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书了
脑子一阵作痛夹杂着嘈杂的耳鸣声,蒋墨捂着脑袋慢慢从床上坐了起来,脑子还有点晕。
他蹙着眉头,缓缓睁开眼睛,眼前的环境却让他有些发愣。
这是在哪?
我不是刚从楼梯上摔下来吗?
“蒋墨?你醒了?”身旁突然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
蒋墨下意识扭头看去,眼前的人他却不认识。
周围的环境似乎是大学宿舍,上床下桌,此时他正躺在上铺,旁边还站着一个男生。
“你是?”蒋墨皱着眉头问道。
“我是王延啊,你不记得我了?”
“王延,王延”
蒋墨念着这个有点熟悉的名字,突然,他的脑袋涌进了许多记忆,胀的他有点发昏。
是属于原主的记忆!
“蒋墨”
他一拍脑袋,这不是自己前不久看过的一部玛丽苏爱情小说吗?
自己怎么穿进这本小书了?
他不是从楼梯上摔下来昏迷了吗?
而且,为什么是穿进一本男女主爱情小说的配角身体里啊?
更无语的是,为什么这个配角喜欢男主?
虽然蒋墨也喜欢男生,但对于这原主他也是有点无语的,自己家产千亿,却喜欢一个男生喜欢了五年,倒贴了五年没有一点结果。
那个男生,就是林珣。
更有意思的是,上了大学以后,蒋墨对林珣的追求更是肆无忌惮,球鞋、衣服送了一大堆,但林珣却扭头就谈上了一个女生。
还依旧享受着蒋墨对他的好。
最后,男女主甜蜜的生活在一起,而蒋墨却因为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跳楼自杀了。
蒋墨在看完这一小说以后,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这是什么恋爱脑啊!
蒋墨在心里疯狂喊叫。
“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王延眨巴着眼睛看着蒋墨,问道。
“不用了”蒋墨摇了摇脑袋,坐起身。
蒋墨刚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林珣再一次拒绝了他的表白,而他伤心过度,不小心崴了脚,摔倒后晕了过去。
靠!这到底是什么鬼剧情啊!
这是要雷死谁?!
“没事的蒋墨,不就是一个男人吗,没必要太伤心。”王延趴在栏杆上,安慰道。
“”蒋墨没说话,此时的他正在接受着来自原主的记忆。不过信息有点庞大,他还没缓过神来。
“下午的课你还能去吧?听说老师这次要点名。”王延看着坐起身的蒋墨,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继续说道。
“去,下午几点?”蒋墨呼了口气,从床上下来,披上外套,准备去洗把脸清醒一下。
原主刚残留的悲伤情绪还没有消散,蒋墨觉得还有些压抑。
“下午三点,还有半个小时,不急。”
“我靠!”蒋墨刚站在镜子前面,就被眼前的自己惊呆了:
一米八左右的身高,皮肤白皙,一双迷人的丹凤眼上下张开闭合,褐色的瞳仁在阳光下印上金黄的颜色,狭长的睫毛,挺翘的鼻子和那薄厚刚好的嘴唇,虽然一头金发像鸟窝一样乱糟糟,但依旧能看出他的帅气。
就这么一个大帅哥追了林珣五年还没追到?
更何况家里还有千亿资产?
这追谁追不到啊?
蒋墨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洗了把脸,重新整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在镜子面前又打量起自己。
“啧,真帅。”蒋墨摸了摸脸,随后像是想到了什么,将手伸进自己的衣服。
还有腹肌!!!
哈哈哈,这个书算是穿对咯!
大帅哥+有腹肌+家里有钱,这buff不是直接拉满了?
蒋墨心里美滋滋,世界上的有钱帅哥,终于又多了他一个了!
“你在干嘛?不是还要去上课吗?宿舍离教学楼还有段路呢。”王延看着蒋墨站在镜子面前发呆,无奈开口催促道。
“噢,来了。”蒋墨拿起书包,跟着王延往外走。
这所大学的宿舍条件好,无论是本科宿舍还是研究生都是两人间。
王延是蒋墨的大学室友,从大一到大二,他们已经认识两年了,王延自然也知道蒋墨喜欢男生,也知道他喜欢林珣五年却没有结果。
但王延却没有歧视他,反而一直在劝蒋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林珣一个男生,以后他会遇到更好的。
但蒋墨一直听不进去,没办法,这个恋爱脑真是无可救药了。
刚得知自己和林珣同一个大学同一个系还是同一个班以后,起初原主还在幻想着和林珣一个宿舍,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和林珣“同居”了。
但老天怎么可能这么顺他的意,虽然他们是同一个系同一个班,但最终他们还是没有分到一个宿舍。
原因好像是林珣找了宿管阿姨说不想和原主一个宿舍,为此原主还伤心了好一段时间。
而在这之后,原主每天都在想办法“偶遇”林珣,每次都会给他带昂贵的礼物,请他吃高档的西餐厅,甚至在跨年夜那天为他放了一整晚的烟花,那一晚上,整个京都都是亮着的。
可就算是这样,林珣还是没有答应和他在一起。
但原主却一直没有放弃,他一直觉得是自己不够努力,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林珣会回头来看他的,他总能打动林珣的。
可是,就在昨天,林珣谈恋爱了。
和一个女生。
于是,原主今天上午去找林珣对质,可无论原主怎么说,林珣都是一副淡漠的表情,表明自己谈恋爱和他没关系,他也没资格来管自己。
说完以后,林珣就想离开,期间原主一直拉着他的手,不让他走,苦苦哀求他和那个女生分手和自己在一起。
但林珣只是瞥了他一眼,把他手给甩开,一句话都没说就离开了现场,只留下一大堆围观的同学对着原主指指点点。
而原主也因为这件事情,伤心过度,整个人都颓废了。
最终他在下阶梯的时候没注意,崴到脚,就这样摔晕了过去。
什么狗血剧情!
蒋墨和王延在去教室的途中,他一直回忆着剧情和原主的记忆。在想到这一段时,他不由得内心一阵无语。
舔狗他见过,但是这么舔的舔狗蒋墨倒是第一次见。
虽然之前看过这部小说,但是却并没有太注意到蒋墨这一配角,以至于蒋墨并不记得太多的细节。
如今得到了原主的记忆,蒋墨叹了口气,这作者这么会写,真是不要命了。
好嘛,如今蒋墨闪亮登场,那原剧情自然也不会再继续发生,他要做的,就是尽情享受有钱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