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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凶手竟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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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章节第一人称,算是一些主角自叙的前情提要吧,看不了第一人称的可直接跳到第一章。第一章开始是第三人称了,正式开启正片)

    这作者脑子有泡吧!我上一次这么无语还是在上次。

    终于把小说肝到了“全书完”,我关掉手机,心力交瘁地睡觉了。

    忽然,一股浓郁的诡异味道袭来,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啊……好黑,天还没亮。

    这什么味儿啊?

    外面的旅馆就是不干净,还网红旅馆呢,真是卫生堪忧。

    勉强支起身子,几秒钟的功夫,我瞬间看清了周围的一切——

    血……入眼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血!

    地上,墙上,全都是飞溅的红色!

    横七竖八倒下的孩子尸体,狰狞到血肉模糊的伤口……

    四肢开始发凉发冷,我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险些站不住。

    他们哪冒出来的?为什么我住的房间里会突然死了这么多人,而我却一点都不知道?

    是什么人干的?凶手……会不会就在这个房间里?!

    快速思考后,本能使我跑了出去,但跑出屋外我却发现外面居然成了一大片雪地,而我刚才出来的地方根本就不是我住的旅馆!

    那是一座简朴的小房子,房顶上堆满了黄稗草,就像过去农村的那种,但是式样又不同,那门,那窗,是很明显的日式风格。

    抬头,是明朗的皓月;低头,是锃亮的皮鞋鞋尖。

    哎等等……皮鞋?!

    我发现我居然不知为何穿了一身西装,再细细一看,不得了,手也不是我自己的手了!

    这一切简直荒诞离奇,我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由于实在看不到更多,周围又一户人都没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只好忍着心理障碍又回到那房子,鬼鬼祟祟做好看到凶手随时开溜的准备,然后去一个房间里找了面镜子照了照。

    黑暗中,我清晰地看到了我自己——蜷曲的黑发,猩红的竖瞳,还有这张帅到惨绝人寰的脸……

    我豆,这人谁啊,怎么好像挺眼熟?!

    什么情况,我怎么变成一个男的了,还有我这是来到了哪儿啊!!

    原地傻站了好一阵,我终于想起来,我熬了几个大夜刚刚看完的小说里的段评里,有很多读者发了这人的图片。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本小说里的大反派——鬼王·鬼舞辻无惨!

    那本小说是一部动漫的同人小说,我并没有看过那部动漫。不过小说软件可以段评,有很多热心读者会在评论区附上一些图或者补充一些说明。

    难道我是在做梦?

    为了验证我的猜想,我用了小说里常见的一个自检法——

    掐自己。

    清晰强烈的痛感自手背传来,我又想起在梦里人也是闻不到气味的,而刚刚那血腥味可浓郁了。

    现在很明显,我可能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穿越。

    ——我穿书了。

    ……

    刚刚一直提防凶手的我简直就像一个小丑!

    原来,凶手竟是我自己。

    不过那也是原主干的事,不是我啊!希望死者不要怪罪到我头上,我可是妥妥五好青年,以前年年都被学校评为“文明小标兵”,还经常在手机上给退伍老兵捐款呢……

    胡思乱想一通,心情终于轻松了起来。

    就当是噩梦一场吧!只要回到现实,那一切都只是幻觉。

    身为多年书虫,博览群书的我自然知晓,回到现实的方法,那就只有两条:要么完成任务,要么死。

    “系统系统?”我对着空气喊了半天,却并没有等来脑海中的电子音。

    好吧,看来没有系统。

    那这么一来就只有第二条路了,好在鬼舞辻无惨这个人,哦不,这个鬼比较特殊——

    他用刀剑杀不死,唯一能让他殒命的东西只有阳光。

    还好还好,晒个太阳而已,不算太凶残。

    路过“地狱现场”走到屋外,我坐在式阶上,静静地等待着旭日东升。

    不知过了多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终于划破黑暗照耀到了我身上。

    啊,那助我回到现实的神圣之光啊!

    接下来,更多的阳光从山脚下倾泻而出,将整座雪山都照得无比透亮。

    我闭上眼睛,静静享受着皮肤灼烧的痛感。

    小说里写了,鬼舞辻无惨晒到太阳的话,五分钟内皮肤会泛红过敏,十分钟会起疹子和小水泡,到了十五分钟就会一命呜呼了。

    不过根据小说的段评,动漫原着里似乎是一晒到就会死。可能是作者为了突出女主九条汐月的厉害,所以才故意改了吧。

    啊……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就这样回去了会不会有点可惜?

