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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的初恋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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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那是大一的时候,或许是从小被父母严加看管,导致上大学后的她如脱缰的野马般十分叛逆,去酒吧是因为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和室友一起去酒吧玩。

    沈知意刚来我们学校没几天就上了表白墙,被评为校花,在酒吧也因长的如花似玉而被许多男生关注。

    酒吧最起码有2/3的眼睛都看向沈知意,有人过来拼桌,有人过来碰杯,不过都被一一拒绝。

    到后面不知道是喝大还是纯恶心故意占便宜,沈知意也不是被欺负了,不还手的主,上去就是一巴掌,那男的脸都绿了,想还手,当时我刚好和室友出来喝酒,本来就看这些b,不顺眼。

    当即就抓住了那男的的手,问他想干嘛?年轻气盛,不气盛,那叫年轻人吗?那男的哔哔赖赖骂了半天,还要弄死我,他看的跟猴一样,瘦不拉几,还纹个纹身,真他娘的皮包骨。

    嚷嚷着打电话弄死我,孰可忍汝不可忍,一拳干过去,给这孙子隔夜饭都给干出来了。

    被搞的没心情喝,随后我们几个人就走,或许因为我今天英雄救美,沈知意对我有好感,她的室友还有我的室友都故意给我们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机会,毕竟哪个女生心里没有一个盖世英雄呢?而我成为沈知意心里的盖世英雄。

    我们行走在街道之上,我的蜘蛛感应突然发出警报,那皮包骨显然是叫了帮手,我当机立断,拉起她的手便开始狂奔。最后我们躲进了一条小巷子里,她因为恐惧,紧紧地贴在我的身旁。我闻了闻她的发香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她的身体贴在我身上,嗯,不错。肥而不腻,该胖的地方胖,不该胖的地方不胖。

    对我来说简直就是艳遇,从小到大第一次离女生这么近。

    终于走了,沈知意也发现我们俩贴在一起,一抹红晕出现在她的脸,她害羞的低下头。

    我们俩也没心情散步了,我赶紧送她回寝室,在路上我们也聊了很多 她喜欢周杰伦,我也喜欢周杰伦(赵雷和周杰伦我都喜欢,喜欢多个歌手没问题吧)

    我们俩像多年不见的老友,侃侃而谈,甚至在她准备下楼的时候仍然恋恋不舍。在路上我们加了微信。

    回忆如潮水般涌向我的心头,过去和她的种种美好,让我恋恋不舍。

    我明白自己不能活在这样由自己构成的世界我或许应该走出来,去接受新生活 。

    在她离开的两年里,我仿若行尸走肉。每日在酒吧买醉,在灯红酒绿中沉沦。

    我发现自己越想忘记她,却越不能忘记她。

    ………………

    本以为我是齐天大圣,没想到我就是一只马喽

    在这欲望的城市里,或许我们曾经相爱过,或许她曾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但命运仿佛向我们开了天大的玩笑。她终究远走海外。

    或许再见她时,她已然成为他人之妻,亦或已为人母,而我依旧形单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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