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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带资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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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山各峰的内务楼,虽然在建筑风格有些不同,但出于对门派低阶弟子的照顾,和实际情况的考虑,大多都会选择建在山脚位置。

    一来,门派的药田水产,地火丹室之类,需要很多人手处理杂事的场地,通常不在山上。。

    二来,一些修为尚浅的低阶弟子,也大多住在附近,任务的领取和交付,自然方便许多。

    外务楼则不然,涉及门派对外的事务,多少伴随着危险,所以建设的位置就随意许多,正阳峰的外务楼,就设在山腰位置,前段时间就由鹿蜀带着路不平往来上下。

    不过因为实力有限,他只进去看了一圈,大致熟悉相应的流程,就没有再过多关注。

    一共三层的外务楼里,门派发布的任务都会经过认真评估,按照危险程度的不同,发布在相应的楼层。

    没有足够的修为,想要接到超出自己能力的任务,通常也会被劝阻,只是这种劝阻也不绝对,头铁非要去做也没法阻拦,毕竟还存在先斩后奏,把任务完成,再过来领取提交的情况。

    是以,从内务楼出来,三人谈话之中,胯下鹿蜀已经绕过了半座大山,远远看到前面的一处山坳平原,出现了一片如火如丹的鲜红枫海。

    此地正是路不平的住处,名唤丹枫林海,又因此地阵法的缘故,气候保持不变,常年如秋,金风送爽,故又唤作秋风原。

    踏空而过的鹿蜀,掠过赤红如火的丹枫林海,身后那条长长的丹霞尾迹,散落在枫叶之中,金风吹过,好似一道灵动跳跃的火焰。

    秋风带着凉意,伴随飘落的枫叶,掠过李大狗杂乱的发梢,扑进他敞开的胸怀,一时间只觉神清气爽、心意逍遥,天地无限再也没有一件可记挂烦忧之事。

    入眼处,红枫白云,飞鸟秋蝉,皆是可亲可爱,鼻触间,林木清香,泥土芬芳亦都沁人心脾。

    林深育碧水,银鱼乱跳波,白石生阶草,青崖涌清泉,灿灿红叶随流水,粼粼波光生寒烟。

    一抹绿意乍现,半壁阁楼暗隐,却正是雾阁云窗,风亭月户,分明携手同行处。

    鹿蜀四蹄轻落,稳稳停在了青崖阁楼前的一个石台旁边。

    三人跳将下来,鹿蜀以头触碰两下路不平的肩膀,转身纵入空,奔雷之声响起,几个眨眼便消失在了天边云彩之中,速度远比携带三人之时,快捷数倍。

    “它这是去哪了?”

    李大狗目光从东面收回,打量眼前环境。

    青崖绿竹间,一座两进三层的阁楼屹立水边,青瓦白墙点缀着几株绿茵花红,月桥朱户框取着几许水波风月。

    此情此景,清净恰好,秀气有余。

    此地的上一任主人,想必是一位高雅清净的女子。

    “该是去杻阳山的观日台了,往常的日子,它有大半时间,都在那里高卧。”

    路不平举步绕过石台,踏上月桥之时脚步停顿了一下,卸下肩上包裹,问道:

    “这东西你还要吗?”

    李大狗摸了一下身上的羊皮袄裘,秋仇的书信与常恒、赵隽的信物都在里面,遂道:

    “里面都是一些肉干油盐,如果这里不缺吃的,那就没有留下的必要。”

    “那就等你们洗漱更换衣服之后,一起焚烧掉吧。”

    路不平点了点头,跨过月桥,指了指右侧一个房间。

    朱权和李大狗绕过流水不止的石台,早就觉得身痒难耐,自然忙不迭跟上。

    踏过月桥,跨过一条青石小径,拾阶走进了一座环水凉亭,路不平将手中包裹丢在一角,回头对朱权示意。

    落在最后的朱权,对上他的目光,突然有些踌躇,两息之后,还是有些不舍,将自己的包裹也丢在了旁边。

    落地之时,发出金属碰撞的当啷声响。

    “哦,抱歉…我差点忘了……”

