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一个属下
一开始沈从舟还能跟上萧戾的脚步,可没一会他就跟不上了。
萧戾没有刻意等他,他也只是咬牙坚持,始终没有出声。
在他以为自己要拖着断腿走到最后时,看到买下自己那人停在了一家布庄的门口。
萧戾回头,见他没有跟丢,便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走进布庄。
末世里最没用的就是好心,好心的也大多活不到末世后期,所以活到末世后期的人大多冷漠无情。
何况在他眼里,沈从舟也就是瘸了一条腿,比起活在残酷末世里的人来说,压根不算什么。
布庄老板坐在柜台里,不时往外看,然后叹一口气。
小二听了一天他唉声叹气,耳朵都快起茧了。
“掌柜的,那些布料真的不放回去吗?没准那人都不打算再来了,说不定出了咱们这就突然后悔不想花那么多银子了,所以故意不来的……”
“呸呸呸!说什么混账话呢?那位公子能随手拿出一万两的银票,也许只是有事耽搁了,就算今日不来,明日也会来的,明日不来,后日也会来的。”
“是是是,掌柜的您说得对。”小二见他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背过身去偷偷翻了个白眼。
好巧不巧,正好萧戾这会走进来,不仅将他们的对话听了个全,还正好将他那动作尽收眼底。
小二被吓了一跳,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赶紧去拍掌柜的。
“人、人来了!”
“什么人来了?”掌柜的话说完才看到萧戾,噌地站起来,一扫刚刚的愁眉不展,眉开眼笑跟看见亲爹一样迎出去。
“客官您总算来了!布料我都给您备着呢,我让小二给您送到您家中去?”
“可以。”萧戾付了钱,然后将地址留下,顺便让送货的车拉一下沈从舟。
东西本来就准备好了,搬上牛车就能拉走。
沈从舟没进布庄在门口等着,见萧戾出来下意识就要转身往外走,肩膀却突然落下一只手,强硬地将他给按住。
“你跟布庄的牛车走。”萧戾取出一两银子给他,“宅子附近就有卖吃食的,你自己看着买,不用管我。”
“……好。”
坐在牛车上的时候,沈从舟沉默不语地看着手里的一两银子。
自从家中出事,他已经有许久不曾见过这么多银子了。
不说银子,连铜板他身上都没有。
若是以前,这一两银子甚至还不够他买本书籍。
可从前他是什么身份?现在又是什么身份?
一个是朝廷命官的儿子,一个是罪奴,如何能够相提并论?
沈从舟手指收拢起来,闭上眼长长呼出一口气。
那人没有跟着,若是要逃跑,路上就是最好的机会,且他的手上如今还有一两银子,省着点说不定够他逃到北疆去找兄长了,可是……
他看了一眼自己瘸了的那条腿,而后又闭上眼,默默地劝着自己。
就这一次,就再相信人一次,若是那人真的能治好他的腿,给他卖命又如何?若是不能……
到时候再想办法逃跑去找兄长。
萧戾直到夜深了才回到新宅,从穿过前院的门,就看到坐在院子里的沈从舟。
大概是收拾了一番,头发用发带束起,脸也明显洗过,虽然身上还是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但是看起来人精神了不少。
萧戾挑了下眉,“等我?”
沈从舟沉默着点点头。
这里一个人也没有,没得允许,他不知道自己该住哪里,又有哪些东西是他能够动的。
这座四进的宅子即便放在京城也算得上是好的,随处可见珍贵木料做成的东西,还有那些柱子上雕刻着的君子竹,墙上的字画等等,都彰显着这家主人的不一般,想来不是个文人雅士就是个附庸风雅的富家翁。
以他对萧戾的印象,他觉得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等我治腿?”萧戾也就是随口一问,并不需要他回答,将一包用油纸包着的巧克力豆丢给他,面不改色地说道:“你的药。”
“不用号脉?”沈从舟眉头紧锁,心中那点期待不断地消退。
就算是太医院的院正,不说必须号脉,起码也会问上病人一两句病情,而这人却连敷衍都不愿敷衍一下。
这样的人,真的有办法能治好自己的腿吗?
