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回应罐车煤油食用油混用
有报章揭露罐车运载之弊,言及食品液与化工液混用,且不加清涤,致民生之根本,食用油竟有与煤制油等不洁之物共载之嫌,波及汇福粮油与中储粮油脂(天津)之誉。此事一出,朝野震动,民心思安,皆盼查明真相,以正视听。
中储粮集团,国之重器,掌粮储之柄,闻讯速动,不以小疵掩大德,反以之为鉴,深自省也。自七月初二日,令油脂公司先行自查,继而自五日始,于全系统铺开专项大排查,誓绝隐患于萌芽。其令直属诸司,严遵《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朝廷法度,并援以中储粮之《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细查入库出库之运输工具,验其是否合规;复查承运商之车马,是否合于食品安全之严规;更审运输之操作,是否遵章守纪。凡查有违规之承运商与车辆,即刻断其合作,且入集团采购之“黑籍”,永不复用;若遇重大疏漏,必速报有司,以求公正裁决。至于直属之官吏与员工,若有违操作规程与职守者,必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此番举措,彰显中储粮集团维护食品安全之决心,亦示天下以诚,期能还民众以安心,复粮油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