    路不平歉意一笑,接着道:

    “金银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是能交换的东西有限,而且通货膨胀的厉害。”

    对上朱权询问的目光,李大狗点了点头,前者将怀抱的箱子放在亭内石桌,一脸羞红的弯下腰,解开自己丢下的包裹,从里面取出了一个装有金银的锦囊,看分量应该所剩不多,大概十几二十两的样子。

    两人一路行来,李大狗身上少有携带金钱,大部分的钱财都由朱权保管,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两人好几次钱财尽失,有李大狗在,总能很快找到足够的银钱。

    朱权听到金银在这里也能用,羞赧之心稍去,拾取之后没有将锦囊放进怀里,而是很细心的,放在了李大狗身前的箱子旁边。

    路不平没有就坐,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接近申时,这个时间吃饭好像不太合适,于是征求两人的意见,道:

    “先去洗漱?还是先吃点东西?”

    李大狗将朱权的动作看在眼里,也不好说什么,开口回道:

    “先洗漱吧,之前在外面习惯了,还不觉得怎样,而今被这凉风一吹,只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污浊不堪。”

    朱权很认同的点了点头,这身又臭又硬的羊皮袄子,他是一刻也不想穿了。

    自从进入阳山以来,他看到的所有人,无论是男女老少,还是高矮美丑,凡有一点,便是人人衣着光鲜,干净整洁。

    也就自己和李大哥两人,蓬头垢面,身穿一件又脏又厚的皮袄,与这仙境般的场景十分不搭。

    所以,尽管快两个多时辰没有进食,他也觉得应该洗漱为要。

    “既如此,就先洗漱吧,你们的箱子里面,除了一枚身份令牌,还有三套换洗的衣物鞋袜,令牌暂时不用随身携带,等完成基础的文化教学之后,就可以带上它到传功执事那里,领取相应的功法,届时你们的具体信息,将会刻入其中。”

    路不平的解释,总是不厌其烦。

    两人听得仔细,李大狗对朱权道:“小朱先去洗漱吧,我与他好久不见,先聊聊这一年发生的事情。”

    朱权自然明白,自己与路不平的关系,只是因为李大狗才能得以相识,于是很顺从的答应一声,抱着箱子去往位于右侧的洗漱房间。

    李大狗和路不平两人落座,有说不尽的话题想聊,对视一眼,一时竟不知道从何说起。

    过了好一会儿,还是路不平先开口道:“这一路走来挺不容易吧。”

    李大狗深呼口气,洒然一笑,道:

    “确实不易,有三次几乎身死。”

    路不平眉头,顿时皱了起来,“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先天境界了吧,以你的武功带着一人赶路,怎么会遇到这么危险的情况?”

    “第一次是因为天灾,这就先不说了。”

    李大狗摇了摇头,不想再回忆卫夫子惨死的画面,于是叹了口气,接着道:

    “第二次和第三次,其实都是因为同一个人的缘故。”

    “那人是谁?如有必要,我这就去外务楼发布任务。”

    尽管李大狗完好无损的坐在自己面前,路不平还是禁不住感到恼火。

    “不用了,那人已经被我杀了。”

    说到这里,李大狗摘下了横刀与破伤风,将后者推到了路不平的身前,笑了笑道:

    “用破伤风杀的。”

    路不平左手握着剑柄,缓缓抽出了半截,剑脊之上那道珠丝般的殷红,流光闪耀。

    “给它取名叫破伤风?还真是符合你的恶趣味。”

