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柳若曦死了
落地后,是一条羊肠小道。
小道两旁,有不知名的石雕建筑。
看上去,颇为诡异。
“你别乱走,我去拜山门。”
大长老去到一处石雕,此石雕,像是一只恶鬼,它张开大嘴,长长的舌头,很是吓人。
大长老将嘴伸到雕像的大嘴里,一声低吼。
“追月城柳家,前来拜见。”
声音顺着恶鬼的喉咙,一直深入。
随后,大长老将耳朵凑在大嘴前,似乎在听着什么。
他清楚听到两个字。
“稍等!”
下一刻,雕像开始转动。
当所有雕像移动位置后,大雾消失。
一座建于大山的门派,出现在视线之中。
这里,到处都是阁楼,风景美丽。
最让觉得震撼的,还是山巅之上,那手可摘星辰的摘星楼。
这座楼,太壮观,太霸气了。
它屹立在那里,似乎能将天地相连。
两人一路进入,很快就看到了一位年轻的天机阁弟子。
“二位,是有事相求吧?求谁?”
大长老没有说话,看向了柳烟。
柳烟开口道:“我找谭金刚阁主!”
“你找阁主?对不起,阁主不出手。”
年轻弟子的话刚落,另外一位弟子忽然走了出来。
“哪位是柳烟?阁主有请。”
“阁主知道我要来?”
柳烟大吃一惊。
“你就是,那就跟我来吧。”
弟子说着,拿出一张纸鹤。
他朝纸鹤吹了口气,巴掌大小的纸鹤忽然散发出了光芒。
随着光芒越来越强烈,纸鹤快速变大。
眨眼之间,化为一匹马的大小。
柳烟看得啧啧称奇。
这是什么手段啊?简直匪夷所思。
“你坐上去。”
“啊?坐上去?”
“嗯。”
“好吧。”
柳烟动作很慢,生怕将纸鹤给戳破了。
但这纸鹤好像非常坚固,她坐上去,居然没有变形。
下一刻,纸鹤扇动翅膀,咻的一声,飞天而起。
速度极快,很快就飞上了山巅。
“这……太神奇了!纸鹤居然能飞!”
柳烟大开眼界。
同纸鹤比起来,天算府的木鸟算得了什么?
那只是木头。
而这纸鹤,却是法宝。
纸鹤飞上了摘星阁。
谭金刚就在最高层。
柳烟从纸鹤背上跳下,朝谭金刚鞠了一躬:“您就是谭金刚阁主吧?”
谭金刚点了点头,大手一挥,纸鹤重新变成巴掌大小,被他收回了手中。
“是我。你来找我,有事?”
“前辈,整个王国只有你才知道,叶轩在哪里。”
“你来找我?是找叶轩?”
“嗯,我想让你给我带封信给他。可以吗?”
“你为什么不亲自去?”
“有些人,不适合亲自见。”
“有点意思。好,信给我,我亲自给你送。”
“啊?这就答应了?那我需要给你什么资源?”
“不用,你身上没有我喜欢的东西。”
“那前辈,你为何帮我?”
谭金刚忽然一改之前的威严,而是略微八卦地道:“听说你是叶轩的秘密情人,是真的吗?”
“秘密情人?我,我不是!”
柳烟立马红了脸。
“不是吗?你和他的故事,民间早就传遍了,还有很多版本,说你们月下幽会之类的。”
“阁主,你也听这些八卦?”
谭金刚哈哈一笑道:“有时候人无聊了,就喜欢听点八卦。行了,信给我吧,我欠叶轩人情,你的信,我会送的。”
“那就谢谢前辈。”
“你来找我,还有其他什么事?”
“没了,对了阁主,我能在这里待几天吗?”
“待几天?”
谭金刚掐指算了算。
“那你就住下吧。”
谭金刚的话落,天边,白日飞星。
三颗飞星,划破大气层,消失在天际。
谭金刚看着天空,轻喃道:“那处地方,就要彻底展露在人间了啊。到时候整个王国的修者,皆会疯狂,只是不知道是祸是福。”
“前辈,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
……
大山,叶轩依旧在领悟阵法。
一天过去,他一无所获,始终没有触摸到六级阵师的门槛。
但,时间还长,叶轩也没有气馁。
他没有再盲目刻画,而是盘腿而坐,在识海中,开始重新构建阵法的框架。
就在这时,谭金刚脚踩莲花,出现在了叶轩身后。
“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叶轩瞬间睁眼,神色惊讶地道:“金刚阁主,你怎么来了?”
“我来送封信。”
“送信?谁的?”
“你自己看吧。”
谭金刚将信交给叶轩,他自己去到了大山山头。
叶轩拿着信,心里很是惊讶。
这封信到底是谁写的?
居然能让谭金刚亲自来送!
叶轩打开信封,立马闻道了一股淡淡的香味。
这股香味,有些熟悉,是女子的体香。
“叶轩,见字如面。”
“我是柳烟。给你写这封信,是因为我已经走投无路。我想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我知道这个请求,很无理,因为我没资格让你帮我做任何事情。但现在能帮我的,只有你。”
“我想请你帮我杀……太叔慎。”
“是不是很惊讶,我要杀我的未婚夫。其实,上一次,你拿出珠花,我同他的关系,已经有了隔阂。现在,世人都以为我和你是情人关系。就算这是假的,你我之间,冰清玉洁,但,当天下所有人都这样说的时候,真相其实不重要了,不是吗?”
“当然,这不是我要杀他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我无法完全告诉你。我只是想说,妹妹死了,她的生子玉,碎了。害死她的,是太叔慎。”
信封,到这里,变得褶皱。
很明显,写这封信的时候,柳烟在哭。
看到这里,叶轩瞳孔一阵收缩。
柳若曦居然死了。
那个一袭红衣,看上去热情似火,实际上清冷高傲的柳若曦,居然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叶轩的心里居然有一些感伤。
这个女人,终究给她洗了那么长时间的内衣内裤。
叶轩还记得柳若曦第一次给他洗衣服的样子,她拿着棒子,似乎将衣服当成了叶轩本人,恨不得将衣服全部打碎。
他还记得柳若曦第一次给他洗脚,一脸嫌弃,生无可恋。
叶轩还记得,柳若曦的屁股,有颗红痣……
“太叔慎……”
叶轩的眼里射出了一道杀意。
太叔慎,他原本就打算杀的。
但三星城主出手,才让这小子活了下来。
这么说,得再杀一次!
他曾经发誓过,绝对不让别人伤害柳若曦,谁伤害他一根汗毛,都得付出惨痛代价。
当初,公孙图只是打了柳若曦一耳光,就被他斩断了手。
现在,太叔慎害死了柳若曦,他既然知道,又怎么能当做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