萧戾不是没看出来他的不信任,不过那又怎么样?
轻嗤一声,他无所谓地说道:“你也可以选择不吃。”
沈从舟沉默许久,才将油纸包打开,看到里面光滑圆润的黑色丸子时,眼里闪过挣扎。
虽然这里已经是距离京城最远的凉州了,但是不见得三皇子等人就会放过自己,若是……
他看了眼萧戾,对方朝他扬了扬唇角,似乎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嗤笑道:“怕我下毒?”
沈从舟不语,但他怀疑的眼神、逐渐收紧的手掌,无一不在透露着他的心思。
这样的事情,在末世里时有发生,萧戾倒也没生气。
“你有什么值得我大费周章带买回来再毒死?”
“你说的是。”沈从舟垂下眼,面无表情地拿起一颗黑丸子放进嘴里,直接吞了下去。
“……”有点浪费东西了,早知道就拿面粉搓一点给他吃,就他这吃法,估计也吃不出来。
沈从舟嘴里残留着淡淡的甜味,与他从前所尝到过的所有甜味都不同。
药是甜的吗?
他低头盯着剩下的黑丸子,还剩下六颗,吃完了会有用吗?
萧戾不动声色地催动治愈异能,将他瘸了的腿给治了治。
并没有一次性治好,只是将长歪的骨头给割开重新接回去,让其好到一定程度后便收回了异能。
他不是正儿八经的医生,治病救人他不熟,也就是做个样子。
何况换了个世界,这里只有中医,讲究伤筋动骨一百天,就算沈从舟的腿骨已经愈合,但一下子治好怎么看都有问题。
沈从舟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只是感觉瘸了那条腿突然刺痛了一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感觉已经消失了。
自从骨头愈合,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么明显的痛感,以至于让他下意识伸手去摸了摸。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本来长歪了的骨头,这会好像突然正了回来。
萧戾见他发现,便道:“第一次吃药效果会比较明显,之后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效果了。”
闻言,沈从舟猛地抬头看向他,因为震惊和难以置信,嗓子都变得沙哑起来,“这药……有用?”
“你自己感觉不到?”萧戾似笑非笑地扫了眼他的腿,“如果感觉不到,我建议你把腿锯了。”
“……多谢公子。”沈从舟压下对他的无语,起身对他躬身作揖,“沈瑜以后必定尽心尽力为公子办事。”
萧戾等的就是这句话,“好好干,我看好你。”
看沈从舟那气度就知道他不是一般人,不管有没有真本事,起码世面是见过不少的,遇到事情自然会比很多人都知道该如何处理。
就算处理不了,想来那一身气度也可以拿去唬人,到时候再调教一番,他就可以当个甩手掌柜了。
若是平时不见得能有这样的机会,难得对方落了难,施恩于人将其收服,怎么看都很划算。
毕竟用精神异能对人种下精神暗示,还要看一个人的意志力,如果是意志特别坚强的人,很难成功不说,就算成功了也要经常加固精神暗示,不然就会功亏一篑。
他要做的事情不少,自然不可能将时间浪费在一个不重要的人身上,对方能心甘情愿为他所用最好,不然他就只能找几个意志力弱的人种下精神暗示了。
沈从舟见他如此看重自己,心里倒是信了些他是对自己没兴趣的话,心下稍安,语气也和缓许多,“多谢公子,不知公子需要我做什么?”
