬手出击,一团魔火直接烧到了阮卿的脸上!
“啊!我的脸!我的脸!”阮卿倒在地上,惨叫连连。
“阮氏行刺储君未遂,不知悔改!即日起,族中所有人,流放蛮荒之地,终生不得入仙道神谱!”我趁热打铁,定死了阮家以及他们一族的命运。
阮卿仙姬被除,兰玲公主被剜心,浮夏这下该清净了。
就是,水族那边吵吵了很久,先是求我救救兰玲,得到否定答案后,便是哭号着要我给个说法。
他们闹个不停,直言要让浮夏剜心赔罪,若不是我还挡在浮夏身前,兰玲公主的母亲怕是要真的冲上来杀了浮夏。
他们很聪明,百花在我身边,以花界的名义护着我,他们扳不倒我,但是想拉个人给他们女儿陪葬,所以就开始死咬浮夏。
“够了!”隐林出声打断了众人的争论,“此事,我会给诸位一个交代的。”
哦?!交代?你怎么交代?!莫不是要把浮夏交代出去?!
“兰玲公主之死,虽是与锦公主有关,但动手之人已经被……”隐林看了一眼还未清理下去的阮霁的尸体,继续道:“锦公主有错,却也不是凶手……要罚,也不该是死罪……那就,即日起,锦公主幽禁于自己的寝殿……”
浮夏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看着隐林,又垂下眼,苦笑道:“妾,遵命……”
我心头火起,拉了拉百花,指着隐林道:“揍他!”
百花大惊,忙将我抱在怀里哄:“不行不行,再忍忍,乖,听话!”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情绪,就是想揍隐林一顿,于是,不顾百花的阻拦,挣扎着踹了隐林一脚才罢休。
最终,在我的威压下,水族也只能接受了隐林的做法,此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就是浮夏,从这天起,被幽禁在自己的寝殿,郁郁寡欢。
听说隐林倒是时常去陪她,还传出一段鹣鲽情深的戏码,但我觉得他是去添堵。
百花去昆仑请介岚仙君了,而我也从绮萝那里得到消息,对我和司慕小姐之间的往事,有了更进一步了解。
简单来说,司慕当年是被当了踏板,而我的出现,让她将我看成了她的假想敌。
司家家主如今是司越神君,这位神君只娶了一位妻子,二人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联姻夫妻,但也算恩爱有加,相敬如宾,但他的妻子,却死在了他争夺家主之位时的内宅纠纷中,司越神君自觉有愧,再未续弦。
而司慕小姐,是司越神君与妻子唯一血脉,是他的掌上明珠,那是要星星不给月亮。正巧有次宴会上,司慕小姐与冰凌相识,于是,当年冰雪族的夺嫡之争,司家就成为了一个十分好拿捏的踏板。
事情发展到这里,可以看出来,本是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的,毕竟那会儿,我应该还在女娲族,在圣姑面前装傻充愣。
变数就发生在我发现圣姑的治理不合理的时候。我复仇不成,身份被疑,又是孤身一人无力反抗,于是毅然选择弃了女娲族,出逃去寻找自己的方向。路上,我怀着那该死的一丝恻隐之心,顺手救起了险些被当时的冰雪族领主正妃灭口的冰凌姐弟。
于是,我成为了冰凌姐弟的生母看中的,新的踏板。即使我有努力隐藏身份,但当时我年纪小,修为却高出很多大前辈许多,所以,冰凌的生母,认定我身份不凡。
可惜,当年我懵懂,没看出来他们的心思,在得知我在躲避仇家追杀时,他们让我暂住冰雪族,我答应了。
冰凌生母一介宫宅女子都看出我身份不凡了,冰雪族其他有心思的人自然也看得出来。所以,他们在他们自认为当年的我看不到的地方,争得腥风血雨。
可是,我是带着女娲血脉的啊,大地之母,怎么可能感知不到他们在做什么呢!
所以,当年我决定离开冰雪族。但看来,最终是失败了,因为我是以死亡的形式离开的那里。
但是,过程……我不记得了。
绮萝没有告诉我过程,她说我自己已经知道了的。
可我不知道。
我仅有的一些信息,除了自己曾在脑海中闪过一下的记忆片段外,就只剩下从百花的意识里套出的那些话了。
关于当年司慕小姐与我之间的事,一片空白……
既然当时我一出现,冰凌便弃了司家,那为何司越神君说,当年冰凌许司慕侧妃之位时,司慕还肯答应?!冰凌到底用了什么手段?!
