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野猪
莫千雪紧攥粉拳,露出凶狠的样子,“敢对夏姐姐动歪念头,我不会放过你的。” 看着莫千雪努力装出凶狠的样子,陆尘心中好笑,刚才还怕他怕的要死,现在竟敢出言威胁他了。
“喂,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见陆尘不曾理会她,莫千雪大着胆子踢了他一脚,气哼哼道。
摸了摸鼻子,陆尘福至心灵,露出坏坏的表情,“放心,有你这个大美人在,我怎会对其他女人动歪念头?”
莫千雪两颊羞红,看向陆尘的目光,带着一丝警惕,以及一抹连她自己都未察觉的窃喜。
已入深夜,莫千雪将海参汤一点点给夏薇喂下,辛劳一天的陆尘,也是困意上涌,在睡觉时,又与莫千雪起了争执!
搭建帐篷时,陆尘是按照两人的空间搭建的,故此,帐篷内空间并不大,两人还好,三人共同入睡,就略显拥挤。
按照莫千雪的话,是让陆尘出去睡,这怎么可能?
没几句,两人便从斗嘴展开成肢体大战,起初是莫千雪利用体位优势,一双修长秀腿,啪啪啪的打在陆尘身上,让其一阵手忙脚乱,之后,陆尘以力量的优势,全面压制莫千雪。
莫千雪反抗无果后,只能认命般接受三人‘大被同眠’的结局,陆尘睡在外侧,抱着夏薇柔软的身体,鼻翼间萦绕淡淡幽香,美滋滋的进入梦乡。
…… 翌日,陆尘被尿意憋醒,睁开眼发现睡在里侧的莫千雪,不见了踪影,也没在意,迷糊着眼钻出帐篷,一溜烟冲进草丛,麻利的解开裤子……
淅淅沥沥的水声传出,陆尘打了个哆嗦,睁开眼,眼前的一幕让他错愕,只见莫千雪站在十米外,正直直的盯着他。
四目相对,陆尘身体又是一颤,用单身二十四年的手速,迅速收起大家伙。
“喂,看够没有?”不爽的语气自陆尘口中吐出。
莫千雪恍然惊醒,羞红着脸,“你、你,你无耻……”
“我无耻?”陆尘倒打一耙,“你偷看我嘘嘘,反过来骂我无耻,这是什么道理?”
一听此言,莫千雪就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尖声道:“谁偷看你那个了,明明是你随地大小便……”
陆尘无耻说道:“我不管,反正你看了我的身子,要对我负责。”
“不行!”
“你这是耍赖,不负责任的表现,吃干抹净不认账……”陆尘得寸进尺,厚着脸皮道。
“谁不负责任了……”莫千雪急了,声音都带着哭腔,忽然,心中一动,说,“你上次也看了我的身子,所以,扯平了,两不相欠。”
我c,我的美女总裁口出惊人啊,陆尘目瞪口呆,心中邪恶的想道:是不是我强行啪了你,做为‘回报’,你也啪我一次?
嘿嘿,这个可以有!
莫千雪还在为自己的回答暗暗得意,为自己疯狂打call时,忽然发现陆尘笑的好猥琐,看她的目光,也是怪怪的……
…… 这场意外‘相遇’,以莫千雪彪悍的言词而告终。
刷牙,吃过早餐,顺便为夏薇熬煮了一条鳗鱼,陆尘便再度进入丛林。
椰子正在飞速减少,寻找淡水是他们最紧迫的事。
三位成年人,一天的饮水量,在六千毫升以上,光凭竹节中的淡水,根本难以维持三人的消耗。
这一次,陆尘准备深入丛林,寻找新的水源。
循着原路,陆尘先是来至丛林,砍下几根装有淡水的竹节,之后继续深入。
穿过竹林,陆尘也是发现了几处小水洼,不过,里面的水太混浊了,而且生有大量红色幼虫,无法正常饮用。
“嘶!”
忽然,陆尘只觉得后背一阵刺痛,他连忙脱下t恤,往后一摸,指尖碰触到一个软软的东西,鹌鹑蛋大小。
蚂蝗!!
有过丛林经验的陆尘,脑海跳出这个名词。
指尖用力,将背后那团柔软的东西,给生生拽出,果然,是一只蚂蝗。
这是旱蚂蟥,常成群栖于树枝和草上。蚂蟥致伤是以吸盘吸附于暴露在外的人体皮肤上,并逐渐深入皮内吸血。
幸运的是,被这种蚂蝗叮咬,不会传播病菌,也不会致死,不幸的是,被叮咬的部分,会流出大量鲜血,伤口容易感染。
短短时间,陆尘便感觉后背湿了一小片,往后一摸,手上都是鲜血,将蚂蝗踩死,迸溅出大量的鲜血,地上都被染红了一小滩,陆尘有些眼晕,靠,他m的,至少损失了一百毫升鲜血。
这一事件,让陆尘对丛林更加敬畏,行动间也是极为谨慎,警惕四周。
再度深入三四里,陆尘依旧未曾发现新的水源,这让他不由得泄气,正准备沿路往返时,目光忽然瞥见一条干枯的河床。 这条河床,应该是丛林中暴雨时,冲刷而成,遗憾的是,已经干涸了,在河床边缘,陆尘发现了一些野兽的脚印,以及一些粪便。 “新鲜的粪便,应该是前不久留下的。”陆尘蹲下身,打量身前一坨潮湿的粪便。 他话音方落,心中没由来的升起一股悸动,转头看去,便见一只黑色野猪,不知何时出现在他十米之外,正用一双略显猩红的眸子死死盯着他。 在看到野猪的刹那,陆尘只觉头皮发麻,体高15米左右,身长3米左右,体重至少在600斤以上,这种体格的野猪,放在外界,绝对罕见。 “哼哼哼……” 在陆尘打量野猪时,后者也是用一双猩红的眸子盯着他,一声低吼,便是飞快的对着陆尘飞扑而去,面前的树枝,在野猪的冲撞下,轻易折断,大地都隐隐的颤抖…… “我c!” 见状,陆尘不禁暴了句粗口,急忙后退,面对这等体格的野猪,即便他体质远超常人,也是不敢轻易与其正面硬拼。 要知道,野猪的獠牙可不是摆设,在奔跑之中,被獠牙擦中或者刺中,肉体凡胎的他,不死也残。 一些小说中,主角以凡人之躯,三两下杀狼宰猪,都是鬼扯的。看看新闻就知道,一些自丛林跑出,到山庄破坏的野猪,没有十几二十人,根本无法将之制服。 而且,往往都要出动警察或者武警,开枪击毙! 陆尘如今手中的武器只有一个蛤壳,以及羚羊犄角,杀杀体型较小的野兽还可以,但对上四百斤的野猪,却是有些虚。 脚下一绕,避开野猪的冲撞,陆尘转头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