    路不平想起那天黄昏之时,西边红霞满天,转眼又消失不见,有心想询问此剑有什么特别之处。

    只是这阳山之地,藏龙卧虎,神通广大者在所多有,更因鹿蜀主动亲近他的缘故,引起过门派上下的轰动。

    毕竟,鹿蜀进山两千年来,除却掌门真君,主动亲近过的余下五人,有四人都在八百年内,修得五气朝元之境,成为正阳门三十六阳中的佼佼者。

    剩余一位最年轻者,是三百二十年前入山的惠思萱,也是丹枫林海上一任的主人。

    其在四十年前已经五气元满,而今正为调和五志五相,练就神、魂、意、魄、精,做准备。

    大有一举超越前面几人,直追掌门真君的架势,奈何此道关卡,远非闭门造车就能达成。

    枯坐二十多年没有进展的她,到外务楼领了几个任务,直奔北海玄洲去了。

    留下一句‘归期未定,此地阵法保留原样,以待有缘之人…’便出山去了。

    不想此事刚刚过去十年,便等来了路不平的到来,而以鹿蜀对待路不平的友好程度看,只怕他的修行天赋,足以比肩掌门成辂。

    那些年长辈分高的,惊讶兴奋之余,多少还能自恃身份,保持矜持的态度,只在和路不平打交道的时候,难掩眼中的热烈。

    年轻弟子就坐不住了,以往的惠思萱,清冷淡漠,他们不敢踏足此地,鹿蜀更是常年难得一见,这种事情历来只在师门长辈,和门派风闻中听过。

    现在亲眼目睹,谁还不想凑凑热闹?

    万一鹿蜀慧眼识珠,也看中了自己呢?

    所以整个门派的年轻弟子,十有八九都曾来过这里,哪怕门派长辈一再说明,鹿蜀对门下弟子的主动亲近,必然是有的放矢,倘若第一次见面不能有所表示,就不要去凑热闹了。

    奈何话虽如此,怎架得住年轻人的心热?

    何况门派里的一些长老执事,也希望能多发掘几个天赋过人的弟子,有意纵容之下,这里不说人流如织,却也是实打实的热闹非凡。

    如此半年,眼看都要在这里形成一个固定的集市了,严重干扰了路不平的生活,执法长老们这才看不下去,下令门下弟子,无事不得靠近这里。

    所以,哪怕他在这丹枫林海之中住了一年,此刻也没有十足的安全感。

    其实关于破伤风出现异变的情况,他虽不敢贸然询问他人,也有在门派的典藏楼里,查找资料。

    只是阳山典藏楼里的书籍、玉简,浩如烟海,哪怕他没日没夜的坐在那里观看,一百年也翻不过来。

    何况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所以目前为止,依旧没有任何收获。

    而今又不知是什么缘故,导致他和李大狗之间不能互通心声,这些疑问也只能暂时放下。

    还剑归鞘,路不平将其推回李大狗的身前,目视他的眉心,停顿两秒,道:“仔细说说,我很好奇,以你的武功,怎么会在此人手上,两次险死还生?”

    李大狗目光微凝,低头望向自己身前的长剑,若有所思,而后笑道:

    “此事说来话长,皆因其人,并非普通的江湖武人……”

    亭下金风轻抚,水中秋荷摇曳,李大狗将时阚的事情,娓娓道来。

    只是留了一个心眼,没有点明鉴定温玥珠的事,反正路不平也知晓系统的存在,不说也无大碍。

    又把时阚走后再次返回,胁迫自己前去会合同伴,自己不从,进而攻击对方,却被时阚当蚍蜉撼树一般,随意戏弄的事情。

    换成了自己看到时阚后,主动示好献出手中宝物,引得对方许诺,可以带他进入仙门修行,欣喜之后更是百般示弱,千般讨好,终于等到一个机会,一举偷袭得手。

    却不料灭杀时阚之后,才发现自己早已身中剧毒,后来又是几番波折,这才摆脱了危险。

    路不平一直安静听着,脸上的表情逐渐严肃,后怕李大狗危险之余,心中不禁有些后悔,之前的问话有些贸然了。

    此时听他讲完,路不平斟酌了一下词句,开口说道:“修仙之人远离江湖日久,难免粗心大意,也就是你命大,否则只怕你我再难相见。”

    “是极,倘若对方直接施以辣手,或者使用一些类似搜魂的法术,只怕我早已生死荒野。”

