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路遇青袍道家人
只是阿水从来赶不及善意的劝导。在那之前,她就看清了山岗下面,那一幅足以令她的胃翻江倒海的画面。
只见好几只狼崽正围在一副血肉模糊的尸体身旁,肆意啃食着。
而那副尸体已然面目全非。除了头部四肢还能依稀辨得出形态外,躯干的衣物尽被扯裂,碎布掺进外翻的血肉里,像极血红泥潭里突兀的烂枝枯叶。无一人看得不生呕。
阿水没敢看第二眼,便立即别过身捂住了口鼻,俯下身子止不住干呕起来。
陈宜见状,立即几步跨到她跟前,弯下腰仔细捏着她的肩,语气里透着关切和急迫,“没事吧?叫你别过来的。”
阿水缓了缓,“我没事,”随后又止不住看了那副尸体两眼,“那人……死了?”
陈宜沉沉地点了两下头,“恐怕如此。”
说着,他便端起弓弩朝那尸体旁射了两箭。黑狼们受惊窜逃,独留被蝇虫旋绕的那副腐烂发臭的尸身。
此事事关重大。
陈宜召集了上山打猎的青年,聚此商讨着处理事宜。
别说那些男人个个人高马大的,待一见着这副腐尸,也止不住跑远了呕吐起来。较阿水还逊色几分。
有个胆大的,直接拿起地上的木枝抵着尸体就捅去,直至蝇虫乱飞,血肉翻烂,腐臭味再一次冲袭,阿水忍不住又背过了身去。
陈宜见状,也开口制止道:“行了,别亵渎尸体,让逝者安息吧。”
那人定定看着这尸体,突然一皱眉头,大呵道:“这不是村头王老母的儿子吗?大家来看看!”
此话一出,随即引起众人的观望。
虽然有些难以分辨,但确乎,他的大致样貌和王老母的儿子齐砚是如出一辙。
齐砚本是个书生,从小饱读诗书,受教良好。前几月他赴京赶考,功成不功成不知,就连体况如何也未与王老母通信。
村里人都说他是当了大官,不稀罕回这狐半腰了。
哪知今日,却眼见活生生的一个大人变成了眼前这番模样。
尸体虽已血肉模糊,却肉色依然,显见不是遇害已久。
因这地儿已被陈宜他们猎了个遍,好久以来他们都不再踏足。而今阿水误打误撞,齐砚的尸体才得以被人发现。
一经辨认,便人心惶惶。
“莫不是路遇匪徒了?”
“这哪是!你看他的行李依旧落在这。我看,是就是被猛兽给突袭了。”
“哪能?我们几个在这打了多少年的猎了,哪见比我们半个高的野畜呢?”
甚至还有人猜测:“我看呐,是被妖怪下的手。”
“何以见得?”
说话之人用木枝撬了撬尸体胸前,心的那一处,竟空了!
众人尽失色。
“偷心之妖?!”
狐半腰本得名于狐仙传说,再加上附近人们口口相传的妖怪物语,他们便不禁将此事联想至奇幻之说。
阿水也被他们的话给吓了一跳。她不禁望向陈宜,小心问着:“当真有妖怪?”
陈宜的脸色很沉重,只摇摇头,随后对着众人说:“不论是人是妖,我们且将他的尸身送往官府。齐砚参加了京考,保不齐考取了什么功名。若此时不早些报备,等朝廷怪罪下来,狐半腰的人都得跟着受罪。”
“嗯……”
众人都颇为赞成地点点头。
“若是妖怪所为,兴许我们还能得到官府的庇护呢!”
