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锦衣卫指挥使
谁都知道,如果要找今惜古,只需要在有酒的地方等就行了。这个人一天不喝酒,就浑身难受。
“在你向我提问之前,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今惜古说道。
殷万里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皇上现在怎样了?”
“不知。”
“何为不知?”
“不知就是不知。”
今惜古拿手抵着下巴,凑过去小声说道:“这么说,你们锦衣卫已经成了摆设,连皇上的面都见不着?”
殷万里面色凝重,重重地哼了一声。
自打东厂登上舞台以后,锦衣卫在朝中的地位急转直下。锦衣卫创立之初,便是皇帝身边直属的特勤部门,殷万里作为指挥使,统领全国三千锦衣卫,曾经可以直达天听,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现在却要被一群色厉内荏的太监监视着,令他十分不爽。
今惜古把那张通缉令撕成了两半,说道:“看来这不是圣上亲自下的命令。”
他曾与当今圣上有过一面之缘,那次的会面令他印象深刻,皇上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绝不会在连证据都没有的前提下,便向全国散发这种奇怪的通缉令。
殷万里不置可否。
“关于被劫的官银……”今惜古调转话题,“真的是在京城附近被劫的吗?”
“根据沿途守城官兵的说法,应是如此。”
今惜古觉得这个回答有些奇怪,问道:“难道这时候你不应该直接告诉我,是或者不是吗?”
殷万里吞吞吐吐地答道:“事实上,我还没有亲眼见过尸体,到场的时候,那些尸体已经被运走了。”
“现在尸体在哪儿?”今惜古追问道。
“据说在开封……”殷万里吞吞吐吐地答道。
“为什么会在开封,而不在京城?”
“事发突然,为了避免惊扰圣上,只得将尸体先交由开封府,由开封府尹韩诗晨保管。”殷万里愁眉不展地说道,“眼下查出凶犯事小,追回官银事大,距离圣上亲征瓦剌的日子不远了。”
“你在撒谎。”今惜古忽然说道。
殷万里张口结舌,愣住了。
今惜古继续说道:“你说尸体在京城附近发现的,又被运回了开封,知道京城距离开封有多远吗?”
殷万里不知该说什么好。
今惜古说道:“官银从开封往北而行,途径十数个城镇,有千里之遥。任何盗匪都知道踩盘摸沙,选一个好的地方打劫。从未听说在重兵把守的京城附近打劫官银的,无异于作茧自缚。任何一只神机营的队伍出现,就可以将他们一网打尽。这是其一。
其二,倘若将那么多尸体大摇大摆地运回开封,沿途势必会造成骚乱。与其出此下策,千里迢迢去什么开封,倒不如将尸体送到京城附近的义庄要来得方便。但你偏要说是送去了开封,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思来想去,就只有一种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尸体,北上的官道上也没有官银被劫!”
殷万里目惊恐万状地望着他,好像在说:“你怎么知道的?”
今惜古笑容可掬,心里只感谢海棠仙子给他带来的那些小道消息。
“其实北上的队伍根本就没有押送什么官银,真正的官银不是往北走的,也不是在八月十五日卯时出发,而是在八月十四日子夜,由开封南城出发的。”今惜古小声道。
殷万里大惊失色,在今惜古耳边低语道:“这……这你是从何处知晓的?”
“只是一点小道消息,外加一点推测而已。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我的推测是对的。”今惜古得意地说道。
“韩诗晨给朝廷上的奏折里,详细阐述了这趟镖被劫的经过……”殷万里拿出一张奏折的拓本,读道:
敬启圣听,臣有紧急军情奏报。
八月十五日卯时,由长盛镖局护送的官银,共计三百万两,遵旨沿官道发往北京城,以应朝廷之需。此行日行三百里,原拟经安阳、邯郸、邢台,于八月十八日平安抵达石家庄。然,官兵与众镖师众志成城,虽路遇艰险,仍按时抵达,稍作休整,以备后续行程。
八月十九日,官兵与镖师继续北上,然天意难测,人祸难防。至八月二十日,当行至北京南门外六十里之地,突遭盗匪袭击。官兵与镖师奋力抵抗,然盗匪势大,我军全军覆没,伤亡惨重。此次事故,死亡总数达五百余人,更令臣痛心疾首者,所押官银三百万两,竟全数遭劫,无一幸免。
臣深知此次失误,责任重大,特上奏请罪。然臣亦深知,此时非自责之时,应速查盗匪之来路,缉拿归案,以挽回朝廷之损失,安抚死者之灵,安抚生者之心。臣恳请圣上派遣得力之人,彻查此事,严惩不贷。臣亦将亲自追查,誓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以报圣上之恩,以慰死者之灵。
臣谨奏,望北叩首。
开封府尹 韩诗晨
今惜古听完,眉头紧锁,说道:“单看这封奏折,没什么问题。韩诗晨叙述得声泪俱下,认错的态度也十分诚恳。如果我是圣上,一定会相信此事。”
殷万里点点头,跟着说道:“起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但联想到韩诗晨的为人,他不是一个会轻易承担罪责的类型,这次竟然如此诚恳地服罪,我觉得事有蹊跷,便启程赶往开封进行了一番调查。结果你猜怎么着?还真有收获。”
“哦?此话怎讲?”今惜古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
“沿途的守将口径出奇得一致,竟然准确无误地说出了镖银经过的时间、人数、车载情况,甚至连通关文牒的拓本都准备好了。”
“简直就像提前预演过一样。”今惜古笑道,“这个韩诗晨,果真不简单。”
殷万里咬牙切齿地说道:“他们越是做得滴水不漏,事情就越蹊跷。经过我多番查访,终于在开封城外打听到了一些消息,几名城外居住的百姓告诉我,八月十四日晚,也就是镖银出发的前一夜,有一支队伍浩浩荡荡出了南门。”
今惜古赞叹道:“苦兄你真是越来越有长进了。”
殷万里白了他一眼:“那自然还是不如你今惜古,足不出户就已经把事情查清楚了,我可是踏破了铁鞋才查清楚这些。再说一遍,不要叫我‘苦兄’!”