    李大狗点头认同。

    “紫霞山应该在我们西北方向,具体在哪我也不知,此事或许应该上报外务楼执事,一来,正阳门的预备弟子,被修行之人无故加害,总要讨个说法。

    二来,也要取回你放在神像里的东西,时阚如此在意那温玥珠,想必来历不小,说不定门派之中,也会派人前去废泊镇的那条河里,查看一二,如果还有其他收获也能记你一功。”

    路不平抬头东望,只见夕阳之下,巍峨瑰丽的正阳峰,犹如一根擎天巨柱,直入云海,给人一种值得信赖的可靠感觉。

    李大狗内心自然清楚,那些东西藏在神像之中,并非长久之计,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一年时间,说不定时阚之死,早被紫霞山修士察觉,那些东西也被其他人找到取走。

    就算没有取走,也未必代表安全。

    此时的他和路不平,本领低微,私自外出,但凡遇到大一点的意外,都不是他俩能够独自应付的。

    更可怕的是,假如紫霞山修士找到的东西,却不带走,而是在外面守株待兔,两人哪怕有鹿蜀代步,一头撞将上去,也是一件危险万分的事情。

    毕竟鹿蜀虽然速度不慢,也有一些神通,却从来不以战力闻名,遇上没有开元化府的修士,自然好说,倘若对方已经修得五气朝元之境,只怕他俩未必有机会上马逃跑。

    想通此节的李大狗,嘿然一笑,道:“这么说来,我这刚进山的外门弟子,还没来得及学习功法,就已经能为门派建功立业了。”

    “这话还真不算虚言。据我所知。正阳门对外一向非常强硬,现在紫霞山理亏在先,说不得就要付出一些赔偿,才能了解此事。

    你也算是带资进组了,就是不知道那温玥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假如太过贵重。多半也要上交门派。”

    路不平闻言失笑,很默契的没有多问。

    李大狗略去系统和鉴定功能的事,又说起了秋仇、卫殊、成大夫以及年末雪灾的往事。

    两人聊的正浓,朱权已经洗漱完毕,换上了一袭鲜绿衣裳,抱着箱子从浴室方向走来。

    李大狗转头拍掌,哈哈笑道:

    “好一个惨绿少年,小朱换上了新的衣服,果然俊俏了许多,以后我们三人中的颜值担当,就得靠你了。”

    朱权闻言脚下一顿,只听惨绿两字,还以为是什么不太好的词语,不过看到对面两人鼓掌带笑,总算放心了下来。

    红着脸走近之后,有些不自然的道:“李大哥谬赞,就之前大哥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以外物所累还能侃侃而谈的从容,我一辈子都学不来。”

    “哈哈……小朱这话就不对了,一辈子还长,怎么能够轻易下决定呢?快过来坐下,刚刚我还在跟路老二说起一路上的见闻,此刻看你收拾的干净利落,我倒也想先去洗个澡来。”

    李大狗向他招了招手,示意朱权坐下,然后转头对路不平问道:“之前那种释放龙卷风的符箓,你还有吗?”

    “有,你不会是想用它来清洁身体吧?”

    李大狗嘿嘿一笑,“我看它挺智能的,用来搓澡应该不错。”

    “干搓么?这爱好很小众啊!”

    路不平不太理解,于是摇了摇头,道:

    “这个可以等你自己能够使用符箓的时候,再做尝试,那个房间有流动的温池,比起干搓,想来泡澡会更舒服些。”

    “李大哥还是别使用符箓了吧,里面的温池非常舒服,水也是流动的。”

    朱权差点笑出声来,他完全无法想象,李大哥脱光衣服,追着龙卷风跑的场景。

    “哦……!”

    李大狗挠了挠头,觉得自己头上应该长了不少虱子,于是再次强调道:

    “就没有可以水洗的符箓吗?我觉得泡澡,并不能完全把身上的污垢清理干净。”

    “我这里没有,虽然可以去其他地方交换,但是我还是建议你,等以后自己可以使用符箓的时候,再作尝试。”

    路不平表情古怪,有些哭笑不得。

    “这是有什么特别的讲究?”