一拍即合。
几个男人特意避了村头的王老母,将尸体带回了狐半腰,盖上棺木,由几人抬着踏上了去往镇上官府的路。
阿水因着好奇也一并跟了去,尽管陈宜好说歹说,她只保证自己不会添任何乱,像往常一样。
陈宜拗不过她,只教她跟在队伍后头,还特意嘱咐她围一条面巾,以避了这腐臭味。
一路上,阿水还听他们讲了许多关于妖怪的轶闻。
说是之前有另一个村的男人,半夜见着了人面蛇身的东西,赶忙跑回村跟村人个个通告着,还详细描绘了它的音容相貌。哪知第二天村人再问他,他却什么都记不得了。
诸如此类的事还不是一桩两桩,但人们只当茶余饭后之闲谈,不过尔尔。
另外还有人专门讲述这些牛鬼蛇神的故事,便在路边设个茶馆。旅客们在此歇脚,有人分享传述,也有人捻茶听书。
因着他们这次驮着死人上路,便不同以往地绕了官道,想避些闲言碎语,转而走了一条偏僻小路。
好巧不巧,走的这条偏僻小路上正摆了一个小茶馆。简单用茅草盖着,门前摆了个棚屋。一面“茗肆”旗,几张木桌椅,洽谈作休息。
阿水忍不住好奇往内瞧了几眼,因着陈宜他们不便停路,便只能如此远远看着了。
那些旅人大多扛着包袱,轻抿着茶水,还有与馆主洽谈的,气氛甚是不错。
唯有一人,阿水一眼便觉得不一般。
那人扣着一顶竹编斗笠,束发并着笄子从中围突起,一眼看去像个农民,但细细一看,却更像个行侠仗义的江湖浪子。
他与阿水一般,面上都用东西包了起来。倒不是面纱,而是连着围领的堆上去的黑色漳绒,近乎将他整个头都包住,害阿水没得看清他的脸。
“阿水,走了。”
陈宜看她老半天没跟上来,不禁回头喊了声。
“来了!”
她终于舍得移了步子,最后望了两眼那个奇怪的人,三两步小跑就跟上了大队。
而方才这人,也在阿水走后默默随了目光,右手端着茶盏轻轻叩了两下桌子,斗笠下,则是一双令人捉摸不透的异瞳。
他站起身,在桌上留了两钱,便不作声地离开了。
……
不知走了多久,阿水是不觉得腿酸,只是那个一点不争气的肚子又“咕噜”叫了起来。她有些无奈地安抚着,没好意思跟陈宜开口要干粮。
只是眼睁睁看着前方渐有人息,一颗沉寂的心也在此时解了冻,变得无比欢悦起来。
阿水再一次蹦跶着步子走在了大队前面,想早一步踏入那个令人神往的镇子。其他的不说,自己的肚子终于是能填饱了。
“阿水,当心些,别走丢了!”
陈宜有些哭笑不得地嘱咐着她,明知是一点用没有。
“我清楚了!都走多少次了,怎会迷路呢!”阿水回过头笑笑,“你们先去官府,我去锦溪街溜溜!”
这儿是都城大安,国主赵诠与皇后李韶若恩隆好合,始终不渝,而使天下大治,因而受到万人敬仰。这条通往都城的锦溪街,便是冠以了小公主的名讳。
这大安,锦绣常在,溪水长流,国家有治,世代安宁。
锦溪街的繁荣,过于数百个狐半腰。
这还没到都城的中心呢,阿水就已被热闹的氛围渲染,不自觉也加到了熙攘的人群中去。
她带着几个钱,先是去杂食铺买了几个烧饼,烧饼能留得久些,上山打猎也能带着。而她也不懂什么胭脂水粉,便拿着剩下的钱买了只烧鸭。
“真香啊!”
她狠狠地嗅了一鼻子,毕竟待会还要分给几个兄弟的,既然不能多吃,还不让多闻嘛!
阿水做完了这两件事,便也没想多逗留,问着路人一路循着官府而去。
毕竟陈宜说过都城人多眼杂,坏人也多,还是仔细不要丢了小命为好。
她就这样一手提着烧鸭,一手拎着烧饼,从挤挤攘攘的人群中穿越过去。
周围的人几乎都与自己同高,因而看路时候,阿水只顾着自己走就行了,倒是舒坦。
只是此念一出,她即刻又被打了脸。
只见迎面走来一个石青藤纹云袖袍的人,高大的身影挡在她面前,几乎要遮了她整片光明。
擦肩而过之时,阿水不禁回头看了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