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从未吃过的味道
“钱就当是他们赔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袁书道。
许氏轻叹一声,只怪自己当初听信了媒婆的话。
自己前半辈子在袁家吃了不少苦,这些钱,便权当是补偿吧。
娘俩来到食店,等了许久的客人们立马激动起来,有人更是好奇问。
“袁姑娘,第一道菜叫什么名字?”
袁书想了想,“糖醋里脊。”
食客们愈发期待。
这些菜名都是他们没听过的,说明肯定是他们以前没吃过的花样。
因为菜肉都提前准备好,袁书出菜的速度极快,不出几分钟,一锅糖醋里脊就挨着进盘。
鲜亮红润的里脊肉酸甜扑鼻,引得食客们不停咽口水。
如同昨天一样,许氏刚把盘子放在桌上,筷子就疯狂往盘子里夹,食客们抢来抢去,要不是怕位置被其他排队的人站了,他们非得站起来抢不可。
“我虽然没吃过醉居仙,但我依旧认为,最好吃的是袁姑娘的食店。”
“对,袁姑娘食店的饭菜味道独特,其他地方肯定做不来。”
“再来点酒就好了,袁姑娘,你这里卖酒吗?”
“不卖。”袁书一口道。
有酒的地方就容易起事故,前世她最不能理解的存在之一,就是烟酒。
不过这也提醒了袁书,这么热的天气,如果有一杯爽口的饮料,别提多舒服。
“哼,一个破食店,想卖酒都没资格。”一道讥笑声从人群中传来,正是昨天当着所有人的面,嘲讽食店的人。
恰好与他争执的人此时也在场,当即站起来,“你不是说这里破吗,你还来干什么?”
“我”冯晓没好气。
他本来不想来,可掌柜非让他来探探底。
这才一两日的工夫,这里的食店就在城内传开,连掌柜都留了心。
掌柜倒不是担心生意被一个小小食店抢走,而是让他来试试这里的掌勺,若是真的味道出众,那无论如何也要挖到醉居仙去。
醉居仙有个死对头,万一这人被死对头挖去,对醉居仙才是一大打击。
“我是专程来看你们这些没见识的人,一盘肉也让你们抢成这样,这若是换成醉居仙的菜,你们只怕连魂儿都没了。”冯晓不屑道。
袁书看也没看他一眼,又继续炒下一道菜。
她的调味全都装在陶罐里,一模一样的陶罐,其他人也不知道加了什么东西,何况好吃的菜看天赋,她丝毫不担心被这人偷师。
果然,冯晓看了一会儿,只看到她不停往锅里撒东西,味道几乎是顷刻间就香起来,却不知道为什么。
这是在醉居仙也没有闻过的香味,如果要比喻,醉居仙的味道就像是菊,淡雅,而这里的饭菜香味,就像是最艳的牡丹,无论是鼻腔还是味蕾,都大受冲击。
冯晓脸色有些不好,难道这里的菜真的与众不同?
他控制不住地咽口水,眼珠盯着锅里的菜,根本挪不开。
直到菜出锅,他因为就站在入口处,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就先动,迅速捻了一块肉放在嘴里。
又辣又香,吃不到丝毫的肉腥味,而且肉还特别软嫩,味道仿佛已经嵌入肉里,只吃了一口,口水就不停分泌,好吃到让他不受控制地再次伸手。
“这种小地方可坐不下你这尊大佛,赶紧走吧,还敢偷吃。”有人立马嘲笑他。
冯晓猛一回神,才意识到自己失神了。
他脸色涨红,慌张逃离人群,匆匆回醉居仙。
食店又恢复了正常。
今天客人比昨天还要多,所以午时刚过,肉菜就卖完了。
许氏抱着比昨天还要重的筲箕,高兴得合不拢嘴。
回到家,娘仨都顾不得吃午饭,先把钱数了一遍。
除去菜肉等成本价,净挣四千七百二十文,合计四两七钱有余,再加上之前的八十一两和卖凉糕的四钱零头,系统余额八十六两一钱有余。
目前系统解锁的东西都可以购买,甚至她还可以花五十两把茅草屋换成木屋。
不过想来想去,没什么必要,草屋目前住着也挺好。
“袁姑娘。”杨大在院外喊。
袁书起身出去,“什么事?”
杨大道:“上午的课进行得很顺利,孩子们都学得很认真,只是没有纸笔”
袁书沉思片刻。
笔墨纸砚她知道怎么做,毕竟前世闲来无事的时候,全靠看非遗博主的视频打发时间。
不过这些东西都需要时间,若是进城买那也不现实,笔墨纸砚都是金贵东西,卖得很贵,她现在还没那个能力让所有人都用上。
“先在地上写吧,笔墨纸还有算盘,这些东西我知道了,放心,都会有的,但需要时间。”
杨大连连点头,“那就多谢袁姑娘了。”
送走杨大,袁书回到房间,将目前贫民窟的情况捋了捋。
现在大家已经不愁吃喝,集市、食店和学堂也有了雏形。
贫民窟每家每天约有两钱的收入,她的食店和凉糕,每天也有四两进账。
按照现在的进度,再有半个月,贫民窟就会大变样。
最重要的,是她要吸纳新人口,升级系统,然后解锁商业建筑以及百货超市。
袁书有了初步计划后,来到李想家。
李想一家老小,此时正围着圈,说笑不已。
“说养两个月就能下蛋,这只猪养到年底,就可以杀年猪。”李想媳妇捧着两只小鸡和小鸭,满脸期待。
袁书刚进院,一只小可爱就扑到她脚边,咬着她的裤腿,嘴里哼哼,但没什么力。
她有些惊讶,“你们哪找的小狼狗?”
李想一家赶紧迎出来。
“袁姑娘,上午没事,我和二弟就去附近的乡下转了转,买了几只鸡鸭,还有一只乳猪,和两只小狼狗。”
李想在院角落抱出来另一只,“我给你也带了一只,就是不知道你们养不养。”
小狼狗的毛色灰白,耳朵尖尖立着,很可爱,不过一只神气,一只抖个不停。
是两只完全不同性格的狗。
袁书以前是独居女性,养了两只杜宾,她就喜欢这种大型犬。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抱过李想手里那只瑟缩发抖的小犬,捏了捏小狗柔软的肚子,忍不住弯起嘴角。
李想见她喜欢,松了口气,这才问:“袁姑娘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