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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林中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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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太累了!”

    吃完饭,林恒就躺到了自己的藤条床上,今天这穿梭比之前还要远。

    高大爷看着他笑道:“这就不行了啊,还得多锻炼。

    咱们这一天走的山路也不过十五公里左右,我们以前行军打仗经常背着四五十斤的东西一天走五六十公里,那才叫累。”

    林恒连连摇头:“你们那可是轻步兵巅峰,我比不了啊大爷。”

    他可没办法和军人对比。

    高大爷哈哈一笑道:“你这体格好好拉练肯定也是一块好料子。”

    李佰全也笑着附和:“林恒确实合适,你这弓箭这么准,说不定用枪能成神枪手嘞!”

    林恒连忙摆手,可不想去当兵:“我就适合打打猎,当不了兵,受不了约束……”

    ……

    闲聊间,三人缓缓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早上做了一个酸菜面疙瘩,然后就上山出发了。

    沿着这条小溪的源头往上走,沟谷里已经没水了,但两岸山体依旧高大陡峭。

    灰色的岩缝中不时的有一些幽兰生长其中,翠绿的叶片随风摇摆,让人看了心旷神怡。

    山谷里各种大石头不少,有雪白的、黑色的,灰色的各种。

    今天也有太阳,但依旧很冷,峡谷中风呼呼的吹,这地方晒不到太阳,都是雪。

    走了大概五百多米,三人找到了一个上山的地方,连忙上山寻找猎物。

    高大爷看着前方巍峨的太白山道:“这地方距离太白山已经不远了啊,咱们直接往过走。”

    他们其实已经是在太白山脉之中了,这地方树木反而变得低矮了,有的地方还有一些大片的草地,有的地方覆盖着大片大片的苔藓。

    相比于高大的森林,这地方地形更加复杂,所以生物种群也更多。

    刚上山,李佰全就指着对面山上道:“快看,又是金丝猴!”

    这金丝猴吵得很叽叽哇哇的,林恒和高大爷也第一时间看到了。

    这家伙在对面的几颗杉树上,吃着树上垂下来的松萝。

    吃的时候还在争吵打架,林恒看过去的时候,还有一只从树上掉下去了,但似乎一点事也没有,爬起来又飞快上了树。

    高大爷感慨道:“这地方生态真好,云雾缭绕的,也许今天会有收获。”

    李佰全说道:“那就分开探索吧,别跑太远。”

    商量好,林恒带着雄霸去了一边,走远后他揉了揉雄霸的脑袋:“这两天你吃的够好了,今天发发力,起码给我找个麂子啥的呗。”

    “嗷呜~”

    雄霸人性化的昂了昂脑袋,四处寻找了起来。

    这地方海拔高,雪还有薄薄的一层,毕竟这地方海拔也已经三千了,太白山最高处更是能达到三千七。

    虽然太阳出来了,但林间的雪还是没那么快化完的。

    走了几百米,林恒又看到了一只红松鼠,从一颗大树根后面鬼鬼祟祟的跑开。

    雄霸追了一头,它径直跑到了一颗雪松的顶部去了。

    “又藏板栗了?”

    林恒笑了,跑到树根后面找了一会儿,果然发现了一堆埋在树洞里的板栗和橡子。

    松鼠捡的板栗都是个顶个的大,饱满光滑,绝对的优等品。

    “叽!”

    松树顶部,似乎传来了松鼠的抗议声,林恒这行为太无耻了。

    林恒咧嘴一笑:“放心,给你留了一些橡子,这个我不吃。”

    又捡了一斤板栗,真是美滋滋。松树他就懒得打的了,松树枝条太密也不好打。

    万一箭卡在上面了,上一次树实在划不来。

    而拿一点板栗可谓是不费吹灰之力,单纯血赚。

    这座山找了两个小时,没有啥收获,林恒就往太白山方向走。

    这边的一个山坡上有草地,冬天还有一些绿意,林恒估计应该会有东西。

    在这片林子里没走多远,林恒突然就看到了一些蹄印。

    “雄霸,快找找!”

