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那一天
金文瑶第一次见方泠时她还是曲英勋的女朋友。
曲母跟金文瑶老妈年轻的时候感情还不错,再加上嫁人后两家生意走动,她跟曲英勋虽然玩不到一起,但也算互相看着长大的,有个面子情,属于看见了能打个招呼闲聊几句那一种。
他那时候刚跟方泠交往不久,就像得了什么大宝贝一样兴冲冲的带着人出来炫耀。
这种炫耀隐秘而又显眼,甚至不用谁开口吹捧,当方泠挽着他的手臂走进清吧,她整个人都在发光,连看台上某个弹唱的小明星都不再耀眼了。
美人如玉,光华内敛,一举一动都赏心悦目。
吴蔓珠那时候正坐在金文瑶身边,这女的是个双还是个颜狗,看见谁颜值高就贴上去追一段,追到手又迅速失去兴趣再寻觅下一个猎物。
但她在追人期间还是能保证基本的职业操守,只是坐在金文瑶身边盯着人家看,没不要脸到上去要联络方式。
吴蔓珠看一阵,再回头看看金文瑶,突然叹道:“好美啊。”
金文瑶嗤道:“美也不是你的。”
吴蔓珠:“我知道,得不到还不让我看看了?”
二代圈子混久了练的最好的不是酒量是眼睛,什么人是同类是酒囊饭袋,什么人是精英内里有乾坤,都不用多接触,打个照面差不多就能看出来了。
方泠那一身气度,要说家里人没在她身上下劲儿根本没人相信,能这么费心培养一个孩子家庭实际上也不多。
穷的暂且不提,像金文瑶周围就有很多富豪喜欢生孩子,他们那一辈养尊处优,人也活的特别久,就喜欢多子多福那一套,外面生了也给钱,但是养就不太上心了。
所以明明在新时代,但同一个姓同一家子出来,他们一眼就能看出哪个才是“根正苗红”的。
出身这个东西是人生第一场豪赌,有就有,没有也装不出来。
即使在现在金文瑶也不得不承认方泠跟曲英勋很相衬,学业优秀,年龄相当,相貌得宜,还都有海外留学经历,有时候聊个天说一些俚语没有留学经历的人根本插不进去话。
钱是阶级,学历也是一种阶级。
前者金文瑶可以说自己站在拔尖那一拨,她老爸金旭鹏就差把“大款”贴在脑门上了。
但后者还真有点逊一筹的意思,她高中整天惦记着去海边冲浪,有时候连学校都懒得去,最后即使有名师辅导还是只考了一个本地的211。
她那天就跟吴蔓珠一起坐在一角,看曲英勋跟朋友介绍人,看他体贴照顾方泠,看他们说话。
不过后半场大家酒喝多了场子也热闹起来,曲英勋就有点不太顾得上,再加上方泠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找不到人,吴蔓珠就直接过去把人拐过来了。
方泠见生人也很大方,礼貌的跟她们两个打招呼,然后问曲英勋在哪儿。
吴蔓珠:“刚才看见他出去接电话。”说着还把一个男士钱包放在桌子上,方泠明显对这个钱包很熟悉,肢体语言放松不少。
吴蔓珠这才装模做样的说:“他们一喝酒就乱扔东西,你看,这还有一个打火机呢。”
然后殷勤的问方泠在哪儿上班,“说不定我还认识你们老板呢。”吴蔓珠说。
这么漂亮的女人一般不是干外贸、广告、金融走精英路线,就是从事什么艺术、服装这些不太费脑子的东西。
而这些恰好也是最容易挣钱、洗-钱的,二代交友甚广,说不定真能拐几个弯跟她攀上关系。
方泠说:“设计师。”
吴蔓珠:“服装设计师?”她说,“这个我熟,我还经常飞巴黎看秀呢。”
方泠:“建筑设计师。”
吴蔓珠愣了一会儿,终于绞尽脑汁问一句:“挺辛苦的吧?”在她印象里搞建筑都是要下工地搬砖的,这么一个美人难道也要去工地?
方泠还是很轻巧,她已经看出来吴蔓珠不明白了,解释道:“跟服装设计差不多,平常也就画画图。”
吴蔓珠接不上话败北退场,金文瑶接了上去,开始跟方泠聊首饰聊衣服。
平日看谁都不耐烦的太子爷竟然主动放低身价跟人聊天,吴蔓珠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紧接着就听见人家提穿搭建议,金文瑶说:“你脖颈修长,锁骨也好看,今天还穿的方领内搭,为什么不配个项链呢?”
她还开玩笑道:“怎么曲公子舍不得这点钱?”