    李大狗总算看出来一点名堂,猜测着问道。

    “聪明…”

    路不平点了点头解释道:

    “通常这种小威力的符箓,在使用时,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就是在符箓释放之后,需要留一部分精神力,在释放出来的术法之上,用以感知和操控它的力度及方向。

    这对已经完成洗身脱凡,可以修炼法力,壮大神念的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很大的负担。

    所以在我进屋之后,细心观察过房间里的陈设和布局,使用之时,就不需要用眼睛盯着,只需稍加留意,在忙其他事情的同时,也能很好的操纵它的运行。”

    李大狗一点即透,如果想要用符箓清洗身体,在自己不能激发的情况下,只能让路不平的精神感知,扫过自己的每一寸肌肤。

    这毫无疑问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哪怕对方是路不平。

    于是尴尬的笑了笑,转移话题问道:“那第二种方式呢?”

    “第二种方式和我们使用过的扫地机一样,需要预先设定好相应的路线,使用时,只需要将符箓激活发,就可以不用理会了。

    通常来说,在自制自用的符箓上,会比较常见。因为使用场所固定,设定好运行方式之后,可以用相同的手法,制造出多张符箓。

    这样的话,只需要摆下一个小型阵法,设定好间隔时间,可以做到自动释放。”

    路不平回头,对他笑了笑道:“你一定想到了更进一步的场景吧!”

    “自动化?”

    李大狗脱口而出。

    “对,这在种植、采矿、锻造,乃至炼丹上,都有广泛的市场。”

    路不平点了点头。

    朱权又开始听不懂了……

    “这就很……”李大狗摇了摇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路不平会心一笑,“你是想说工业朋克?”

    “是……,但是这并不太恰当。”

    李大狗皱眉,斟酌了词句之后,道:“应该说,是一种比较科学的修仙。”

    “这个说法很有道理。”

    路不平颔首赞同,接着道:

    “所谓的科学,就是对以往经验的总结,从而设定合适的标准,之后进行复制,然后进一步深化,当然,最关键的是经得起考验和证伪。

    这并不是某个时代的专有概念,纵然是山下的世俗王朝,也可以从历史经验中,总结出一些事情的规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农耕、水利、星象。

    只是因为时代的局限和生产力所限,没有得到大规模传播,又因为无法得到有效传播,导致后来者经常会在不知情下,不断重复、认证,已有的知识和经验。”

    “道理我都懂,只是一时难以接受。”一直挠头的李大狗,只觉得头皮更痒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也这样,但见得多了也就能理解了,其实这都是一种能量的转化,无论是修行界的五行力量,还是烧开水和扔石头,都是能量转换的不同方式。”

    对于这个解释,李大狗自然认同,于是放下了挠头的手,随意拍了拍道:

    “这些符箓,一定要在自身掌握灵力之后,才能够使用吗?”

    “理论上不是,因为可以使用一种类似陷阱的触发装置,使它在受到外部刺激的时候,释放出灵力,也能间接的使用符箓。

    但是毫无疑问,这样的做法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对修士而言,完全没有必要,对于凡人而言,要么用不起,要么有更便捷的方式,比如使用更多的人力。”

    李大狗深表赞同,有些感慨的道:“我这一路行来,见过不少世面,曾遇到过不少家庭,尽管他们自己的生活,也只能维持基本的温饱,却还能拥有一两个仆人,说实在,对于这种情况,我到现在也分外不解。”

    “这个……这个我倒是知道一点。”

    坐在旁边的朱权,一直听得满头雾水,此时终于有了一个自己听得懂的话题,主动开口。

    路不平和李大狗,望将过来,后者好奇问道:

    “是什么原因?且说说看。”

    朱权叹了口气,有些黯然得道:

    “李大哥宅心仁厚,我要是不说,你只怕永远也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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