    林恒揉了揉雄霸的脑袋,有点激动,这脚印绝对是昨天才留下的。

    一人一狗沿着脚印追踪了没多远,就看到了粪便,新拉的粪便盖着陈旧的粪便。

    这是典型的厕所,不管是林麝还是麂子,在林子里是有固定拉粑粑的习性的,一般都离自己的窝不远。

    林恒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就分辨出来了:“这是林麝的粪便!”

    看分辨认猎物也是猎人的一大本领,林恒属于刚刚学会。

    之所以能这么肯定,是因为家里有两只林麝。

    林麝虽然体型比麂子小,但是它的粪便颗粒是比麂子的粪便大的,类似于四季豆的种子。

    而麂子的粪便是圆形,和黄豆类似。

    放缓了脚步,林恒带着雄霸四处找了找。

    有了猎物的踪影,山里的风似乎也不是那么冷了。

    林间穿梭了一段距离,他们就来到了灌木林,这地方除了低矮的灌木,就是各种草,以及一些绿色的苔藓。

    林恒没有贸然行动,找了一个便于隐藏的位置,慢慢的四处观察寻找。

    打猎最忌讳的就是冒失,只要你不动,不暴露,机会就大大的有。

    找了半小时,林恒在一片绿色的灌木丛中看到了一道与众不同的白色。

    “找到了!”

    林恒心中不由得激动起来,这是林麝胸前的白毛。

    又等了等,在林麝移动的时候他看到了对方后翻的犬齿。

    公林麝!!

    林恒心中一动,这意味着有麝香,打到就是至少一千块钱。

    但他又一想,觉得也许可以在这附近下阎王吊,万一弄到活的岂不是更赚?

    仔细思考过后,林恒摇头心道:“不对,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打了再说。”

    鬼知道后面会发生啥,还是先打了再说吧。

    现在还没惊动,他这个距离有三百多米,靠近一些应该有机会。

    将弓包放下,拿出复合弓抽出一支箭,林恒找了一个合适的方位慢慢靠近。

    没几分钟就到了两百米的距离,林恒停留了一会儿发现林麝似乎没有发现自己。

    一咬牙继续前进,十多分钟后,他竟然不可思议的来到了距离它七十多米的距离。

    这么大的猎物,还只有七十多米,林恒真不敢相信。

    搭上弓箭,瞄准了三秒他便一箭飞射出去。

    咻的一声响,五十磅拉力的弓射出去的箭矢速度能达到七八十米每秒的速度,也就是这么远的距离说一秒的时间就到达了。

    几乎在它听到声音的同时就穿透了其身躯,无可匹敌的猎箭径直穿透了这只林麝的身躯。

    “汪汪!!”

    它本能的反应转身就跑,雄霸撒腿就追。

    林恒则慢悠悠的往前走,这林麝跑不了多远的,这一箭穿过肚子它必死。

    三分钟后他就听到了雄霸的呼唤,等他赶到的时候,林麝就已经倒地不动了。

    显然是已经彻底死亡。

    林恒提起来看了看,不由得道:“有点轻啊!”

    他估计这只林麝就十三四斤的样子,就是不知道麝香多不多了。

    想来已经繁育过了,麝香估计也不会太多。

    但不管咋样,一千块钱肯定能卖到。一想到这,林恒的嘴就不由得咧开了。

    “太白山附近的资源就是丰富啊。”林恒感慨道,才来第一天就有这样的收获了。

    将血当了喂给雄霸,林恒提着林麝往回走,时间不知不觉已经下午两点多了,等回去就差不多天黑了。

    他现在和小姨父高大爷等人距离的都有点远了,准备回去汇合。

    走了没多远,他就听到对面对面一座山上传来了枪响。

    等汇合的时候他看到了小姨父手上拿了一只麻灰色的大兔子。

    李佰全刚想说自己收获不错,就看到了林恒提着的林麝,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林恒,你打到了林麝啊!!”