如果冰凌用了手段,让司慕心中没了芥蒂,不惜自降身份做个侧妃,那她又为何要敌视我?!
冰凌当年骗我利用我,此事不用质疑,如果我猜的不错,当年冰凌也是这么和司慕说的,那么,当年的我既然死了,司慕正好也就不用屈居侧妃之位了啊!那她到底是为何敌视我?!
在我不清楚的那段往事中,司慕又扮演了什么角色?!以至于她再见到如今的我时,是那副又惊又惧的样子?!
算了!管她是为何呢!她不喜欢我,我还不喜欢她呢!白痴无知的千金大小姐,最招人烦了!
当年司慕和冰凌,明明身份地位都不对等,冰凌要娶她,她愿意也就罢了,最终只许她一个侧妃之位,她竟然还愿意!脑子进浆糊了不成?!司家那般高傲的世家,怎么可能教出这么个女儿来?!这几年一听到冰雪宫的消息,还就这么大胆地与魔尊做交易!纯纯有病!
浮水正好来我这儿消遣,顺便汇报焚玉宫的一些事,我想着她也算嘴严的,又是在红尘里打滚的,应该能分析分析司慕这心理,于是,我就跟浮水讲了个大概,不过隐去了事件中我的身份。
浮水听完后,笑了笑。看她那样子,大概也猜到我讲的这个故事是在讲谁了,但她也识相,没有点破,只问了我一句:“那你呢?”
我一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问的是司小姐!”
“傻丫头!”浮水用手指戳了一下我的脑门,“换位思考!把这事儿往你自己身上套一套……就是……算了,我直接跟你说吧!”
“就拿你和百花为例,如果……我是说如果哈,如果当年你喜欢上了百花,而他并不是什么小花神,你们之间,也是身份地位不对等,那么,你还会喜欢他吗?”
“会啊!”我答得毫不犹豫。我喜欢百花,本就不是因为他身份高贵与否啊!
这下换浮水愣了,“那,你能想明白自己这茬儿,怎么就不明白司慕小姐这事儿了呢?!”
我还是不懂。
见我一脸茫然,浮水也犯了难,她挠了挠头,“嘶,不对,你不懂的不是这点!我换种问法!就是,刚刚那个设定不变,我这么问,就是,还是刚刚那个条件哈,你还会愿意嫁给百花吗?”
“我愿意。”我勾了勾唇,又道:“但是,若当真是你说的那种情况,即使我愿意,也不会嫁给他。”
“我靠!大神啊!”浮水瞪大了眼,“你什么情况?!如实招来!”
“因为我是韶仪公主。”我看向远处,“我已经有权有势,而在你的设定里,百花什么都没有,身份地位不对等,门不当户不对,若强行在一起,不是他拖死我,就是我拖死他,那我这么多年不是白干了?!所以,比起你死我活,生离死别,我更希望遥寄相思,各自安好。”
我已经走到这一步,说明我不是没有那个人就不能活,他自然也一样。
按照浮水的设定……算了,就直接按照冰凌和司慕的剧本来,我也绝对不会在司慕的那般处境下,还答应嫁给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的!
我是喜欢他,但我不要因为喜欢谁而丢掉自己的骄傲!若是百花当时敢临时变卦让我做小,我高低得削他一顿!然后继续做我的高贵公主!
嗯!没错!苦了谁也不能苦了自己!
浮水听得一愣一愣的,“哦,我明白了……哎不对啊,你怎么比我还懂呢?!谁教你的这些东西?!”
我眨眨眼。谁教我的?对啊!谁教我的?!我怎么……会有这般认知的?!
仙绝对不可能教我这些的,那我这些理论,是从哪儿悟来的?!
我开始仔细回忆自己这种观点形成的原因和契机,然后,就渐渐合成了一个人……
“百花……百花教的……”我不确定百花是不是教过我这些,但是……直觉告诉我,就是百花让我明白了这些超乎寻常姑娘们的道理的!
浮水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你,你,你说啥?!他,他能,能教你这些?!”
“嗯。”我点点头。没错了,是百花教的,是我感受到的,自己悟到的。
他没有说出来,但是他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