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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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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别重逢的两个年轻身体,都有着迫切的渴求。

    林初夏喜欢这种感觉,似乎这才是年轻人应该有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也只有秦阳能带给她。

    那种身体与灵魂碰撞带来的极致感受,让她也迷恋起来。

    只是关键时候还是没有丧失理智。

    费力的从枕头底下摸出个小东西在男人面前晃了晃,“把这个戴上。”

    秦阳看着她拿出来的小袋子,隐忍的皱眉,额角的汗水滑落,声音带着丝沙哑,“什么?”

    “防止怀孕的。”

    秦阳一怔,幽深的眸子看了她片刻,见她眉眼间全是媚意,全身都透着粉红,还能惦记着这事?

    不耐烦的抓过小袋子,牙齿叼住一角,一扯……

    随着他的动作,脖颈间绷直的青筋连带着锁骨,性感的不像话。

    林初夏吞了吞口水,要命啊!

    …………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雪白的手臂攀上了男人的肩,语气慵懒。

    “饿狼,够了没有?”这都第几次了。

    男人看着她泛红的眼尾,娇媚动人的模样,低头吻了上去。

    不够,抱着朝思暮想心尖上的人,做着如此亲密又爽快的事,怎么能够呢……

    ………………

    西北清晨的阳光更加明亮,调皮的透过窗帘照在了被子上。

    窗外已经纷纷扰扰,工人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秦阳的生物钟早让他醒了过来,不过并没有着急起床,撑着脑袋看着怀里睡得小脸红扑扑的女人。

    怎么看都看不够呢?

    想起昨晚女人被闹急了说的那些荤话,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一个大男人,还是头一次听女人说荤话,这妮子,也不知道从哪儿学的。

    还别说,她的荤话和单位那些男人说的真不一样,就、挺有意思的。

    见她睡着的睫毛格外的长,又想到她那双水汪汪的杏眼,秦阳忍不住伸手碰了碰。

    却不想把她弄醒了。

    林初夏皱了皱眉,扒拉下他的大手按在怀里,还带着未清醒的鼻音,“祖宗,饶命吧……”

    秦阳一张俊脸爆红。

    她就那么把他的手抱在怀里,而他的感觉却是……

    这妮子,真是勾人又不自知。

    无奈的起床,再躺下去他怕是也躺不住了。

    亲了亲她的小脸,“你再睡会儿,我去食堂把早饭打回来。”

    “嗯,”林初夏闭着眼睛应了一声,“多买两个鸡蛋,”她要补充蛋白质,哦对了,秦阳也得补补。

    秦阳买回早饭,林初夏也醒了,等知道他今天会休息一天,陪她四处逛逛,彻底精神了。

    “你们附近有没有什么风景不错的地方,或者一起去城里逛逛,我想给家里带点特产回去,”林初夏一边吃饭一边打算着。

    秦阳宠溺的看着她,说什么都应好。

    林初夏笑着拍了他一下,“傻了?怎么什么都是好好好。”

    秦阳被她笑的不好意思,“今天的假本来也是领导知道你来特批给我的,当然你说什么是什么。”

    “那就去城里逛逛吧,顺便看看四周的风景。”

    林初夏吃完饭就开始收拾,换了一件毛呢大衣,昨天光顾着装逼了,穿风衣确实有点冷。

    又给秦阳找了一套衣服,都是她这次带来的。

    秦阳平时都是穿工服,自己的衣裳也就那么一身,还是刚参加工作那年买的,不管款式还是质量,远不及林初夏带来的。

    她有钱了,就想给他也花点儿。

    对一个63块钱工资,能给她60块钱的男人,她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等秦阳换好衣服,有些拘谨的站在她面前时,林初夏的眼睛都亮了。

    “秦阳,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帅!”

    一身新衣的秦阳,比商场里模特还板正,真是养眼又养心啊。

    这钱花的,太值了。

    秦阳咧嘴一笑,不由自主的挺了挺胸脯。

    原来媳妇儿也是个爱颜色的,说他长得帅,也就是说她店里请的那几个男人没有他长得好?

    秦阳照了照镜子,确实比穿工作服精神,看来以后要多往这方面打扮,媳妇儿喜欢。

    俩人直接坐公共汽车去了城里。

    昨天喝的高粱酒,林初夏觉得不错,贺老爷子喜欢喝酒,秦父最近身体养的也不错,偶尔也喜欢喝上一杯,还有李健、许昌平那里……,这么想着,林初夏多买了几瓶酒。

    看到有卖羊皮的,挑了几块成色好的准备送给秦父秦母做羊皮大衣,羊皮褥子。

    秦父身子虚,冬天怕冷。

    哦,对了,也要给苏奶奶一块。

    还有特色小吃,好姐妹孙兰兰必须安排上。

    林初夏想买的东西不少,两辈子手里都没缺过钱,买东西从不算计。

    只不过她看上什么,该付钱的时候总有一只大手先一步把钱递过去。

    就连她不经意间多看两眼的银镯子,秦阳也要毫不犹豫地买。

    林初夏拦住了他付钱的手,拿起银镯子又瞧了瞧。

    这镯子一看就有年头了,半指宽,上边福字祥云花纹。

    秦阳以为她舍不得钱,在一边道,“喜欢就买,我觉得这镯子很漂亮,”林初夏白,戴镯子肯定好看。

    林初夏看向卖镯子的男人,“你这镯子哪儿来的?这可不是现在该有的玩意儿,不是祖上传下来的就是……”

    她看了看四周,一条偏僻到人都很少走的巷子,实在不是卖东西的好地方。

    西北这边盗墓贼可不少,祖上传下来的东西她能要,真是墓穴里出来的,多少钱她也不要。

    戴着那些东西伤气运。

    男人马上明白了林初夏的意思,连忙摆手,“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这是祖上传下来的,我老娘的东西,我老娘看病要花钱,家里实在拿不出,这才把镯子拿出来卖,我老娘还活得好好的,真的,不骗你。”

    男人的皮肤本就有些黑,这一着急,一张脸黑红黑红的。

    “你这镯子卖几天了?你老娘什么病?”林初夏又问道。

    男人看了看秦阳,又看了看林初夏,“我娘总是心口疼,村里赤脚医生给看过,开了药也不管用,后来说要去城里的医院检查,听说城里医院开销大,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姑娘,我跟你保证,这东西绝对是我家里的,我们祖祖辈辈本分人不可能干那种阴损的事情。”

    见林初夏表情淡淡,他又接着道,“这镯子我卖三天了,你要要给我4块钱好了,我不收你5块钱了。”

    林初夏又仔细看了看镯子,对秦阳努了努嘴,“付钱,给他5块。”

    秦阳爽快的给了他5块钱。

    男人惊喜的接过来,千恩万谢的。

    等人拿着钱走了,林初夏把镯子交到秦阳手里,伸着一双洁白的皓腕让他给带镯子。

    秦阳有些不好意思,这边确实挺偏僻,可不远处也有人走动,他们这举动会不会太亲密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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