今惜古捧腹大笑起来,换来的是殷万里的暴躁。后者甚至拍了一下桌子,喝道:“这种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惹来一众人的侧脸,店家甚至还盯着他俩看了老半天。
今惜古把酒杯握在手心里把玩起来,这是一个古朴的斗彩鸡缸杯,上面还用彩色绘制了一只大公鸡的造型,比较少见。能用这样贵重的酒杯招待客人,可见这里的店家挺大方的。
当然,来这里喝酒的人多半是粗野的阔汉,怎会识得这种不起眼的宝物。
“店家,你这里的酒杯还真不错!”今惜古忽然喊道。
店家看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深邃起来,忙回道:“啊,内子最近去了趟京城琉璃厂,淘回了一些老式器具。山野小店,哪里有什么值钱货,客官要是喜欢,大可以拿去。”
今惜古宛转地笑着,又转向了殷万里,说道:“这个韩诗晨,听说他嗜好珍宝古玩,家里藏着连皇宫都没有的秘宝。”
“韩诗晨是王震的干儿子。”殷万里补充道。
“但是韩诗晨甚至比王震还要大三岁。”今惜古吐槽道,“王震就是那个新上任的厂公,东厂第一太监,身体的某个部位比你短一截,地位却比你高一截。”
“你的话有点多。”殷万里不耐烦地说道,哪怕不擅长饮酒,仍然喝了一大口进肚,骂道,“现在的朝廷,已无任何秩序。自打那群阉货上来以后。”
“这便是我不愿做官的原因,你们的秩序太混乱,我可吃不消。”今惜古悠然自得地说道。那一年他考中了进士,得到了皇上的召见,要点他作探花,却在进宫的当天,在皇帝眼皮底下盗走了沙俄进贡上来的秘宝。这件事已经成为江湖中最大的奇闻。
“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那一年你考取功名之后,明明前程似锦,却要进宫偷东西?”殷万里问道。
“那对‘龙凤双栖翡翠环’本就是文莱古国的秘宝,失踪了数百年之久。在他们的王储登基前,我只是将其物归原主罢了。为此,文莱各国甚至愿意向我朝纳贡,岂不美哉?”今惜古神采飞扬地说道。
“你是为了这件事,才进京赶考?”
“正是。”
“我还是那个想法。”
“什么想法?”
“你更应该去大理寺,或者到都察院、刑部。哪儿都行,朝廷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那我还是更愿意做个江洋大盗。”今惜古嫣然一笑。
两人正聊着,酒店的门开了,进来一个步履蹒跚的胖老头儿。
但这个人一看就不像是来买酒的,穿得比今惜古扮乞丐的样子还要邋遢,挺着一副大肚子,衣不蔽体,肚脐眼露在外面,下身只穿了条裤衩儿。他的头发散乱,像刚烧过的稻草,又白又枯,耷拉在脸上,像个山村野人。
就算是乞丐也比他干净。
胖老头伸出脏兮兮的手掌,用沙哑的嗓音问店家要吃的。
任何店家见了这种邋遢鬼进来,都会觉得晦气,关键在于,他身上还泛着一股好几天没有洗澡的臭嗖味儿。店家只想快点让他走,于是把方才从桌上收上来没吃完的半块驴肉火烧丢了出去。
不偏不倚正好落在胖老头的手上。
“店家好身手!”邻桌的几个酒客拍手叫好。
听到有人夸他的身手好,店家不免洋洋得意起来,单手抱拳道:“好说好说!”
“奇怪,真奇怪。”今惜古说道。
殷万里并没有关注那种无关紧要的事,本以为今惜古即将发表看法了,哪知今惜古正在说的事情,与他的关注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是我见过最差劲的扮相。”今惜古笑道。
殷万里不情愿地望向那胖老头,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那人也往这边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