    他惊了,林恒这运气也太好了吧,他打了这么多年的猎,还没打到过林麝呢。

    林恒今年一年就弄到了三只,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林恒哈哈一笑:“我在林子里乱窜,偶然发现的,这里面有雄霸的功劳。”

    他走的方向都是跟着雄霸走的,没想到它还真发力了。

    要不是雄霸,他未必会往那个方向走,很可能就会因此错失这头林麝了。

    “看来我也要养条狗了。”李佰全看了看雄霸,这狗真是又威风又有用。

    遇到高大爷的时候,他手里提着两只松鸡,看到林恒提着的林麝眼睛一亮,笑着说:“你真厉害啊,才来太白山脚下第一天就打到了林麝。”

    “全靠雄霸了,它找到的。”林恒笑着说。

    高大爷摇头道:“别谦虚,这东西警惕的很,没有点技术和耐心可打不到。”

    “哈哈,那确实是有点技术的。”林恒也不含糊,笑着承认了。

    高大爷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说:“麝香我们不分,回去让我们吃点林麝肉应该没问题吧。”

    林恒笑着点头:“那当然,全都吃了也没问题,我给做。”

    “那可要尝尝林麝肉啥滋味了,我还没吃过呢,据说也有很强的滋补效果。”李佰全也笑着说。

    三人都打到了猎物,也饿的不行,直接回到了营地。

    这时候才五点,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多。

    林恒先把林麝的香囊整个取了下来放在石头上晾晒。

    然后剥皮的活就交给高大爷了,他和小姨父李佰全和泥巴将炉子重新建造了一下,烟雾排到外面去。

    他们上山每个人都带的有一个小锅的,林恒割了一条林麝腿,将肉割下来炒。

    骨头再加上两根排骨炖汤,放入板栗、以及他小姨父现挖的山药。

    林麝的肉也几乎都是瘦肉,林恒切了一些猪的五花肉一起炒,香味挠一下就上来了。

    加入一些黄豆酱、以及从家里带来的酸萝卜片,一锅香味十足的炒林麝肉就出炉了。

    米饭先煮着,三人就着炒林麝肉先喝起了黄酒。

    高大爷吃了一口就点头道:“这林麝肉嫩啊,比牛肉还好吃。”

    李佰全也连连点头:“是的,难怪这东西越来越少了。”

    林恒大快朵颐的吃了两口才笑着拿起了黄酒和两人喝了一点。

    黄酒不多,三人喝的也都非常细心。

    林麝的肉感觉比鹿肉还细腻一些,颗粒感更细一些,切的薄片非常柔软,吃在嘴里有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嚼劲也足,但又不是那种嚼不烂的。

    “我这次进山要是能打一头野猪我就满足了。”李佰全喝了点酒感慨道。

    林恒笑着道:“这不难,野猪比林麝多太多了,好好找肯定能找到。”

    “是的,这地方估计不少。”高大爷也点头说。

    喝完酒,林恒去把排骨汤端了过来:“来,喝口排骨汤。”

    “嗯,太香了,这野山药也好吃。”

    高大爷喝了一口汤,满足的点了点头,觉得这次进山已经满足了。

    这炖了一个多小时的骨头汤骨肉已经完全分离,半小时前加入的山药都软烂了,筷子都夹不太起来。

    野山药就是这样的,比人工种植的更容易熟,特别容易就软烂了,一般最多煮十几二十分。

    而人工养殖的山药,有的煮了两小时都还是硬的。

    这汤的味道也比排骨汤还好一些,林麝骨头蕴含的营养成分比猪骨头也更多。

    林恒心想一定要把剩下的带回去给老婆孩子尝尝,再给父母大哥都尝尝味道。

    最终,排骨汤还剩了不少,不是不好喝,而是实在吃不完了。

    肉加上米饭就已经很饱了。

    吃完饭,林恒找了个绳子把麝香香囊绑起来吊在半空,等风干后就用纸保存起来。

    林麝皮暂时就挂在了半空中,等风干再说。

    第二天一早,众人起来的时候,都觉得身子暖烘烘的。

    李佰全笑着说:“这林麝肉果然有点不一样啊,身子都暖和了不少。”

    高大爷点头道:“这东西确实补,山药板栗也是大补之物,加在一起肯定浑身有劲。

    不过也不能吃多了,今天就吃我打的松鸡和猪肉吧,剩下的让林恒拿回去给家人尝尝鲜。”

    林恒昨天可不吝啬,几乎拿了四斤多的肉给众人吃。

    李佰全也点头:“那肯定,咱们还有猪内脏没吃完呢,这林麝肉就不吃了。”

    “林麝内脏也可以吃,等拿回去估计也坏了。”林恒笑着说。

    高大爷笑着道:“那早上在下个猪杂面吧,林恒做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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