    但是没有办法,我实在是不喜欢无惨。虽然书里他和九条汐月爱得死去活来骗了我不少眼泪,但却依旧掩盖不了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十足烂人。

    我,可不想当反派……

    ……

    就像被扔进了焚烧炉,浑身剧痛到失去知觉,我终于看到自己的身体像纸钱一样化灰飘起。

    看来十五分钟到了。

    再见了,小说的世界。虽然我现在突然有了些不舍的情绪,但我也算短暂地来过了。

    再见了,无惨。

    再见,九条汐月。

    ……

    回到旅馆,我从床上睁开了眼睛。

    周围变得一片祥和,一切都是那么地熟悉。

    尸横遍地,血肉横飞,地上躺了很多小孩子尸体……

    啊啊啊抱歉打扰了!原来我没回到现实啊?!

    为什么我又到这了?为什么为什么?

    难道是我操作有误?难道是我刚刚不该胡乱“口嗨”说什么舍不得走?!

    重新理定思绪,我再次走到屋外,直接躺在了雪地里。

    “刚刚只是客套场面话,我其实没有舍不得,我很想回到现实,拜托让我回去吧。”

    对着天空说了这句话,期盼着如果有神明,一定要听到我的愿望,然后等太阳升起后,我再次化成了灰。

    然后……我又从血泊中醒来了……

    好吧!看来果然是我的死亡方式不对!

    没有系统也不知道任务是什么,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要按照剧情走完!

    呵,真不愧是读书万卷、学富五车的我!

    ……

    于是,我回到了鬼舞辻无惨的老巢——无限城,然后按照书里的剧情,把无惨做的事全都做了一遍。

    最后在无限城一战里,我死在了小说主角九条汐月与动漫原着主角炭治郎的刀下,然后被阳光晒成了渣渣灰。

    这下,总没问题了吧?

    ……

    醒来坐起,看到眼前血腥的一幕,我是真的破防了。

    我靠有毒啊!

    已经是第四次看见这些画面了!第四次!!

    我气得直接把房子给掀了。

    好吧,就知道是我操作方式有误。上一世的我太仁慈了,只想着完成关键节点,没有好好地扮演无惨!

    这一世,我要当真正的无惨!

    ……

    回到无限城后,我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打着三份工——丽小姐的男朋友,艺伎,给人当儿子,还天天研究青色彼岸花的内容,有事没事就把员工臭骂一顿,轻则体罚,重则营养回收。

    救下九条汐月后,对她上演“霸道强制爱”,上演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以及故意去浅草寺被炭治郎揪住,把下弦员工裁员等等……

    最后在无限城一役里,我大杀特杀,疯到我自己都觉得好累,最后在临终前终于说出了那句千古台词——

    “汐月,我不能原谅你!所以你必须陪着我,绝对不可以丢下我!”

    咔嚓——!我伸出大刺鞭刺穿了汐月的心脏。

    然后,我看见九条汐月笑得灿烂而温柔:“无惨,其实那个时候能和你遇见,真是太好了……”

    “什么?!”我拼命瞪大眼,“汐月,对不起……”

    这一波简直用上了我的毕生绝学,我超入戏的,我是真的哭了!

    如果拍成电影,我绝对能当影帝!

    总算是把小说剧情活灵活现演了一遍,我含着泪,在九条汐月的眼前化成了空气……

    ……

    哈哈,我死了,太棒了!

    欣喜若狂地睁开眼睛,我满怀期待地看向周围。

    啊,好多可爱的尸体啊,惨绝人寰,鲜血淋漓……

    ——个屁啊!

    重新躺回榻榻米上,我连火都懒得发了。

    如果这些都不对,那我该怎么办你倒是告诉我啊?连别人穿越必备的系统都不给我配一个,若“主世界的神”真的存在,我真想给他一个大逼斗。

    好啊,你什么都不说是吧?那就别怪我发疯了!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管你什么剧情,什么设定,我要做我想做的事,我要随心所欲!

    我不再是以前的鬼舞辻无惨了,这次,请叫我——钮祜禄·无惨!

    无惨的摆烂剧本,正式开始!

    ……

    ☆(下一章开始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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