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公鸭嗓
吃过晚饭,余杳跟高运华说了泡杨梅酒的事,高运华听了后时不时的抬眼看着余杳,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余杳两只手交叠着放在桌子上,抬头望着他道:“大个儿,你一个八尺大男人,又不是大姑娘小媳妇儿,这样扭扭捏捏的看得我实在忒难受了,咱有话就直说好不啦。”
高运华复杂的看着他无语又无奈,放眼去看,那家夫郎不是都把夫君当成自己的天,谁敢跟自己夫君这样说话。
哎!
自己好不容易到手的媳妇,除了宠着,是能动手还是咋地啊!
生活不易!
“杳儿,这些年村长大伯家对我一直很照顾,我又没什么能够帮上他们的,你可以让村长大伯家跟着我们一起做吗?”
余杳白了他一眼,换了个姿势,用手撑着脑袋道:“切,我还以为你想说什么呢?这个不用你说,我原本就打算让连希跟我一起干。”
高运华满眼宠溺的望着他,温柔的摸摸他的脑袋,无论如何,他心里都是感激他的,杳儿平时看起来虽然大大咧咧,还咋咋呼呼的,但是他心里明镜似的。
两人趁着天还没黑,去村长家商量一下泡酒的事宜。
到村长家。
晚上不宜喝茶,连希给余杳到了一碗糖水,高运华要了白开水。
“村长伯伯,现在山上的杨梅都熟了,我们家乡的人都喜欢用杨梅来泡杨梅酒,杨梅酒味道酸甜,香味浓郁,在我们家乡很是受大家的欢迎,我跟大个儿商量了一下,准备让连希跟着我们一起做,到时候卖出去我们四六分成,怎么样。”
村长沉吟片刻道:“让连希跟着你们做,我们当然是很开心,但是杳哥儿啊,这可是你自己的手艺,就这样让外人学了去……,有手艺的人家,那家不是想尽办法藏着掖着,生怕别人学了去。”
“村长伯伯,这个方法很简单的,比做豆腐简单很多,算不得什么手艺,只要肯花功夫去琢磨就能琢磨出来。”
村长夫人‘呵’一声道:“那有那么好琢磨的事儿,山里的杨梅可是一直都存在的,因为太酸没人去搭理它,每年都成片成片的烂在地上,谁会想到还能拿来泡酒。”
村长捏了一下烟斗里的烟丝,在桌沿上轻轻的磕了几下,“不错,大家都是眼皮子浅的,没那个思想觉悟,每年就巴着地里那点庄稼过活,平日里有点空闲都跑去县里打短工补贴家里,谁愿意浪费时间和财物去琢磨这些大家都嫌弃的东西。”村长吸了一口烟继续道:“既然你们愿意让连希跟着做,我们也不能让你们太吃亏,给三成就行了。”
连希也附和道:“杳哥儿,我爹说的对,给三成我们已经占大便宜了,四成也太多了。”
高运华:“村长大伯,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这些年都是您家对我一直照顾,我也没回馈你们什么,给四成的分成主要是考虑到村长大伯家现在的情况,家里老三在府城读书,每年都要花不少钱,还有几个孩子在县里上学每年也是一大笔花销,家里的主要收入都靠大哥和老二,还有希哥儿的租金,这两年勉强能维持家里的开支,但是过两年老三进京可是要花大钱了,家里这几个孩子陆续长大了也要读书,到时候这钱可就远远不够了,等老三出头还得几年,这几年那里不是都需要花钱。”
村长深深的叹了口气,缓缓的说道:“哎!老头子就是考虑到家里现在的情况才厚着老脸同意连希跟着你们一起做杨梅酒,要不是为了家里的孩子们,老头子也干不出这种不厚道的事来。”
村长家在村里富裕是真,但是能花钱也是真,老大家的杂货铺子好的一年能挣一百两左右,老二的收入每年也是六十左右两,连希的外祖父母给他在县里置办了一套两进的小宅子作为嫁妆,虽然宅子不大,但是地段好挨着书院近,算是学区房,租给了外地来求学的公子哥,租金也有五十两,这是村长家的全部收入,一年二百两上下。
老三在府城书院读书,跟两个姐夫住在一起,宅子是两个姐夫一起租的,没让他出钱,府城房价更贵,这里省了一笔钱,两个姐夫虽然时常帮衬他,但是每年的花销还是要家里收入的一半。
县里三个孩子上学,老大家两个,老二家一个,老二虽然是衙役,但是因为有关系,户籍还是农籍,不影响孩子读书科考。
三个孩子每年光是束脩年礼就要花去六十两之多,再算上笔墨纸砚,书本费又是一二十两没了。
每年家里还要添置衣服,加上伤风感冒的又是一笔开销。
家里有五十亩田地,家里没人耕种,都是佃出去的,因为老三是举人他们家的田地都是免税的,每年收回的田租也够一家人的口粮,这样算下来,村长家每年也就结余也就十几二十两。
余杳:“那就这样决定了,四六分成,明天我们就分头行动,泡杨梅酒需要密封性很好的坛子,还有酒和糖,酒的话,村长伯伯平时喝的这种就行,酒坊里装酒的大坛子密封性就很好,如果可以的话,可以直接连酒带坛子一起买回来,这些东西不用去县里,集市上就能买到,明天村长大伯和大个儿一起把东西都买回来,我和连希去山里摘杨梅,伯母在家看孩子煮饭。”
村长:“行,这些就交给我和华小子。”
“哦对了,杨梅酒需要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村长伯伯,我家没有屋子可以放,您家里能腾出屋子来放置坛子吗?”