这句话有点看轻人的意思,要是家里条件不太好的今天见了男友的朋友,又被人这么讽刺,估计就是现在咽下这口气,回去也要闹一场了。
但方泠不知道是没听出来,还是听出来了也不在意,只是轻松道:“我不想戴。”
金文瑶声音不自觉的放缓了:“看不上这边的宝石?”
方泠摇头:“那倒不是,我就是感觉太沉了,坠人。”
她们没聊多久,因为曲英勋很快就发现女友被人拐跑过来救人了,他无语的指了指吴蔓珠:“我手机呢?”
吴蔓珠嬉笑道:“冤枉啊,我只掏了一个钱包。”
曲英勋今晚喝了点酒就把外套脱了,没想到出去跟人抽支烟的功夫,手机钱包都不见了,他问酒保人家也只是笑根本不说谁拿的。
曲英勋知道吴蔓珠这个浑人,只想带着女友赶紧跑,她说什么也不太在意,不过临走前倒是听见金文瑶的声音,她建议方泠以后可以试试穿高领的内搭。
她说:“你脖颈修长,穿高领的一定很漂亮。”
方泠明显对二代聚会不太感兴趣,金文瑶接连赴约好几次都没见到人影,她那时候对方泠也说不上有什么心思,就是感觉这么漂亮的美人不能多看几眼挺可惜的。
吴蔓珠倒是对曲英勋有点说不上来的敌意,几次碰面都有点折腾人的意思,到了最后曲英勋更是躲着这个姑奶奶走,金文瑶察觉后都有点无语,八竿子打不着就开始撒尿圈地了。
后来金文瑶还是在聚会上看见方泠一次,那时候已经到了秋天,距离她们第一次碰面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
方泠穿着跟曲英勋差不多色系的毛呢外套,进场后有点热,把外套脱了挂在衣帽架上,行动间那件深褐色的高领内搭特别显眼。
越发显得她皮肤白皙,气质冷淡。
不过这种听别人穿搭建议的举动,总让金文瑶觉得她有一种莫名的乖巧。
这让她不得不承认,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她的心脏小小的为这个人跳动了一次。
金文瑶嘲笑自己为色所迷。
人家事业有成,又有相恋的男友,站在一起谁不夸一句金童玉女,有她这个无名之辈什么事儿呢?
所以下次在路口看见方泠的车跟别人剐蹭后,她也没下车,安安生生的堵在他们后面,不按喇叭也不催,看着她跟人协商,看着她因为对方不讲道理头痛,最后打电话报警。
直到路口赌成一团粥,交警过来指挥交通,金文瑶才转道走人,车开过方泠身边的时候,她看见那人披散在肩头的长发,甚至有一瞬间想伸出手扯一下。
莫名其妙的被人这么拽一下,她肯定会很生气。
看见她生气,金文瑶就开心。
两人公司就隔了条大马路,上班时间也差不多,车还停在同一个停车场,实际上有很多碰面的机会,但硬是没碰上几次。
好不容易遇到了方泠又跟曲英勋在一起。
金文瑶觉得自己还是有点道德的,且不说她自己跟曲英勋的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万一成了对家大家也尴尬是吧?
再说人家谈的好好的,你就是有点小动心夹到两人中间算个怎么回事?至少要等人分手空窗吧?
她倒是能接受方泠跟别人谈的时候跟自己谈,但方泠明显接受不了啊。
金文瑶都撞见两次方泠拒绝人了,十分干脆利落,力争不给人留一丝念想,有一次她还发现曲英勋躲在背后看这一幕,嘴角带笑。
有这么一个女朋友是很令人安心的一件事。
因为方泠对爱情绝对忠诚,看见一个人之后,她的眼里就不会再出现其他人。
有时候金文瑶觉得自己遇见她太晚,曲英勋可是追了她一年半,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两人刚交往半个月,她哪怕早遇到她几天呢?
有时候又觉得现在这样刚刚好。
如果不是有曲英勋这个大坑铺垫在前,方泠真的能这么容易接受一个女人吗?
金文瑶曾经看见过一种说法,异性恋如果在上段感情中受伤,出于自我保护心理,下一次谈恋爱的时候就有可能去找同性,因为同性会让他们感到安全。
不过方泠的情况更像是那种报恩心理,她救了人,又不缺钱,只缺一个女朋友,一切都刚刚好。
金文瑶觉得自己永远都会感谢那一场泥石流,虽然那是一场灾难,她捐再多的款也消灭不了方泠左腿上的疤,但她还是感激它。
感激它把方泠送到自己身边。
因为她那时候已经因为方泠多次的拒绝耗尽了耐心,要是再这么发展下去,金文瑶很难保证两人还能这么和平的走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