萧戾需要他做的还真不少,“明日去找木匠做个牌匾挂在宅子门头上,就写萧宅。
顺便再去牙行挑几个人,能识文断字的最好,不会你看着挑,回来把人给教会,暂时先让他们负责打理宅子,过段时间会让他们做别的事。
另外有家书肆需要你去打理,再去买个刻印坊,过几日我会给你一本话本,让刻工大批量制作,然后拿去书肆卖。”
萧戾拿出两千两银票给他,“账本会记吧?用了什么都记下来,其中五两是你的月银,以后干得好再加。”
沈从舟没想到他会这般信任自己,心头一时十分复杂,问出了早就想问的问题,“公子不怕我拿钱跑了吗?”
“跑得了算你有本事。”
不是萧戾看不起他,这个时代的落后和过于严苛的规则限制了太多人的出行,有的人穷极一生也没有离开过生长的地方,更遑论要经历重重审查前往别的地方。
这不是后世,可以想去哪就去哪的,仅仅只是郡与郡之间都需要户籍和路引,何况郡之上还有州。
再者说,孤身一人长途跋涉会遇到什么危险谁也无法预料,不然这时候远行的人都要成群结队?
若沈从舟真要逃跑,他身上压根没有户籍路引,就算有钱想要光明正大离开凉州都十分困难,这时间说不定在路上是被野兽吃了,还是遇到山匪被打杀了都说不定。
而且萧戾又不是死的,知道他卷着那么多钱跑了自然不可能无动于衷。
他自己不会去追,却一定会找人去追,或者放出点什么风声,都足够沈从舟喝一壶的。
要是在种种困难之下他顺利脱身,还真得夸他一句有本事。
沈从舟也逐渐回过味来,惊讶于他的自信,心里莫名多了几分说不出的安心。
对方给足了他信任与自由,不管对方处于什么目的,自己都不会轻易辜负他的这份恩情。
而且他的腿到底还没治好,加上兄长下落不明,一切都还需从长计议,留在这里不失为一个好去处。
想通后,沈从舟向他认认真真行了一礼,真心认下了他这个主家。
“多谢公子信任。”
看出他态度的明显转变,萧戾伸手虚扶了他一下,“好好干。”
沈从舟点点头,想到自己还不知他名讳,便问他:“属下还不知公子名讳?”
“萧戾,风声萧萧的萧,鸢飞戾天的戾。”
萧戾和原身的名字一样,不过他的戾是暴戾的戾,他那位身患抑郁症对他极为不喜的母亲取的。
原身的名字则是与萧老二分家断亲后,萧树根和李金花带他去道观时请一个老道士取的,取自“鸢飞戾天”,寓意他能一飞冲天。
在这一点上,原身并没有辜负萧家老两口的期望,只可惜太过恋爱脑,生生把自己给作死了。
“萧戾。”沈从舟跟着念了一遍他的名字,赞叹一句,“倒是很衬公子。”
萧戾不置可否。
这名字他用了三十多年,好不好已经无所谓,主要是习惯了。
沈从舟毕竟是个古人,身体又没好全,没多久露出了疲惫之色,低声咳嗽起来。
萧戾看着他,“早点去休息吧,明日自己去医馆买点药,花的钱记在账上。”
沈从舟咳了好一会,才疲惫地点点头,“属下住哪?”
萧戾这才想起自己还没给他安排住处,想了下,“前院你随便挑个屋子住,被子什么的布庄今日应当有送来,你自己去取一套用着。”
“是。”沈从舟起身去拿被子,听到身后脚步声,便停下来等他,“公子要去查看今日布庄送来的东西吗?”
“嗯,不用管我。”那些东西他打算收大半进空间,有人在总归是不方便。
沈从舟点头应是,去拿了东西便自行离开。
布料都放在与前院挨着的三进院堂屋里,萧戾等了一会,确认沈从舟回了前院,大手一挥将布料收了大半进空间。
然后又在剩下的布料里挑了五匹颜色不一的细棉布,以及一匹玄色的锦缎,用一块细麻布给包起来放进布庄赠送的背篓里,打算明日带回杨柳村。
把背篓放到桌子上时,他余光瞥见几匹正红色的布料,突然心念一动。
成亲得做喜服吧?