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合眼缘的孩子
老爷子蹭蹭蹭几步就到了家门口,王妈带着天天看着老爷子越走越快也在猜测是不是老爷子知道大小姐回来了,自己还是不说了吧。
毕竟再把老爷子气到了就不好了,而且自家人再怎么置气都是自家人,外人掺进去性质就不一样了。
老爷爷还在客厅门口就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一下子就让他顿住了脚。
王妈想上前提醒一下客厅的一家三口,但被老爷子阻止了,老爷子光听声音就知道自己孙女成长了很多,老爷子在门口偷擦了下眼泪就要迈步进去。
本来以为自己落泪没人看见,结果就看见旁边站着的怯生生盯着自己的小孩子,老爷子一下子就慌了,连忙蹲下就想让这个小孩子忘记,生怕自己晚节不保。
“小朋友,你刚刚什么也没看见,对不对?”
老爷子打算掩耳盗铃,如果是别的小孩子,估计老爷子搞不定,毕竟熊孩子不是每天都听话的,但是天天从小都是乖孩子,也很机灵,天天也听到了面前这个爷爷的言外之意,,也点了点头,说刚刚发生什么了吗?
老爷子还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不是自家的小孩子,乖巧、安静、秀气的小男孩深入老爷子的心,跟自家的男孩子小时候一点也不一样,跟自己心里的小娇娇孙女比也就差一点。
外面的对话将屋里的人从欢声笑语中拉了出来,四人一起出来迎接老爷子,这是七年来沈梦秋第一次见从小就宠自己的老爷子,见面的场景跟自己不太一样。
没有抱头痛哭,也没有互诉衷肠,平淡的就像是上班结束之后到家得互相问候。
“爷爷的乖孙女回来了。”
一句话就让沈梦秋红了眼眶,一家人围着两人安慰起来,天天也走到妈妈身边牵着妈妈,给她力量。
老爷子推说自己饿了,招呼一家人就去餐厅吃饭,沈家人虽然是世家贵族,但没有食不言寝不语这一套,饭桌上老爷子就表示很喜欢这个小朋友,就问这个小孩子是谁家的孩子放这的,之前怎么没见过。
“爸,这是梦秋的孩子,你的重孙子,叫沈景明,你看跟我们家人太像了。”
陆绮兰忙将天天带到沈老爷子眼前,知道了是自己重孙子之后,沈老爷子就对这个孩子的喜欢超过了自己的小娇娇。
沈老爷子也很热情的将天天揽在了怀里,从自己怀里拿出那个从不离身的怀表,打算赠与自己的重孙子。
一家人看见了,连忙阻止,这是沈梦秋的奶奶给爷爷的定情信物,老爷子之前在自家媳妇仙逝之后,天天说着自己死了要把这个怀表陪葬,指望着这个怀表来世能将他带到自家媳妇身边。
沈老爷子和自己媳妇的爱情在沪市也是津津乐道的,大将军和他势均力敌的战场医生小娇妻,建国前一起平定战争,建国后退居后方,投身祖国经济建设和医疗建设,在这个领域成为领路人。
两个人经历这么多,又是战友,又是夫妻,关系好到很少打嘴架,孟不离焦,不少朋友都很喜欢调侃两人。
老爷子刚刚也是手里没东西送给自己重孙子,头脑一热就把自己视若珍宝的怀表拿了出来,现在家里人给自己一个台阶,自己也不是那个矫情人,顺势撤回了自己的这个礼物,打算之后再补给重孙子。
饭后陆绮兰带着沈梦秋和天天去压马路,沈家三代男人在书房商量事情,不出意外是为了自己家的大小姐。
沈老爷子人老成精,早在还没进门就知道自家姑娘成长了,但是正眼一看,就发现这何止是成长了,这分明是吃苦了,虽然穿着新衣服,但是憔悴的面容和手上的一道道口子都昭示着受苦了。
老一辈人说的有道理,撞了南墙就知道回头了。
沈致在自家爷爷和爸爸的面前也不装着总裁那一套了,他四仰八叉的躺在书房沙发上,像个小混混一样给自家另外两个男人讲着自己的想法。
想当年沈致年轻的时候那也是沪市的扛把子,谁不是在道上混过在回家继承家产的,在外面谁不知道沈大少,果然自己退出之后,自己名字就不管用了,当年妹妹嫁给那个男的他是一百个不同意,但架不住人家先斩后奏。
自家妹子只能自己欺负,其他人该干嘛干嘛去。
沈老爷子是很放心自家孙子的,做事情也很有分寸,就表示全权托给他了。
沈英哲也十分心疼自家姑娘,但是主要人物都要被收拾了,那些次要人物也要给自家姑娘道歉,王岩出轨的那些女人该干嘛干嘛去。
沈梦秋在外面看着天天跟邻居家的小狗玩,天天从小就喜欢这种小动物,这次遇见了宠孙狂魔,看着两个小家伙互动,就要给他买一个小狗。
沈梦秋也不做那个扫兴的人,但是为了培养孩子的爱心,就先给孩子约法三章。
“天天,养了小狗,要自己喂他,这是条生命,要为他负责,你能做到吗?能做到,妈妈就同意姥姥给你买。”
天天也知道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关系着自己能不能养小狗,关系着另一个小生命,经过郑重思考,天天还是决定要养它。
沈姥姥正好有认识的宠物店,打算打个电话,让人送来店里最好的长得最漂亮的小狗,但是沈梦秋还是决定带天天去店里挑选,毕竟养狗还是件合眼缘的事情。
天天从妈妈那里得到明天可以去宠物店选小狗就十分开心,打算明天跟琳琳见面邀请她一起去。
想着也等不及了,连忙撒娇想要回家,打算早早休息,明天保持好精神头挑一个狗兄弟。
正好两个大人也逛累了,就一起溜达达回家了,回到家里,客厅里空无一人,两个大人都习惯了,毕竟沈家男人经常回家了还进行工作到很晚,所以说,沈家有这么多家产也离不开他们本身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