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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刺史之女,豪掷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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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掖。

    凉州连接西域之路的重要枢纽,往来商贩无数,经商环境在大夏可谓首屈一指。

    哪怕是重农抑商的封建王朝,商人们依旧能在张掖城中得到应有的尊重。

    不过像叶九这样只卖单一商品的人,称不得商人,只能叫货郎。

    “少爷,咱们的位置太差太偏了!”

    李狗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主仆二人一大早便赶着牛车下山进城。

    谁知一上午过去,依旧没能卖出白糖。

    倒不是说商品质量堪忧,而是集市存在着潜规则。

    谁的拳头大,谁的实力强,就能占据有利的位置,吸引更多的顾客。

    叶九初来乍到,打算先试水再说,随意找了个地方,便与李狗儿摆摊。

    “不慌,只要咱们的商品足够好,总会遇到识货的人。”

    叶九躺在牛车上,伸了个懒腰。

    “看来今天,咱们要空手而归咯!”

    “少爷,您还能笑得出来……”

    李狗儿愁眉苦脸道:“山上那些人,包括我跟我爹,全都是张嘴兽,只靠少爷一个人养活……”

    叶九却不甚在意,“狗儿,既然我拿你当兄弟,养你又怎么了?”

    “何况之前,都是你和老狗叔采摘野菜给我吃。”

    二人说话之际,却见货郎们全都丢下摊位,向着市场中心涌去。

    “前面怎么了?你们连摊位都不要?”

    叶九抓住个落单货郎,便开口询问。

    “还要什么摊位?刺史千金来了,只要能哄她高兴,你的货她就包圆了!”

    说罢,那货郎急匆匆前往,生怕慢人一步。

    “唉……有钱人家的姑娘就是好!”

    “只凭心情,就能决定咱们生意的好坏!”

    李狗儿叹气一声,本来还有零散顾客闲逛,刺史千金一来,大家伙全都去看热闹了。

    “狗儿,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少爷,还是算了吧!您过去便是,我再摆摊,看看能否卖出去一些糖。”

    叶九温润一笑,“你看市场哪里还有人闲逛?左右卖不出去,不如先去看热闹!”

    李狗儿拗不过叶九,兄弟二人便挤着人群,来到了靠近的位置。

    “我家小姐前几日去了一趟京城。”

    “可惜,那些个文人墨客,看不起咱们凉州的读书人!”

    “称呼咱们为边蛮夷狄!”

    老管家一番话,就引得台下众人怒火,恨不得现在就去京城,将那嘴贱的读书人胖揍一顿。

    “我家小姐心系凉州!”

    “若我凉州士子,能够做出一首好诗,传到京城去,他们还不闭上鸟嘴?”

    大夏虽然军事拉胯,却诗词盛行,甚至能够写出一首好诗,便能够得到官位。

    可见这位大夏皇帝,有多么昏庸无道。

    “诸位,今日谁愿意前来赋诗一首?”

    “若是城中士族,我家小姐会为你们向刺史大人美言几句。”

    “若是市场货郎,你们的商品,我家小姐便全包了!”

    随着老管家一句话,在场众人无不目露兴奋之色。

    一名大汉仗着身强体壮,率先来到老管家面前。

    “这位壮士,老夫记得你是猎户?”

    “管家大人,谁说猎户不能作诗?”

    大汉瓮声瓮气道:“俺冥思苦想,为刺史大人赋诗一首!”

    “鸡鸭鱼肉赶下台,乌龟王八爬上来!”

    “冬虫夏草才够味,虎鞭熊掌最气派!”

    此言一出,老管家脸都黑了。

    叶九更是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

    “少爷……他这不是给刺史大人招黑么?”

    “吃得都是山珍海味,而且如此听来,刺史大人身子有点虚啊!”

    “才多大岁数,就要用虎鞭了!”

    李狗儿心直口快,成了老管家的嘴替。

    “你好好打猎,没事少特娘来凑热闹!”

    “管家大人,再给个机会!”

    接下来又有几位仁兄登台赋诗,让叶九见识到了何为人才。

    “兄弟如手女如衣,谁穿我衣剁他手!”

    “美女如衣兄如手,谁剁我手穿他衣!”

    叶九当即竖起大拇指,这位仁兄一看就有故事,连作诗都跟搞破鞋息息相关。

    “酒过三巡心飞扬,谁都不服就扶墙!”

    “酣畅一醉似断肠,醒来一看在茅房!”

    李狗儿捂住鼻子,总觉得这首诗有味道。

    “诸位,若是如此诗句传到京城,恐怕我凉州士子,永远抬不起头!”

    老管家说到此处,却见坐在轿子里的刺史千金,已经忍耐不住。

    “你们做的都是些什么狗屁不通的东西?”

    少女红衣罩体,骄阳似火。

    修长的玉颈下,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

    素腰一束,不盈一握,瞬间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龚叔!只让读书人开口,其他商人货郎全都闭嘴!”

    眼看刺史千金动怒,众人不敢再轻易卖弄,就连一众读书人都选择闭口不言。

    “怎么?我凉州竟没有一个才子?”

    “你们这些七尺男儿,打不过北元鞑子就算了,连一首诗都作不出来!”

    刺史千金掐腰怒骂,哪里还有大家闺秀的模样,十足一个小辣椒。

    “别骂了,打不过北元,那些当官的才该负责。”

    “我们平民百姓能苟活于世,已经很是辛苦。”

    叶九走上前,笑道:“反正也没人上来,不如由在下献丑?”

    哼!

    “梓萱,让他试试,若是狗屁不通,再找他麻烦不迟!”

    方梓萱听了管家龚叔的话,才忍住没有发飙。

    “哼!看你是个货郎,本小姐不跟你一般见识!”

    “你若做得一首好诗,货物不管有多少,本小姐全包了!”

    方梓萱快人快语,叶九也不啰嗦。

    “此诗,乃我为小姐所作。”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方梓萱不由地俏脸一红,作诗之人虽然是个货郎却想像巧妙,信手拈来,不露造作之痕。

    诗中语语浓艳,字字流葩,如觉春风满纸,花光满眼,人面迷离,无须刻画,自然使人觉得这是牡丹,是美人玉色,更是她方梓萱。

    “好诗!”

    老管家忍不住称赞,在场读书人忍不住吟诵回味,就连贩夫走卒也都觉得身临云霞花容之境。

    “咳咳!这位小姐,说话可还算数?”

    叶九出言提醒,才让方梓萱回过神来。

    “龚叔,给他一千两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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