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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III - 1)退伍回乡甜梦里,有亲关爱暖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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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9年4月3日,我带着退伍的荣耀,回到了久违的家乡。我挑着沉甸甸的行李,步履匆匆地走向家门,心中满是对未婚妻李喜玉的思念。当我整理好房间,便迫不及待地赶往八角楼,只见喜玉见到我归来,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尽管她害羞地不多言语,但那温柔的目光已足以让我心动。

    喜玉的母亲,我的准岳母,用她那充满关怀的话语温暖了我:“你退伍回来,就过来吃住吧。早点回来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这里就是你的家,先好好在家休养一段时间。”面对准岳母那无比疼爱的暖心话,我这个半似孤儿出身的未婚女婿,心头充满了幸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我感激地谢过喜玉的母亲。

    我的准岳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她虽然面容清瘦,身材细小,但精神饱满,思维敏捷,精心安排家庭生计,当家理事她说了算。在我心里,她是观音再世。她认真地对我说:“都说女婿半子,我当你是亲生儿。回来了,就考虑把婚事办了。”

    尽管准岳母身体状况不佳,但她总是为我担心,老念叨我在部队吃了许多苦,问是否过劳引起不适。我告诉她:“当兵人十有八九胃病,我胃有些不适,其他还好。”她就四处打听治胃病的草药方。有人告诉她瘦肉炖蝴蝶花根可治胃病。她就去田头山边挖蝴蝶花根拿回家,上街买瘦肉,天天炖好要我喝,嘱咐瘦肉一并吃掉才能见效。吃了一段时间,我感觉胃好了,告诉她不要再炖了,她才停下来。

    有一天,准岳母给喜玉她爸买一角钱一包的毛烟丝,却买了一包“水仙牌”香烟给我抽,我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又惊喜又幸福。准岳父抽的烟低劣,我抽的烟却那么好,我觉得很难为情。当时“水仙牌”香烟每包2角8分钱,这价钱买盐巴可供全家人食用一个月。

    我在家天天穿军装。有一天准岳母拿出一件崭新的中山衣给我穿。她说:“你叔叔(喜玉的父亲)不爱穿新衣服,这件中山衣今天先拿给你穿,等你穿旧了再给他穿。”我穿上很合身。我把部队带回的棉衣、棉裤、棉帽和解放鞋拿给喜玉她爸穿,平常他竟然节约得连鞋子都舍不得买,他天天一双解放鞋穿在脚上,挑水弄湿了鞋也没得换。我给他两双新解放鞋,他可高兴了,说部队解放鞋就是质量好、耐穿。

    喜玉的爸爸是解放初期家乡第一批入党的老党员,在村里当了十几年的大队长,如今已经不当大队长。他是个很顾家、很有责任心的男人。看到家里柴火快烧完,他就上山砍柴火。喜玉的妈妈说家里大米快吃完了,他就挑着谷子去米厂换米回来。他农事样样通,是个全劳力,在自留地栽种些瓜果蔬菜,都比别人家地里的长得更好、收成更多。他平时很少说话,见到我只是笑笑,对我这个准女婿还是满意的。

    喜玉还有个16岁的弟弟名叫李潘金。早饭后就上山放羊,是个老实憨厚的孩子。我没结婚就拥有这么温暖的家,特别是体验到准岳母的百般疼爱,打心底里洋溢着甜蜜的幸福感。

    每天我吃完饭就到公社去,看见秘书在忙,就帮助做点事。我去部队3年多,公社原武装部长改任革委会主任。我经常到主任办公室,他特别爱听我讲越南战场的故事。

    党的九大在北京召开,全国举行庆祝活动。秘书抱着色纸到办公室,他问我会不会写毛笔字,我试写一张。秘书说我毛笔字写得这么好,要我帮忙写标语。我们俩挥毫书写,工作人员拿到杉洋大街两旁张贴。写完标语后,我特意到街上逛一圈,看到自己用毛笔写的标语贴在文化氛围厚重的家乡大街,内心涌起一股自豪感。

    我在家等待了半个月。有一天,一个朋友对我说有活干,他在门嘴山承包清理一堆公路溜方,叫我也去干,干半个月就可以领到工钱。

    我叫上几个人一起去。我每天收工回家汗流浃背,准岳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赶忙打好洗脸热水,让我洗脸擦汗,她说:“别人都夸你很懂事,很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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