村长夫人:“这好办,家里有的是屋子,把里面的东西收拾出来就行。”
村长:“那就趁着华小子在这里,他力气大,现在就去收拾了,明天东西买回来就直接搬进屋子去。”
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高运华和村长就去了集市,余杳和连希背着好几个大背篓带着吃的也进山了。
他们把背篓固定好,提着篮子去摘杨梅,“连希,我们就摘熟了的和好的,坏的和没熟别去动,还有不要把叶子什么的浑进去,回家就直接倒酒坛子里泡。”
“我知道了,杳哥儿。”
杨梅结的实在太多了,篮子很快摘满了,一篮一篮的倒进背篓里。
快到中午的时候,高运华和村长把东西都买回来了,然后进山跟着一起摘杨梅。
因为山里有些地势崎岖不平,不太好操作,摘的就比较慢,四个人摘了三天半,才把几处的杨梅摘了,一共摘了一千六百多斤,树上还有一些半红不红的,他们打算等剩下的全部熟了再来摘一次。
制作杨梅酒暂时告一段落。
回到家,余杳洗漱一下,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总算是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可累死我了。”
床尾靠着墙的地方放了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一些高运华用过的书,还有一些瓶瓶罐罐,他一直不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他看高运华一直在那捣鼓着,好奇的问道:“大个儿,你在那里捣鼓什么呢?快过来陪我一起睡会儿。”
“这些是我配制的药物,都是进山需要的东西,我打算后天进山一趟。”
余杳知道他说的进山就是去打猎,他激动的坐起来,爬到床尾,“大个儿,你要去打猎了,带上我好不好。”
高运华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他不赞同的道:“不行,我这次打算进深山,很危险,不能带你。”
“大个儿,我不会拖累你的,你就带我去吧,说不定我还能帮到你呢,好不好嘛大个儿。”
“睡你的觉去,说了不行就是不行。”
余杳看他铁石心肠,便心生一计,他爬到高运华的身上,双腿盘在他的腰间,双手抱着他的脖子,用脸蹭了蹭高运华的脸,然后用嗲嗲的声音说道:“你就带我去嘛,夫君~好不好嘛~夫君~。”
余杳见他还是无动于衷的,又伸出舌头添了一下高运华的嘴唇,“夫君~好不好嘛。”
高运华这个老处男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他不是无动于衷,而是被惊呆了。
他垂眼看着余杳,半晌才道:“好。”
余杳立马高兴了,连高运华捏他的屁股他都不去跟他计较了。
高运华把他扔在床上,欺身压了上去,他掐着余杳的脸颊道:“想去就要付出代价。”
说完狠狠的吻上去。
“唔……嗯……”,余杳感觉自己快要呼吸不过来了,他拍打着高运华的肩膀。
高运华一放开他,他就大口的呼吸着空气。
高运华吻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声道:“杳儿,我也忍你很久了,这次你得给我弄出来。”
余杳有求于人家,当然要好好的伺候着。
……
余杳醒来,动了一下身体,“嘶”他觉得大腿根有点疼,喉咙也疼,他睁着大眼睛看着屋顶,满脑子都是睡前的画面,他不仅被高运华用了大腿,还被深喉了。
要是以前打死他他都想不到会这样,没想到换了个身体接受度居然这么好。
哎!
看来他曾经作为男人的时候,灵魂深处还是渴望被压的。
他搓了搓脸爬起来。
高运华一脸餍足的坐在堂屋里弄箭矢,听到声音,看余杳从卧室里出来,“起来了。”
余杳这会儿还不想搭理他,他看了一下外面,这个时候大概是下午三点多,太阳依旧很大。
这几天一直都在忙,他都忘了自己种的菜了。
他走到菜地里,看到每个坑里都出芽了,他激动的大声喊道:“大个儿,发芽了。”
高运华一听他的声音,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余杳也反应过来了,他的声音哑得好像公鸭嗓。
他愤怒的跑进屋里,双手死死的捂住高运华的嘴,“还笑,都是你弄的,不准笑。”
高运华赶紧帮他顺毛,“好好好,我的错,不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