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章 :闻香而来
等红烧肉盛起来,陆辛夷又把猪蹄跟猪尾巴猪耳朵放到刚才的瓦罐里,小火炉里加了新的炭火后继续小火慢炖。
锅被春花洗干净了,陆辛夷对小豆子道:“放点细柴烧。”
小豆子秒懂。
等油烧热,陆辛夷将干辣椒切碎放进去一个,等香味出来后将洗切好的白菜杆子放进去翻炒。
“这一道菜叫酸辣大白菜,你们要认真看。”
春花跟翠凤被呛的都睁不开眼了,也不舍得眨一下。
她们都知道女郎这是在教她们本事,要是不好好学,那真是狼心狗肺了。
差不多熟了后陆辛夷又倒了陈醋,怕大家吃不习惯,她先盛两份起来,剩下一点多加了点醋。
她喜欢酸一点的。
接着就是炒土豆丝,也是酸辣口的。
盛出来后舀了好几瓢水入锅,灶里都是炭火呢,这样等吃好水也热了,正好用来洗碗。
倒春寒虽然已经走了,但这三月初的天气,也冷得很。
她大声问翠凤:“有咸菜吗?”
“有腌制的青瓜。”
群芳阁不景气,一年有一大半时间都是吃各种腌制的咸菜。
陆辛夷让她抓两根起来切好放在碗里,然后大声宣布:“好了,吃饭。”
外面欢呼声一片,几个小的拿碗的拿碗,搬凳子的搬凳子。
芸娘她们虽然不在厨房,但也一个个直愣着耳朵听着,几个小孩一欢呼就知道了。
于是也一个个的从房间出来。
这个时候贵叔也回来了,手里拿着七八个灯笼。
“小东家,买回来了。”
陆辛夷嗯了一声:“把门口点亮一点,一边两个,剩下的放在大厅里。”
大力跟贵叔二狗子赶紧去了。
增加了这么多灯,整个屋子里瞬间就亮了很多,那些雕栏玉砌看着都生动了许多。
大家都高兴,但又心疼灯油。
等贵叔他们回来,陆辛夷看着早就眼巴巴的众人,笑着道:“吃吧,今天晚上肉、饭管够。”
众人都露出了笑来,但没人动筷子。
陆辛夷见状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后,其他人的筷子顿时就飞舞起来。
一时间只有筷子不小心碰到碗碟的声音,众人的咀嚼声,吞咽声。
陆辛夷吃着嘴里的肉,不柴,骚味还有点,但也能接受,因为这个时候的猪都是吃绝对绿色食物长大的,味道比后来的猪肉香不少。
陆辛夷才穿过来,所以对肉的执念不深,只舀了点肉汤拌饭,然后吃着酸辣土豆丝,酸辣大白菜,偶尔吃一口腌青瓜,慢慢地吃着。
其他人都在大口的吃着肉。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二狗子一边往嘴里塞肉一边说着。
其他人纷纷点头。
陆辛夷再次保证:“只要以后你们好好干活,天天有肉吃。” “东家,要怎么干活啊?”二月问。
“先吃饭,明天早上起来告诉你们。”
众人再次埋头苦吃。
十斤肉,平均每个人也只摊几两肉
芸娘只吃了几块就跟陆辛夷一样改吃大白菜跟土豆丝了。
刚吃了肉,嘴巴有些黏腻,结果吃两口酸辣的,顿觉清爽。
“东家好厨艺。”芸娘赞许:“以前怎么没见东家做过?”
陆辛夷找了个借口:“有人送了我一本食谱,一直被我垫桌脚。这些都是照着食谱来做的。芸娘,咱们现在这情况没办法继续老本行,我觉得可以从饭菜上下手,多少能吸引一点客人的。”
“东家说的对。”芸娘也道:“只是我们群芳阁已经没有了名气,该如何将局面打开呢?”
陆辛夷刚要说这得靠你了,就听到外面有人扬声问:“有人吗?门口怎么连个看门的都没?”
所有人的动作都是一顿,然后第一时间去看陆辛夷。
陆辛夷淡定的擦嘴起身:“看我干什么,该干嘛干嘛去。”
其实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排。
虽然有原主记忆,但原主一直很抵触这个身份,所以这里的很多事情都是桂姨在安排。
桂姨立刻吩咐:“对,赶紧把桌上的收拾好,翠凤春花,你们赶紧拾下,红英绿柳,你们赶紧过去看看。”
众人立刻起身,大力跟二狗子已经朝门口跑去了。
门口站着三个三十来岁身着锦袍的美须髯“大叔”。
二狗子立刻上前见礼:“老爷有礼了。”
三个人见到二狗子这副样貌,也没有出言嘲讽。
其中一个稍微矮点的男人问:“香味是从你们这里传出来的?”
二狗子一愣,随即点头:“几位老爷里面请……”
三个人打着扇子谈笑着往里走。
刚走到门口,三人就停住了,因为这里面一看就是生意不太好的样子,这让三人有些犹豫不决。
陆辛夷站在那边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怕好不容易上门的客人跑了,所以赶紧往前走了几步出来迎接。
“三位有礼了。”
三个人看到陆辛夷的时候都愣了下。
陆辛夷侧身:“里面请。”
三人对视一眼,最高的那个人道:“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样貌美的小娘子。”
陆辛夷道:“几位老爷谬赞了,今日做了一点小吃,你们是第一拨闻香而至的客人,相逢即是缘,三位可以免费尝尝,就当交个朋友。”
三人闻言就笑着答应了,毕竟免费,又有这般貌美的花娘作陪。
三人跟着走了进去。
陆辛夷领着三人入座后就道:“我们这些食物吃起来可能不太雅观,三位老爷不介意吧?”
一直没说话那位道:“只要好吃就行。”
陆辛夷笑道:“一定不会让三位失望。”
说着转身去了厨房。
“青瓜还有吗?”
“有的女郎。”春花道。
陆辛夷捞出两个猪蹄,一根猪尾巴,一个猪耳朵,三只卤鸡蛋,而后指挥洗干净手的春花将这些切块,卤鸡蛋也对半切开。
然后也切了一根青瓜,没切断,连着的,摆成一朵花的样子,中间放了几片腌的白萝卜,一下子就好看起来了。
盏茶的功夫,五个菜就准备好了,陆辛夷又拿出了一壶群芳阁里最好的酒。
红英端着菜上来,有些拘谨的给三人上菜。
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招待过看着就这么有贵气的客人了。
“三位请慢用。”
除了五道菜,还有一罐子的温水也放在桌上了,做完这些赶紧开溜。
陆辛夷将一壶酒跟酒杯分别放在他们跟前:“我们群芳阁简陋,三位莫要嫌弃。”
三人已经被眼前的散发着阵阵香味的食物勾走了一半的心神,闻言也客气的点头道:“小娘子豪爽。”
“这个吃的时候最好用手拿着,需要费点牙齿。”陆辛夷指着猪蹄道:“旁边的温水是给诸位吃好后用来洗手的。”
“这是什么?”高个子的那位问。
陆辛夷知道有钱人都不吃猪肉,在他们的饮食习惯里,猪肉是低贱肮脏的,不符合他们高贵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